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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部分

神宠哈士奇-第168部分

小说: 神宠哈士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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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不成,我请强将杀他。”乌歧的嗓音尖锐阴厉。

    他意识到,温千岚不止是聚平军的祸患,更是他的莫大隐患

    充当先锋,协助铁马府军拔镇攻城,算是闯了大祸,温千岚不在金门城多待,美滋滋地走了。

    接连作战奔波了二十余日,被气势打出的伤,不易痊愈,他也是累成了狗。

    他要先离开一顿时间,找地歇息修炼。

    难料是否被武将跟踪尾随,不肯拿亲眷冒险,他没回宁风府,去了云霆府。

    云霆府是雷王武州第一大府,地盘大且最富饶。

    温千岚此去,没什么正经事儿,权当是去开眼界见世面,及游玩消遣,反正哪有热闹往哪凑。

    无甚可急切的事情,追着他去做,他自然悠闲。

    放松心情,怡然自得,逛得无聊去修炼,修炼得枯燥去解闷。

    云霆府的名山大川,各城特色景致,会让人大饱眼福。

    探下天险地,赶趟坊市集会,瞧瞧拍卖会,偶尔多管闲事,管完就跑。

    一人一狗,十分潇洒。

    这么漫无目的地闲逛,温千岚是有期待的。

    修为越高,越发倚重资源,武者再刻苦,奇珍地宝跟不上也是白搭。

    武者的本领大小,要由各般条件决定,守护、天赋首当其冲。卓越的守护,又是由资源喂出来了。简单地比方说养猪,想让猪膘肥体壮,总得喂猪吃饱,喂糟糠野菜是一个样,整顿喂兽粮,肉质定另不同。

    武者修炼,相当于把猪喂养成神猪。

    此外,是否拥有宝物,左右着武者本领的大小。

    像洛云依,宝物多,本事便大。

    温千岚有心多捞几件宝贝,小千戒自称是时空天宝,现只有储物之能。造化炉还不错,目前又仅是精炼资源,赚取财物之用。暗血战袍的威能,要依赖于他,不见突出。星空翼仍是小翅膀,依赖于二狗子,

    这么一看,他倍觉家底薄。

    怎么养家,怎么娶媳妇?!

    他垂涎的宝贝不少,来把神弓,一箭灭一城那种。来串项链,可以开启谁也攻不破的结界。来颗小树,结吃了可以提升修为的果子。如果能增益守护,当然更好了,龙血丹,给二狗子。神金,喂龙斩。仙风,融入仇风

    奈何,此些全是他臆想的,毛没见着。

    在天险禁地、绝地,也不见有劳什子神金仙风。

    小元界是很小的,普通平凡,不比中大千世界的光怪陆离。

    温千岚欲找找哪里可有天机试炼,结果,把守护兽哈士奇找丢了。

    他急追了百余里,才逮到正在一泥坑里打滚的二狗子。

    二狗子不听训还敢犟嘴,他的暴脾气上来,咣咣一顿削。

    悲催的是,二狗子是他的守护兽,打重了不行,打轻了没记性。

    为了教训傻狗,他将哈士奇的狗嘴及四条腿绑上,像挑猪一般,用战戟挑起扛在肩上两日。

    这么的,他将二狗子治服了,至少是口服了,心服不服不晓得。

    日子轻松,一人一狗逍遥快活。

    当听到云霆府的人,已知晓鬼面邪君温千岚之名,且是那个赞许,啧啧美啊。

    散漫之余,温千岚未贻误修炼正业。

    心血来潮想修炼时,不管是否为荒郊野岭,坐下就修。

    比如眼下——

    哗哗。

    春雨淋洒,草原上满是泥泞。

    他正盘坐于雨中,心无外物。

    嗤嗤

    “嘟啦呱咕”

    经文于心中回想,劲力如虬龙,在身躯川流不息。

    荧光微放,雨水污泥近不得身。

    心思内敛,意守空灵,体会经文要义。

    元力随着穿梭,灵性点点增长,渐渐凝实。

    人玄三转罡灵的修炼,为身魂互养,玄体与魂魄互相滋补。

    此个过程不难耐,反有飘飘欲仙之感,心神意识舒适,缘于魂魄的茁壮。

    武者的魂魄强弱,关系甚大。

    灵系武者,魂魄相对强大,悟性高。对武技灵法、功法奥义的领悟,往往高人一等。

    领悟奥义越深越清晰,守护的成长进阶会越完善,体现于守护天赋。

    守护进阶会诞生什么天赋,武者的领悟,是一份重要的原因。

    魂魄强大,亦是武者从地玄三转,突破至四转三觉的支撑与动力。

    继而,关乎武者的势意气势,左右三觉。

    魂魄弱小,气势低靡,势意天赋也不上台面。

    两人同是四转四阶的武将,气势对轰某人完败,是因他魂魄太弱。

    武者无一不希望壮盛魂魄,可惜,魂魄的成长壮大,是特别困难的。

    为何,因魂魄本身,为玄之又玄不可琢磨之物。

    能够滋养它的资源,十分稀少珍贵,且带来的补养是有限的。

    领悟玄妙奥义可以,修炼功法离不开体悟,却是循序渐进而为,强求反落下乘。

    又如顿悟,观望自然之景悟到了某种玄奥,魂力大增,但可遇不可求。

    再还有,武者的经历、见识、心境,亦是铸就魂魄。

    某位武者蝇营狗苟满是龌蹉,他或许可以佯装出气宇轩昂,其修为气势,绝不会浩大。

    居高位者,掌管着生杀予夺,久而久之,其势意会具威严龙气,像戴宣同。

    修炼从不是件简单的事儿,魂魄更是难修。

    至少在整个小元界,并无修炼魂魄的功法。

    它是武者的意识,更是意志。

    修炼,可以说就是在自强不息、涤尽铅华,追溯真我。

    某人懦弱胆小,随着不断改变而勇敢坚定了,他的意志便是提升了。

    对魂魄而言,经历或比资源外物,更加重要。

    他游山玩水地走动,开阔眼界,亦属于经历。

    当心有触动,抓住感觉沉入修炼,会事半功倍

    时至入夏,温千岚的修为达到了三转二阶,游逛已觉无趣了,他返回了铁马府。

第219章 撕衣疗伤,好弹() 
修为高了,实力有所提升,温千岚自要回铁马府做些事情。

    凶灵为何泛滥,他欲查个清楚。

    怀疑凶灵的源头在浑兴江,他不去旁地,直奔江流。

    漂浮在江面上,他挥手下令,“二狗子,上。”

    “呜,本哈是旱鸭纸,怕水。”挥动着小翅膀,哈士奇低着脑袋,一副怂样。

    温千岚真是纳闷了,同样的事儿,他指挥着傻狗不听,不让它做又非得做。

    怕水,捉鱼的时候为何不怕了,“你是不是找抽?”

    手掌抹过小千戒,他取出一根皮绳。

    “呜呜大兄弟,你白要逼本哈,本哈怕淹屎。”它可惜命了。

    “淹不使不,是淹不死!你会飞啊,二狗子,不敢不水,你说你能做点啥?”

    “本哈能吃。”

    温千岚被噎住了,说不出话。

    他自认教狗有方,除了揍就是骂,二狗子怎么会不听话呢。

    哎如今傻狗还没什么本事,以后进阶为地品天品,他绝对是第一个倒霉。

    商量行不通,干脆来硬的。

    他抓住哈士奇的毛脖颈,将之扔进了江中。

    “救命啊大兄弟”

    噗通。

    掉入江中好一会儿,哈士奇才浮上来。

    它背部和脑壳露出水,拖着大尾巴转圈游,瞪着两呆蠢狗眼向上看。

    乍然看去,会以为是条鳄鱼。

    温千岚不奇怪,傻狗啥都像,唯独不像狗,家常便饭了。

    见之大口地吞水喝,他疑声问道:“二狗子,你在干啥呢?”

    “本哈把水喝光,抓鱼吃。”哈士奇答得郑重其事,“一条不给你吃,馋屎你。”

    “蠢狗,你咋这么蠢,咱家绝交吧。”

    “呜大兄弟,好吧,分你半条。”

    跟条狗没有共同话题,温千岚怎么可能被半条鱼收买,满江的鱼只分他半条,怎么也得管饱啊。

    他拍了拍脑子,利诱道:“二狗子仔细找,找到了线索,岚爷给你找个土耗子当媳妇。”

    “线索是啥线?米线吗?”哈士奇迷惑不解。

    脑筋时而搭错,有的话它会弄混。

    在媳妇的利诱下,它开始干活了。

    妖瞳在狗眼,可以看到种种异常的波动,它不是一般的狗,它是守护狗,可以在水中分辨气味,用于搜寻十分好用。它在江中潜水,温千岚则在江面及两岸细致观察。

    他认为,倘若凶灵的源头与浑兴江有关,那么不可能一丝不漏。

    波及整个铁马府,定不会是小阵仗,必有蜘丝马迹。

    至于是否找对了地方,又能否查出,没有多少根据可言。

    没有其他要事,便不怕白费力,温千岚安稳地从东至西,细致地搜查。

    孰不知,他的行踪已被戴宣同掌握清楚。

    搜寻十分枯燥,无甚波折,抓两条江鱼烤着吃,算是自娱自乐了。

    沿江搜寻了十余日,没有发现。

    今日,下午时分。

    哗哗

    江面宽阔,江水平缓。

    温千岚耐心足,也觉得无聊了,垂着脑袋无精打采。

    耳朵动了动,他挑起了眉头,“嗯?”

    他闻声回身看去,升空而起时,心念传唤:“二狗二狗,快出来。”

    噗通。

    扑腾着小翅膀,二狗子怂拉着大舌头从江中跃出,兴奋地叫道:“吃饭饭、吃饭饭。”

    “吃你个大脑袋,回来,岚爷借你狗眼用用。”待哈士奇归附于身,温千岚运起妖瞳远眺。

    他清楚自身的处境,想杀他的大有人在。

    境地不安宁,他的警惕,时时不松懈。

    论武力,他不惧戴宣同,对方杀不了他,但他更战不胜对方。

    两人厮杀,吃大亏的定是他。

    在金门城时,他与位四转九阶武将交过手,简而言之,打不过。

    所以,在此搜寻时,他警惕着戴宣同等人杀来,提前发现早早去逃,省得挨打又还不了手。

    一侧隐隐传来吵闹声,他立即发觉,待看清情况,皱起了眉头。

    离他约摸六七里远处,正有三只凶灵扑咬一位武者。

    从速度分辨,凶灵是四品魔灵,格外地凶悍,追逐扑撕间,屡屡将猎物包围。

    那名武者,是位年轻的女子,一转修为,身姿高挑着灰色软甲。

    她所用的守护兵,是条金粉色泽的长绫。

    面对三只魔灵,她根本应付不了。

    卷起长绫为鞭,抽开这只,那只又扑上了,捆住那只,这只又咬来。

    她左支右拙,甚是狼狈,且身躯有多处受伤。

    左腿处被抓伤,血流不止,前胸后背处的软甲,都抓烂了。

    完全不是三只魔灵的敌手,杀身危机当头,她仓惶地朝一座小镇逃去。

    撕拉

    魔灵扑上,利爪划中了她的脊背。

    软甲已破烂,再挨不住一击,软甲连着内衬被撕掉了,露出的白皙脊背上,乍现三道刺目的血痕。

    女子失声痛呼,脚下踉跄险些摔倒。

    她慌乱躲避抵挡,企图去脱身逃跑。

    而小镇尚在数里之外,恐怕她未等靠近,便会被魔灵分食。

    “一位女子怎么单独在外?”温千岚远远看到后,暗起疑虑。

    不过,力所能及的,他哪会见死不救,“岚爷最爱英雄救美了,诶,似乎是个小美人。”

    他取出邀月弓,元力灌入弓臂。

    开弓之时,元力箭矢自行聚成。

    “呼”他轻轻吐气,感知风的流动,妖瞳锁定目标。

    他擅于用弓,又毕竟不是弓系武者。

    距离过远他不敢托大,一箭稍偏那女子的命就没了,所以他只求射中魔灵,不必一箭射碎头领。

    双指放松,弓弦倏然复位。

    咻。

    蓬。

    锋光沿着狭长痕迹,跨过六七里,洞穿了一只魔灵胸腹。

    箭矢携具的力道凶横,该凶灵的整具骨架被撕碎了。

    突如其来地变故,惊得女子一颤。

    状况本是十分危及,她因惊吓耽搁了抵挡,一只魔灵直朝她的肩膀咬下。

    好在,第二三箭紧随而至。

    咻咻。

    砰砰。

    未等咬中,另两只魔灵也被射杀。

    “岚爷的箭术,丁点没退步啊。”温千岚暗暗自得。

    弓箭对他来说是外物,箭法之类武技,不曾投入精力习练,能做到此般精准颇为不易了。

    “摔倒了,受伤似乎很重。”他不迟疑,收起邀月弓,飞身赶去。

    等他到时,那女子坐倒在地,正向大腿处倒药粉止血,疼得痛哼。

    见到温千岚,她的目光隐有慌张,更是如见救星地急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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