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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部分

明末求生记-第1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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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这是狼王?”汤和志的声音微微发抖,他虽然在草原上呆的时间不短,也见过狼,但如此大规模的狼群,也是第一次碰上,更别提那传说中可遇不可求的狼王了。

    “呸!”莫日根吐出口中嚼烂的草根,“应该没错了,你看,它周围还有侍卫呢。”

    果然,白狼周围还四散着几头黑狼,看上去像是在拱卫自己的王者一般,若有狼不知好歹,想要闯入,黑狼们先是低声咆哮,像是警告,要是再闯,则会有一到两只黑狼,将其撞飞出去。

    黑狼虽然比白狼要小上一号,不过和其他狼一比,还是强壮得多。

    狼王在定定地盯着汤和志他们看了半晌之后,抬头仰脖,发出了长长的,“呜嗷”的叫声。

    这叫声气息悠长,好半天才停下来,群狼中,没抢到马肉的也不抢了,抢到的,几口把肉囫囵吞进肚里,不敢耽搁,纷纷向后退去。

    “咝。。。”待狼群退下,众人倒抽一口冷气,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几具马尸已被啃噬大半,露出了森森白骨,骨头上鲜红的血迹,历历可见。

    “这回该走了吧?”汤和志低声说道,也不知他问的是谁。

    “未必,”莫日根此刻站了起来,手里拿着弯刀,“以往天一亮,太阳一出,狼群差不多也就退了,可今天有点邪性,我看它们不像要退走,更像是要发动总攻的样子。”

    正如莫日根所说,狼群并没有就此退走,在退了那么几步后就停了下来,身子转了个圈,狼头对着的,还是汤和志他们,只是包围圈大了那么一些而已。

    “那它刚才那声嚎叫。。。?”汤和志大惑不解。

    “我想,是让它手下群狼不得自相残杀吧。”莫日根推断道。

    众人一想,似乎还真是那么回事儿,为了争抢马肉,群狼间已经相互厮打起来了,要不是狼王的叫声,说不定真的就开始自相残杀了。

    这时太阳已经完全升了起来,但狼群全然没有退意,狼王引颈,又是一声长嚎,这一声,比刚才还要悠长,群狼在狼王的叫声中前脚趴地,身体后伏,颈毛倒竖,摆出了一幅即将攻击的样子,刚才冲天的火焰已经渐渐淡了下来。

    “准备战斗吧。”莫日根站在最前面,“火堆一熄,我估计它们就要发动最后的进攻了。”

第270章 大白(1)

    “大白,你跑那么快干嘛?”

    “大白,你慢点儿!”

    “大白,等等我们,大白!”

    囡囡、小英和妞妞三个丫头,嘴里大喊大叫的,骑在自己的马上,追着一匹神峻异常的大白马去了。

    在她们身后跟着的,是遮天蔽日的一大群马,蹄声隆隆。

    志文一行人各自骑着自己的坐骑,在马群的边缘跟着,这里,是蒙古草原。

    他们从盛京出来后,一路北上,在海东青的带领下,穿过他嘴里的东金山,也就是后世所称的大兴安岭,到了大草原,继而紧临着北边的瀚海沙漠西行,据薛平介绍,这一带是漠北与漠南的交汇之处。

    从盛京到蒙古,的确与他们之前设想的相同,一路上无人前来追杀他们,只是赶路着实辛苦,特别是在山里的时候,道路狭窄,很多地方都无法骑马,得下来步行,马儿们因为体型高大,走得更是异常艰难。

    偏偏还不能弃马,四个蒙古小子就不说了,马是他们最好的伙伴,根本没想过要将它们抛弃,三个曾经的马贼和十多个新加入的东金山猎手,也把马看作是自己逃命、维生的保障,不到生死关头绝不会考虑放弃。

    况且到了大草原,没了马,仅凭两条腿,得走到猴年马月去。

    没几天,马就瘦了不少,志文心疼,就加大了苜蓿的供给,一来二去,成了习惯,进了草原也没变,为的是让它们赶紧长膘,好尽快赶路。

    当然了,志文对外宣称,那苜蓿是他自己找来的野草。

    对了,那十多个猎手,是在翻越东金山的时候,海东青招揽来的,他们世居山林,以渔猎为生,是天生的战士,说女真语,兼通蒙语,族群复杂,并不是专一民族。

    这些人就是后金口中的生女真,八旗精兵的重要补充来源,后金会定期北上,将他们掳掠为奴,兵器铠甲的落后,使得他们不是后金的对手,因此,他们和后金之间也是仇深似海。

    凭着共同的语言,还有共同的仇敌…建州女真,再加上一点食物的诱惑,海东青很容易地就把这十几个精通箭技,在丛林中行走如风,还会骑马的剽悍汉子网罗了过来,整个队伍战力大增。

    令众人都没有想到的是,志文用苜蓿喂马,倒喂出了一段奇遇。

    刚进大草原没几天,午时,大伙儿打尖休息的时候,一匹马闯进了他们的视野,全身雪白,没有一根杂毛,身形高大,远超他们自己骑的这几匹马,马腿粗壮,马蹄子恐怕有他们吃饭的碗那么大。

    绝对是一匹好马,甚至超过了他们卖给阿敏的那匹大黑马。

    孟根这个一吃饭就顾不上其他事儿的人,都喜得丢下了手中饭碗,也顾不得这马是不是有主,擎上套马索,跨上马就去追,更遑论其他人。

    当然,主力是四个蒙古小子,其他人只能打打下手,帮点小忙。

    半天下来,大伙儿的坐骑都累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大白马呢,毛都没有摸到一根。

    众人只得作罢,毕竟赶路更重要。

    可谁曾想,他们套马的这番举动,似乎激怒了这匹大白马,从那天起,大白马天天都要在他们面前晃悠,不过,这也正好说明了它没有主人,是野马。

    一开始,四个蒙古小子还不服气,还想把它套住,可大白马左冲右突的,套马索总是不能建功。

    有几次眼看就要套上它的脖子了,它轻松的一个加速,闪电一般地避开,套马索还是落在空处。

    大家这才知道,这畜牲竟然还留有余力。

    更气人的是,大白马往往要眼见这帮人跑不动了,拿它再无办法,这才“希律律”长嘶一声后离去,如同嘲笑他们一般。

    既然抓不住它,就只能不再理会于它,一心赶路,而大白马见无人来套它,就开始前后左右地捣乱。

    有时候,它会蹿到某匹马旁突然大吼,将马吓惊后再跑开,得意洋洋地看着马上的人手忙脚乱地安抚马匹。

    有时候,它则跑到志文他们前方,故意尥蹶子,扬起高高的沙尘泥土,让大伙儿吃一脸的灰。

    众人气得牙痒痒,偏偏拿它没招儿,有几次海东青和柳才都拿出了弓箭,想要将它射杀,以解心头之恨,可面对如此神骏通灵之物,最终还是没能下得了手。

    就这么闹了几天,转机出现了。

    往常它都是午后出现,折腾到下午,一旦志文他们停下来休息,或许是因为没人陪它玩了,大白马觉得无聊,往往就自行离去。

    这天傍晚,志文他们安营扎寨,准备休息之时,大白马仍未离去,站在远处,眼睛死死盯着志文。

    大伙儿诧异,仔细观察,才发现它盯的哪里是志文,而是志文手中喂马的苜蓿,鲜翠欲滴,还有紫色的小花点缀其中,对马来说,真是莫大的诱惑。

    这天路赶得有些多,志文早早地就拿出苜蓿来喂马了。

    见有门儿,志文扬扬手中的苜蓿,示意它上来吃。

    大白马犹犹豫豫地走了两步,打了个响鼻,又退回去了,不过仍然没有离开,一幅欲走还留的模样。

    还是孟根驯马更有经验,让志文把苜蓿放在他和大白马的中间后退开,又挥手让大伙儿都退得远远的。

    果不其然,大白马在犹豫了片刻之后,小心翼翼地踱步上前,低头嗅了嗅,终究抵不过这诱惑,伸出舌头,几口吃个精光。

    那天之后,大白马仍是天天出现,不过不再捣乱了,而是安静地跟着志文他们,傍晚痛快地吃上一顿苜蓿后离开。

    没几天,似乎是嫌只是晚上吃不过瘾,中午也来叨扰,然后是早上,然后就不走了。

    大白马和志文的距离,也从最初的十几丈远,缩到几丈的距离,最后是形影不离地、颠颠地跟在志文身后。

    志文用手喂苜蓿它也不再拒绝,摸它也不再抗拒,至此,除了因为它长得实在太高大,志文还骑不上它之外,算是彻底将它收服了。

    在志文的引导下,从囡囡她们三个丫头开始,大伙儿和它渐渐熟了,可以喂它,可以摸它,众人还给它取了个“大白”的名字。

第271章 大白(2)

    巴根孟根等人自然有些眼红,他们用套马索没能套住的野马,居然被志文用区区野草拿下,实在是让他们大失面子。

    可事情并未就此结束。

    某天傍晚,大白吃饱喝足,又玩够了之后跑了,志文他们没放在心上,都当它野性未改,出去撒欢去了。

    这家伙,虽说已经算得上是被收服了,可时不时的,也有夜不归宿的时候,反正早上它都会回来的,那苜蓿,它可舍不得漏掉一顿。

    第二天一大早,当班值夜的孟根还来不及唤醒众人,大伙儿就被隆隆的马蹄声给惊醒了,一开始都以为是大队骑兵,敌我不分的前提下,都想要跑路。

    多亏志文眼力不错,站在自己马背上看清了来犯的马群背上无人,领头的又是大白,再等它那熟悉的叫声传到耳中,大伙儿这才安下心来。

    铺天盖地的马群,在大白的带领下将志文他们淹没,这时大家才反应过来,一开始大白还真是和他们闹着玩儿的,要是那会儿大白就带着这么多的野马来找他们的麻烦,那真是跑都没地儿跑。

    几个人大致合计了一下,马匹怎么都上了一千,而且匹匹都是好马,可把大伙儿给乐坏了。

    而大白,则洋洋得意地在志文面前打着响鼻,似乎在昭告,它把所有的亲朋好友都带来吃志文的大户了。

    大白矫情,一天三顿,顿顿以苜蓿为主,偶而吃点杂粮,或是自己吃点野草换换口味。

    好在其他马不像这样,只要隔上三五天能吃上一顿苜蓿,它们就很满足了,其他时候,吃杂粮也行,或是自己去啃些野草亦可,比大白好打发多了。

    要是都像大白这样,志文的这点存货还真不够它们吃的。

    “公子,你哪里找的野草,居然能引来这么大一群野马,这便宜可占大了。”巴根骑在马上啧啧感慨。

    “怎么?你想学啊,我告诉你,这可是祖传的,而且传男不传女。”志文忽悠道,其实哪是什么野草,而是志文系统里的紫花苜蓿。

    巴根嘿嘿干笑两声,随即抱怨道,“大白实在是太生龙活虎了些,这两天可把我累坏了,公子。”

    大白精力充沛,每天天不亮就要开吃,吃完苜蓿,就要带着马群上路,要是不起来理会它,它有很多种方法折磨大家,最常见的就是围着营地疯跑,让大家不得安眠。

    自它带着马群归附以来,大伙儿不得不起得更早,睡眠都有些不足,巴根趁机抱怨,不过是想让志文出面,让大白安生些,大家也能多睡会儿觉。

    斜睨了巴根一眼,志文说道,“你也看见了,我拿它也没办法,要是不喂它,它能用舌头给我洗脸。”

    志文不是没想过让大白晚吃一会儿,也好多睡会儿,可在这方面,大白是寸步不让,非得把人折腾醒才罢休。

    面对这么个大宝贝,打骂不得,就只能顺着它的意了。

    “起得早是早了点,”志文接着说道,“不过,有了大白,你们连马都不用赶,省了不少力气,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大白作为这群马的马王,地位毋庸置疑,只要它在,不用担心其他的马会走散走丢,一个个都乖乖地跟在它身后,老实得很,志文他们根本无需驱赶,只管埋头赶路便是。

    “公子说的是,”薛平接上话头,“要不是大白,这一千多匹马,就我们这些人,还真忙不过来,啧啧,大白是真不赖,就是还没长成,性子有些顽劣。”

    志文点头赞同,大白虽是马王,在马群中威信很高,但应该年岁不长,喜欢疯跑,喜欢玩闹,有时还会撒撒娇,像个顽童似的,大伙儿都十分喜爱。

    “嗯?”志文微微皱了皱眉。

    薛平以为他是担心跟着大白跑在前面的三个丫头,安慰道,“不用担心,公子,有大白在,三位小姐骑野马也没问题。”

    如果说其他人对大白是喜爱,那三个丫头对它就是宠溺了,每每都骑马跟着它在前面疯跑,要是坐骑累了就换马,反正现在马多的是,有大白在,野马们都乖乖地让丫头们骑,跑起来也是稳稳当当的,即使没有马鞍也不用担心她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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