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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部分

美国的故事-第1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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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如此动人心弦,跟双方的主帅有很大关系:他们都是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

    美国海军上将佩里生于罗得岛州,父亲是美国海军军官。佩里从小就酷爱航海,他13岁时加入海军,在父亲当舰长的船上服役。他弟弟马修佩里后来也加入了海军。说到这儿,也许有些人眼前一亮,这不就是那位率“黑船”驶进江户湾(东京湾),逼迫日本开国通商的佩里将军吗?没错,他正是1853年“黑船来航”事件的主角,他让日本睁眼看世界,走上近代化的道路。他比他的大哥小9岁。

    1813年,奥利弗哈萨德佩里28岁,已在海军服役15年,参加过“准战争”和“第一次巴巴利战争”。他过人的天赋深得战争部长阿姆斯特朗和海军部长琼斯的赏识,因此被委派为伊利湖的海军主将。巧得很,他的对手,英军主将巴克利也是“神童”式的人物。巴克利11岁加入皇家海军,到1813年,27岁的他已是“老船长”。

    两人在伊利湖相遇,立刻摆开队形,投入战斗。佩里的旗舰“劳伦斯号”是以“切萨皮克号”前舰长詹姆斯劳伦斯的名字命名的。劳伦斯在一次海战中阵亡,临终前嘱咐战友“不要弃舰”。佩里的船上竖了一面旗,上写劳伦斯“不要弃舰”的遗言。战斗持续了5个小时,“劳伦斯号”受损严重,佩里登上“尼亚加拉号”继续指挥,他甚至亲自驾船直冲敌阵,重创巴克利的主力舰“底特律号”和“夏洛特女王号”。到最后,这两艘船都被打残,巴克利投降,整个舰队成了美军的俘虏。佩里在给哈里森的信中写了那句著名的话:“我们遇上了敌人,他们是我们的了”战斗结束后,双方军舰都靠岸修整。佩里与巴克利把酒言欢,就像多年的好友。他们惺惺相惜,因为他们知道,无论输赢,他们都尽力了,都是英雄,都是荣耀。

    “伊利湖之战”是美国海军决定性的胜利,美军完全控制了伊利湖,切断了底特律英军的供给线。英军主将普罗克特将军见大势已去,立刻撤出底特律。被美国陆军丢掉的地盘总算被海军抢回来了。双方在安大略湖上各有胜负,英军略占优势。

    两个星期后,10月3日,佩里协助哈里森取得了“泰晤士河战役”的胜利(参看上一个故事)。印第安人首领泰坎西在战斗中阵亡,英国永远失去了这个强大的同盟,美国永远排除了印第安人的威胁。

    佩里和哈里森在西部的胜利让阿姆斯特朗看到了希望,他期待着奇迹也能在东部的下加拿大出现。可是,他再次选择了两个自私、无能、互相憎恶的“猪队友”。这两位是詹姆斯威尔金森和韦德汉普顿。我们已经在“伯尔叛国案”中见识过威尔金森。他军龄很长,但从没带过一个团以上的兵力打过仗,而且他根本不想打。还没出发就唉声叹气的,说遇上敌军咱就投降。汉普顿则刚愎自用,觉得加拿大人正盼星星、盼月亮地等着他去解放。威尔金森带7000人,汉普顿带5000人,分两路向蒙特利尔进发,两人各打各的,谁也不理谁。但无论如何,美军势大,英军在这个地区兵力又特别薄弱,近乎真空。眼看着下加拿大就做不成英国殖民地了。

    10月25日,汉普顿在沙托盖河碰上一小队主要由法裔加拿大人组成的民兵,还有一些苏格兰人和威尔士人。汉普顿派了个使者去向人家宣传民主自由,被一通乱枪打了回来。民兵人数是美军的五分之一,他们可不想跟美军打阵地战。他们像印第安人那样设伏打猎,东一枪西一枪,打得美军屁滚尿流,连滚带爬地退回美国境内。那边威尔金森一听汉普顿兵败,吓得一枪没放就打道回府。进攻蒙特利尔的计划就这么泡汤了。这一仗英国正规军没出一兵一卒,加拿大民兵打出了威风,这是真正属于加拿大的胜利。直到今天,“民兵之谜”仍然让加拿大人无比自豪。战争中,还出现了一位“女版保罗瑞维尔”,她是37岁的加拿大女士劳拉赛科特。她在深夜中步行30公里向英军报告美军的动静,被视为加拿大的民族英雄,是勇气和忠诚的象征。你吃过加拿大最有名的“劳拉赛科特”牌巧克力吗?

    随着1813年冬天的来临,军事行动渐渐停止,占领约克的美军却闲出了事。12月,一群战士纵火焚烧了上加拿大殖民地议会大厦,接着,所有的公共建筑都烧起来。这还不算,烧上瘾的美军干脆连民宅也点了,有些躺在病床上的人被连人带床抬到冰天雪地里,眼看着自己的房子化为灰烬。没多久,整个约克变成一片焦土。

    在19世纪,基督教国家之间的战争有个人人遵守的原则,就是尽量不打扰平民。打仗是职业军人的事,扰民非君子所为。美军的暴行让世界目瞪口呆,加拿大人从心底里燃起的仇恨激发了他们的民族意识。如果说,此前,他们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现在,他们清楚地知道:他们不是美国人。两个本来同种同文的民族从此分道扬镳,再也没有融合的可能。加拿大不会忘记这把火。一年之后,它将完美复仇。

    “1812年的战争”不仅唤醒了加拿大的民族自豪感,也让它认识到,它需要属于自己的独立和自由。战前,说英语的上加拿大和说法语的下加拿大老死不相往来;战时,它们被迫联手抗敌,保卫家园。它们忽然发现,原来,它们可以有共同的追求,甚至可能变成统一的国家。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加拿大开始形成了。

    1813年之后,美军多次企图进一步入侵加拿大,都被英军和加拿大民兵打回来,双方进入胶着状态。1815年的英美和平条约奠定了现代美加边境的基础。此后,美国再也没有入侵过加拿大。随着美英关系的改善和加拿大渐渐走向独立,美加冰释前嫌,关系越来越温暖。当然,小摩擦免不了,比如,1903年的阿拉斯加边界之争。双方同意把纠纷提交仲裁。当时,加拿大还没有独立的外交权,仲裁委员会有三个美国人,两个加拿大人,一个英国人。加拿大想当然地认为英国会向着自己,毕竟是一家子嘛。最后,那位英国仲裁员却把票投给了美国,加拿大痛失阿拉斯加的出海口。这件事让加拿大伤透了心,它终于明白,在英国心中,英美关系远远超过了英加关系,英国通过对美国的让步换来了美国在很多国际领域的合作。亲情友情比不上国情,仁义正义敌不过利益。加拿大再也不想让英国控制它的外交权和防御权。第二次世界大战把美加更紧密地连在一起,罗斯福总统明确警告“轴心国”别打加拿大的主意。战后,美加建立共同防御委员会和共同防空体系,美国清楚地告诉全世界:对加拿大的侵略就是对美国的侵略。今天,美加共享世界上最长的边境线,互为对方最大的贸易伙伴。加拿大再也不担心美国的军事威胁,但它一直担心着美国文化的渗透。加拿大人看美国电影、听美国歌、说美式英语、去美国上学、在美国工作、与美国人通婚,他们还能保持加拿大的民族特色和文化传统吗?这是加拿大政府和每一个加拿大人都需要思考的问题。

    加拿大的故事暂时讲完了,“1812年的战争”还没打完。随着1814年的到来,国际形势将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美英战争也将翻开新的一页。英国将怎样调整战略?美国将怎样应对危机?和平还有多远?请看下一个故事:一八一四。

第92章() 
到1814年夏天,“1812年的战争”已打了整整两年。在这两年中,美国攻,英国守。强大的英国之所以对弱小的美国隐忍不发,主要碍于拿破仑战争。在没把拿破仑打趴下之前,英国无暇西顾。但是,1814年,形势不一样了。早在1812年年底,拿破仑败象已露。60万大军入侵俄国,只回来3万人,几十万个生命消失在俄国的茫茫雪原。欧洲那些屡败屡战的国家组成“第六次反法同盟”。在英国威灵顿公爵一世亚瑟韦尔斯利的指挥下,联军节节胜利。1814年3月30日,联军进入巴黎。4月6日,拿破仑宣布退位,被放逐到厄尔巴岛。路易十八登上王位,波旁王朝复辟。

    拿破仑帝国轰然倒塌让很多人不适应,最不适应的就是美国人。且不说从法国革命爆发的第一天起,美国人就吵吵嚷嚷地支持法国,这次“1812年的战争”也是美国在英国背后捅了一刀子,客观上帮了拿破仑一把,虽然主观上是想趁机占便宜。现在,便宜没占到,被刺痛的巨人却转过身来,要好好收拾收拾整天捣乱的美国。该美国倒霉了。

    从拿破仑战争中抽出手来的英国决定增援北美。从此刻起,攻防转换:英国攻,美国守。其实,到1814年,美英之间实在没什么好打的了:随着欧洲战争的结束,英国的“议政会命令”已取消,皇家海军不再需要劫持中立国商船,也不再胁迫美国船员服役,美国的“禁运”政策已被国会废除。美国显然无力征服加拿大,英国也根本不想否认美国的独立。既然引起战争的所有理由都不存在了,那么,战争为什么还在继续?答案应该是:为了谈判桌上的筹码。

    想在谈判桌上占上风,军事上的胜利是必需的。西边五大湖区的战事一时难解,双方势均力敌,都没进展。最容易突破的是东海岸。对东海岸的进攻可以迫使美军东移,减轻西部的压力。事实上,在过去的两年中,皇家海军除了封锁美国海岸,对沿海地区的骚扰从来没断过。虽说都是小打小闹,打了就跑,但足够让美国人头疼。如今,欧洲战争结束了,皇家海军和威灵顿公爵麾下的陆军都陆续调往北美。大部队来了就得玩大的,袭击小村庄上不了台面,这回的目标是:美国首都华府。

    当了14年首都的华府依然跟个村儿差不多,而且是半成品。国会山刚刚建好没几天,总统府看上去像烂尾楼,不知何时才能完工(总统住在其中的一小部分),其他的政府办公楼勉强能用,还有一些零零星星的旅馆、民宅。除此之外就是建筑垃圾、泥泞的道路、没砍光的树林、横七竖八的木头等等。要不是联邦政府硬把家安在这儿,鬼都不会到这来。这座丛林中的小城没有任何战略价值,它只是一个象征。英军想要摧毁的正是这个象征。当你把华府踩在脚下,你就可以对全世界说:看!我把美国踩在脚下啦!

    摧毁华府还有更实际的功效,那就是:复仇。还记得我们在上一个故事中讲的美军火烧约克(多伦多)吗?然后,英军冲进美境烧了布法罗;然后,美军冲到加拿大烧了长点;然后,英军冲到切萨皮克湾烧了几个村庄;然后,美军冲过去烧了多佛港;然后,还有很多然后大家就这样你烧我、我烧你,无限循环。不管怎样,英国和加拿大觉得约克的仇还没报,因为那把火实在太大了,后面的几场小火不过瘾。于是,这一次,英军要为约克而战,要为一年前那把火复仇。

    执行复仇任务的是皇家海军乔治科伯恩将军和陆军罗伯特罗斯将军。罗斯是威灵顿公爵麾下的悍将,身上还带着欧洲战场上的硝烟味。科伯恩的海军陆战队有700人,罗斯的陆军三个团有3700人。8月19日,两位将军带着这4000多人在弗吉尼亚的本尼迪克登陆,向北进发。这次行动的目的不是长期占领华府,而是烧完就走,给美国点颜色瞧瞧。

    英国的目标很清楚,英军的动向也很清楚,美国人的脑子一点也不清楚。从5月份英军频繁地在切萨皮克湾一带活动时起,就有人不停地向战争部和总统报告,说英军可能要进攻首都。战争部长阿姆斯特朗根本没当回事,因为他不相信英军会把兵力浪费在这个毫无价值的小破城,他们的目标应该是马里兰州最大的城市巴尔的摩或海港安纳波利斯才对。阿姆斯特朗一个劲儿地对麦迪逊总统说,别担心,他们是冲着巴尔的摩去的,不会来华盛顿。麦迪逊半信半疑,他要求阿姆斯特朗做好首都的防御工作。但就像他的一贯作风,谦谦君子总统先生并没有强行命令战争部长保卫首都,战争部长也就什么都没做。华府依然是座不设防的城市。

    8月22日,英军距华府只有几十公里,他们一路走来没遇到任何抵抗。阿姆斯特朗仍然坚持他的“巴尔的摩论”,麦迪逊仍然在云里雾里。谁也搞不懂英军到底想去哪,咋办呢?军人出身的国务卿门罗毕竟胆子大,说要不我出去瞅瞅吧。于是,麦迪逊政府职位最高的官员当上了哨兵,飞奔出城刺探敌情。结果,门罗转了一大圈也没看见英军的影子。敌人兵临城下,战争部长不知所云,总统蒙圈,国务卿当探马,首都城中一个兵都没有。你见过这种玩法吗?

    22日晚,麦迪逊忽然醒过来了,不再听阿姆斯特朗的鬼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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