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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0部分

读者十年精华-第830部分

小说: 读者十年精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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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电梯司机没有让我乘电梯,擦着我的鼻子把门关上了。

  清洁女工没有抹去我办公桌上的灰尘。我整整一天就象是一个害了肺结核的病人,不住地咳嗽。

  古拉姆则坐在办公室的另一个墙角,翻阅着新来的《少年技工》杂志。他把牙齿咬得格格直响,还不时向我投来凶狠的目光。

  天黑下来以后,各个办公桌上的台灯都亮了,唯独我的桌上不见灯光……

Number:3276

Title:诗海掇珠

作者:少光

出处《读者》:总第41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循环往复的回文诗,

  回文诗,顾名思义,就是能够回还往复,正读倒读皆成章句的诗篇。据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明诗》篇所载,回文诗为道原所创,但今已失传。现在人们能见到的较早的回文诗,最著名的要属东晋前秦女作家苏蕙的《回文璇玑图》。诗共八百四十一字,题于一幅八尺见方的锦上,纵横往复,皆成章句。武则天的《璇玑图序》说是“题诗二百余首,”但后来有人细加寻绎,据说能得诗七千九百五十八首。在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一般的回文诗则只能正读倒读,一首变二。据说一位佚名作者在广东某地一座观山古诗壁上,题了这样一首回文诗:

  悠悠绿水傍林偎,

  日落观山四望回。

  幽林古寺孤明月,

  冷井寒泉碧映台。

  鸥飞满浦渔舟泛,

  鹤伴闲亭仙客来。

  游径踏花烟上走,

  流溪远掉一蓬开。

  此诗正读倒读,都是一首盎然成趣的写景诗:山上孤寺,山下绿水,林木相偎,明月高照;渔舟轻泛,仙鹤伴客。好一幅《山寺明月图》!

  清代张奕光有一首《岳武穆王墓》回文诗:

  今古垂芳遗庙立,

  拜瞻空恨一秦奸。

  森森柏树枝南向,

  凛凛忠魂夜北看。

  心赤负冤沉狱死,

  草青埋骨痛碑残。

  钦徽是日无家返,

  深怨谗书封蜡丸。

  作者凭吊岳武穆王墓,触景生诗。全诗不论正读倒读,都悲愤沉郁,痛恨奸臣、敬仰忠烈之情溢于言表,是一首少见的抒情性回文诗。因为一般的回文诗作者都视作回文诗为文字游戏,象这样对景抒怀,带有强烈政治色彩的诗作,是不容易用回文诗这种形式来表现的。由此也可见作者诗艺的高超娴熟了。

  一字到底的诗

  诗的语言,要求凝炼,生动而又丰富多彩。在短短一首诗里,如果同时出现某一个字或词好几次,总会显得干巴巴的,使人觉得词汇太贫乏了。但是,一切事物都不是绝对的,如果技巧高超,运用得当,在一首诗里反复出现同一个字或词,却也能使人耳目一新。六朝梁诗人鲍泉,便有一首《奉和湘东王春日》的诗:

  新莺始新归,

  新蝶复新飞。

  新花满新树,

  新月丽新辉。

  新光新气早,

  新望新盈抱。

  新水新绿浮,

  新禽新听好。

  新景自新还,

  新叶复新攀。

  新枝虽可结,

  新愁讵解颜。

  新思独氤氲,

  新知不可闻。

  新扇如新月,

  新盖学新云。

  新落连珠泪,

  新点石榴裙。

  全诗十八句,句句有“新”字,前十句及第十五、十六句甚至一句两“新”。虽然此诗在内容上并无可取之处,但在艺术形式上却给人以“花样翻新”之感,颇有情趣。

  无独有偶。张子厚有一首《咏芭蕉》诗:

  芭蕉心尽展新枝,

  新卷新心暗已随。

  愿学新心养新德,

  长随新叶起新知。

  也是句句有“新”字。清代著名的大学术家钱大昕的名著《十驾斋养新录》的“养新”二字,便取自此诗。

  一气呵成的顶针诗

  顶针,也叫顶真,是用前一句的结尾来做后一句的起头,使邻接的句子头尾蝉连,上递下接的一种修辞方法。往往能收到流畅如行云的艺术效果,给人以一气呵成的感觉。李白有一首《送刘十六归山白云歌》,便是顶针诗中的杰作:

  楚山秦山皆白

  云。白云处处长随

  君。长随君;君入

  楚山里,云亦随君

  渡湘水。湘水上,

  女罗衣,白云堪卧

  君早归。

  不但有顶针格的诗,还有顶针格的小令。元人小令中有一首无名氏的《小桃红·情》:

  断肠人寄断肠

  词,词写心间事。

  事到头来不自由,

  自寻思。思量往日

  真诚志。志诚是

  有;有情谁似,似

  俺那人儿?

  这支小令以自述口气,描写一个年青妇女对爱情的忠贞不渝。由于在修辞上运用了“顶针格”,句与句之间联绵而下,很好地表现了主人公缠绵不断的满腔柔情。

  以诗入诗的诗

  我们知道,引用也是重要的修辞手法之一。在古人的诗作里,我们常常看到诗人们引用前人的成句,以诗入诗。李白“解道‘澄江净如练’,令人长忆谢玄晖”中的“澄江净如练”便是谢眺的名句。苏东坡《送张嘉州》诗:

  “峨嵋山月半轮秋,

  影入平羌江水流。”

  谪仙此语谁解道,

  请君见月时登楼。

  前两句便是引用李白的成句。白居易《赠杨秘书巨源》诗中有句云:

  早闻“一箭取辽城”,

  相识虽新旧有情。

  “一箭取辽城”便是杨巨源的成句。

  元好问《论诗绝句》:

  “有情芍药含春泪,

  无力蔷薇卧晚枝。”

  招出退之山石句,

  始知渠是女郎诗。

  前两句引的是秦观的《晚春》诗。

  双声叠韵诗

  诗歌要有音乐美,使人听起来悦耳,读起来顺口。祖先们早就懂得这个道理了。早在《诗经》时代,他们就创造、使用了很多双声叠韵词(又叫联绵词)。双声,便是两字声母相同。如“辗转、参差、踌躇”等。叠韵,指的是两字的韵母相同,如“燕婉、窈窕、绸缪”等。有趣的是,不但有双声叠韵词,而且有双声叠韵的诗。我们知道,诗讲究平仄交错,抑扬顿挫。除了要求押韵之外,在平仄和对仗上还有严格的要求。要使整句、甚至整首的用字的声母或韵母都一样是相当难的,但还是有人作出来了。南北朝的著名诗人庾信便有一首《示封中录》的双声诗:

  贵馆居金谷,

  关扃隔稿街。

  冀君见果顾,

  郊间光景佳。

  现在用普通话念起来,有些字念g声母,有些字念j声母,但在庾信的时代,它们全是念g声母的字。

  今天看来,这些双声叠韵诗可借鉴之处并不多,内容贫乏是一方面,形式上也觉拗口拗舌。我们只能把它看作一种文字游戏,但诗人们熟练运用语音知识的高超技巧,却是可以学习的。

Number:3277

Title:我和我的大提琴

作者:C·威廉姆斯

出处《读者》:总第42期

Provenance:读者文摘

Date:

Nation:美国

Translator:

  六年前,我是个三十五岁的人,心里突然涌起一股浪漫的而又无法减弱的冲动,激起我欲念的是提琴家族中形状美好的后裔大提琴。

  我立刻租了一具厚胶合板制的大提琴,去见音乐教师温德尔·马格莱夫。当时是冬天。

  我告诉马格莱夫,我从小就一直遥慕那些有名的演奏家所擅长的乐器。现在我终于希望正式和它结交。我又补充说,我已有准备,爱大提琴未必便能掌握它,我知道我永远不会拉出什么名堂来。

  “你想拉得多好就可以多好,”马格莱夫说得着实玄妙。他在一张纸上划出五线谱,上面有E和F两个音符。他指示我应该把手指放在琴颈的什么地方,并且怎样运弓。然后,他在记事簿上写下我的姓名:星期二上午十时。一个星期二接着另一个星期二,很快就到了春天。

  我就这样从无知的领域进入梦的境界。谁没拿起朋友的吉他而觉得里面藏着妙曲?谁没有忖度过自己是否能学会演奏“月光”奏鸣曲,至少是那开头的容易部分?

  我们越来越固定。我们抓牢自己已有的本领。但是我们如果想得多一点,会怎样?如果我们紧抱自己的幻想,把它拉近,会怎样?如果五年后,有一天,我们在晚会中坐到琴凳上,毫不声张便奏起斯克特·卡普林的爵士乐曲,眼看着一位老友转过头来,张着嘴,不胜惊愕地说:“我的天,真不知道你还会弹钢琴!”这时候又会怎样?对我来说只要通过以实际行动追求梦想的简便方法,用我自己的手打开一扇门,这种情形就会实现。

  再一方面,有个老师会产生一种极妙的感受。E…F,E…F,我们一起拉,然后移到G音符。这是一段愉快的时间。我又在转变,不再束缚在我已定型的形态里。

  没有疑问,中年最要不得的思想,就是认为自己已经不能再变。我们变是变的换换拌生菜的汁,换换互惠基金,但我们本身不变。我们做已经会做的事情,拉大提琴显然是我不会做的事,然而每个星期二,我学会了一点儿。

  没有人注意,这是件好事。午夜时分,我在城内住宅的楼上房间里,拉阿尔温·舒罗德的大提琴一百七十首基本练习曲,从敞开的窗口传出拉得很辛苦的一大长段,和猫的尖叫声混在一起,见不到的过路人听到了,就好奇地停下脚步,然后又赶紧走开。夏天,我穿着短裤,一身松香灰,练习大提琴,汗珠从下巴滴到琴面上。

  一年以后,我参加了一个小型管弦乐队,每逢星期天,在当地一家学校里聚会一次。乐队里几位小提琴手,年纪很轻,演奏技巧极好,但不知怎的,听不到他们的琴声。另外有些人,年龄大一点,演奏技巧差,拉得走调,但演奏得很起劲,音量也很大,象灯塔一样,喜笑颜开。不论他们排练什么乐曲,我总是坐在靠近舞台侧边的椅子上躲着,一等到E音符和F音符出现,猛地拉两下子,然后,又退到一边,等待第二次机会。

  我们音乐会的听众是一些家庭成员。他们拖着脚步走来,好像被迫服役的海员,应召参观一位深获爱戴的人受刑在我们演奏时,这个人就是莫扎特。在我耳中一直燃烧着永远不能忘怀的,是我们演奏的《魔笛》序曲。它如同飞机从滑行到起飞速度,刚刚在拳头握紧的手关节都发白的片刻飞了一下,就突然在跑道外边坠落,四分五裂,变成无数烧着的碎片,

  在我学大提琴的第三年,妻带回家一具音色极华丽宏亮的新大提琴。我加倍练习,但拉得仍然呆板,十分生硬。每次我设法弄到邀请跟别人一起演奏,在音乐语言上,我总是最不流利,读谱总是最先迷失。“是不是有一阵子没有练习了?”“不是,嗯,学了才两年多。”暴露自己是多么愚蠢的人以后,我在别人眼中似乎胀大了许多,大到异常显著的程度。

  这是一个落雪的夜晚,我搭公共汽车回家,在车上阅读莫扎特C大调五重奏的总谱,忽然感觉到,乐谱那一页在我手中变成了音乐。这时,我已多少可以阅读总谱,嘴里哼着大提琴的曲调,突然间,我脑子里和谐地听到五个乐器部分就象花开一般。坐在对面的人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用泪珠迎接他的目光,这的确是第一次我的脑子里听到了音乐。也许他也听到了?不,他在第二站就下了车。

  还有一次是在一个很迟的夜晚,我专心地练习“霍夫曼的故事”中的“夜色美丽”一曲,练了两个小时后,上床睡觉。我知道“夜色美丽”的音符和节奏,可是我演奏的似乎只是什么难听的口技,很象可望而不可及的“夜色美丽”,但完全不同。我沉沉入梦的时候,奥芬巴赫那个怪异的圆舞曲,毫无瑕疵地在我脑里奏着我手指就没有拉过同样优美的曲调。第二天清晨,天刚破晓,我在半睡半醒中,回到练琴的房间,拿起大提琴就开始拉,拉得很美。心情兴奋的我又拉一次。在此之前,我一直用我的肌肉、头脑和眼睛尝试奏各种音符。这天黎明,我第一次奏出音乐。

  一年一年地过去,我的女儿一眨眼就是十几岁的少女,以年轻人来说钢琴弹得很好。我幻想能有一天和她一起演奏。我还希望能和音乐同好在公共场所演奏,而且有人暗中羡慕。

  这两个目的都在同一天达到了。我学大提琴后的第五年,一个星期天的下午,马里兰州安纳波里市第一长老会教堂的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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