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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美国的故事-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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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姆斯和亨利的死引发了弗吉尼亚人与印第安人之间的战争,双方为争夺今天的西弗吉尼亚和肯塔基大打出手。一年之后,印第安人战败,被迫放弃肯塔基,但仍不时地骚扰这个地区。布恩积极参与了战争,因功升为上尉。爱子的惨死并没有让他放弃定居肯塔基的梦想,他相信自己还会回到那片土地。

    1775年,布恩带着30个伐木工人,把那条像小孔一样的通往肯塔基的山路开成了一条可以走马车的大道,这条路被称为“荒野之路”。“荒野之路”约长480公里,穿越阿巴拉契亚山,把北卡罗来纳和肯塔基连接起来。从此,它成了殖民者们走向西部的最重要的通道。1775—1790年的15年间,20万移民拖家带口,驾着马车,赶着牲畜,从这条路迁往肯塔基和其他中西部地区。

    “荒野之路”开通不久,布恩就带着全家和其他殖民者一起来到肯塔基,他们居住的地方被后人命名为“布恩城”。可是,刚安顿下来,美国独立战争就爆发了。印第安人想要夺回失去的家园,他们与英国人结成联盟,不断袭击殖民者的定居地,布恩城成了最显眼的目标。由于损失惨重,很多殖民者不得不放弃肯塔基,回到东部。到1776年,肯塔基只剩下不到200个殖民者。布恩一家一直坚守在那里。

    1776年7月,布恩的女儿婕米娜和另外两个十几岁的女孩在布恩城外被印第安人劫持。布恩得信儿后立刻带着几个人去追,他们马不停蹄地跑了两天两夜才追上。布恩趁印第安人吃饭时突然袭击,解救了婕米娜和其他两个女孩。

    由于印第安人的围困,布恩城的给养越来越少。布恩只好出去找吃的,没想到中了印第安人的埋伏,他和同伴都被抓了起来。印第安人可能看他太矫健了,是个打猎的好手,没杀他,反而让他作为部落成员,一起狩猎。布恩瞅准了个机会逃跑了,在马背上飞奔五天五夜,赶回布恩城。到家一看,人去屋空。原来,他被抓后,有人告诉丽贝卡他已经死了。丽贝卡伤心之余,带着孩子们返回北卡罗来纳。

    布恩指挥殖民者们加强城防,增加给养,成功地保全了布恩城。1779年,布恩回到北卡罗来纳,第三次带领全家走向肯塔基,任何挫折与苦难都无法阻挡他对肯塔基的热爱和向往。这一次,随他而行的移民比前两次更多了。其中有一个是他的好朋友,也带着全家跟他走在一起。这位朋友的名字叫亚伯拉罕林肯。很多年后,这位林肯的孙子成了美国的第16位总统,即因废除奴隶制而永载史册的另一个亚伯拉罕林肯。在肯塔基的小木屋里长大的林肯总统对此事津津乐道,逢人就说自己的爷爷是布恩的朋友。在他心中,布恩是真正的美国英雄。

    布恩天生就是个探险家,他好像不能停下来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定居肯塔基后,他仍然不断地出去打猎,一走就是好几个月。他晚年因债务问题被迫迁往密苏里。在80岁那年,他还跟几个小伙子出去狩猎,一直走到今怀俄明州境内的黄石河。人们以为他会死在路上,他却奇迹般地回到家。1820年9月,85岁的布恩享尽天年,无疾而终。人们把他和妻子合葬在肯塔基。他一生最感到欣慰的事,就是亲眼看到肯塔基从小到大,日益繁荣,具备了成为一个独立州的条件。肯塔基终于在1792年加入联邦,成为美国的第15个州。

    布恩在美国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他的故事被人们传扬着,被作家讲述着,被好莱坞演绎着。关于他的书、电影、电视剧多得数不过来,久而久之,人们已经不清楚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比如,有的说,他会在森林里倒着往后跑,这样,他的脚印可以把印第安人指向相反的方向;有的说,他会拉着树藤飘荡几百米,让印第安人失去他的踪迹;有的说,他是神枪手,能打中狗熊鼻子上的跳蚤;有的说,他是印第安人的死敌;也有的说,其实他一辈子只杀过一个印第安人今天,所有的真真假假、恩恩怨怨已经不重要了。“丹尼尔布恩”早已不是一个人,而是变成了一个符号,一个象征。他是人们心中第一个西部牛仔,他的传奇和他永无止境的追求,编织了让无数人心旷神怡的“美国梦”。

    新大陆千千万万的“丹尼尔布恩”,在走向西部的旅途中,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他们的理想和追求与几千公里外的那个岛国的居民是如此不同,他们已经不是“英国人”了。如果他们不是“英国人”,他们是什么?谁又能说得清,这个懵懵懂懂的新民族,到底何去何从?请看下一个故事:美洲人。

第20章 美洲人() 
在18世纪初,不管是英国人、法国人、意大利人、荷兰人还是瑞典人,凡是住在北美英属殖民地的人,都自然而然地把自己看成“英国人”。英语是通用的语言,“英国人的权利”是所有的人都想得到的权利。后来,当“英国人”的概念渐渐模糊的时候,代之而起的是各个“殖民地人”,比如,你是弗吉尼亚人,我是宾夕法尼亚人,他是马萨诸塞人,咱仨完全不搭界,属于三个“国家”。然而,“法国与印第安人的战争”改变了这一切,它让所有地区的人不得不互相合作,互相了解,互相融合。人们开始意识到,弗吉尼亚人和新英格兰人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不同,纽约人和南卡罗来纳人也可以有同样的追求。一个同种同文、统一的新民族悄然诞生了,它的名字叫“美利坚民族”,也就是“美洲人”,以及后来的“美国人”。

    “美洲人”这个词最早出现在1739—1748年的“詹金斯耳朵的战争”中。北美殖民地人踊跃地参加了这场英国与西班牙之间的战争,殖民地人组成的民兵与英国正规军并肩作战。英国人第一次用“美洲人”来称呼北美的殖民者,代替了那个歧视性的称呼“外省人”。然而,第一次认认真真地考虑“什么是美洲人?”这个问题的,不是英国人,而是一个法国人。

    这个法国人的名字叫米歇尔吉欧姆让德克里维克,1735年12月生于法国的诺曼底。他出身法国贵族,父亲是伯爵。“克里维克”在法语里的意思是“破碎的心”。

    1755年,19岁的克里维克移民新法兰西。当时,英法已经在北美打起来了,克里维克在法军主将蒙特卡尔姆将军麾下做制图员。1759年,英军攻占魁北克城,蒙特卡尔姆将军阵亡,新法兰西覆灭。在战争期间,一个偶然的机会,克里维克来到英属纽约省。当他看到纽约的富庶,英属殖民地的繁华,特别是人们在英属殖民地享受到的各种自由和权利,他立刻意识到,这才是他真正想要的生活。

    1759年,克里维克从加拿大迁往纽约,在那里买了个农场,并宣誓加入英属殖民地。他娶了个纽约女孩为妻,还为自己起了个英国名字:海克特圣约翰。他在纽约时用英国名字,回法国时用法国名字。后来,英国人干脆把他的法国名字和英国名字合起来,叫海克特圣约翰克里维克。

    克里维克爱纽约,他知道,在欧洲,只有大贵族、大富翁才能拥有土地,穷人只能做雇农。可是,在北美,遍地都是自耕农,到处都是“流着奶与蜜”的农庄,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新大陆为每个人提供了广阔的生存空间。克里维克觉得,自耕农是世界上最美好的生活方式。他与妻子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看着孩子们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健康地成长,尽享天伦之乐。

    纽约土地肥沃,风调雨顺,克里维克的农庄年年丰收,小麦和苹果多得吃不完。克里维克在享受小康生活的同时,也享受着纽约多姿多彩的文化和宽松自由的信仰。他太热爱自己生命中的每一天了,决定写一本书,晒晒北美的幸福生活。在这本书中,他提出了那个著名的问题:“什么是美洲人?”

    什么是美洲人?克里维克说,美洲人是一个新的民族,它有新的价值观,创造着新的思想和见解。住在美洲这个新国家的人,也许都是在旧大陆遭到践踏或让人嫉恨的人。他们在新大陆结合成新的家庭,变成成功而自信的社会公民。他说,一个美洲人,他的妻子是荷兰人,他的儿媳是法国人,他的四个孙媳妇来自四个不同的国家,而所有这些人都可能有着不同的信仰。这种事在欧洲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

    克里维克告诉旧大陆人,在这片殖民的土地上,一个与众不同的民族正在兴起。这里没有让人民为之劳苦、为之挨饿、为之流血的国王,而是一个人人自由的完美社会。自由和机会让美洲成为一个有着无穷潜力的国家,到处都是朴素而宽敞的房子,整齐的道路,丰腴的果园和草地,而在仅仅一百年前,这里还是山林荒野。

    他说,美洲的法律让人们为自己思考。“法律检视我们的行为,上帝洞察我们的思想”。北美没有欧洲那样的等级和歧视,来自世界各国的人融合在一起而形成的这个新民族,将以自己辛勤劳动创造出来的财富改变整个世界。克里维克警告欧洲人,美洲的新思想将传播到大洋彼岸,影响人类的未来。

    在他的书中,克里维克也描绘了北美恬静优美的田园生活,介绍了很多种植庄稼和果树的经验,还教人们做“美式”苹果派。书里的每一页都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人们仿佛摸到了那又大又红的苹果,闻到了饱满圆润的麦香,看到了郁郁葱葱的园林,甚至尝到了农家烤炉里那晶莹剔透、流着油脂的火鸡和鲜美可口的奶酪。克里维克用感性的语言在人们面前展示了一个新国家、新民族、新追求、新生活。

    克里维克的书一个美洲农民的来信在欧洲六个国家出版,引起巨大的反响,成了头号畅销书。直到今天,这本书还摆放在人们床头桌边。欧洲人在书中读到一个淳朴、大气、如诗如画的北美,也读到一个有活力、有作为、有思想的新民族。很多人就是因为读了克里维克的书而告别家乡,远涉重洋,义无反顾地奔向新大陆。

    当克里维克在纽约书写着一个新民族的兴起时,一个南方女孩正用她的勤劳和智慧刻画着这个民族的精神。这个女孩叫伊丽莎白卢卡斯,人们都叫她“伊莉莎”。

    伊莉莎于1723年12月出生在西印度群岛的安第加。她是家中的长女,下边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她的父亲乔治卢卡斯是英国军官。卢卡斯将军非常重视对子女的教育。他把大女儿伊莉莎和两个儿子都送到英国读书,小女儿太小,暂时留在家里。

    当时,比较富有的殖民地人都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英国上学,这是一种时尚。但一般人只重视对男孩的教育,女孩念不念书倒无所谓,也就混几年,识几个字,学学为妻之道,早早地嫁人了事。可是,伊莉莎的父母不一样,他们让伊莉莎完成了从小学到中学的全部课程。伊莉莎聪明绝顶,是个优秀的学生,什么都学得最好。她不但精通音乐,通晓多国语言,而且热爱科学研究。她对植物学有特别浓厚的兴趣。伊莉莎从学习和研究中得到无穷的乐趣,她说:“教育是父亲给我的最宝贵的财富”

    1738年,卢卡斯将军把全家从安第加迁往北美的南卡罗来纳。在那里,他拥有三个种植园。可是,他没能在那住很长时间。1739年,“詹金斯耳朵的战争”爆发,卢卡斯将军只好回西印度群岛领兵作战。伊莉莎的母亲体弱多病,做不了什么事。16岁的伊莉莎承担起经营三个种植园的重任。她在给朋友的信中说:“我要打理三个种植园,那些需要处理的文件和杂七杂八的琐事你简直难以想象”三年后,母亲去世了,伊莉莎不但是种植园主,还成了一家之长。

    凡是认识伊莉莎的人都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是个非同寻常的女孩。她智商超群,精明强干,见识过人。当时,南卡罗来纳绝大多数种植园都种大米。大米是主要粮食,也是重要的出口物资,它是南卡罗来纳的经济支柱。但是,过于依赖大米的经济总显得有些单薄,很多人都感到需要另一种“现金作物”来增加收入。但是,这“另一种”作物到底应该是什么呢?

    敏锐的伊莉莎当然不会忽视这个机会,热爱植物学的她在自己的种植园里开始了各种尝试。起初,她种植了无花果,然后把果子晾干,以便长途运输。后来,她又试种姜、大麻、亚麻、棉花、苜蓿,甚至种桑养蚕。但因为各种原因,她觉得这些作物都不太适合在南卡罗来纳大面积种植,无法带来大规模经济效益。

    后来,父亲从西印度群岛给她寄来靛青的种子,伊莉莎立刻开始试验。在此后的三年里,她不断地试种、选种,培育出一种适合南卡罗来纳气候的、产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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