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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7部分

我是一具尸体-第14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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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这是袁齐天的道器?跟孙悟空的定海神针还真像,名字都差不多。”我心中越发惊讶了。 

“听说凡俗中有个白痴写了一本小说,拿我当成原型,刻画了一只毛猴,叫什么孙悟空的,还把我的定天神棍写成了定海神针。” 

袁齐天庄重地取过棍子,随手挥舞了几下。 

“定海就定海了,我也没多大意见,但是说这是神针我就受不了。”他的鼻孔里喷出两条气龙。 

“把你当成原型?这么说来,撰写那本小说的人认识你咯?”我眯着眼睛说道。 

《西游记》这部小说里,涉及了很多修界的隐世级人物,其中很多人我都不了解,但一位小小的凡人都知道?作者是明朝的吴承恩,在那个时代活到80多岁才逝世。 

以现在的目光看待以往的人,我就能看出吴承恩的不凡了,他肯定不是凡人。 

“吴承恩?知道我的只有上古时期的修士,估计他是上古时期某位修士的转世分身。” 

袁齐天抚摸着定天神棍,而后缩小放进了耳朵里。 

“果然和西游记里的孙悟空很像。”我暗中嘀咕着。 

袁齐天就是孙悟空的原型,但是他比孙悟空帅多了,也强大太多。 

孙悟空还是猴子的特性多一点,而袁齐天身上的人性化特征比较突出,容貌更像人类。 

“豫州?” 

袁齐天闭眼感悟了会,随后猛地睁开双眼,两道金色的眸光激射出去,轰碎了空间。 

“没想到九州的核心居然没有妖族的聚集地,既然如此,我袁齐天就要改变这个格局。” 

他轻声自语着,完全把我无视了。 

“彭。” 

毫无预兆地,袁齐天一棍子向着地面轰去,将远处围观的修士轰成了血雾。 

“快跑!” 

围观修士被吓得屁滚尿流,大吼着向远方跑去,一点节操都没有。 

“看来袁齐天是要给妖族带节奏了。”我站在空中看着袁齐天。 

袁齐天总是让我想起封天帝城的军团长齐天,他们两个名字很相似,用的道器都是相同的,但实力差了很多。 

“吼!” 

袁齐天一棍子扫出去后,仰天长吼引出了一片星辰。 

“哦?猿猴也能使用星力?”我在边上饶有趣味地看着。 

对啊,有个成语叫“猿猴取月”,比喻白费力气。 

可我眼前的这个猿猴还真能取月,我很想知道他引动的星力和星辰变哪个更强。 

“你不阻止我?我马上就要毁灭附近的人族和城市。”袁齐天蓄力了几分钟,余光扫到我,不由地出声询问我。 

“你不要误会,我没有出手的意思,你继续,慢慢来。”我伸手示意袁齐天继续蓄力。 

恐怕他还不知道附近的城市都在他出世的时候炸碎了,现场的修士都是事后循着动静聚集过来的。 

他要杀就杀好了,反正我也要攻击豫州的各大国家,大家的目的都差不多,我何必对他出手自找麻烦呢。 

袁齐天听到我这么说,愣了一下,然后继续蓄力,嘴巴张开露出了一个无尽的深渊。 

在他嘴里的深渊中浮现着无数星辰,我一眼就看出那些星辰是宇宙星辰投射下来的,拥有实实在在的攻击力。 

“有意思,居然在嘴里演化宇宙星辰。”我摩挲着下巴,仔细观察袁齐天的神通。 

“吼!”紧接着,暴喝的吼声从他嘴里传出,那片深渊随之祭出,带着璀璨的星辰冲出去,笼罩了浩瀚的区域。 

“轰轰轰。” 

星辰轻微地卷动一下,便粉碎了所有的物体,包括树木,大地和灵智未开的动物们。 

“呼。” 

各种物体被碾碎后,化成了精纯的能量投射回袁齐天嘴里,被他吞噬吸收。 

“怎么就这么点人?浪费了我一式吞天噬地。”袁齐天无语地环顾四周,直到现在才发现附近没人。 

“你从陨星里蹦出来的时候,产生的冲击波已经轰杀了附近所有生命,所以要杀人的话,可以换个地方。”我好心提醒他。 

“哦,是吗?”他眨了眨眼睛,有点尴尬,自己居然闹笑话了。 

好不容易才聚集了部分修士,被袁齐天一上来的一棍给吓跑了,之后他又蓄力蓄了很久,当然没人可杀了。 

谁都不傻,没人会待在原地等死。 

“给我一份最新的人世界地图。”他对我伸出了手。 

“我为什么要给你?” 

嘿,这猴子还真不拿自己当外人,伸手就问我要机密的情报。 

“你体内有东皇钟,那是妖族的神器,如果你把情报给我,我就不计较这件事。” 

“谢谢,不用你放过我,东皇钟这事我和妖族的孔宣还有鲲鹏真祖谈妥了,10年后主动归还妖族。”我淡然和他对视。 

“那我告诉你一个关于东皇钟的秘密,你就把地图给我。” 

袁齐天也没办法,人世界早就大变样了,他刚出世,没有地图都不知道去哪里。 

自己的那些族人也不知道去哪里吃屎了,老祖宗回归都不知道过来迎接,一群只知道吃大香蕉的废物。 

搞得自己要和一个1千岁都没有的小屁孩费劲! 

“你说。”我取出玉牌,示意自己准备好地图了。 

“东皇钟是东皇太一的神器,东皇太一还在世间,暂时在宇宙中闯荡,等到合适的时候会回归母星。并且东皇钟在人世界另有他人在暗中操控。” 

“可以了,拿去吧。”我把玉牌扔给他。 

在那份地图上,我暗中做了点手脚,把一些我想要铲除的国家做了独特的标记。 

比如大隋,我给标记了曾经为了争夺领地,屠杀了妖族10座大城。

第22章 :人妖组合() 
我满嘴鲜血,丢弃了手上被我吸干了血液的野兔。那滚烫热浪的鲜血在我体内炸开,活力感已经有了迟钝,我微微地叹了一口气:

    “再吸食动物的鲜血的话,我体内的污垢会越来越多,行动会迟缓得跟零件生锈的机器人一样,我不能再靠动物的鲜血维持肌体的活力了,我需要人的血液!”

    看着湖水倒影之中,我那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我时常会回忆起自己突变的那一天。

    这个宁静的山村空气中一大早就响彻着呜咽的哭泣声,一大排的依仗在山村的山路之上缓缓行走,绵绵的哭泣声在山间缭绕。所有人都穿着寿衣,沉默不语。

    最中央处,4个中年男子抬着一具古朴的青铜棺材,祭台上并没有摆放水果和米面,一切都透露着诡异。

    这是在出殡,出的是我的殡,收敛我尸身的棺材是爷爷祖上流传下来的,被他视作珍宝,这一次竟然为我做了陪葬。

    我叫杨云,出殡的时候年纪是20,英年早逝似乎就是专门为我而造出的成语。我不是病死,也不是车祸,我的死因,很离奇。

    你有没有见过殷红的血水从自己左手手腕静脉之中汩汩流出的场景?你没有见过自己的血将你淹没的场景?

    我出生在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山村之中,父母从小就要去城市打工养活全家,奶奶早年病死,所以我跟着爷爷长大。

    “梭梭”,出殡的队伍走到半路,一大片毛发黑亮的山鼠头尾相接着从队伍面前横穿而过,将整只出殡队伍生生地拦下。

    “轰”,抬棺人心惊之下手一滑,差点把铜棺给侧翻下山崖。

    “给我稳住,等待山鼠过路。”队伍中间传来一声苍老的呼喝。

    “哇哇……”

    山鼠刚走,天的尽头飞来一群血眼乌鸦,遮天蔽日,将原本灰蒙蒙的天气染得一片墨黑。

    “爸,我就说今天不适合出殡的,你看看,一副百鬼游行的架势。”出殡队伍前方急匆匆跑出一中年男子,走到队伍中央。

    “不,这个月是阴历7月,是鬼月,是一年之中阴气最盛的时候。小云的尸体已经耽搁了一天了,必须要在72小时内入土。”

    苍老的声音不容抗拒。

    “可再怎么急也不能选在阴历7月14下葬啊,今天可是鬼节啊,地狱之门大开,百鬼夜游。”

    “别再说了,都已经在路上了,没有后退之路了。”

    天边的乌鸦根本没有飞走的意思,对着出殡的队伍俯冲而来,就像是无数黑色的箭雨直射而下。

    “啊!”出殡的队伍一阵猛烈的骚动。

    “稳住!别看天上!”苍老的声音竭力怒吼。

    “嗡”,祭台上的铜棺突然闪现土黄色的光芒,将所有乌鸦全都笼罩。

    没一会儿,所有的乌鸦都化成了血水滴答在铜棺盖上,不断地向着铜棺之内渗透进去,被棺内一具干尸吸收一空,隐约间,那干尸可怖的手指头似乎动弹了一下。

    血腥味吓得周围人脸色大变,面目狰狞。

    “尸变了!尸变了!”出殡队伍都是普通人,没有见过这种吓人的场面,纷纷失声大叫。

    “闭嘴,别胡说。”苍老的声音厉声道。

    咔咔。。

    一股突如而来的腥风将祭台上的灵位拍裂了,吓得所有人都腿脚发软,更有甚者大小便都失禁了。

    “砰”,狂风席卷之下,铜棺沉重地棺盖被掀开,磕在了不远处的石林中,横扫出一片空地。

    棺盖掀开,露出了里面的尸体,这是一具干枯了的尸身,空洞的双眼呆愣地大睁着,死状极为凄惨,恐怖异常。而渗进棺内的血水并没有显现,似乎之前的一切都是幻觉。

    “爸!”队伍中的妇女再次见到这凄惨的尸身,不由痛哭起来。

    “将棺盖给我搬回来盖上,我们继续上路。”苍老的声音掌控着全局。

    重新盖上棺盖,出殡队伍没前进多久,队伍之后出现一阵怪声,就像是风猛烈地吹进过小孔发出的声响。

    “谁都不要给我回头看!那是不干净的东西,见者就会被脏东西缠上。”老人威严的声音镇压着众人的胆怯。

    在这怪声的一路陪伴中,出殡队伍走进了山村深处的坟地,刚一进入坟地,那怪声就离奇地消失了。所有人心一松,回过神来,衣服已经湿透了。

    一场不寻常的出殡总算是有惊无险。

    “轰”,铜棺深埋地下。干枯的尸体圆瞪的眼中一抹血光一闪而过,极尽诡异。

    我流尽了血液,成为一具干尸,罪魁祸首是一个女人,本屌的女神。

    从山村走出来,我没有太多的花花肠子,在父母无限的期望之下终于考上了一所还算不错的大学,南京理工大学。进入大学之后,我遇到了她。

    她是那种文静的女孩,很懂事,很漂亮,在一次上课的时候,我因为去晚了,她旁边正好没有人,我就顺理成章地坐在了她身边。

    我原本以为这一次的邂逅也会像之前无数次一样,各自上课完,各自离开,井水不犯河水。没有想到,她居然在我坐下的时候扭头冲我笑了一下。

    没有经历过的人无法体会这种感觉,虽然我现在重新回顾的时候感觉这很幼稚,但是那个时候,我真的沉沦了,这或许就是可笑的爱情。

    只怪当时本屌太傻逼,为了追她给她做这做那,各种献殷勤,各种装逼。那时候女神经常跟我说“呵呵”,“睡觉”,“去洗澡”,本屌竟然当真了。卧槽果真是天生屌丝的命啊!

    我并不帅,但是也不会让人讨厌,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屌丝。虽说不是很壮实,但是184cm的个子也能给人足够的安全感。

    在我不顾一切的追求下,她成为了我的女朋友,这也算是屌丝逆袭吧!她叫王雅洁,我满心憧憬着能和她快乐地生活在一起,结婚生孩子,生老病死。

    后来我才知道我只是她的备胎,让她过渡用的。在她需要人帮她打水买饭,占座位的时候,我这个备胎作用就体现出来了。

    我将每个月父母给的生活费用剩下的都偷偷地存起来,给她买各种各样的礼物。无论她说什么,我都满足她。

    在我跟她交往一周年纪念日的时候,不,应该说是我做王雅洁备胎满一年的时候,我买了一部手机给她作为礼物。

    结果却在她宿舍楼底下看到了她站在一辆宝马跑车旁边在跟一位英俊的男子拥吻。

    就像是最狗血的电视剧演的一样,我愤怒地冲过去质问她,她说嫌弃我穷,嫌我长得不帅,意思就是“你就只能做我的备胎,别想拨乱反正”。那一刻我坐实了备胎的身份。

    在王辉开着跑车走之前还嘲笑地告诉我说王雅洁怀了他的孩子,然后他们就走了,留下我一个人承受周围人嘲笑的目光。

    当我从最深爱的人那里得知自己只是备胎的时候,当我发现平时端庄矜持的女神在富二代面前就是一个荡妇的时候,我的世界观崩塌了。

    万念俱灰之下的人是不理智的,当晚我就离开了学校,回到了南京郊区的家中,趁着父母还没有下夜班,在浴缸里割腕了。

    看着自己的鲜血从腕部的静脉之中蜂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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