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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642-订正仲景全书金匮要略注-第28部分

小说: 642-订正仲景全书金匮要略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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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五日,勿食一切生菜,发百病。 
【注】五月五日,天中节,是日纯阳,人当养阳以顺时,若食生菜,是伐天和,故百 
病发焉。 
六月、七月勿食茱萸,伤神气。 
【注】茱萸辛热走气,六月阳气盛张,七月阴微将敛,若食此辛热之味,有伤神气也。 
八月、九月勿食姜,伤人神。 
【注】姜性热,味辛辣,八、九两月,秋主收敛,过于辛散,故伤人之神。朱子晦庵 
云∶秋食姜,夭人天年。谓其辛走气泻肺也。 
十月勿食椒,损人心,伤人脉。 
【注】椒性热,味辛辣,十月阳气尽敛,若食此辛热之味,必损心伤脉。 
十月勿食被霜生菜,令人面无光,目涩,心痛,腰疼,或发心疟。疟发时,手足十指 
爪皆青困萎。 
【注】《道藏》云∶六阴之月,万物至此,归根复命,以待来复,不可食寒冷。生菜性 
冷,经霜则寒,若食此,是伐天和,故有此等证。 
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令人多涕唾。 
【注】薤味辛散走肺气,食之令人多涕唾。 
四季勿食生葵,令人饮食不化,发百病,非但食中,药中皆不可用,深宜慎之。 
【注】脾旺寄于四时之季月,生葵滑利伤脾,若食之则饮食不化,而发百病。 
葱、韭初生芽者,食之伤人心气。 
【注】初生芽者,含抑郁而未透发,故食伤心气。 
饮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 
【注】酒多湿,韭性热,湿热相合,令人病增。 
生葱不可共蜜,食之杀人,独颗蒜弥甚。 
【注】葱、蒜皆不可共蜜食,若共食令人利下。 
枣合生葱食之。令人病。 
【按】此义未详。 
食糖蜜后,四日内食生葱、韭,令人心痛。 
【注】蜜与葱及韭、蒜皆相反,虽食蜜后四日内,犹忌之,若犯令人心痛。 
生葱和雄鸡、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窍经年流血。 
【集注】李 曰∶此皆生风发火之物,若合食则血气更淖溢不和,故七窍流血。 
夜食诸姜、蒜、葱等,伤人心。 
【注】此皆辛热辣物,夜属阴气,主收敛,不宜食而食之,则扰阳气,故曰∶伤人心。 
芜菁根多食,令人气胀。 
【注】此言不可过食,若过食则动气而胀也。 
薤不共牛肉作羹,食之成瘕病,韭亦然。 
【注】薤、韭同牛肉食,皆难克化,积而不消,则成 瘕。 
多食动痔病。 
【注】药性滑有毒,滑而易下,故发痔病。 
野苣不可同蜜食之,作内痔。 
【注】野苣味苦性寒,若同蜜食,必成内痔。 
白苣不可共酪同食,作 虫。 
【注】白苣味苦性寒,乳酪味甘性热,一寒一热而成湿,湿成则生虫,故曰∶不可食。 
黄瓜食之发热病。 
【注】黄瓜多湿有毒。程林曰∶动寒热虚热,天行热病及病后,皆不可食。 
葵心不可食,伤人;叶尤冷,黄背、赤背、赤茎者,勿食之。 
【注】葵心有毒,背叶反常亦有毒,不可食。 
胡荽久食之令多忘。 
【注】胡荽辛温开窍,久食耗心血,故令人多忘。 
病患不可食胡荽及黄花菜。 
【注】胡荽耗气,黄花菜破气耗血,皆病患忌食。 
芋不可多食,动病。 
【注】芋滞有毒,多食则脾困而胀生,故戒多食。 
妊娠食姜,令子余指。 
【注】余指,手多一指也。姜形类指,物性相感如此。 
蓼多食,发心病。蓼和生鱼食之,令人夺气,阴核疼痛。 
【集注】孙思邈曰∶食蓼过多有毒,发心痛,以气味辛温故也,生鱼 属合食,则相 
犯夺气也。阴核痛,亦湿热致病耳。 
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成恶邪病。 
【注】凡物性相反,不可同食,同食则成恶邪病。 
小蒜多食,伤人力。 
【注】小蒜辛温小毒,若多食气散,故伤心力。 
x食躁式躁方x 
【按】食躁式躁之“式”字,当是“或”字,应改之。 
【注】食躁或躁者,即今之食后时或恶心,欲吐不吐之病也,故以豉汤吐之。 
豉浓煮汁饮之。 
x钩吻与芹莱相似,误食之杀人。解之方∶x 
【注】太阴之精,名曰钩吻,入口则死。葛洪云∶钩吻生处,无他草,茎上有毛。 
荠 (八两) 
上一味,水六升,煮取二升,温分二服。 
x菜中有水莨菪,叶圆而光,有毒,误食令人狂乱,状如中风,或吐血。治之方∶x 
甘草煮汁,服之即解。 
x春秋二时,龙带精入芹菜中,人偶食之为病,发时手青腹满,痛不可忍,名蚊龙病。 
治之方∶x 
硬糖(二三斤) 
上一味,日两度服之,吐出如蜥蝎三五枚,瘥。 
【方解】芹生陂泽之中,蚊龙虽变化莫测,其精焉能入此。大抵是蜥蜴虺蛇,春夏之交, 
遗精于此耳。且蛇嗜芹,尤为可证。按《外台秘要》云∶蚊龙子生在芹上,误食入腹,变 
成龙子,饴、粳米、杏仁、乳饼煮粥食之,吐出蚊子大验。张机用硬糖治之,考《本草》并 
无硬糖,当是粳米、饴糖无疑。二物味甘,甘能解毒是也。 
x食苦瓠中毒,治之方x 
黍穣煮汁,数服之解。 
【注】《风俗通》云∶烧穣可以杀瓠。又云∶种瓜之家不烧漆,物性相畏有如是也。人 
过食苦瓠,吐利不止者,以黍穣汁解之,本诸此。 
扁豆,寒热者,不可食之。 
【注】扁豆性滞而补,如患寒热者忌之。 
久食小豆,令人枯燥。 
【注】小豆即赤豆也,性主利水,久食令肌肤枯燥。 
食大豆屑,忌啖猪肉。 
【注】大豆即黄豆也,若同猪肉食之,则闭气,故忌之,小儿尤当忌之。 
大麦久食,令人作 。 
【集注】李 曰∶ 疥同。盖麦入心,久食则心气盛而内热。《内经》曰∶诸疮疡 
皆属心火。故作 。 
白黍米不可同饴蜜食,亦不可合葵食之。 
【注】黍米多热,多食心烦。饴蜜味甘,多食中满。《食疗》云∶黍米同葵食成痼疾。 
物性相反如此。 
KT 麦面多食之,令人发落。 
【按】此义未详。 
盐多食伤人肺。 
【注】盐味咸,过食伤肺,发嗽哮喘。 
食冷物,冰人齿。 
食热物,勿饮冷水。 
【注】寒热相抟,脾胃乃伤。 
饮酒食生苍耳,令人心痛。 
【注】酒性纯阳,苍耳味苦有毒,苦先入心,饮酒以行其毒,故心痛。 
夏月大醉汗流,不得冷水洗着身及使扇即成病。 
【注】夏月饮酒汗流,则腠理开,若浴水及使扇,寒风相抟,或即成黄汗,或即成漏 
风,戒之慎之! 
饮酒大醉,灸腹背,令人肠结。 
【注】灸家云∶毋灸大醉人。即此义也。 
醉后勿饱食,发寒热。 
【注】醉则肝、胆之气肆行,木来侮土,故曰∶勿食饱,发寒热。 
饮酒食猪肉,卧秫稻穗中,则发黄。 
【注】酒性多湿多热,饮酒食肉,则湿热交蒸于中宫,卧秫稻穣中,则湿热困于外,故 
发黄也。 
食饴多饮酒,大忌。 
【按】谚云∶酒家忌甘,此义未详。 
凡酒及水,照见人影动者,不可饮之。 
【注】见此影动者,乃怪异也,切不可饮之。 
醋合酪食之,令人血瘕。 
【注】酪性粘滞,醋性酸收,故令成血瘕。 
食白米粥,勿食生苍耳,成走注。 
【注】白米粥、苍耳子同食,成走注病,然必性味不合也。 
食甜粥已,食盐即吐。 
【注】粥甘盐咸,先食甜已,复过食盐即吐,理必然也。 
犀角箸搅饮食沫出,及浇地坟起者,食之杀人。 
【注】《抱朴子》云∶犀食百草及众木之棘。故知饮食之毒,若搅饮食沫出者,必有 
毒也。浇地坟起者,此怪异也,故食之杀人。 
x饮食中毒烦满,治之方x 
苦参(三两) 苦酒(一升半) 
上二味,煮三沸,三上三下,服之吐食出,即瘥。 
【方解】苦参味苦,苦酒味酸,酸苦涌泄而去其毒,烦满自除。 
x又方∶x 
犀角汤亦佳。 
【注】中毒烦满,毒在胃中,犀角解胃中毒。 
x贪食,食多不消,心腹坚满痛,治之方∶x 
盐(一升) 水(三升) 
上二味,煮令盐消,分三服,当吐出食,便瘥。 
【方解】盐咸能软坚,又能涌泄,坚满自除。 
矾石生入腹,破人心肝,亦禁水。 
【注】矾性酸涩,无故用之,伤心肝,矾得水则化,物性相畏,故亦禁水。 
商陆以水服,杀人。 
【注】商陆大毒,能行水而忌水服,物性相恶而然。 
葶苈子敷头疮,药气入脑,杀人。 
【注】葶苈大寒,虽能敷疮杀虫,然药气善能下行,则疮毒亦内攻入脑矣。故杀人。 
水银入人耳及六畜等皆死。以金银着耳边,水银则吐。 
【注】水银大毒,入耳则沉经坠络,皆能死人。以金银着耳门,引之则吐出,此物性 
感召之理,犹磁石之引针也。 
苦楝无子者,杀人。 
【注】苦楝有雌雄两种,雄者无子,根赤有毒,服之使人吐不能止,有至死者。雌者 
有子,根白有微毒,可入药用。 
x凡诸毒多是假毒,以投无知时,宜煮荠 ,甘草汁饮之,通除诸毒药。x 
【注】凡诸毒多借饮食以投毒,而服毒之人,原自不知,若觉之,则时时煮甘草、荠 
汤饮之,以二物能解草石百毒也。 

卷八
正误存疑篇
属性:《金匮要略》一书,其世远而就阙误也,与《伤寒论》等。如 长“ ”字,与缓 
中补虚用大黄 虫丸主之之类,俱不可以为法。爰加斟酌其改移删补诸式,与夫存疑之 
二十八条,悉仿《伤寒论》叙次云。 

卷八正误存疑篇
正误
属性:师曰∶病患语声寂然,喜惊呼者,骨节间病;语声喑喑然不彻者,心膈间病;语声 
啾啾然细而长者,头〔腹〕中病。 
【按】“头中病”之“头”字,当是“腹”字。经中从无头中病之文,且文义不属, 
当改之。 
师曰∶吸而微数,其病在中焦。实也,当下之即愈;虚者不治。在上焦者,其吸促 
〔远〕;在下焦者,其吸远〔促〕。此皆难治。呼吸动摇振振者,不治。 
【按】“吸促”之“促”字,当是“远”字,“吸远”之“远”字,当是“促”字,方合病 
义,当移之。 
问曰∶寸脉沉大而滑,沉则为实,滑则为气,实气相抟,血〔厥〕气入脏即死,入 
腑即愈,此为卒厥。何谓也?师曰∶唇口青,身冷,为入脏,即死;如身和,汗自出,为 
入腑,即愈。 
【按】“寸脉沉大而滑,沉则为实,滑则为气,实气相抟”之十八字,文理不顺,衍 
文也,当删之。血气入脏之“血”字,当是“厥”字,始与卒厥相合,当改之。 
问曰∶阳病十八,何谓也?师曰∶头痛,项、腰、脊、臂、脚掣痛。阴病十八,何谓 
也?师曰∶咳,上气,喘,哕,咽,肠鸣,胀满,心痛,拘急。五脏病各有十八,合为九 
十病;人又有六微,微有十八病,合为一百八病。五劳、七伤、六极,妇人三十六病,不 
在其中。清邪居上,浊邪居下。大邪中表,小邪中里。 〔 〕 之邪,从口入者,宿食 
也。五邪中人,各有法度∶风中于前,寒中于暮,湿伤于下,雾伤于上;风令脉浮,寒 
令脉急,雾伤皮腠,湿流关节,食伤脾胃。极寒伤经,极热伤络。 
【按】字典无“ ”字,当是“ ”字。 音倾,侧水也。后之积聚门, 气之 
“”字,亦误。 
问曰∶病有急当救里救表者,何谓也?师曰∶病,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体 
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体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也。 
【按】此条注,详见《伤寒论·太阴篇》内,故不复释。 
夫诸病在脏,欲攻之,当随其所得而攻之,如渴者(小便不利),与猪苓汤。余皆仿此。 
【按】“如渴者”之下,当有“小便不利”四字。必是遗失,当补之。 

卷八正误存疑篇
正误
属性:病者,身热足寒,颈项强急,恶寒,时头热,面赤,目赤,独头动摇,卒口噤,背 
反张者,痉病也。若发其汗者,寒湿相抟,其表益虚,即恶寒甚。发其汗已,其脉如 
蛇。 
【按】“痉病也”之下诸句,与上文义不属。与后条之“为欲解,脉如故”诸句,文 
义相属,宜分于彼。 
太阳病,发热无汗,反恶寒者,名曰刚痉。 
【按】“反恶寒”之“反”字,衍文也。玩痉病之条自知,当恶寒也。宜删之。 
(若发其汗者,寒湿相抟,其表益虚,即恶寒甚,发其汗已,其脉如蛇)。暴腹胀大 
者,为欲解;脉如故,反伏弦者,痉。 
【按】“暴腹胀大者”五字,衍文也,当删之。 

卷八正误存疑篇
正误
属性:师曰∶疟脉自弦,弦数者多热,弦迟者多寒。弦小〔沉〕紧者下之瘥,弦迟者可温 
之,弦(浮)紧者,可发汗针灸也,弦浮〔滑〕大者,可吐之,弦数者,风发也,以饮 
食消息止之。 
【按】“弦小紧者”之“小”字,当是“沉”字,则有可下之理。弦紧者,当是“弦 
浮紧”,则有可发汗之理。弦浮大者,当是“弦滑大”,则有可吐之理。且不遗本文疟脉 
自弦之意,当改之补之。 
师曰∶阴气孤绝,阳气独发,则热而少气、烦冤,手足热而欲呕,名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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