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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山里汉的小农妻-第3部分

小说: 山里汉的小农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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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若兰一震,顺着声音看了过去。

    却见一个十八九岁的青年坐在那里,他身材魁梧,肩膀宽宽厚厚的,穿一身打了补丁的粗布衣裳,脸型也很好看,棱角分明,浓眉大眼,就是有点黑,不过却不是那种黝黑,而是一种带着野性的小麦色,泛着健康的光泽……

    年轻人无视沈若兰的注视,从怀里摸出几文钱,递给了赶车的。

    “栓子哥,我今儿身上就带三文钱,剩下的两文等我卖了这野山羊就给你。”

    说话间,沈若兰才发现马车的另一边栓了一只很肥的野山羊,野山羊生活在深山里,速度快,善爬坡,很不好捉,看来,这个年轻人是个猎人,而且还是个不错的猎人呢!

    “好说,别人我信不着,你我还信不着吗?”

    赶车的接过年轻人递来的三文钱,小心的装进顺带儿里系好,转过头对沈若兰道:“小姑娘,上来吧,算你运气,有真正好心的人发善心帮你了。”

    最后一句话他说的很重,还故意扫了刚才帮沈若兰求情的几个人一眼,这是寒碜他们呢。

    “哎,来了!”

    沈若兰一听能上车,赶紧手脚并用的爬了上来,至于赶车的挤兑刚才帮她的几个人,她暂没能力回护,只能等往后她强大起来有机会再报答人家了。

    车里已经坐了七八个人,每个人的跟前都放着背篓担子什么的,应该是去县城集市卖东西的,连人带物挤满了一车,使马车看起来满满登登的,根本就没她坐的地方。

    正遥哪寻摸着,刚才帮她求情的那位大娘往边儿上挪了挪屁股,朝沈若兰招招手说:“小丫头,坐这儿吧。”

    “谢谢大娘!”

    沈若兰感激的向大娘道了声谢,坐下后又对帮她付钱的年轻人说了声‘谢谢这位大哥,今天多亏您了’。

    青年大概是不习惯被人道谢,也不习惯被人当恩人,他的脸微微的红了一下,说了声“没事儿”,就把脸转到一边去了。

    马车出发了,车轮咕噜咕噜的走在村路上,扬起阵阵灰尘,桃花村的路并不难走,是用黄土铺垫了一层,再夯实了的,走起来很平顺,一点儿都不颠簸。

    身边儿的大娘是个多话的,沈若兰向她道谢后,她似乎对这个有礼貌的小丫头很有好感,就笑眯眯的跟她唠嗑。

    “小丫头,你是哪个村的呀?”

    “大娘,我是靠山屯的。”沈若兰规规矩矩的回答。

    “哎呀,靠山屯的呀,那你是谁家的?”大娘的眼睛一亮,说这话的时候还看了里边的年轻人一眼。

    老实说,沈若兰很不想跟人提起她那个不争气的爹,也不想别人知道她是他的闺女,但人家问到头上了又不好不答,只好硬着头皮道:“我爹是沈德俭。”

    “哎呀,是沈万山的二儿子吗?那可巧了!”

    大娘一惊一乍的,转过脸对里边的年轻人笑道:“二勇,听见没?这是沈老二家的姑娘,你的小姨子呢,看来,你今儿这几文钱算是没白花,花自家人身上了!”

    沈若兰楞了一下,随即马上反应过来,这个好心的年轻人,应该就是她堂姐死活不嫁的老张家的二小子了。

    张二勇也明白了,刚恢复的脸色一下浮起一层薄怒,他皱起眉头,嘴唇紧紧的抿成了一条线,放在膝盖上的两只大手也握成了拳头,攥得紧紧得,不过,却一句话都没说。

    沈若兰汗哒哒的,她堂姐寻死觅活的作了好几天,又哭又嚎的非要退婚,老张家那边儿一定已经听到信儿了,不然张二勇不会是这个表情。

    偏那说话的大娘是个没眼色的,这边张二勇脸都黑了,她还没看出来,还兀自絮叨着:“听说你俩年底就成亲了吧,啧啧,你小子真有福气,老沈家那大闺女可是出了名的俊闺女,咱这十里八屯的,还没有谁家的闺女能比得上她哩(balabala。。。。。。)

第5章 打听() 
眼瞅着张二勇不愿意谈这个话题,大娘偏又不停地唠叨,沈若兰便好心的打圆场,岔开了大娘的话说:“张大哥,这野山羊很不好打吧?听这玩意儿跑的飞快,还能在悬崖峭壁上健步如飞呢,能打到死的就很厉害了,没想到你竟然能抓到活的,真了不起啊!”

    张二勇转过头,看见沈若兰正睁着黑漆漆的大眼睛看着他,一脸的真诚,就简短的说:“这只是揣了崽儿的,跑不快,所以让我给套住了。”

    “哦,那就是说很快就能下崽儿产奶喽。”

    沈若兰嘀咕着,有点羡慕的看着那只野山羊。

    要是她也有一只临产的母山羊就好了,她现在的小身子很需要补充营养,用野山羊的奶滋补可比牛奶滋补强多了,而且山羊也比奶牛好养活,吃得少还不显眼,藏在她家野草丛生的后园子里谁都发现不了,而且将来还能有野羊肉吃。

    和她一样羡慕的还有车上另一个宽脸的汉子,他眼巴巴的看着肥壮的野山羊,啧啧两声道,“二勇,你这羊有一百斤沉吧?”

    张二勇摇摇头,“不知道,好像没有吧。”

    其实,这只野山羊有一百零七斤重呢,抓回来那天他就称了,只是他为人低调,不愿意显摆罢了。

    宽脸汉子盯着山羊看了一会儿,确定的说:“保证能有,我这眼力可准了,这羊至少能有一百斤,这下子你小子可发了,这野山羊肉,城里有钱的老爷们最稀罕了,咋滴也能卖到二十三四文一斤,囫囵个儿卖也能卖到二十文一斤,这一只野羊,就是二两银子的进项啊,啧啧!”

    他一边摇头一边叹息着,羡慕之情溢于言表,有人笑他说:“咋?你眼馋啦?眼馋你也上山去打啊,卧龙山八百里,啥值钱的野兽没有?没准儿你进山了能打着一只比野羊的还值钱的呢。”

    宽脸汉子连忙摆手道:“我可不敢去,卧龙山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进去的,去年秋天我们村俩小子进山挖人参,结果碰着个大熊瞎了,俩人儿一个都没跑了,全让熊瞎子给拍死了,找回来的时候都不成人形了,那个惨噢……”

    “哎呦,是挺惨的,不过不赶我们村老孙家那爷仨惨。”

    有人接着道,“三年前,我们村孙老六为了给儿子娶媳妇,带着俩儿子进山打猎去了,没成想遇着一群饿狼,唉,活蹦乱跳的爷仨,找回来时就剩骨头架子了,孙老六媳妇办完丧事就上吊了……”

    “真惨啊,不知道当时那三人儿遭什么样的罪呢……”

    “是啊,好好的一家人,就这么绝户了……”

    大伙七嘴八舌的议论着,说的都是上山如何如何危险,某村某年某月某日某人是怎么死在山上的。

    沈若兰也不知不觉的听进去了,真是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一跳,原来进山那么危险,亏她还想把身子养好了去采蘑菇,捡木耳赚钱呢,现在看来还是算了,银子虽然好,再好也不赶命重要啊,好容易再活一回,为几两银子把命搭上,不值当的。

    看来,老张家也一定是穷极了,不然也不会让他们家二小子冒那么大的危险进山,难怪沈若梅又哭又嚎的要退婚呢!

    马车哒哒哒的小跑着,车子一颠一颠的,不过这并未影响到大家说话的兴致,尤其神沈若兰身边的大娘,更是个好说的,这一路嘴就没停过,东家长西家短的,絮絮叨叨说个不停,虽然有点儿聒噪,但沈若兰还是从她身上打听到不少有用的信息。

    首先,她弄明白了这个世界的货币价值。

    虽说前身就是这个时代的人,但那苦命的小丫头从小到大就没花过钱,甚至连摸都没摸过,对货币的价值和物价行情知道的还不如自己知道的多呢。

    上辈子,她看过不少古代的穿越小说,对古代的物价行情有个大致的了解,再经过大娘的一番教诲,让她对这里的物价行情算是基本了解了。

    在这个时代,最广泛流通的货币不是银子而是铜钱,银子用现代话来说,是货币中的超大面额了,一两银子值一千文钱,一文钱能买一个馒头或一个素包子,肉包子也只卖两文钱一个,玉米面两文钱一斤,面粉和白米稍贵点儿,都是三文钱一斤,猪肉十五文钱一斤……

    如此算来,一两银子的购买力还是很强大的,光馒头就能买一千个,足够一个人一年吃的了,要是俭省点,参合点粗粮吃,一两银子都能够一个人活两年的了。了解了物价行情和货币价值,她又顺便打听到了县城的大致情况。

    农安县算是一个大县,光主街就有三条,其中的一条泗水街,是乡下人最常去的集市,这条街不长,从街头到街尾都是短衣打扮的小贩,这些人多半是乡下来的,卖的都是自家的农产品,如青菜,粮食,鸡、鸭、鹅等家禽,偶尔还有山货或野味儿,只是不多,价格也相对贵一些。

    也有卖手工制品或工具农具的,比如猪食槽子、炕席、火盆和盖帘、箅子爬犁等等,都是实用而不怎么值钱的玩意儿。

    光顾这条街的,都是乡下人或者是城里的穷人,因为这条街上的东西物美价廉,比别的地方卖的东西便宜很多,可以说,这条街是家境贫困的百姓们最好的选择。

    第二条街位于县城的正中间,叫做宝安街,是一条比较高大上的街道,本县的县衙就设在此街,另外,县城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们的府邸多半建在这里。

    街上的商铺不多,只有一家清雅贵气的茶楼和一座名冠全县的青云书院,能在青云书院里读书的,都是县里有钱人家的子弟,据说这里一年光束脩就要十五两银子,还不算吃喝笔墨的用度,寒门子弟是想都不敢想的。

    茶楼就更过分了,一杯清茶就卖三十文,都够买二斤猪肉了,一般人要是有那三十文钱,还寻思给家里买二斤猪肉或者十斤白米呢,哪会来这而挥霍了。

    因此,来这里消费的,都是穿绫罗绸缎的有钱人,这些人多半是住在这条街上的,或者是往来于农安县城的客商,普通百姓是绝不会来这儿糟害钱的。

第6章 调料() 
第三条街叫做兴华街,是县城里最繁华的一条街道,这条街既不像保安街那么高大上,也不想泗水街那般接地气,是一条典型的城市街道。

    街道两旁都是商铺,多为二层的小楼,什么铺子都有:酒楼、布庄、医馆、银楼、茶肆、当铺、戏园子、赌场等等,甚至还有一家装修华丽的妓院。

    打听明白后,沈若兰当即决定,等到了县城,就到兴华街去试试运气。

    临近晌午,马车终于赶到了县城,停在了泗水街的街头上,赶车的回过头,大声吆喝说:“都该干嘛干嘛去吧,记住了,两个时辰后在这集合,过午不候,回来晚了自己负责。”

    话音一落,车上的人就开始纷纷下车,沈若兰身子骨弱,怕意外受伤不敢跟人争挤,等到大家都下去了,她才不紧不慢的下了车。

    坐了一上午的马车,腿和屁股都有点而麻了,下车后,她没忙着走,先是站在路边先活动了一下筋骨,活动时,恰好看到张二勇在车轴那边解他的野羊呢,之前他在车上坐着时,沈若兰只觉得他挺魁梧的,现在才发现,这家伙长得可真高啊,足有一米八以上,身板儿还挺直溜的,这要是搁在现代,当个模特明星的绝对没问题。

    可惜他生不逢时,偏偏生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封建社会里,这里的百姓们连肚子都填不饱呢,谁又有闲心去关注和追捧一个男人的颜值呢?

    无人欣赏,他也只能做个苦逼的猎户了!

    正叹息着,张二勇忽然回国身来,两人的眼睛不经意的对在一起了。

    沈若兰想到人家还帮她付了三文钱的车费呢,不然她也没法来这里,就扯开嘴角礼貌地对张二勇笑了笑,说:“张大哥,等回去的时候我就把那五文钱还你。”

    张二勇本来已经避开她的眼睛了,听到她这么说,便又回看过来,道:“随你吧。”

    说完,他牵着羊走了。

    脸上虽然淡淡的,但心里觉得老沈家的这个姑娘比他那个没过门儿的未婚妻强得多,小姑娘虽然长的不咋地,但至少人家有教养,懂感恩,性子看起来也开朗活泼。

    不像那个嫌贫爱富的蠢女人,撒泼打滚儿、嫌贫爱富的,空有一副好皮囊,这样的女人,打死他他都不娶。

    ……

    兴华街距泗水街不远,绕过一座寺院和几座民宅就到了,走路也就一炷香的功夫。

    到和泗水街相比,兴华街可就气派多了,平整光滑的青石板路,古韵十足的店铺,熙熙攘攘得人群,看起来既繁华又热闹。

    沈若兰走在街上,一边张望着一边思考着赚钱的门路,此时已经是晌午,正当饭口,街道两旁的酒楼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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