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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烟雨红颜-第20部分

小说: 烟雨红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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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媚娘爱李治不算什么,最重要是李治爱武媚娘,甚至更多地爱武媚娘。爱对方多一点还是被对方爱多一点,从来不是我们所能选择的。我们所向往的爱情,跟我们得到的往往是两回事。对此,我只能说你不服不行,命运是很玄妙的东西。武媚娘的爱押对了宝,才有了日后在宫里的风生水起且成为一代女皇。

第57章 孙窈娘——有些话完全可以听过就算了() 
孙窈娘,唐朝武则天时期的美人,据说孙小姐小时候家境是不错的,只是后来孙小姐的父亲可能得罪了权贵家境才渐渐落魄了。孙小姐还是受过一些良好教育的,知书达理,能歌善舞。于是在孙小姐十来岁时被父亲送到好友左司郎中乔知之家里收养。大意是做人家养女之类,可以让孙小姐有更好的日子更好的明天。左司郎中乔知之是孙小姐父亲的朋友,查遍资料也没有哪里写乔知之有没有孩子,结没结婚,所以我认为孙家父亲之所以把女儿托付给乔家至少是因为乔家没有女儿吧?

    乔知之年龄上和孙小姐老爸差不多,当初把年幼的孙小姐接回家中,或许他想尽一个爸爸的责任,给孙小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让她学更多的礼仪知识,所以孙小姐在乔家大院里过着舒适安逸的千金小姐生活。

    但是话说回来,孙小姐毕竟和乔知之没有一点的血缘关系,所谓视如己出和“己出”毕竟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孙小姐渐渐长大,越来越显山露水地展现出自己的美丽、才华和歌艺舞技,孙小姐既知书达理仪态万方,又舞姿灵秀百媚千娇,不禁让每一个见过孙小姐的人都惊为天人,赞不绝口。而乔知之在众人赞叹和羡慕里,渐渐也发觉自己的眼睛里除了孙小姐竟然再没有别的女人了。

    至于孙小姐,当乔知之温暖地拉过她的手接她到家里来那一刻起,她年少的心里就一定充满了感激。是他给了她更好的生活,是他陪她一起长大,她可能顽皮时把他当马骑,他可能陪她吃每年生日的长寿面,他可能陪她一起放过风筝,他大概是孙小姐记忆里除了亲生父亲之外最熟悉的男人吧?

    有时候,爱就是一种在不知不觉里养成的本能和习惯。他和她有太多共同的记忆,每个清晨在彼此的问候里开始,每个生日在彼此的祝福里微笑,每个节日在孙小姐的载歌载舞中开始。孙小姐的娇俏、哀愁、快乐、才艺、美丽,都在不可预知的未来里像本能一样,凝聚成了孙小姐和乔知之之间道不明分不清的爱。

    美人的烦恼是无意苦争春,却仍然被人妒。当孙小姐到十六岁芳龄的时候,色艺双绝的美名就在京城里远扬了。于是得不到美人的小人开始绞尽脑汁不想让孙小姐有好日子过,就把“乔家艳婢,美慧无双”的消息到处传播,最后终于传到了武承嗣的耳中。武承嗣可是女王武则天的亲侄儿,他生性好色又恃宠生娇、飞扬跋扈,一听说京城还有这样的美人儿就坐不住了,赶紧派人到乔府提亲。乔知之当然不是武承嗣的对手,即使有所不满地反抗也不过是以卵击石,也只有唉声叹气的份。

    很快,秋官侍郎来俊臣受武承嗣之托来到乔家。乔知之知道躲不过,只好答应当天就把孙窈娘送入武承嗣府中。但是孙窈娘心中只有乔知之,对武承嗣若即若离,巧妙周旋,除歌舞之外并没有让武承嗣轻薄自己。

    因为献出了孙窈娘,在武承嗣的授意下,乔知之由五品郎中升任四品侍郎。然而乔知之因为孙小姐而相思成灾,最后忧郁成疾。想到与其要这点孙窈娘用身体交换来的名利苟活着不如痛快地死了好,于是感慨地奋笔疾书,写道:

    石家金谷重新声,明珠十解买娉婷;

    昔日可怜君自许,此时歌舞得人情。

    君家闺阁不曾难,常将歌舞借人看;

    富贵雄豪非分理,骄矜势力横相干。

    别君去君终不忍,徒劳掩袂伤红粉;

    百年离别在高楼,一代红颜为君尽。

    据说这诗句乔知之写在一罗帕上,在乔重病卧床之后,这方罗帕被人想办法送到窈娘手上。这首诗大意是什么呢?就是说当年西晋石崇家的绿珠能够以死全节,乔家的窈娘为何不能?石崇可以不畏强暴,一死而已,乔知之何苦要忍受这无尽的折磨呢?孙窈娘读到乔知之的诗简直是泪如雨下,她何尝不是生不如死?如果生不能成为乔知之的人,那么生也就没什么意义了。于是在一个冷清的夜里,孙窈娘在武家的后院里找到了一处废弃的古井,纵身一跃,悄无声息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后来的结局是这样的:不见了孙窈娘的踪影,武承嗣怒不可遏地命人四处寻找。偌大的王府翻了个底朝天,才在古井中发现了窈娘的尸体。派人打捞上来,孙窈娘仍然衣履齐整,面貌红润如生。检视衣带间,系有罗帕一方。武承嗣见诗,暴跳如雷,于是命令酷吏立刻把乔知之逮捕。乔家被抄了,族人也纷纷被牵连入狱,待秋后一并处斩了。这是武则天长寿元年的事。

第58章 梅妃——既生瑜何生亮() 
梅妃本名江采苹,莆田(今福建莆田县黄石镇江东村)人,父江仲逊,世代为医。江采苹聪明过人,9岁时就能诵读《诗经》中《周南》《召南》等诗篇,对其父亲云:“我虽女子,期以此为志。”江仲逊便以《诗经·召南》里《采苹》一诗的题目为女儿名字,表示对女儿的期望。江采苹15岁时即已写得一手好文章,是当时有名的才女,被誉为福建第一个女诗人。多才多艺的江采萍,不仅长于诗文,还通乐器,善歌舞,而且娇俏美丽,气质不凡,是个才貌双全的奇女子。

    适逢玄宗开元盛世,国家兴盛,四海升平。这时,深受玄宗宠爱的武惠妃不幸离开了人世,武惠妃的卒亡使唐玄宗不胜悲痛,日见憔悴。近侍宦官高力士,看到唐玄宗悲伤的样子,力劝玄宗征选天下绝色多情美女,重新振作起来,玄宗采纳了他的建议。高力士奉旨挑选秀女,亲自出使闽粤,发现了多才多艺美丽非凡的江采萍。他如获至宝,随即把她带进了宫中,侍候玄宗皇帝。可以说在那位鼎鼎有名的大美女杨玉环进宫之前,她是唐玄宗最喜欢的女人。

    江采苹比杨贵妃进宫早19年,她纤丽秀雅的风格令玄宗甚是喜爱,并为之倾倒。这位恬静娴雅、美丽多姿的女子,因为爱极了梅花的出尘与别致,唐玄宗就封她为“梅妃”,并在她居住的宫中种植了各式各样的梅树。每当梅花盛开,便与梅妃流连花下,成双对饮,赏花赋诗,真是其乐融融。

    梅妃不仅以性格和美貌受宠,更因把一支《惊鸿舞》跳得出神入化得到唐玄宗的青睐。据说唐玄宗曾当着诸王面称赞梅妃“吹白玉笛,作《惊鸿舞》,一座光辉”。

    几乎没有哪个皇帝会一辈子只专宠一个女人,再美丽漂亮的女子日子久了看多了,也就习以为常不新鲜了。后面的事情大家都知道。某一天,那个叫杨玉环的女子入宫了,她的美是青春与丰盈的骄傲,与梅妃的清瘦与娴雅成鲜明的对比,唐玄宗自然对这样的青春与娇艳充满了征服的欲望。他们在七月七日长生殿,信誓旦旦地甜言蜜语,更有“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的夸张描绘在坊间流传。这些都让梅妃骄傲的心疼痛叹息,但她又是清冷孤傲的女子,做不出绞尽心思争宠的伎俩。

    流光易逝,不知不觉,梅妃在上阳东宫已经度过了几年寂寞岁月。她不知道玄宗的心目中,是否还有她梅妃的一丝影迹。她想,如果皇帝旧情不忘,自己就有一线希望。于是,她细细研读司马相如的《长门赋》,凭自己的才情,动手写了一篇《楼东赋》,以此来陈述心中的感慨。

    她写了在上阳东宫寂寞凄惨的心情,也写了她对玄宗的挂牵与思念,甚至写了对杨贵妃的不满和对新生活的向往。然而,旧情如豆腐,倒地难拾啊。这样的诗歌没有打动唐玄宗的心,唐玄宗与那个杨姓女子依旧在风月里流连正欢。

    人总是要活下去的,没有了宠爱,自尊与自爱更不能丢。梅妃从此就在上阳东宫望着梅花的开与落,偶尔回想当年那些繁花似锦的日子,往事如云烟一样缥缈。

    不知梅妃有没有过既生瑜何生亮的感慨,一个在杨贵妃之前被皇帝宠了十几年的女人,就算姿态再高,心里多少有些不甘心吧?但无论什么年月,在表态之后得不到回应、在明知不可为的时候放弃才是最优雅的,从这点看梅妃可以说是不少女人的榜样。

第59章 杨玉环——倾城羞花样,美得无处藏() 
杨玉环自然是美人,是个体态丰盈像牡丹一样娇艳的女人,“环肥燕瘦”这个成语就是来形容她与赵飞燕各有千秋的美。杨玉环也是个天生的舞蹈家,霓裳舞曲让她赢尽了天下的美誉与赞叹。

    开元二十八年(公元740年),玄宗皇帝与杨玉环两人第一次见面,杨美人芳龄20岁左右而玄宗已56岁了。老是老点,可他是皇帝,所以能够为所欲为。他不管她嫁没嫁人,甚至都不考虑她嫁的是自己的儿子,只要是他喜欢便一定要夺过来。

    唐玄宗看上杨玉环之时,她已经嫁给玄宗第十八子寿王李瑁差不多五年了。但唐时宫廷“胡风”剽悍,老子抢儿子的媳妇好像也不算稀罕事,“爱情面前人人平等”嘛,所以也就没有卫道士哭闹着向皇上谏劝什么“人伦之理”。

    但毕竟这不是一件光彩的事,为了给天下人一个交代,唐玄宗还是做了一些台面上的工作。譬如打着孝顺的旗号,下诏让她出家做女道士,说是要为自己的母亲窦太后荐福,并赐道号“太真”,搬出寿王府住太真宫。好不容易熬过五年,玄宗很正经地尽了一把“父亲之责”,为寿王李瑁娶韦昭训的女儿为妃,接着就迫不及待地将杨美女迎回宫里,并正式册封为贵妃。

    从此以后,杨美人开始了她集三千宠爱于一身的后宫生涯,从此以后,关于她的美丽与骄纵渐渐不绝于耳,什么“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什么安史之乱爆发唐朝由盛而衰的原因,都推到这个女人的身上。

    杨贵妃是美女也是一个虚荣的小女人,皇帝宠爱她,就算她有点小脾气小骄傲那也是可以理解的。唐玄宗愿意惯着她哄着她说白了也是人家高兴。换句话说,没有杨美人也还会有其他美人在唐玄宗身边围绕。唐玄宗爱美人不理朝政真不关人家杨美人多大的事。你一五六十的皇帝大人,脚长在自己身上,要干嘛谁管得住吗?

    可就是这样,杨玉环还是成了替罪羊,安禄山起兵造反,杀过潼关,反叛大军直逼长安而来。

    歌舞升平的岁月里,女人只是尊者身边的装饰物,国将不国的危难时刻,人们才猛然意识到帝王身边的女人有多大的祸害,此时的杨玉环变成了承载玄宗全部过错的垃圾筒。

    杨玉环被赐死。那年她不过三十八岁。

    瞧,这就是那曾经刻骨铭心的爱,这就是那个爱她的男人最后为她做的。杨玉环在合眼前一定心先凉,所以没有眼泪与怨言,很决然地去啦!

第60章 沈珍珠——风云起波澜急,珍珠泪悲泣() 
大约十岁的时候看过一部叫《珍珠传奇》的电视连续剧,故事情节大抵忘得差不多了,独独对沈珍珠这个名字念念不忘。沈珍珠,吴兴美女,老爸是当时秘书监的官吏,她也算是出身世家。开元末年,沈珍珠以良家子身份入选东宫,许配给李亨的长子李豫做了妃子。李豫当时还只是个王子,封号是广平王。能被选入东宫的女人美貌自然是不错的,而沈珍珠不仅美还贤淑纯良,所以深得李豫宠爱。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沈珍珠为李豫生下长子李适,即日后的唐德宗。

    公公是皇帝,丈夫是皇太子,自己在婚后不久又给皇室生了一个儿子,在大唐盛世里,这个叫沈珍珠的女人必然有享不尽的荣宠与富贵,只是有时候天不遂人愿。天宝十五年(756年),安禄山叛唐后进逼长安,也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安史之乱,唐玄宗带着杨贵妃及诸皇子皇孙仓皇出逃,李亨李豫李适自然都在其中。而诸皇子皇孙的妃嫔及一大群皇亲国戚却被留下未及逃走,后被叛军俘获,沈珍珠也是没来得及被带走或逃走的皇亲国戚中的一个,这位美丽的王妃,被叛军从长安掳掠到了洛阳。

    第二年,李豫和郭子仪一道收复洛阳,在洛阳匆忙与沈珍珠见了一面。因战事吃紧,来不及诉说更多的思念与等待,李豫更来不及送沈珍珠回长安,依旧让她暂时留在洛阳城。打算战争结束后再来接她回宫。然而,李豫根本就没有想到这一别竟是永诀。史思明随后再度占领洛阳。史思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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