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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朗月行 作者:凯奇(晋江2014.01.29完结)-第13部分

小说: 朗月行 作者:凯奇(晋江2014.01.29完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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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丛朗循着声音往地一看,就看见趴在车子上挣扎的白冉月,赶紧上前把白冉月从那堆车子里提溜出来。
  叶丛朗看着面前的有点狼狈的白冉月,可能是袖子太长了,只露出来四个短短的、白白的手指,笨拙的拍着身上的土,宽大的羽绒服让白冉月更显得小小的。
  叶丛朗指了指一边,问道:“那些车子是你撞倒的?”
  白冉月嗯了一声,然后很自然地想到了,那些车子是复数,是要加“s”的,车子、车子,怎么拼来着?
  想着想着,白冉月就念出了声:“车子……应该是b…i…c…y……c…l…e。”
  叶丛朗听清了最后白冉月念的那个单词,心想:她怎么了,中邪了?
  “白冉月!”叶丛朗突如其来的叫了她一声。
  “啊?”白冉月突然一个激灵,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还在车棚里。
  看来真是学入魔了,有点不好意思的抿了一下嘴:“呃,不好意思啊,我刚才想别的呢,嘶~~~”突然感觉膝盖特别疼,低下去揉了揉,心想,肯定青了。
  “磕到腿了?用不用去医务室?”叶丛朗问。
  白冉月忙摆手,“不用不用,估计就是碰了一下。”
  张瀚看着这个柔柔弱弱的女生,觉得挺有意思的,玩味似的看着她:“嘿,美女,想玩儿多米诺骨牌也不用这样吧,改天让叶丛朗送你一套迷你的,用车子玩儿,这个不适合你。”
  就凭他对叶丛朗的了解程度,张瀚一眼就看出来,叶丛朗对这个女孩儿不一般。
  白冉月看了看张瀚,不认识,也没搭理他,直接反问叶丛朗:“你刚才……干嘛呢?”
  “没干嘛啊,”叶丛朗看着白冉月一脸严肃,怀疑起来,刚才没干什么坏事吧?想不起来啊,到底干嘛了?
  叶丛朗一脸的迷茫,在白冉月看来很明显就是装傻充愣,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猜测,叶丛朗走上了歧途,自己作为他的同学和朋友是很有必要把他拽回来的。
  于是,白冉月调整到疾言厉色的状态,外加一点得意的说:“我看见了,你们俩在打架,”说着,瞪了一眼张瀚,“叶丛朗,你自己说过什么都忘啦?你说你练武是为了强身健体,修身养性,不是为了争抢取胜,更不是为了成为向别人的炫耀的资本,你就是这样强身健体的?”
  叶丛朗恍然大悟,看来她是误会了,感觉有点好笑,但是面对一脸严肃的白冉月,还是强忍着没笑出来。
  听完她这句话,张瀚更觉得这个女孩有意思了。憋着笑,上前,手搭在叶丛朗的肩膀上,“这位同学,请问您哪只眼睛看见我们打架了?”
  “我两只眼睛都看见了,别狡辩!”白冉月很有理,气场很强大,一副不可侵犯的样子。
  “那你确定你是近视眼而不是老花眼?”
  叶丛朗终于绷不住,笑了出来:“哈哈哈哈,瀚哥,我打包票,她绝对是,是近视眼,哈哈……”要不是白冉月在旁边站着,怕她尴尬,叶丛朗笑得就想捶地。
  白冉月看着他俩一副哥俩好的的样子,怎么看都不想刚打完架的,白冉月撅着嘴,问:“那,那你们刚才干嘛呢?”
  叶丛朗止住笑,定了定神儿,拍了一下张瀚的肩膀说:“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张瀚,11班班长,知道了吧?!”
  叶丛朗耸耸眉毛,示意白冉月好好想想。
  过了n久,在叶丛朗的挤眉弄眼下,白冉月终于想起来了,这位应该就是传说中被叶丛朗打得鼻青脸肿的“坏小子”。
  俩人在一边用眼神交流的正起劲儿呢,张瀚很不满意的戳了一下叶丛朗,说:“嘿,嘿,嘿,干嘛呢,干嘛呢,大庭广众之下眉目传情呢?注意点!”
  白冉月听张瀚这么说,脸腾地一下红了,磕磕绊绊的说:“我没有……别瞎说……那个,你们俩大晚上不回家……我明明听见……”
  虽然这句话说的颠三倒四的,但是叶丛朗和张瀚都听明白了,张瀚解释说:“美女,美女,我们俩这不是老长时间不见了,就在这切磋切磋,不犯法吧?别瞪着我,我不会把叶丛朗打趴下的,你别看他瘦,这可都是肌肉!”说着就要掀叶丛朗的衣服,白冉月楞了一下,赶紧别过脸去。
  虽然是冬天,就算他掀起来白冉月也绝对看不见什么,但在一个女生面前掀衣服,总归影响不好,何况还是白冉月。
  叶丛朗赶紧按住张瀚不规矩的手:“哎,哎,瀚哥,打住,打住,别别,影响不好!那个,白冉月,我们先走了啊,你路上慢点!”说着就扯着张瀚去推车子。
  张瀚被叶丛朗按住胳膊,没办法只得跟着走,但还是不依不挠的要掀叶丛朗的衣服,边扯边说:“哎呀,怕什么,秀一下你的肌肉,说不定人家小姑娘立马就被你迷得七荤八素,以身……”后面的话,白冉月没听到,因为叶丛朗捂住了张瀚的嘴。
  白冉月看着消失在楼梯尽头的两人,摸了摸发烫的脸,想着刚才的事走出车棚,外面已经是满天繁星了,于是毫不犹豫的骑上车子,脸上却有难以掩饰的微笑。
  “我刚才还没跟美女说完呢,你就扯我出来。哎,你说,你是不是怕我魅力太大,把人家小姑娘迷走,你没机会了啊?”
  叶丛朗想了想,其实吧,张瀚球打得好,武术练得不错,成绩优秀,这些还都不是他最佩服的,他最佩服的就是张瀚的自恋。
  张瀚的自恋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这么说吧,要是有一个人的皮鞋擦得锃光瓦亮,张瀚同学也会毫不犹豫上前照照去的。
  “哎,我可看出来了,你对人家有意思,你说我说对不对吧?啊?”叶丛朗一点也不惊讶张瀚这么说,他看了张瀚一眼,什么都没说,于是张瀚聒噪了一路。                    
  作者有话要说:  


☆、chocolate box

  “我回来了,”叶丛朗开开门,进去。
  方涵放下手中的杂志,走过去接儿子的书包、围巾。
  “来,给我吧。外面冷吧,每次让你戴帽子都不戴,耳朵都冻红了。”方涵有些心疼的看着儿子,“今天好像回来晚了,写作业了?”
  叶丛朗换过拖鞋:“没,和张瀚在车棚里闪了会儿,我爸呢?没回来?”
  “开会呢,不回来吃了。对了,什么时候放假,老师说了没?”
  听到这儿,叶丛朗感觉不妙,赶紧脱了外衣,拿过方涵手里的书包,丢下句:“没有”,就上楼了,方涵有些奇怪的看着儿子落荒而逃。
  方医生是学理的,说话有条有理,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各个击破,要是和方医生再聊一会,估计离分科的那个话题也不远了。
  关上房门,叶丛朗长长的出了口气。
  方涵走到厨房门口,“玉姐,把菜端上来吧,小朗回来了。”
  玉姐扭头,“哎,好嘞,方函,你快别过来了,”看见方涵进来,马上说:“在客厅等着就行。”
  说着往围裙上抹了抹手,“哎,没事,我也没事,跟你一块儿收拾过去。”
  方涵笑着端起糖醋排骨,说:“小朗就喜欢你做的糖醋排骨,我叫他吃饭去。”
  “哎,好嘞,不忙,还有一个汤呢!”
  玉姐叫做陈玉芬,是方涵的远方表姐,没有正式工作,为了养家来到叶家当保姆,已经在叶家待了6年了,可以说是对叶家四口人中的每个人的生活习惯、脾气品性了如指掌。
  玉姐知道今天是叶丛朗回家的日子,特意做了他喜欢吃的糖醋排骨和水煮白菜。
  叶丛朗从楼上下来,方涵打发他去厨房帮忙端饭。
  “玉姨。”
  “哎?你怎么进来了,快出去,去客厅等着就行,”又小声跟叶丛朗说:“没事,你爸今天不在,快去客厅等着。”
  “玉姨,没事,我就是端个碗。”说着抄起两个碗就走。
  “这孩子!”
  “上菜了!小朗饿了吧,快吃,快动筷子!”玉姐很热情的招呼着。
  虽然玉姐快50了,但乐观开朗的性格让她每天脸上都挂着微笑,一点都不显老。方涵也格外喜欢这个表姐,不光因为她把全家都照顾的无微不至,主要还是喜欢她开朗的性格,待人真诚、善良。
  玉姐一边盛饭,一边打量叶丛朗:“小朗,一周没见,瘦了,快,多吃点!”说着又要为叶丛朗盛饭。
  “谢谢玉姨,谢谢玉姨,我自己来,您快吃吧!”
  叶科长说了,力所能及的事儿不许劳烦别人,所以叶丛朗本着尊老爱幼、服从命令的原则,愣是没让玉姨给自己盛饭。
  “玉姐,快吃吧,别管他,他想吃了自己盛。”
  玉姐坐下拿起筷子笑眯眯的看着叶丛朗,说:“你看你这孩子,跟我客气啥!快吃吧!”
  叶丛朗心想,我要是不跟你客气,你妹夫不得一掌拍死我啊!
  “哎呦,你说现在这孩子们的学习压力得多大啊,小朗这才高一吧,就整天闷头学,回头再累坏了。”
  “他哪是学习压力大啊,他那是自己瞎忙活。都说儿大不由娘,有自己注意了,做妈的根本管不了!”
  “可不是,可不是,我家大为和凤儿也这样,都有自己注意了!”
  每当这个时候,妈妈就从那个严肃、简洁的骨科医师变成了家庭妇女,两个家庭妇女的话有什么好听的,叶丛朗一心低头扒饭,想赶紧吃完赶紧走人。
  当叶丛朗专心对自己面前的那个糖醋小排“狂轰滥炸”的时候,眼看就要成功把它拿下的时候……
  方涵开口了:“小朗,老师说了没,什么时候分科?”
  方涵一向很注重两个儿子的学业,虽然他们已经非常非常优秀了。每次出席个什么活动,女人们之间攀比的无非是老公帅不帅,有没有钱,谁家孩子最优秀之类的。方涵每次说起一个儿子在清华读书,另一个儿子的目标是北大,就觉得倍儿有面子。
  叶丛朗僵住了,果然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啊,不过,没事,今天就让你们知道什么叫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叶丛朗清了清嗓子,很镇定的说:“那个,老师说要等到下学期了。”
  叶端从小就大谎小谎不断,没吃过猪肉还见过猪跑啊,照葫芦画瓢,对于叶丛朗这个资深模仿者来说这绝对是驾轻就熟。
  “想好学什么没?”
  为了避免祥林嫂式的悲剧在自己身上发生,叶丛朗豁出去了:“没,我吃饱了,汤回屋喝,”同时做思考状,“好像有一个数学题还没解决。”说着端起碗,快步上楼。
  “哎,哎,小心汤!”方涵看得出来,他那是不想回答问题才跑了,叶丛朗是他儿子,叶丛朗想什么她太清楚了。
  玉姐也不是糊涂人,早看明白了:“哎,方涵,这俩孩子都这么拔尖了,你还瞎操心啥?我看的出来,小朗是个明白事儿的孩子,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像阿端,心野,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别老把他捆那么紧,现在的孩子不都要点‘自由空间’?”
  “哼,”方涵笑了一下:“阿端吧,上大学了,经常不在家,我也管不了,小朗我再不管,不定变成什么样。其实他俩一个样,阿端那是表现出来了,那个是压着呢,还没表现出来……”
  叶丛朗轻轻地把门关上,本来想偷听会儿,可听了半天也没发现什么实质性的内容,但是老妈对于自己的评价却让他思考了半天。
  其实学文学理对于叶丛朗来说,没有本质区别,他不偏科。唯一有区别的是,他数学很强,如果学文,那就是一个很大的优势。
  可是,那绝不会成为他选择的理由。
  未来遥不可及,岔路却近在眼前。
  饶是再风轻云淡的人,面对着未知的命运,也绕不过心中那一丝的犹豫与彷徨。
  理科,文科。
  理智,情感。
  最后,叶丛朗选择了后者。
  一个智商再高的人,如果他没有情感,也只是一个冰冷的机器而已。
  人人都说学文科没有前途,可叶丛朗不这么觉得。
  那里面似乎有一种很神秘的东西在吸引他、召唤他,让他想要去探索,去挑战那种未知,他喜欢那种无法被预测的自己,和无法被预测的生活。
  就像阿甘妈妈说的,如果不打开,你永远也不知道巧克力盒子里藏着什么。
  既然无法预知,那就去试着打开它。                    
  作者有话要说:  


☆、无可比喻的事

  欢快的闹铃声把白冉月从美梦中吵醒。
  一夜好眠! 
  当白冉月穿戴整齐走出家属楼时,着实被外面的景象吓了一跳。
  天地一片苍茫,清冽的气息携着雪花扑面而来。
  白冉月小心翼翼的踩着雪往前走,突然看到了花坛边的梅花上落满了雪,梅花和雪依偎在一起,真的很漂亮。
  这时,画外音响起(来自于白冉月的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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