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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部分

美国的故事-第91部分

小说: 美国的故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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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是,他要示范怎样做共和国的公民。他觉得整个天空都向他压下来,让他窒息。在给好友亨利诺克斯的信中,他说:“我觉得我像一个罪犯正走向绞刑架”

    自从宪法被批准之后,华盛顿就陷入惶恐和不安。他知道,他在弗农山庄的日子已屈指可数。虽然他说有生之年不再担任任何公职,但人们好像没听见一样,自顾自地把所有的票都投给他。华盛顿的“选战”特别简单,只要他不说“我不干”,他就是总统了。只有他当总统,大家晚上才睡得着觉。麦迪逊天天磨着他出山,汉密尔顿又不停地来信,直接告诉他:“你必须把自己借给国家,要不然,咱这个实验没法做。如果第一届联邦政府流产,我们的共和国就完了。”华盛顿犹犹豫豫地接受了这个“任务”,他之所以这么迟疑是因为他把荣誉看得比命更重要。在成功地领导了美国革命之后,他知道,如果他从此隐遁江湖,他将是个无比完美的“历史人物”,没有丝毫遗憾与瑕疵。可是,如果他再次涉足政治,一切可就难说了。他可能成功,但更可能失败。任何不如意都会影响他的历史地位,他又何必冒这个险呢?当国会通知他,他已被选为总统时,他说:“谢谢你们的信任,但我恐怕达不到你们的期望。”也许,这就是上帝的安排。他为新大陆挑的第一位总统智商不超群,情商一般般,脾气不太好,性格非常保守,反应有点迟钝,特别不善言辞。这样一个既没雄才也没大略的华盛顿靠什么领导美国?上帝赐给他两样东西:超人的判断力和小心谨慎的作风。1789年4月16日上午10点,57岁的华盛顿就是带着这两个法宝离开弗农山庄的。

    从弗农山庄到纽约城,在今天开车大约需要5个小时,这5个小时的路华盛顿走了8天。倒不是他故意拖拉,实在是寸步难行。每过一村一镇,人们倾巢而出,把路边堵得密不透风,每个人都要看看他们的总统,礼炮声、教堂的钟声、音乐声、欢呼声此起彼伏。只要华盛顿一下马车,他前面的路就会铺满鲜花。各地的政要名流、名媛贵妇都忙不迭地请他做客,他要是不吃点儿喝点儿就甭想走。一路上的“盛况”让内敛低调的华盛顿尴尬又紧张,再次验证了他的预期:这不是当总统,这是上刑场。在费城,这个美国最大的城市,所有的街道都塞满人,所有的窗子上都贴着他的画像,全城就像过节一样,整整闹了一天。第二天一早,大家涌到他的住处跟他告别,披挂整齐的骑兵要护送他出城,却发现他一个小时前就溜了。他像躲避追捕一样躲避着礼遇,但是,躲得了和尚躲不了庙。

    他快到新泽西的特伦顿时,就在他12年前偷袭“黑森兵”的地方,他看到用鲜花编成的拱门,纹饰着“1776年12月26日”,还有一行字:“母亲的捍卫者也是女儿的保护者。”他策马走近,只见13个少女,穿着洁白的连衣裙,手提花篮,把花瓣撒到他的脚上。华盛顿深受感动,他满眼含泪,向女士们深鞠一躬。这是个充满痛苦和光荣记忆的地方。在那个风雪交加的夜晚,他带着衣衫褴褛的大陆军渡过特拉华河突袭驻扎在这里的德意志雇佣兵,取得了败走纽约后的第一个胜利。当年那“胜利或死亡”的信念可曾看见今日灿烂的容颜?

    4月23日,华盛顿来到新泽西的伊丽莎白城。伊丽莎白城在哈德逊河边,对岸就是曼哈顿。尽管他此前“哀求”纽约州州长克林顿免去所有的欢迎仪式,让他静悄悄地进纽约,可是,他发现,没人把他的话当回事。三位参议员、五位众议员和三位纽约州官员已经在等他了,跟他们在一起的,是成千上万的民众。在欢呼声中,他登上一艘彩带飘扬的大船,船上13个水手穿着雪白的制服,缓缓地将船驶入哈德逊河。大船后面跟随着无数的小船。一时间,哈德逊河上千帆点缀、万舸争游,浩浩荡荡地驶往曼哈顿。曼哈顿礼炮齐鸣,河上乐声四起,欢声鼎沸。大船在华尔街靠岸,州长乔治克林顿、市长詹姆斯杜安、詹姆斯麦迪逊和其他国会议员都在岸边迎接他,周围又是人山人海。在战士们的护卫下,他走向樱桃街3号的临时总统府。10分钟的路走了半个小时,只因大家太热情。然而,这一切在华盛顿心中已变成沉重的负担。人们的热情越高,说明他们的期望越高,将来的失望也就越大。但是,他又能做什么呢?他的身不由己在别人眼里是“王者归来”。

    1789年4月30日是美国第一位总统的第一个就职日。整个早晨,教堂的钟声就没停过。中午12点刚过,一队骑兵和几辆坐着国会议员的马车来到樱桃街3号。华盛顿穿着一件很简单的棕色外套,布料来自康涅狄格州的一家纺织厂,这是他精心设计的细节,他要让“美国制造”成为时尚。他的头发上扑着粉(他从来不戴假发),腰上系着宝剑,登上特定的马车,穿过曼哈顿狭窄的街道,来到位于华尔街和百老汇大街交汇处的联邦大厅,这是国会所在地。他走进二楼的参议院大厅,向等在那里的参、众两院的议员们鞠躬行礼。副总统约翰亚当斯走上前说:“先生,参、众两院已准备好参加你的就职礼。”华盛顿说:“我已准备就绪。”在亚当斯的陪同下,华盛顿走向大厅前方的露天阳台。

    当华盛顿出现在阳台上时,挤在华尔街和百老汇上的人群立刻欢声雷动,所有的手都在向他挥舞。华盛顿看着那一张张仰望他的脸,百感交集。他把手放在胸口,频频向人群鞠躬表达谢意。他的姿态优雅、谦和、简单,很容易让人想起他高尚的品德和为国家做的牺牲与奉献。观礼的法国公使说,我从来没见过一个政府与人民如此接近,他们对彼此毫无保留的信任令人感动。“他的灵魂、容貌和身躯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宪法只规定总统必须宣誓就职,但没规定具体做法。国会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委员会,设计宣誓的程序。在确定了总统应该把手放在圣经上宣誓后,找圣经的事儿居然引起小小的慌乱,你说这本好,我说那本好,直到最后一分钟才定下来。纽约的总检察长罗伯特利文斯顿拿着圣经走到华盛顿面前打开,他让华盛顿把左手放在上面,然后引读誓言:

    “我,乔治华盛顿,郑重宣誓,我将忠诚地履行美国总统的职责,尽我所能,保存、保护和捍卫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据说,华盛顿在念完这段誓词之后,加上了一句“愿上帝帮助我”。然后,他俯身亲吻了圣经。利文斯顿大声宣布:“仪式结束。美国总统乔治华盛顿万岁!”下面的人群也开始欢呼:“上帝保佑华盛顿!”“乔治华盛顿万岁!”听上去这总统跟国王也没啥区别,但不能怪大家没有“共和精神”。当时,满世界都是国王,人们已习惯了说“国王万岁”,乍跑出一个“总统”来,谁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用他们最常用的词来表达祝福。

    宣誓仪式过后,华盛顿回到参议院大厅,开始了他的就职演说。他从1月份就开始准备这份演讲稿了。他平时是个惜言如金的人,可是,写这份稿子时也不知道吃了什么药,啰唆起来没完。一通折腾之后,他让秘书整理出来的草稿居然有整整73页纸。在草稿里,他莫名其妙地花了大量的篇幅为自己当总统的决定辩解,好像在法庭上为自己的罪行辩护的律师。他絮絮叨叨地表白,他出任总统实属无奈,绝无半点私心,尽管谁也没说过他有私心。然后,他又说他不会建立一个王国,他没有孩子,对世袭的爵位不感兴趣,美国人民大可放心。接着,又讲了一大套启蒙思想和维护民选政府的决心,等等。他好像要把一辈子的话都在这一天说完,真是要人命的节奏。

    谢天谢地,这篇73页的稿子没见到天日,因为华盛顿多长了个心眼儿,把自己呕心沥血的大作拿给麦迪逊看。麦迪逊根本没看内容,他只数了数页数就说:“不行!太长了!”华盛顿觉得好委屈:这可都是我的心里话啊!麦迪逊说,心里话留着慢慢说,你又不是只当一天总统。华盛顿嘟嘟囔囔地还想说什么,麦迪逊懒得跟他废话,拿起笔来,唰唰唰,为他起草了一份新的演讲稿,一共1400多个字,不到一页纸。这就是华盛顿在就职典礼上用的文稿。言简意赅,该说的一句没落下,不该说的一句都没有,不服不行。想象一下,如果华盛顿真的把最初的那73页纸念完,他的总统任期恐怕就要在此起彼伏的呼噜声中开始了。

    热热闹闹的一天总算过去了,华盛顿成了总统,可谁也不知道这总统该咋当,因为谁也没当过。华盛顿所做的一切都会成为“先例”。他自己很紧张,国会比他更紧张。他们要决定的第一件事就是:总统在正式场合的称呼应该是什么。为这事儿,国会吵了一个星期。总统不是国王,但也得有起码的尊严吧?亚当斯说,既然总统不能称“陛下”,那就叫“殿下”,全称是“美国总统殿下,自由的保护者”。参议员们一听,心说他是不是当了几年驻英公使当傻了?华盛顿也觉得这有点不像话,他更喜欢众议院的建议,全称是“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尊称“总统先生”。他觉得“先生”既有尊严,又平民化,简单朴素,很有“共和范儿”。

    称号有了,下一个问题是:总统的工资应该是多少?开始的时候,华盛顿就像当年接受总司令提名的时候那样,不要工资,打算免费为人民服务。可是,这一回,国会没有像当年的大陆会议那样接受他的高姿态。国会认为,如果华盛顿不要工资,以后所有的总统都会以此为“先例”,不好意思要工资。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华盛顿的家境。久而久之,只有富人才能当得起总统,咱这联邦政府不是成“富人俱乐部”了吗?华盛顿考虑了国会的意见后同意接受工资。国会给总统定的工资为年薪2。5万美元。1789年,美国的人均国民产值大约500美元。所以,总统绝对是个高薪职业。而且,当年的2。5万美元换算到今天,相当于64万美元左右,比现在的总统工资(40万美元)还高,但那时没有退休金和开销账户。只有一个现象让美国人心理稍微平衡了一下,就是总统工资与人均gdp的差距。华盛顿的工资是人均收入的50倍,但今天美国总统的工资只是人均收入的8倍。社会还是进步了一点的。

    除了“名”和“利”这两件大事,还有很多小事需要解决。华盛顿是个极仔细的人,连总统专用马车上的窗帘的蕾丝花边他都亲自挑选,还有拉车的马。他特别喜欢白马。打仗时骑白马,拉车也要白马。他挑了六匹浑身上下一根杂毛都没有的白马作为总统“銮驾”的“御用”马匹,每次出行的架势跟国王一样,因此遭到很多人的攻击。但华盛顿还是很注意与“国王”保持距离,总统的仪仗队一定比欧洲君主的小,但面子上又很过得去。他还特别在乎仪态仪表,在什么场合穿什么衣服摆什么姿势,都“演”得一丝不苟。难怪副总统亚当斯说:“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最伟大的总统,但他肯定是最入戏的总统。”

    每个星期二下午3点到4点是总统与“人民”见面的时候。人们只要有适当的“介绍信”,就可以在这段时间来到总统府与总统“聊天”一个小时。其实,也聊不了什么。很多人挤在一个大厅里,华盛顿挨个跟每个人打招呼,说两句,然后走到下一个人面前,就像例行公事。他绝对不跟任何人握手,这是他的老毛病了,现在变本加厉。为了避免尴尬,他总是左手扶佩剑,右手拿着帽子或手杖,俩手都占着,让别人主动打消握手的冲动,以鞠躬为礼节。华盛顿在这种会见中的表现一点也不平易近人,甚至有些呆板僵硬,看上去简直是活受罪。对害羞又内向的他来说,这事儿真有点勉为其难了。

    相比之下,总统夫人玛莎在星期五晚上主持的“茶会”倒更有人情味。玛莎对华盛顿出任总统一事很不高兴,她觉得丈夫再也回不了家了。似乎是为了表达不满,她拖拖拉拉不想离开弗农山庄,错过了就职典礼,也错过了就职舞会,直到5月底才来到纽约。但她很明白自己的责任。她抱怨着成为“国家的囚徒”,却也不能不助老公一臂之力。她的温柔和亲切为冷冰冰的华盛顿增添了强大的亲和力。在玛莎的茶会上,华盛顿显得更放松、更随和,在女士面前表现得温情脉脉,体贴周到,会说也会笑,但从不放过任何“原则”问题。比如,玛莎右手边的座位是专为副总统夫人阿比盖尔亚当斯留的,但大家对这个规矩不熟悉,有些女士会无意中坐在那把椅子上。每当此时,华盛顿就会过去很温柔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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