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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山里汉的小农妻-第19部分

小说: 山里汉的小农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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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匠拿了牙签弩进里间去了,不久,他小心翼翼的扶着个身形瘦小的老头走出来,显然,这个瘦老头就是他的师傅了。

    沈若兰一愣,按理说,铁匠这个活儿是个十足的力气活儿,至少应该有这个铁匠这样膀大腰圆的身板儿才能做了,可这个老头儿瘦得干巴巴的,一双手也跟干枯的鸡爪子似的,怎么看也不像能出力的人啊?

    她眯了眯眸子,心思一动,忽然想明白了。

    这个老头不简单,虽然打铁是个力气活儿,但真正好手艺的铁匠未必就是靠着出力吃饭的。这个老头看起来如此不起眼儿,却还是个铁匠,那就应该是个铁匠中的高手了。

    因而,沈若兰对他也多出了几分恭敬来,等他们师徒走近后,沈若兰还欠了欠身,礼貌地向老头儿问了声好。

    老头儿手里拿着那把牙签弩,和颜悦色的问沈若兰道:“小姑娘,这弩可是你要打的?”

    “是的!”

    沈若兰道:“不知老人家能不能接这个活儿?”

    老头儿捋了捋山羊胡子,呵呵一笑,道:“接倒是能接,不过——”

    他盯着沈若兰的眼睛,慢条斯理道:“老朽想冒昧的问一下,姑娘的这把弩是谁做出来的?”

    沈若兰说:“是我做的,有问题吗?”

    “你?”

    老头眼中精一闪,显然是不信沈若兰说的话,“你一个小姑娘家?如何能想出如此奇巧的玩意儿呢?何况,这东西是件兵器,原不该是你一个女儿家该想的啊?”

    这是被怀疑了!

    沈若兰赶紧找补,她一本正经的说:“老人家有所不知,我家就住在山脚下,平时总有黄皮子下山进我家祸害家禽啥的,我也是没办法,就琢磨出这么个玩意儿来射杀它们,雕虫小技,让您老人家见笑了。”

    闻言,老头儿目光如炬的审视了沈若兰一会儿,像是要看穿她说的是真是假似的,但沈若兰始终是一副神态自若,坦坦荡荡的样子,不像是在说谎话,才相信了她。

    他才收回视线,呵呵笑道:“姑娘好灵巧的心思啊,可惜姑娘是个女儿家,若是个男儿,都能到前线湛王麾下当个军师了。”

    不过是做了把牙签弩,就能到王爷的麾下当军师了,这老头儿也太能悬乎了。

    何况,湛王是什么人?人家是王,那可是皇室贵胄,他一个打铁的糟老头子说得言之凿凿的,像他很了解湛王似的,着实可笑。

    沈若兰还道他实在胡说,也跟着打哈哈说:“那可太可惜了,我就是个女儿家,没有大展身手的机会了,也就只好拿这个玩意儿射射黄皮子,打打野耗子啥的了。”

第38章 钱咋这不抗花呢【二更求收】() 
从铁匠铺出来后,沈若兰的心情不咋美丽了。

    没想到订两样铜器会这么贵,不过是定了一把弩和二十支短箭,加上一个铜火锅,竟要她三两银子。

    三两啊,折合成人民币都有三千块了,太贵了!

    不过,贵虽贵,这个钱她还是必须得花的。

    就拿弩来说,铁质的弩特别容易生锈,一旦箭槽儿生锈了,会严重的影响到箭发的力度和准确度,攻击力也会由此而大大降低,要是跟人动手的时候出现那种状况,那她可就亏大了,小打小闹的还好,万一哪天她跟人拼命时,败在了那把铁弩上,她可不得屈死了?

    所以,这个钱不能省。

    铜火锅也是,在她的潜意识里,烧炭的火锅应该是铜的,她还没看见过谁用铁锅涮火锅吃呢,要是她图便宜,订一个铁火锅,万一到时候不好用或者刷出来的味道不对劲儿,她的钱不就白花了吗?

    何况,赚钱的门路都找到了,往后她就会有源源不断得银子滚进腰包儿,这几两银子算什么?九牛一毛而已,花也就花了,没啥大不了的。

    她咬咬牙,一狠心掏钱把银子付了。

    还好订货只需先交一半儿的价钱,另一半儿留着取货时再交,不然,她手头儿剩下那点儿银子都不够了。

    之前在醉花阴赚的五两银子,买笔墨纸砚花了一两三钱,买药和砂锅以及诊费花了一两,买调料杂货花了二百六十文,还得留出九钱银子还给张二勇,加上刚才预付的一两五钱定金,她也就剩下四十文钱了。

    就这四十文钱,还得留出十天后再来时的五文钱车费,所以,准确的说,她现在就剩三十五文钱了。

    哎,刚才还说光秃秃的一锭大银子呢,转眼的功夫就剩几十个铜钱了,这钱咋这么不抗花呢!

    沈若兰无可奈何的眺望着远处的大酒楼,心说,今儿去大酒楼吃一顿的愿望肯定是不成了,就她这点钱儿,到大酒楼点一个好菜都不一定能够呢,还是找家干净的小饭馆,对付着吃一口吧。

    她溜达了一会儿,选了一家门脸儿整齐的面馆儿,进去后点了一碗混沌,一盘儿韭菜炒鸡蛋,这两样加起来才十六文钱,经济又实惠,虽然不如大鱼大肉的好吃,但有肉有蛋的,也算是不错的伙食了。

    此时已过饭点儿,吃饭的顾客只有沈若兰一个,后厨很快就把她的馄饨和韭菜鸡蛋做好端了上来,沈若兰抄起筷子,埋头秃噜秃噜的吃起来。

    因为太饿了,她吃了很多,把一碗肉馅儿的大混沌不一会儿就全吃光了,连汤儿都喝没了,那盘韭菜炒鸡蛋被她吃得溜溜空,盘底儿干净的跟刷了似的。

    吃完,她打着饱嗝付了钱,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就背着背篓回到了泗水街。

    回去时,车上已经有两个乘客回来了,他们看到焕然一新的沈若兰,眼中都露出了惊讶地神色。想必是看她早上来时还穿的跟个叫花子似的,回去就换成一身体面的棉布衣裳而感到惊奇了。

    棉布衣裳对有钱人来说根本算不得什么,但对于土里刨食的乡下人来说,绝对算得上是奢侈品了。

    因为乡下人要下地活儿,整天不是山上就是地里的,他们平日里穿的都是粗布衣裳,粗布衣裳虽然粗糙不好看,但便宜又耐磨,刮一下蹭一下都没事儿,不像这种棉布的,虽然柔软好看,穿着也够气派的,但这种布料娇气着呢,一刮就是一个口子,还不耐磨,穿几天儿就磨破了。

    最主要的,是棉布都贵得吓人,做一套棉布衣裳的钱,都过做四五套粗布衣裳了,乡下人都没钱,所以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穿粗布衣裳,这种金贵的棉布,根本不适合乡下人穿。

    沈若兰这一身,着实是把所有人的目光都给吸引过去了,连赶车的栓子也多看了她几眼,不过他倒是没说什么,等那几个人回来了,就直接吆喝着赶车往回走了。

    回去的路上,车里的几个人都暗暗的拿眼睛偷偷的溜着沈若兰,偶尔还凑在一起交头接耳的,沈若兰知道是因为她的新衣服引起的,也不在意,她披着被子靠在背篓上,闭着眼睛假寐。

    马车哒哒哒哒的走着,一会儿小跑儿,一会儿转弯儿的,走到一半儿的时候,天忽然下雪了。

    纷纷扬扬的雪花飘洒下来,很快把天地间都染上了白色,因为骤然降雪,马车的速度不得不放慢很多,免得万一失足滑倒,就谁都走不成了。

    沈若兰坐在车里,望着突如其来的大雪,愁的眉头都皱起来了。

    这可咋整?

    突然下了这么大的雪,待会儿她可咋回家啊?

    桃花村离她们屯子五六里地呢,就是天气好时,那条坑坑洼洼的道都不好走,这会子再覆上一层大雪,等到家时天又黑了,可不是得要她爬着回去吗?

    艾玛,愁死个人了!

    纠结了一会儿,她犹犹兮兮的拿出二十文钱,用商量的口气跟栓子说:“大叔,我家是靠山屯儿的,你看这天都快黑了,还大雪刨天的,从你们桃花村到我们靠山屯儿的这轱辘道儿也不好走,要不,您把我送回去得了,这二十文钱算是我给您的车费了。”

    栓子并没有接她的钱,甚至连头都没回一下,就不咸不淡的说:“姑娘,不是我不帮你,你大概也听说了,我们一家老小都指着这匹马养活呢,我可不能为了几文钱让我的马大雪刨天的跑山路啊,别说是山路,就这这样光溜的官道,下雪天我都舍不得让它走,老实跟你说吧,我就是不知道今儿会下雪,要是早知道会下雪,我今儿说啥也不能出车。”

    得,赶车的把话都说到这份儿了,沈若兰觉得自己再说啥都是多余的了。

    她失望的收回手,重新陷入了忧愁中了,看起来,她今儿个真得爬回去了!

第39章 喊破喉咙也没用【一更求收】() 
马车慢悠悠的走着,直到戌时末,才晃荡回桃花村,比往常足足晚了半个时辰之久。

    这个点儿,村里的人早就睡了,整个桃花村都笼罩在一片寂静的黑暗中,沈若兰一边观察着影影绰绰的村落,一边焦急的在心里打算着。

    这种天气,她要是回靠山屯的话,累不累先不说,就是这漫山大雪的,天又黑,她又不大熟悉地形,能不能迷路,能不能找到家还不好说呢。

    若是在桃花村找户人家投宿,谁知道会遇到什么人家啊。

    她一个小姑娘家,三更半夜的去敲人家的门去借宿,万一运气不好遇到个变态的光棍儿或者饥渴的鳏夫可咋整?以她现在的体力,要是真有人想对她做点什么,她连反抗的能力都没有,就只有引颈待戮的份了!

    与其那样,还不如让她冻死在荒郊野外呢。

    哎!真是进退两难啊!

    要是张二勇能等着她拿银子就好了,张二勇看起来是个老实厚道的人,说不定能帮她想想法子呢。

    不过,这个假设也是不可能的。

    这死冷寒天的,马车又晚了这么久,他脑子长泡了才会傻傻的站这儿等呢。人家又不是不认得她,还能怕她不还银子赖账吗?

    咋想都不行,真是上天无路下地无门啊,可愁死她了!

    这边儿沈若兰正犯愁呢,那边儿马车已经停下来了。

    “到了到了!”

    没等马站稳了,栓子就迫不及待的吆喝起来,那急吼吼的样子,像是恨不得把车上的人全都一脚踹下去,他好能早点回家似的。

    车上的几个人一见车停了,都手脚麻利的跳下车,一溜小跑儿的地往自己家的方向去了。

    这一路上可把他们给冻坏了,各个都搓手跺脚的,这会子都只想回自己家的热炕头儿暖和暖和去。

    沈若兰独自站在晒谷场上,眼看着大家一哄而散,连唯一的光亮——马车上那盏鬼火儿似的气死风灯都越来越远了,不由得一阵心慌。

    咋办啊?

    人都走了,就剩她自己了,她是回去,还是找一户人家借宿呢?

    无论怎么做,都有很大的危险性,可就算是这样,她也必须得选择一样。

    正愁肠百转的寻思着,一个身材瘦小的汉子忽然转回来,语气和善的说:“小姑娘,你刚才说你是靠山屯的吧,呵呵,瞧我这记性,走了半天才想起来,我家是孙傲屯的,正好咱们俩顺路,就搭个伴儿走吧。”

    沈若兰抬头看了看那人,早上去和晚上回来的时候,她根本就没注意车上那几个人的长相,这会子有人来搭她的讪了,她才想起认真的去看来人。

    因为天阴着,没有月亮,又是现在大晚上的,所以即便是她睁大眼睛,也看不清那人的长相。

    不过,看他又瘦又小的样子,即便是想当坏人,也没那个资本吧!

    沈若兰决定赌一把,有个人跟她做伴儿回去总比她一个人回去好,孙傲屯跟靠山屯挨着,俩人一起走,就相当于他把自己送回去了,这可是求之不得的。

    退一步讲,就算他是坏人,他那副小体格儿也厉害不到哪去,正好她今天白天在杂货铺的时候买了一把剔骨尖刀,要是他是坏人的话,那把刀对付他就绰绰有余了!

    考虑了一番后,她答应了:“好吧,有个人作伴儿总是比一个人好。”

    “可不是咋滴,我也是这么寻思地。”

    汉子见沈若兰答应了,高兴得‘嘿嘿’笑了两声,说:“那咱们这就走吧,瞅瞅这大雪刨天的,还不知道啥时候能走到家呢!”

    沈若兰点点头,跟着汉子一前一后地往靠山屯儿的方向去了。

    雪还在下着,只是比之前小了,饶是如此,几个时辰的大雪,足够把山路上掩埋起来了,厚厚的积雪,每走一步都能踏出一个没了脚脖儿的脚印儿来,走路所花费的力气,也比平常多上两三倍之多。

    刚走出桃花村不就,沈若兰就有点儿力不从心了,然而不管怎样,路还是得走的,她咬着牙,艰难地把脚从雪壳子里拔出来,再踏进去……

    山路寂静,好像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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