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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

晨星之子 作者:康奈尔-第74部分

小说: 晨星之子 作者:康奈尔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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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摆好姿势照像,还是出人预料。不管怎么说,潘克逊以孜孜不倦的精神,力图追求作品的完善,完全沉埋在作画中。如同名师大家那样,他勤奋地工作,严格、周密地反复审视琢磨他的杰作,通过了细腻的表现手法,精剖细研,使他的作品自始至终一丝不苟。

  印第安艺术家们的杰作,给人以超然的感观印象。

  据一位不知名的苏人或夏安人所撰写的象形文字记录,这个艺术家从极高处俯瞰,勇敢地四处攀爬,简直如同急促奔忙的蚂蚁。他完全立意于神圣的观念,根本没有人种偏见,这在后人中实属少见。

  作画的另一个特征是给出了超出该战场的巨大空间。他描绘了两场战斗:陷入困境的雷奥与本廷,还有在远处陷入重重围困的卡斯特。但他也绘制了这条有许多深谷的小比格奥河川,印第安人的棚屋,四周广阔杳无人烟的白色空地,而大地仿佛被白色的积雪覆盖着。画中看不到色彩,没有一滴血,没有色泽艳丽的羽毛,也没有蓝色军大衣。

  首领“红马”给它添补了41张象形文字的纸条,标明雷奥的军队队形,每个骑兵悬挂着一把战刀。这是遵照白人的逻辑作的假想。这些白人士兵谁也没有发怒,谁也没有悲伤,甚至如同习惯于这样表露情感的白人那样,显得在关注什么人似的,好似在纳闷为什么他们被箭支穿身,或为什么他们要被剁掉双脚。男人们的残肢碎体遍及各处,到处是长着胡须的人头。一顶帽子旁边是几只被切断的手。大多数赤裸的被肢解的尸体正如泉水般喷涌着鲜血,被肢解处则是黑色的凝聚物。然而,被切下的头颅呈现着笑意。英欧人是不可能用这种观点来表达艺术的。受过专科学院培训的白人艺术家们也在再现卡斯特的部队,描述他们所遭受的野蛮的杀戮,他们那被击碎的脑袋,被揭去的头皮,然而,这些油画地道地表明了人们在死亡时所遭受的痛苦的表情:怀疑,恐惧,愤怒,忍受的苦痛与绝望。他们好似下意识地庆祝他们被击败时的极度痛苦。画家们绝对不会描绘出一个微笑着的牺牲者。

  站岩代理处的迪科斯特·史密斯同印第安人画家在一个画室工作,他可能理解这些土著人的观点,也理解白人所持的观点。他说,北部平原的一个印第安人更专注于他们眼见的东西,而不是他们所了解的东西。“红马”的画中出现了本来不存在的战刀,原因就在于此。如众所周知的那样,他们知道,白人士兵确实在某个时候佩戴过战帽,所以就这样描绘。

  早些时候,在他们没有机会研究卡斯林,博德梅尔,以及其他美国现代画家时,印第安人画的骑马者是双腿同在一侧,仿佛一个两腿同在一侧的侧身骑马的人。这看起来是错误的,但人毕竟长两条腿啊!许多类似的艺术观,会使一个印第安画家画的侧面像成了一只眼的人,从而也会使他甚至不喜欢欧洲式的明暗衬比法(不注重所存在的细节)。史密斯抱怨说,当他画一个印第安人的3/4的面部时,他常常被那张死死盯着的他的客体挫败。

  如同一个欧洲艺术家表达射击那样,在印第安人画家的笔下,子弹呈扇形从抢管飞出(看不见枪的射击除外),并绘出枪是在某时、某地射出的。同样,尽管持枪棒或鞭子的人离敌人很远,但非要把它们绘制成触及到敌人身上,表明它确实鞭打了这些敌人。

  他们没有透视画法原理,也几乎从未尝试使用这一画法来缩短画面,并且由于认为不管远处、近处,马蹄印都一样大,而无近大远小的观念。

  相继的这些逻辑,使白人士兵认为印第安人的图画如同报纸L的连环画,极其不同的是印第安人的表达不无意义。同各个时代各个民族名副其实的艺术家一样,他们突出地保留了所要表达的内容。我们应当感谢史密斯先生所说的:“他没有使用‘重击’,‘打击”,等这样的表达,也没有在牺牲者的头上安置星花与叹号,以表示这个部位受到了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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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一本苏人日记或《冬日记数》把1876年记为他们杀死“长头发”的日期。

  理查德·道奇在19世纪末记述道,他认为仅有一本日历现存,从1799年—1800年第一场雪开始记述。用逐渐扩展的螺旋式雕刻文字,把相继岁月的每件大事描绘出来:

  1.“乌鸦”印第安人杀了30名苏人。

  2.苏人传染了天花。

  3.苏人偷盗了大量钉铁掌的马——他们第一次看见这种马。

  4.苏人从“乌鸦”人那里偷盗了一些“有蓬松鬃毛的马”。

  5.苏人举办了一个重大的“烟袋舞会”,接着前去参加战斗。

  6.“乌鸦”人杀了8名苏人。

  7.一名阿利卡列人在射鹰时,被一名苏人杀死。

  一场场战争,一个个盗马贼.一次又一次突然降临的灾祸,杀死李人的苏人自己又被李人杀死。他们的1870年就是在这些单调的记事中结束的。

  道奇获悉,1877年,史密森纳发表了一本有《冬日记数》译文的小册子。为了得到点什么新东西,他索取了一本,但使他恼火的是小册于就是那本记数日历。后来,他听说一个苏人首领曾经许诺为一位美国医生复制一份《冬日记数》,于是,道奇给这位医生去了信,医生送了他本,但还是那份相同的老记事。他不止一次地听说了《冬日记数》,并为索取它而精疲力竭。尽管它是同一份图表,他认为,这份记事必定奇特:“……这独一无二的精心杰作,成为这些平原印第安人从未作过的年历。”他痛苦地说,也许就是这样吧,因为他所遇到的印第安人中,没有一个能弄懂它。他未能找出一个能译出雕刻文字意义的印第安人来。确实,他们无人听说过他这个“年历”。尽管他做了仔细解释。但无人能理解。他认定,这份螺旋式雕刻文记事由极少数人制作,并谨慎地保护了它,它必定有特殊意义,而对其余印第安人来说,《冬日记数》只不过是个无意义的符号集。

  很难理解。所问及的这些印第安人可能一直佯装糊涂,而实际上确实有另外的“年历”,也可能被解释,少数和印第安人交往的白人必定知道这一事实。

  这样的记事必定是非常宝贵的。布鲁斯·纳尔逊记述道:“如我们所知,这些土著人拥有任何有历史价值的观念,但可以说,他们的历史观念是浅薄的,从他们那些绘制在古代野牛皮上褪了色的记事中可以看出,他们除记述一些历史上发生过的趣事外,便再也引申不出什么有意义的史实来了。他引用了1796年美尼考尼焦族人的记事:在一次玩铁圈与棍子的游戏中,一个名叫“鸡巴”的表演者被杀。他怎么会叫这个名字,无法从该记事中推断出,他就叫“鸡巴”,而且是在表演箍圈与棍子的游戏中被杀。他先袭击了另两名游戏者,他们便把他杀了,在此之后,游戏继续进行,并把他的尸体做为后边的障碍物。从那时起,美尼考尼焦人把1796年确定为:滚圈人反对“鸡巴”年。

  很难推测出究竟有多少《冬日记数》。一种设想认为,大量的记事被隐密地收藏,被博物馆保管,一些则可能随同他们的保管人一同被埋掉。但从他们想使他们的部落永存这一唯一目的来看,被埋掉的推测似乎不合逻辑。亚克西斯·普鲁斯在他的一个有关安克帕帕人记事(克兰布鲁克科学学会所有)中,谈及了十多则记事。

  约瑟夫·怀特·布尔在同年迈而记忆力顽强的美尼考尼焦人商议之后,归纳了一个部落从1781年至1932年的历史。1781年被记述是因为那是值得记忆的一年——许多野牛被冻死或淹死,斗士们游过塞满冰块的密苏里河,去收集那些漂浮的野牛死尸。接下来的一年,一个英国人来到他们部落,看见美尼考尼焦人使用石刀,他走开了,过了一会,他又返回,带来了几把钢刀。

  1804年,一名“粗”人被杀,“粗一人对任何事都是逆反着做。他们的行为是尽一切可能变得愚蠢可笑。1804年,一名“粗”人对一个未特别讲明的敌军进行攻击,他径直把一支箭射向空中,然后站住转过身,开始朝他自己部落人射箭:先朝他们头的上部射,然后径直朝他的亲人、朋友们射击。这支敌军把他杀了。

  。1807年,某些白人雇佣了一名印第安人,要他把一本书带给其它贸易站的另一些白人。一位名叫“红狗”的奥格拉拉人把这本书带了好远的路程。无人知道这本书的内容。

  1817年,一名可怜的孤儿没有带弓箭和本部落斗士一起去追赶敌人。有两名敌人回过身来和这些苏人搏斗,这些苏人便不敢朝前冲了。可这名孤儿捡起一根棍子,勇猛地朝前冲去,抡棍猛打这两个敌人。据“白公牛”说,这个男孩十分勇敢,他所在的部落便被叫做“无弓”部落。“白公牛”的有关安克帕帕两性人建议把弓箭放在一座山顶上的故事与原记载的不相符,但年代这么长久,谁知道真实情况怎样呢?

  这些历史学家并非只记述了这些极为平凡的琐事,也还是有例外的,那是1832年11月12日,这一天,一颗明亮的流星,从天空划过,那时,世界各地都注意到了这一现象,每个印第安部落记事簿都称它为“冬日坠落的星星”,并简单地用星星做了描述。

  1837年,白人的“圣彼得号”轮船驶来。但也带来了船上的致命货物——天花。克兰布鲁克人的记事用一身穿带点袍子的印第安人记述了这件事。两年之后,出现了可悲的两性人事件——他或她杀死了他或她自己,尽管,据认为,这个不幸的人可能是位异装癖者。无论哪种情况,克兰布鲁克人的记表上示意他或她是上吊自杀的。

  可能如料想的那样,对卡斯特惨败的这一年,不是用一场战斗来记述;相反,画面是用“坐牛”和一个穿军服的人的握手来表示的。这可能记述了他从小比格奥离开后,进入了加拿大,被一名身穿红夹克的加拿大西北骑警接待的情况。雕刻图中还有一幅猛刺的图,可能象征胜利。

  好似大多数印第安人对被他们在蒙大拿彻底击败的穿蓝制服的人的领导并不熟悉。一个真实情况是,记事中至少有一则提到了卡斯特——但没有提及其他军官。大多数印第安人都认为是三星库鲁克又返回来了,只是在后来,可能由名叫“长里腿”的受过教育的混血儿之口,他们才知道同自己交战的是第七骑兵团。起初他们没有在意这件事,没有多少苏人与北方夏安人知道有关卡斯特的任何情况。

  白人把“长里腿”称为约翰·布鲁吉尔(或布鲁奇尔)。他的父亲西奥菲列·布鲁吉尔,是一个法国与加拿大血统商人,有两个塞蒂人的妻子:“黎明”与“光辉”。她们是姐妹,是首领“战鹰”的小女儿。俩姐妹使布鲁吉尔一间棚屋里挤满了13个孩子,约翰为“黎明”所生。据说,他是个大胆大无畏的青年男子,有一张漂亮的脸蛋,身材魁梧而粗壮,皮肤十分黝黑。由于他在“圣·路易斯”基督修士学院注册,他必定是个非同寻常的人。从学院毕业之后,他给父亲干活。1875年11月14日,他在站岩卷入了一场斗殴,用棍子打了威廉·麦克吉,麦克吉于第二天早晨死了。麦克吉被说成是个文静、勤勉的人,也许是这样,然而,林肯堡的一位商人说,他是个龌龊的醉鬼。显然,由于约翰的气恼,使这场争吵如同小步舞似的一步步升级,他自己也可能在1898年6月13日这一天被活扳于打死,这算是一个意外事件吧,因为边疆的牺牲者常常死于枪弹与刀矛。

  无论如何,据悉,麦克吉受了致命伤,约翰·布鲁吉尔走了,他去了何处不得而知,也许进了黑山,然后去了更远的地方——大比格奥城。他是否确实给苏人讲述了有关卡斯特的事,要看他抵达“坐牛”棚屋的时间了。约翰·格雷博士可能是这段历史最有权威的人了,他认为约翰·布鲁吉尔直到这年秋末才同苏人汇合在一起。

  不管约翰什么时间抵达那儿,“长里腿”知道来到这个营地时应当怎样做:他径直骑马来到“坐牛”的棚屋,呈上他的马与枪,井把这位“巫人”称做“大哥”。也许应当归究于他的天主教教育。如若他不是按所准备的这套做的话,大概会被杀掉的,因为大量携带武器的苏人尾随跟踪了他。这些敏感的人,十分怀疑这名穿白人士兵衣服的外来人,他们为了撩开棚屋檐,已把几根棚屋杆拔起。后来,约翰告知他的侄儿,当时他已准备好随时尝尝箭或子弹的滋味了。

  “坐牛”那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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