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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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园主们过着像国王一样的生活,但这“国王”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当得好。实际上,他们更像公司的首席执行官,事事都得操心。他们要做市场调研,搞清哪种作物更赚钱,计划哪块地该种什么,任用得力的经理,合理地分配劳动力,妥善解决各种纠纷,控制成本和花费,监视奴隶的劳动,组织有效的武装,还要管着庄园里所有人的衣食住行,毕竟有几百张嘴等着吃饭呢。不仅如此,很多大种植园主还是殖民地议会的议员,忙着参政议政;有的是法官,经常审案子;还有的是律师,帮人打官司。来个亲朋好友,主人们就热情款待,为他们举办宴会和舞会。那时候交通不方便,朋友来了一住,少则几天,多则几个月,你就陪着吧。所以,要当个成功的种植园主绝不是容易的事,需要杰出的领导才能和精明的商业头脑,还要有旺盛的精力和很好的人缘,否则根本做不到。很多种植园都因经营不善而倒闭。当然,有倒霉的就有得意的,比如弗吉尼亚的首富威廉伯德,就拥有10个大种植园。
南方殖民地富得流油,每年都向英国和欧洲出口上百万磅的烟草、大米和靛青,欧洲各国的货币源源不断地流向新大陆。跟北方完全不同的是,99%的南方人都住在农村,南方基本上没有大都市。唯一像样的城市是南卡罗来纳的查尔斯顿,它是南方进出口的重要港口。这里灯红酒绿,一片奢华祥和的气氛。奴隶主们在这儿寻欢作乐,附庸风雅,大有欧洲贵族的风范。人们也以英国绅士的做派为荣。难怪他们瞧不上那些粗俗的北方人呢。
肥沃的土地和奴隶的辛勤劳动,让南方人渐渐养成了慵懒安逸的生活习惯。种植园主们在经营庄园的闲暇,常举行宴会舞会。他们穿着丝绒的外套、精致的衬衫、灯笼裤、真丝长筒袜、高跟鞋。对,绅士们都穿高跟鞋。他们把头发剃光,然后戴上卷曲的假发,再加上漂亮的帽子,跟英国的贵族没什么两样。女士们穿着美丽的长裙,下面是用铁丝撑起来的大裙摆,足有几十斤重。女士和先生们在优美的乐曲中翩翩起舞,尽情享受快乐优雅的人生。南方的自耕农们虽然办不起这样的舞会,但也有足够的时间体味大自然的美丽与和谐。懒洋洋的土地躺在懒洋洋的河边,懒洋洋的人们沉浸在懒洋洋的梦里,看完朝阳看夕阳,看完夕阳数星星,世间万物都在这田园牧歌的浪漫情怀中变成了永恒。
看上去,新大陆的绅士们过着神仙般的日子,但他们也有郁闷的时候,而且非常郁闷。他们是新大陆的贵宾,走到哪都受尊敬。可是,不管他们的举止如何优雅,衣着如何考究,语言如何文明,伦敦腔练得如何地道,每当他们去旧大陆时,都会受到旧大陆绅士的歧视。英国人把他们称为“外省人”,而且“外省人”这仨字还是从鼻子里哼出来的。在英国贵族眼中,新大陆人是不折不扣的“暴发户”,穷得只剩下钱了。久而久之,新大陆的绅士们再也不愿去旧大陆现眼了。
也许是因为在旧大陆受了刺激吧,本来光忙着种地的南方人也开始办起了高等教育。1699年,弗吉尼亚的首府从詹姆斯敦迁到地势更加开阔的威廉斯堡。而在此之前的1693年,这里已经建成了一座高等学府——威廉与玛丽学院,当然是以英王威廉与玛丽的名字命名的。威廉与玛丽学院是继哈佛学院之后新大陆第二所大学,但哈佛是私立学校,威廉与玛丽学院是取得了英王的许可证的公立学校。
威廉与玛丽学院的第一任校长是布莱尔教士,他满肚子学问,却毫无幽默感,好像全世界都欠他的钱,没人见他露过笑容。他最看不惯南方人的散漫和慵懒,打定主意要把学校变成一个严肃认真做学问的地方。看样子布莱尔很有后台,谁妨碍了学校的利益他就告谁。就因为他不停地告恶状,一连三位弗吉尼亚总督被召回伦敦,第四位总督气得骂他“该死的老东西”。可是,这个“该死的”布莱尔的确把威廉与玛丽学院办成了一流学府,它为未来的美国培养了3位总统,1位首席大法官,16位独立宣言的签字人,数不清的政治家和各行业的精英。2010年,威廉与玛丽学院在美国所有的公立大学中排第4名,前3名分别是美国军事学院(西点军校)、美国空军学院、美国海军学院。也就是说,威廉与玛丽学院是最好的非军事院校。
在似乎永远到不了尽头的漫步中,弗吉尼亚走进18世纪。威廉与玛丽学院的校园里,威廉斯堡的酒吧里,种植园主的客厅里,渐渐地开始出现一个特殊的人群。他们高谈阔论,指点江山。在漫无边际的“闲聊”中,未来美国的“建国国父”们陆续诞生了。谁也说不清弗吉尼亚的水土里到底有什么神奇的元素,让它成为美国的“总统之乡”。至今为止,它已经为美国贡献了8位总统,而美国的前5位总统中有4位来自弗吉尼亚,他们是:乔治华盛顿,托马斯杰斐逊,詹姆斯麦迪逊,詹姆斯门罗。还有像帕特里克亨利和佩顿伦道夫这样的著名革命领袖,以及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如果没有他们超人的智慧、天才的设想和艰苦卓绝的努力,人类伟大的社会实践就不会发生在这片混沌初开的大陆上。来自弗吉尼亚的“国父”们几乎无一例外都是大种植园主和大奴隶主,偏偏是这些奴隶制度的受益者设计了美国这个崇尚民主、自由、平等的国家。谁说历史不幽默?
但是,在18世纪四五十年代,还轮不到“华盛顿们”说话,弗吉尼亚的革命领袖们很多还穿着开裆裤。而在北方的宾夕法尼亚,已经有一个人开始思考新大陆的未来。此人出身平民,他家往上数八辈儿可能都跟贵族沾不上边儿。他嘻嘻哈哈,大大咧咧,就没个正经的时候。当新大陆那些举止高雅的绅士在旧大陆屡遭白眼的时候,这位老兄却让骄傲的法国人真心诚意地朝着他喊“万岁”。旧大陆的贵族以与他交友为荣,甚至让他讲的笑话逗得不顾体面地哈哈大笑。
这个人是谁?他为啥有那么大的魅力?他到底做了什么?请看下一个故事:第一个美国人。
第16章 第一个美国人()
1723年的一个黄昏,费城街头走来一个年轻人。他衣衫不整,满脸疲惫,平凡得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然而,费城人没有意识到,他们刚刚迎来了这个城市有史以来最著名的公民。这个年轻人的光芒不仅将照亮费城的天空,还将照亮未来的美国以及世界的历史。我们先看看他身后留下的那一大串头衔吧:作家,出版家,企业家,科学家,发明家,思想家,政治家,外交家,社会活动家,幽默大师,漫画家,等等。为节约时间,这个名单的后半节暂时省略。一般人一辈子只要能当成其中的一个“家”就不枉此生了,可他不是一般人,而是个地地道道的天才。这个天才的名字叫本杰明富兰克林。
他的父亲约西亚富兰克林是个肥皂和蜡烛制造者与销售商,生意不大,勉强维持一家人的温饱。1683年,约西亚富兰克林与第一任妻子安妮切尔德从英国移民来到波士顿。他们一共生了7个孩子。安妮去世后,他与第二任妻子阿比亚富尔哲结婚,又生了10个。1706年1月17日,本杰明富兰克林出生在波士顿,排行第15,也是10个男孩中最小的一个。
约西亚富兰克林是个虔诚的清教徒,一丝不苟地守护着清教的价值观念和人生准则。他毫不吝啬地把清教的教条传授给儿子,比如,家庭至上、服务社区、尊崇上帝、尊重人权、努力工作、无私奉献等。本杰明富兰克林深受父亲的影响,他在后来的大量著作中,极力宣扬清教价值观,为塑造一个道德高尚的美国社会立下汗马功劳。他阐述的“社区自治”的理念也成为美国民主的基础。
本杰明富兰克林7岁时像其他孩子一样走进校门,却没有像其他孩子一样完成所有的学业。父亲的收入只能供他上三年学。10岁时,他就不得不辍学,在父亲店中帮忙。但对一个天才来说,三年的正规教育似乎足以点亮智慧的灵光。在此后的日子里,他从未放弃过学习,凭着天赋异禀和不懈努力,成为北美最有影响力的作家和新大陆第一位世界级的科学家。
本杰明富兰克林是个特别有好奇心的孩子,似乎对所有的事情都感兴趣。可是有一件事,他却怎么也喜欢不起来,那就是他们全家赖以生存的手艺:制造蜡烛和肥皂。父亲看他实在不是这块料,便把12岁的本杰明富兰克林送到他同父异母的哥哥詹姆斯富兰克林的印刷店中做学徒工。合同规定,他将为哥哥工作,同时学习印刷技术,以便将来自己开业。哥哥将提供住宿和最基本的伙食费,但不发工资。合同期限为9年,也就是说,在他21岁之前,他的自由属于哥哥,不得擅自离开或从事其他行业。
他不喜欢这个哥哥,两人也不大和睦。但他聪明绝顶,很快就掌握了印刷技巧,小小年纪就成了技艺纯熟的工人。对他来说,印刷店比蜡烛店强多了,因为印刷店里有的是书。人们把书拿到店里印刷,就等于提供了一个“图书馆”。他在工作之余,把店里所有的书都读了个遍,教会了自己拼字和语法,词汇量也突飞猛进。他后来创建了新大陆第一个公共图书馆,鼓励人们通过阅读自学成才,很可能与这段印刷店“免费”读书的经历有关。
1721年,他15岁的时候,店里印刷并出版了北美殖民地第一份真正独立的报纸新英格兰报。他很兴奋,因为大量的阅读已经让他对写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想为报纸写文章。可哥哥却不想给他这个机会。没办法,他只好用“赛琳丝都古德太太”的笔名给新英格兰报投稿。“赛琳丝都古德”的意思是“默默地做好事”。
“都古德太太”在自我介绍中说:“我从来不想用餐巾把自己的天性包起来我很有礼貌,是个和蔼、宽容、漂亮有时又很滑稽的人。”这倒是对其性格的很好写照。虽然出身于清教徒家庭,生活在清教徒的大本营波士顿,但他却一点也没有清教徒的严肃劲儿,他的幽默感真的怎么包都包不起来。有人说,他严肃的时候写笑话,不严肃的时候讲笑话,他就不知道什么是“稳重”。
“都古德太太”的信在新英格兰报发表后引起巨大的反响,那看似平凡却充满智慧和幽默的语言为“她”赢得了无数的粉丝。“都古德太太”成了波士顿的“名人”,大家都想知道她的“庐山真面目”。詹姆斯富兰克林为自己报纸的成功沾沾自喜,却怎么也没想到这位中年女士“都古德太太”就是自己眼皮底下的学徒工、15岁的弟弟。
当他终于发现自己的弟弟就是“都古德太太”时,一气之下停止出版了弟弟所有的稿件。富兰克林(以下如非特别注明,单指本杰明富兰克林)虽然不能再为报纸投稿了,但他当作家的决心却丝毫没有改变。他找到一个笔友,两人互相通信以提高写作技巧。为了练习各种文体和词汇,他常把同一件事先写成故事,又改成诗歌,再改成散文。在变换文体时,修辞也随之改变。经过这样反复的练习,他的写作技巧越来越高,风格越来越成熟,为他后来成为新大陆数一数二的作家打下了基础。这也是1776年的第二次大陆会议选择他作为独立宣言起草人的原因。
富兰克林16岁时读到关于“素食”的文章,从此变成一个“素食主义者”,除了偶尔吃点鱼,再也没吃过别的肉类。他把不吃肉省下的钱全都买了书,从通俗读物到自然科学和哲学,涉猎的领域之广让同时代的人望尘莫及。再加上他天资聪颖,过目不忘,到17岁时,已经是个非常博学的人。他可以跟任何人讨论任何话题,而且见解非凡,整个一“万事通”。
富兰克林渐渐长大了,但他与哥哥的关系却一直没有改进。就在17岁这年,他终于忍无可忍,把藏书全部卖掉换成路费,离开波士顿,来到费城。因为他与哥哥的合同还有4年才到期,所以他的不辞而别属于“违约”,他也成了“逃犯”。他逃离波士顿除了哥哥的原因,还跟清教的统治有关。天生的幽默感,开朗的性格,旺盛的精力,灵动活跃的思想,让他与阴沉刻板的波士顿格格不入,而开放、宽容、崇尚科学的费城显然更合他的口味。
现在,我们就看到了本文刚开始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