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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部分

美国的故事-第1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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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伯里曼能在首都华盛顿受审吗?自从这个案子到了最高法院,大伙就明白它不再是被告人和政府之间的对抗,而成了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对抗。就像四年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一样,首席大法官马歇尔再次与杰斐逊总统狭路相逢。

    案子一到马歇尔的手里,杰斐逊就知道不妙,他太了解他表弟了。他说,最高法院被马歇尔一手遮天,完全成了联邦党的堡垒,根本没正义可言。言外之意,马歇尔才不管什么法律不法律呢,他只想跟我对着干。这话说得可不对。此时的最高法院早已不是联邦党一统江湖。1803—1807年间,阿尔弗雷德摩尔和威廉帕特森两位联邦党大法官相继去世,杰斐逊提名了两位共和党人代替他们,一个是南卡罗来纳的威廉约翰逊,另一个是纽约的亨利利文斯顿。另外,由于疆域的扩大,国会又增加了一个大法官名额,他是来自西部肯塔基的托马斯托德,也是共和党人。应该说,杰斐逊虽然是个容易偏激的人,但他在挑选大法官时还是非常有眼光的。他选的这三位都相当出色,客观、独立、公正,不带党派偏见。如今,最高法院七位大法官中,四位联邦党人,三位共和党人,怎么能说是联邦党的天下呢?

    但是,杰斐逊很快就发现了一个恐怖的事实:这几个共和党法官一进法院就好像被马歇尔施了魔法,变成马歇尔的铁哥们儿。他们在绝大多数案件中与马歇尔的意见完全一致,听凭马歇尔为所欲为,怎么这么没个性呢?其实,不是大法官们没个性,是杰斐逊自己想偏了。马歇尔根本没强迫他的同事们做任何事情,他以自己的公平、友善、温和征服了他们的心。他是天生的领袖,魅力无敌。杰斐逊老说马歇尔好吃懒做,马歇尔也确实喜欢吃喝玩乐,但他往往在不经意的玩笑中把你变成他的铁杆粉丝。

    好了,让我们回到1807年2月13日,看看最高法院怎样判决斯沃特伍特和伯里曼的案子(简称“伯里曼案”)。关于最高法院是否有权发人身保护令,马歇尔的答案是肯定的。法院的这项权力来自宪法和国会的立法。马歇尔强调说,这个案子和“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不同。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最高法院以没有初审权为由拒绝向国务卿发“强制令”。在“伯里曼案”中,最高法院复审下级法院的案子,不受宪法关于初审权的限制。所以,根据1789年司法法案第十九条,最高法院有权发人身保护令。

    2月16日,查尔斯李说,既然法院有权发人身保护令,那就放人吧。这就到了第二个问题。在接下来的四天里,法院听取了双方的辩论。政府提供被告“叛国”的证据,被告方指责政府违反第六修正案。2月19日,马歇尔说,法院还没有最后的裁决,但他允许被告取保候审。两天后,马歇尔宣布,斯沃特伍特和伯里曼无罪释放。所有的大法官一致同意,根据第六修正案,罪行在哪里发生,案件就应该在哪里审理。那两个明明在路易斯安那出的事,却被千里迢迢押到首都受审,明摆着违宪。这叫“程序非正义”。而且,法官们也认为,政府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两人“叛国”。在这里,马歇尔引用了宪法对“叛国罪”的定义:

    “叛国罪的表现只能是对美国发动战争,或投靠美国的敌人并向他们提供帮助。”

    若想证明斯沃特伍特和伯里曼叛国,必须证明他们确实参与了对美国的战争行为。如果他们只是参与了与国家为敌的阴谋,这种阴谋不能算叛国。而且,宪法明文规定,叛国罪需要至少两个证人,政府连一个像样的证人都没有,怎么定罪?

    马歇尔的判词到此结束就很完美了,但是,也不知道他咋想的,他居然又加了一段:

    “如果战争行为真的发生了,所有的参与者,不管他们离现场有多远,只要他们参与了阴谋,他们就应该被视为叛徒”

    事实证明,这话说得有点不够严谨。或者说,马歇尔的意思是严谨的,但他将被人抓住把柄。在下面的“伯尔叛国案”中,他必须面对由他自己的这段话引起的挑战。

    最高法院对“伯里曼案”的判决把总统气疯了,他认定这是马歇尔成心跟他捣乱。参议员贾尔斯威胁要修宪,禁止最高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众议院也有人开始议论弹劾马歇尔。但是,公众舆论显然是赞成法院的判决的。如果说有人滥用了宪法赋予的权力,那个人不是马歇尔,是杰斐逊。

    “伯里曼案”毫无疑问让马歇尔和杰斐逊的关系雪上加霜。杰斐逊发誓,他要在下一个回合中把输掉的赢回来。那么,下一个回合,两个巨人将怎样搏斗?美国的司法体系会面临什么考验?请看下一个故事:叛国。

第87章 叛国() 
1806年,阿伦伯尔在西部的一连串动作引发了人们的怀疑,大家似乎看清了他的阴谋:第一,分裂西部;第二,入侵西班牙领地;第三,把西部和墨西哥连起来组成一个独立的国家,自己当皇帝。就在他的同伙斯沃特伍特和伯里曼医生被逮捕并送往首都受审的时候,伯尔正忙着跟朋友哈曼布伦纳哈塞特在布伦纳哈塞特岛上囤积粮食和武器,招募志愿者,准备时机成熟就沿密西西比河南下。40岁的布伦纳哈塞特是来自爱尔兰的富豪,他买下布伦纳哈塞特岛,把自己的豪宅建在上面。他的日子本来过得爽极了,可是,自打1805年认识了伯尔,他就跟着了魔似的,出钱出力,还让伯尔用他的岛当基地,甚至在报纸上发表文章,说西部地区脱离联邦是大势所趋。布伦纳哈塞特的文章帮了伯尔的倒忙,西部的联邦官员们变得警觉起来,俄亥俄和肯塔基的联邦检察官与民兵也都盯上了这拨人。而此时的伯尔一点也不知道斯沃特伍特和伯里曼的事,更不知道詹姆斯威尔金森已经背叛了他。

    1806年11月27日,在接到无数的报告,特别是接到威尔金森的信之后,杰斐逊总统终于决定出手。他发表了一个宣言,说某些人企图对西班牙采取军事行动,破坏两国的关系,我们不能允许这些人为谋私利擅自替国家做决策。杰斐逊的宣言很有节制,只字未提伯尔,更没说他叛国,但它有效地瓦解了伯尔的阵营。很多西部人支持伯尔是因为他们认为他的计划会得到总统的认可,搞了半天不是那么回事,那咱还起什么哄?大部分西部媒体在看到宣言后立刻宣布与伯尔划清界线,伯尔基本上没戏了。

    总统这一招很高明,举重若轻,将一场阴谋化于无形。除了相关的官员以外,公众根本不知道总统针对的是谁,他们也没必要知道。息事宁人就好,何必搞得鸡飞狗跳?但是,该着杰斐逊倒霉,一向很乖的国会忽然跟他较起真儿来。1807年1月16日,共和党众议员约翰伦道夫要求总统为他的宣言做出解释。他说,如果有人威胁了联邦的和平与安全,总统要拿出证据来,而且要将此人绳之以法。你含含糊糊的,我们怎么知道你啥意思?我们要真相!经过几天的激烈争论后,众议院同意了他的提议。

    伦道夫到底哪根筋搭错了,他干吗给杰斐逊捣乱呢?事实上,伦道夫对他这个总统表哥不满不是一天两天了。他是个激进的共和党人,长期以来都是杰斐逊的信徒。杰斐逊当反对派领袖的时候是天底下最革命的人,撩得大伙热血沸腾的。但他一上台就表现出温和倾向,尽量不走极端。问题是,他一脚急刹车,把手下的小兄弟们闪着了。年轻的伦道夫认为杰斐逊背离了理想,与联邦党妥协。于是,伦道夫自己攒了一拨人,号称“老共和党人”,意思是,我们才是原汁原味的共和党人,杰斐逊已经“变修”啦。到1806年,伦道夫已与杰斐逊彻底闹翻,标志着共和党内部分裂的开始。所以,他在国会演这么一出不算奇怪。

    众议院的态度让总统很受伤。从他上台的第一天起,国会就是他最坚强的后盾。他想干吗国会就帮他干吗。这会儿国会忽然追根究底,杰斐逊还真有点措手不及。其实,国会只不过问问情况而已,他根本不用匆匆忙忙地答复,也不必提供太多细节,大体过得去就行了。可是,也不知道他是想证明自己没瞎说还是想赶紧堵上伦道夫的嘴,杰斐逊失去了往日的从容。1月22日,总统向众议院呈交了一份文件,第一次指名点姓,说伯尔是分裂国家的主谋。他还说,虽然细节还没完全弄清楚,但伯尔的“罪行是毫无疑问的”。

    这是个天大的错误。一个人有罪无罪,法院说了算。法院还没审,总统就一口咬定他有罪,这不是迫害是什么?难怪此言一出,很多人立刻想到这是杰斐逊在报六年前伯尔跟他争白宫之仇。远在马萨诸塞的约翰亚当斯听到此事后立刻写信给本杰明罗什说:“即使伯尔的罪行像中午的太阳那样清晰,行政长官也不应该在法院审判之前就宣布他有罪。”亚当斯认为伯尔非常狡猾,他会用各种手段掩藏罪责。杰斐逊是律师出身,竟然犯这种低级错误。可能他这几年跋扈惯了,才会这么说话不经大脑。

    杰斐逊的话立刻让“伯尔叛国”上了头条,民意沸腾,全国人民恨不得马上把伯尔抓起来绞死。那么,伯尔现在在哪儿呢?让时间倒退回两个月前。伯尔把布伦纳哈塞特岛的事安排妥以后,就到美属密西西比领地去联络其他人了。1806年12月10日,俄亥俄州州长爱德华蒂芬命令民兵突袭布伦纳哈塞特岛,抓获了大部分人和几乎所有的物资,但布伦纳哈塞特带着大约30个人乘四条船逃离。三个星期后,在坎伯兰河的一个小岛上,他们与伯尔相聚。尽管损失惨重,但伯尔和布伦纳哈塞特还是带人继续沿密西西比河南下,他们打算到新奥尔良与威尔金森会合。

    1807年1月10日,伯尔带着人来到密西西比领地的纳齐兹附近。他去拜访朋友彼得布鲁林。布鲁林是密西西比领地最高法院的一位法官。他给伯尔看了当地的报纸,上面有杰斐逊总统的宣言,还有美属路易斯安那总督下令逮捕伯尔的消息。而且,威尔金森正派军队北上捉拿他。伯尔这才知道,他的计划完了,除了投降别无选择。

    伯尔倒是很沉着,他马上去法院自首,避免落到军队手中。威尔金森是个心狠手辣的人,伯尔若让他逮住,他为了保住自己没准儿会把伯尔灭口。从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出伯尔的精明。密西西比领地联邦法院的首席法官是托马斯罗德尼,他儿子恺撒罗德尼是杰斐逊政府的总检察长,跟伯尔是好朋友。老罗德尼可不像他儿子那样喜欢伯尔,他给伯尔列的罪名是:企图分裂西部,占领墨西哥,建立帝国。

    但是,伯尔太聪明了,他从不跟人坦诚相见。别说一般人,就是他的高级同谋,比如威尔金森和布伦纳哈塞特,也不完全清楚他的真实意图。大家比较确定他想抢墨西哥的一块地方,但别的基本靠猜。这样一来,谁也没法在法庭上确切地说出他的计划,所有的证人都不能证明他想分裂联邦。老罗德尼折腾了半天,最后,大陪审团以证据不足为由拒绝起诉。

    伯尔大摇大摆走出法庭,老罗德尼却不想就此放过他。过了几天,老罗德尼命令警察去把伯尔带到法院问话。但是,这一次,伯尔没有听从法院的传唤。他逃跑了。两个星期后,他在问路时被人认出,落入民兵之手。3月26日,衣衫不整的前副总统在民兵的严密押解下,来到弗吉尼亚首府里士满。他将在联邦第五巡回法院受审。

    伯尔为什么会被送到里士满受审呢?因为杰斐逊学乖了。他本来是打算把伯尔弄到首都华盛顿的。但是,2月21日,最高法院在对“伯里曼案”的判决中,裁定政府违反第六修正案(参看上一个故事)。第六修正案规定,案子在哪发生就应该在哪审理。政府指控伯尔叛国行为发生的地点是布伦纳哈塞特岛。这个岛属于弗吉尼亚州(今天的西弗吉尼亚境内),由弗吉尼亚的联邦巡回法院审这个案子就是理所当然的了。这回,你总不能说我程序违宪了吧?

    事到如今,杰斐逊对伯尔的叛国罪行深信不疑。把任何人放到总统的位置上,他也会跟杰斐逊有同样的看法。布伦纳哈塞特岛上要武器有武器,要物资有物资,要人有人,这不是谋反是什么?伯尔跟好几个朋友(证人)说过,联邦政府根本玩不转,他带千八百人就能攻下华盛顿,这不是叛乱是什么?人证物证俱在,还不算“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况且,总统都跟众议院说过伯尔有罪了,伯尔必须有罪。他要是无罪,那不成了总统诬陷好人?“叛国”是最重的罪,只要成立,就是绞刑。杰斐逊要的是伯尔的命。

    看上去,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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