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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部分

六朝时空神仙传-第111部分

小说: 六朝时空神仙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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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他起码在庐山君的羽翼庇护之下。

    谁想要大张旗鼓的对付刘胜之,肯定会惊动庐山君手下势力。

    但是只是派遣小队人马来,那就是给刘胜之送菜!

    因此,六朝时空的事情。在刘胜之彻底搞明白了局势之后,反倒是不怎么着急了。

    回到江下县之下,随侯珠的光芒照耀,补充入北邙治都功印之中。

    原本八颗有些暗淡下来的星辰,又再次明亮了起来。

    只是,随侯珠之中的力量,又消耗的七七八八。

    刘胜之不得不再跑了一趟云社县,却就发现也不过才几天过去。并没有积攒太多的香火愿力,转化光芒,也并不太多。

    简而言之,刘胜之忽然发现。随着自己手下有着八个灵官之后,香火愿力已经不敷使用了。

    这让刘胜之有些挠头。江问凝都已经警告过他。他的扩张已经到了极限,再不知道好歹。恶了庐山君。那可就处处皆敌。

    “我原本还想着,凑齐四十六个灵官神吏,现在看起来,八个都养不起!”

    心中更是后悔,收了几个滥竽充数的家伙。

    就在刘胜之有些觉着自己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他从来没有想到的机会,却忽然来到。

    “弟子王辰之,拜见师父!”

    “你怎么来了?”刘胜之几乎都忘记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弟子。

    他收的弟子多了,很多时候自己都忘记。尤其是这个王辰之。当日离开江下县之后,刘胜之甚至没有想过,此人还会回来。

    王辰之已经来了江下县,等了数日,早已经心急如焚。这刻赔笑道:“师父,这次来确实请师父出手相助!”

    没等刘胜之拒绝,就道:“是家叔有请!”

    刘胜之在一大堆事要做,尤其是现代时空。不能久离。本就没有打算理会王辰之,却鬼使神差的问了一句:“你叔叔是谁?”

    “家叔王献之!”

    刘胜之就是一震。这当真是如雷贯耳,大名鼎鼎的了。

    原本丝毫没有打算答应的,这刻却有些犹豫。

    刘胜之知道,这个时候的书圣王羲之已经死了。却没有想到。自己能够和王献之有什么交集。

    “家叔小女玉润,得了疾病,想请先生前去医治!”

    “在什么地方?”

    “新安!师父不必忧虑。我家已经派出大船,来回不过一个多月而已。

    而且师父当知道。我王家高门。世代信奉五斗米道,能够供奉师父。岂不是在云社县这等穷乡僻壤之地好的多?”

    刘胜之微微一琢磨。这事情可以做。亏自己目光当真短浅,在这江下云社地方发展遇到了困境。不会换一处地方发展么?

    大约也是这个世界的交通太过困难,所以跟着让刘胜之限制了眼界。

    刘胜之在现代时空,刚刚去过一次洛阳,大约知道,新安原本位于河南省洛阳市西部。

    东接洛阳、孟津,西邻渑池,南交宜阳,北界黄河,与济源市和山西省垣曲县隔黄河相望。历为九朝古都洛阳畿地和西方门户。

    不过这里所说的新安,就不是那个新安了。那里现在是敌占区,非是东晋的疆土。

    王辰之所说的新安,大约是现代时空的新安江水库所在。

    至于具体何在,自然已经不可考证。

    就和这云社县一样,原本在那山西一代。

    只是,西晋八王之乱,士庶仓惶南渡而来。怀念故国山川,新亭对泣。

    还有就为了安排渡江逃来的百姓,就设置了许多侨郡,起的都是原本故乡的名字。

    比如大名鼎鼎的东莞,原本却是在山东……

    这种例子数不胜数,不过能够留下名字,保存下来的,却就少之又少。

    起码刘胜之在后世,专门查过很多资料考证一下云社江下两县具体位置,居然就找不出来。

    在这六朝时空,鄱阳湖还叫做彭蠡湖,甚至宫亭湖。水域面积,模样,都和后世大大不同。

    更是影响到了周围地形地貌,一千七八百年的沧海桑田,变化可不是一般的大。

    这些东西,刘胜之不过是在脑海之中一闪而过。不过既然是在后世浙江,王辰之又说,不过一个多月就能赶到。

    刘胜之还是决定,前去看看再说。说不定,有着更大发展机会,

    王家,可是江左第一门阀!在江左拥有庞大到外人难以想象的力量。

    能够结好王家,说不定就能够替刘胜之打开局面。再者,刘胜之也想去见见那位小王王献之。

    说不定能够混几张王献之,甚至王羲之的法帖。刘胜之这样想着。

    虽然就算拿到现代时空去,也是被当成赝品的多。

    但是没有关系,可以自己收藏!刘胜之有时候,也爱练两笔字的。

    写字的人,再没有比拥有书圣父子法帖真迹更加幸福的事了。

    不过,这一去时间颇长,刘胜之自然要把事情给安排一下。

    云社江下两县的事情,并不用太担心。早已经上了正规。又有江问凝帮忙照看。

    但是现代,那象神教的事情,却是颇为麻烦。

    刘胜之再回一次现代时空,见着霍氏制药厂的保安力量,又再加强。

    不过,最近象神教的人并没有再动手。刘胜之看到了一个眼熟的家伙混再这些保安之中,人模狗样。

    “嘿,刘。上次的事情真不好意思。”唐见到刘胜之满面堆笑:“上次是我太心急了。现在我绝对不会了……”(未完待续。。)

第四十三章 风水轮流转

    “你的麻烦解决了?”

    “没有,这不,我就躲在这里来了。”唐呵呵地和刘胜之套近乎。

    吴全道:“我请他来的,还能帮不少忙!”

    刘胜之心道,这老外不要给自己找太多麻烦,就行了。

    不过却是懒得再说,既然吴全打定主意要帮唐,刘胜之自然不能阻拦。

    这个唐应该多少有些真正的本事,放在此地,多少能够起点用处。

    最为重要的在于,这个制药厂的最新车间,根本都还没有开工。临床试验比想象之中的还要麻烦。

    也就是说,霍宏业和刘胜之商量过的。此地,这般大张旗鼓,本来就有着钓鱼的味道。

    根本不怕别人窃取什么机密!

    只是,瞒着吴全,就感觉到稍稍有些过意不去。不过,日后自然有着补偿。

    这一次,刘胜之祭炼了一百多个厉鬼级数的精英鬼兵。

    刘胜之原本准备留在这制药厂的,但是想到上次象神教的事情。刘胜之干脆的换了主意,分出了三十个精锐鬼兵交给霍明。

    这小子修炼的进步不错,十二形修炼,差不多就已经进入了炼精化气的阶段。

    刘胜之甚至教给了他一些简单的道法!

    接着,刘胜之和侯小超跑了一趟国外。差不多就只用了半天时间。

    原本,刘胜之以为事情会很复杂。但是没有想到,侯小超很容易就把刘胜之带出国境去。

    随便逛了几圈,就有着一个骑着类似三轮摩托一样的东西的光头。毫不在意的递给了刘胜之一个报纸包起来的小包。

    简直好像跑到另外一个城市,买了一个面包那么的简单。

    后来刘胜之才知道。这地方和米国差不多。

    直接都有开枪店的,里面各种枪支都有。价格比米国要贵的多。

    而刘胜之和侯小超这般买黑枪。那价格又要翻倍了。

    “这算什么,”侯小超大约有些兴奋,没有过脑子,没大没小的道:“像是哥年轻的那会儿,兴趣来了,说走就走,早上还在国内,晚上就跑希腊泡妞去了……”

    说到这里,方才反应过来。看着刘胜之的冷眼。顿时就赔笑起来。

    赶紧转移话题:“这枪你打算怎么带回去?其实带回去也不是什么难事儿,只要不在国内出事……”

    国境线漫长,随便就能过去。回到国内,一路上只要不是自己作死,被发现的几率很小。至于在刘胜之的手中么,却根本不可能被人发现!

    刘胜之淡淡的说道:“你先回去,我在这里还要呆几天!”

    “做什么?”

    “参观一下宝曼公司!”

    “宝曼公司,那是做什么的?对了,好像是做生物制药的……”侯小超隐隐约约的有些明白。

    “不关你事。早点回去!”

    “哦,”侯小超知趣的转身就走。不管刘胜之去打算做点什么,他跟在身边都是累赘。

    宝曼公司,就是象神教的那个公司。起码双方之间瓜葛极深。

    总部。就在隔壁的某个国家。

    没错,被动挨打从来不是刘胜之的风格。象神教的大本营就在西南方向的话,他来此处。当然不单单只是为了弄把枪就成。

    这是一把马格南,完全符合了刘胜之的要求。虽然比不过传说之中的那几把手炮变态。但是比刘胜之最初所用的警用手枪,威力就大的得多了。

    而且这种枪的后坐力也相当变态。也就是只有刘胜之这种非人,方才轻松使用。

    见到侯小超走后,刘胜之并没走人。反而悄无声息的跟在了侯小超的身后。

    上次刘胜之去洛阳,都被象神教的人追踪。

    这一次,来到象神教的大本营,自然要更加谨慎许多。

    侯小超很聪明,知道刘胜之要在这暹罗搞什么事情出来。因此丝毫都没有打算停留,就直接走人。

    刘胜之跟踪了一阵子,果然发现有着两个本地人模样的家伙,盯着侯小超。

    甚至有个皮肤黝黑的本地女人就跑了过去,热情的向着侯小超打招呼。

    虽然这女人皮肤黝黑,但是并不丑。相反,还可以说长的颇为漂亮,充满异国风情。

    她热情的向着侯小超打招呼,说着什么。但是侯小超这小子看起来不怎么靠谱,玩世不恭。

    但是很多时候,真的显得颇为死心眼,相当执着。有了小倩,便是仙女下凡,放在他眼中,大约也都没有兴趣。

    因此毫不搭理这热情的异国少女,刘胜之琢磨着,这小子也许是怕遇到了人妖?

    就在这时候,那少女忽然变脸。手中一蓬白气,就猛然向着侯小超罩去。

    刘胜之早就准备多时了,一看到对方出手。

    第一时间的就反应过来,深吸一口气,整个人如同鬼魅一般的划过十多米的空间,一把拉住了侯小超,就向后退去。同时一脚踹在了那少女的肚子。

    这少女简直如同炮弹一样的被踢飞出去,落在地上,大口喷血,晕了过去。

    另外一个本地的男人,眼中闪过一丝慌张之色来。却一咬牙,发狠从腰中掏出一把黑黝黝的匕首,向着刘胜之捅了过来。

    刘胜之冷冷一笑,这么一种小喽啰的级数的家伙。也敢和他动手?

    随手一把擒住他的手腕,就想卸下这家伙的关节。

    却在这个时候,这人袖子之中一动,窜出一条毒蛇来,张口就向刘胜之咬来。

    刘胜之神色不变,这般雕虫小技。却也算不得什么。伸指头在那毒蛇脑袋上一弹,那毒蛇顿时浑身僵直,死的不能再死。

    然而,接着刘胜之就感觉到了绝大的危险。顾不得解决眼前这个本地人,身不由己的向后退去。

    “嗤……”一声轻响,一颗子弹从刘胜之身边不远的地方擦了过去。甚至几乎让刘胜之都感觉到了子弹摩擦空气的热量。

    有人开枪向他射击,而且好像还加装了消音器。

    刘胜之心中甚至生出了一种古怪的情绪来,自己用枪支暗算了几个高手了。

    却没有想到,风水轮流转。今天自己差点被人用枪支给暗算。(未完待续。。)

第四十四章 尸变

    单凭感觉,刘胜之的目光就锁定过去。在一百多米开外,一个黑洞洞的枪口伸出车窗,似乎还要准备开枪。

    刘胜之身形轻轻一动,却已经消失在了对方的瞄准镜中。

    等到车子之中的人,反应过来,叫道:“快开车,快走的时候!”

    却就已经来不及了,刘胜之已经奇异的出现了在车窗之外,伸手抓住了枪手,一把将其连人带枪的拉了出来。

    车子之中的司机仓惶的发动了汽车,就想要逃跑。刘胜之毫不客气的,如法炮制,把司机也给拽了下来。一脚踩在地上。

    从侯小超遇到这少女搭讪,到刘胜之彻底的制服对手。总共也不过也只是用到了短短的五分钟而已。

    “说,谁派你们来的?”刘胜之冷声问道。

    地上的司机挣扎了几次,却被刘胜之的大脚踩在身上,怎么也爬不起来。就好像身上压了一座山般。

    这个时候,侯小超方才惊魂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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