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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8部分

建设盛唐-第528部分

小说: 建设盛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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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赶走外敌,夺回家国,报仇雪恨!

    拉胡尔部族位于更北方,其人多势众,控弦二万以上,他们长期用来提防更北边的安特人(游牧民族),力量强盛。

    由于他们有能耐,受到保加尔王廷的重用,同时还有提防。

    拉胡尔部族还没有能力造反,遂对保加尔王廷表示恭顺,其“大人”(首领名称)乌拉索接令后立即下令部族厉兵秣马,准备出战。

    他们的行动非常快,上午接令(因为他们部族名声在外,优先发令给他们),中午准备,下午将要出兵。

    但没想到乌拉索在中午吃过饭后,他的大帐内来了一个神的代言人!

    巫神祭司科马盖,一个垂垂老矣的大祭司。

    现时他的宗教困难,因为很多人都改信上帝了。

    欧罗巴州受上帝的影响很大,尤其在那些野蛮人部族,许多人都信了教,当然宗教不能够禁止他们从事强盗事业。

    但乌拉索却特别地信任科马盖,因为他是这个老人的私生子!

    这是一件秘闻,秘密一直不被外人知道,即使是乌拉索向唐甜坦白时也不会说出来。

    三十多年前,上任首领的妻子礼敬拜巫神,求子!

    她与首领结婚后,多年无子,眼看着首领身边的媚妹子生出了一个接一个的孩子,她不禁着急起来,就求拜巫神。

    那时期上帝教还没有在部族里盛行,当时的大祭司科马盖为她举行仪式。。。反正是阴错阳差,首领的妻子回去后就生出了健康的宝宝,人人都说这孩子得到了巫神的保佑,他就是乌拉索。

    因为他生得象其母,没引起前任首领的注意,待首领去见上帝后,乌拉索成功接位!

    ……

    这么狗血倒灶的事情发生在乌拉索身上,要不是他母亲后来告诉他真相,他才明白为什么大祭司这么帮助他,甚至不惜大量损失他的力量!

    科马盖这次来找乌拉索,出言惊人,说他认识文书上所画出的“唐”字,并且告诉他道:“这是汉字,汉人用的文字,汉人来了!”

    “什么是汉人?”乌拉索并不清楚汉人是什么。

    “他们就是几百年前把我们逼得远离家乡的大部族,位于东方,我们也来自东方!”

    “几百年前,在遥远的东方,最强大的两个部族,一个叫做匈奴,一个叫做‘汉朝’,而我们的部族当时还小着呢,依附匈奴而生……”科马盖讲述了匈奴与汉朝的战争史!

    刘邦、汉武帝、霍去病、卫青、单于……

    “那时期匈奴控弦百万以上,汉朝亦十分强盛,两个大部族战争的结果,匈奴远走,我们亦跟随着他们,从遥远的东方到达这里!后来的匈奴人阿提拉,绰号‘天鞭’,极是厉害,他曾经攻破西罗马帝国首都拉文纳,赶走了皇帝瓦伦丁尼安三世,还曾经威胁了东罗马的君士坦丁堡,成就不朽功业……可是他的祖先和我们的祖先,却在东方战败,被汉人赶到了这里!”

    乌拉索听得津津有味,不禁问道:“为什么我以前没听说过这样的事情?”

    科马盖油然地道:“只要你坐在我的位置,你才能知道!”

    原来如此!

    这个天大的秘密只有大祭司的位置才能代代相传,只付诸语言,不见文字。

    “你想说什么呢?”乌拉索问起来。

    ”汉人来了!“科马盖叹息道:“他们打败了我们的祖先,赶走了匈奴人,我曾经向着巫神占卜,说我们必败无疑!”

    “真是如此?”乌拉索惊道。

    “当然不错!”科马盖确认道。

    乌拉索沉思了一下,不置可否,下令进军!

    他们一人双马,动作神速,于傍晚就进至普利思卡郊外,然后,乌拉索得到了“佐证材料”。。。两个被俘的唐军游骑兵!

第九六四节 装备使人服() 
丘陵地区的林道上,两个唐骑正在不急不缓地顺路前进。

    他们是士官林芳和东晓,都是老兵,二个人带了五匹马,前出侦察敌情。

    一直没发现什么异常,当他们转过一个拐角处,那里被山岩和树木遮挡见不到,转过去后马匹去势一下子往下沉。

    “哎呀”一声,两人身不由已,发现自己掉进了陷马坑里!

    周围一群人拥出来,任两人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得不束手就擒。

    让他们心安的是俘虏他们的人并没有对他们有多大的敌意,仅仅将他们捆绑起来,送进远处山谷里的一处营地里的营帐里关押,还给他们水喝。

    ……

    在拉胡尔部大人乌拉索主帐里,乌拉索和那些千夫长们,一起肃然看着取自两个唐军身上的装备,铺在帐内的一张木桌上。

    先不说军用装备而论辅助物品,此为第一重点项。

    一、望远镜,当放在眼前的时候,景物瞬间拉大。

    远处清楚可见,他们都是刀尖上打滚的人,很快就知道了这玩意儿的厉害,个个脸色阴郁!

    幸亏是在山地,否则在草原上,对方据高处一览无遗的话,人家看到得已军,已军看不到敌人,想来就可怕!

    二、指南针!

    小小的一个盒子里的针不断变动,上面的有南、北的汉字,大家都不懂,而乌拉索心中有数,立即叫来一名随军祭司,他是大祭司科马盖的助手(也就是后来与唐军招呼的那个人),他会汉语。

    “南……北”年轻祭司语出惊人地道:“这是用来指示方向的!”

    一般而言,祭司都比较有知识,见多识广,认识它的作用。

    这玩意儿有好处啊!

    三、铅笔、墨水笔!

    随身带的两种笔,被祭司使用,把字写在纸上!

    对于唐人而言,笔是普通的、常用的东西,使用它们如同呼吸一样自然。

    但在丝绸之路上,笔是严禁出口的物品,和蚕种、茶叶种、制瓷秘方等等一样,任何一个人敢带出去就犯重罪,就算不死,苦役逃不掉!

    少量笔携带笔可以,毕竟唐人要用来计数,但不允许大规模出口。

    韦晞,绝对不允许歪果仁识字多,最好他们越蠢越好!

    算是文化封锁。

    介个对于拉胡尔部族人还没想到这么远,祭司觉得方便,那些部族人大多数都不识字咧。

    四、急用药包。

    嗅到那些味道,祭司立马报告道:“这是药品!”

    药包不大,零碎东西不少:狗皮膏药、止血药粉、消毒碘酊(唐人已经懂得从海藻里提取碘)、各种药丸等,还有绷带、消毒棉签。

    东西虽小,却让部族人有一种高山仰止的感觉。

    五、伙食:

    茶叶那东西他们认识,虽说是普通士兵的茶叶,小包装茶叶却比部族人喝的大块茶砖要好。。。那些茶砖夹带了许多的茶渣、茶枝等,滋味不堪好。

    部族人泡发后,享受起来。

    在中国,茶叶是上等品归权贵们享用,中等品给唐人的普罗大众饮用,下等品制成茶砖出口!

    歪果仁不得不接受,因为茶叶、丝绸和瓷器是唐人的三大垄断出口拳头产品,韦晞给他的特工部门有个特殊的任务就是巡察国外,如果国内秘密被泄露,那么特工就得上门,定点清除!

    炒面:高梁、小麦磨制的面粉,部族人还是认识的,不过,唐人的军用炒面加入了芝麻、黄豆、盐等,马马虎虎,但部族人却当香香滋味的零食来吃!

    战争打的就是后勤,就算唐军有火车,主干线的运输无碍,但分发能力还是有限,尤其是运送燃料不容易(卡车最够力),因此唐军也做不到随时有米饭和面包吃,长途行军时,炒面还是主食。

    食用方便、便于携带、保存期长、不易变质、不用煮食。

    但讲究“人文关怀”的唐军尽量让士兵们好过,因此两个被俘士官的口袋里还有:果仁果干,特别是新疆的葡萄干;炼乳(将牛奶浓缩并加高糖分,可长期保存)、奶酪、香肠、果酱、麦片、面条、菜干、饼干、硬糖果、盐、白砂糖、卫生纸、肥皂等等。(他们一人双马,还有一匹马带着他们的补给,要是逃不掉就弃了补给马,他们随身基本上是炒面、牛肉干和茶叶,号称吉祥三宝!)

    琳琅满目,部族人象寻宝般一般地分辩作用,分而食之!

    尤其是牛肉干!

    大块风干的牛肉干使用过中药秘制,味道实在无与伦比!

    ……

    第二重点项自然就是军用装备喽:

    一、精制的唐弓!还有弩!

    部族人自然识货,一看唐弓就知道是好弓,劲力强劲。

    而加了瞄准镜的狙击弩。。。唐人的生产力不可抑制,普通士兵都用上了狙击弩。

    摸索几下,部族人知道了狙击弩的使用方法,那是指哪打哪!

    二、唐刀!

    寒光照人,削铁如泥。

    尽此一刀,已经胜过了大部分的部族用刀。

    拿部族马刀与唐刀互斫,断的自然是部族马刀,唐刀连个缺口都没有!

    经历多年,唐人军刀还不象个样子,韦晞就枉穿了。

    三、装甲!

    很轻,却非常地坚韧,部族人的刀砍下去,没办法砍得进。

    。。。小细节,两个士官随身衣服带着丝衣,那是韦晞的教导,穿着丝衣,当敌人弓箭射到身上,穿过装甲后入人体,丝衣容易把箭头带出来,方便救治。

    部族人并不知道这个窍门,他们震惊的是丝衣在他们那里是上等人物的衣着,那些上流人穿着丝绸衣服显摆,可是对方的士兵看起来身份不高,却有丝衣穿!

    实在令人吃惊。

    四、手榴弹!

    每个士兵身上都带了三枚手榴弹。

    硬纸外包装、防水油布内包装的手榴弹,有人发现了引火索,再有旁边的点火器,得,就去试起来。

    不过,他们聪明地点了就跑。

    轰!

    爆炸声吓了他们一大跳,飞迸的铁钉和钢珠让他们脸色难看至极!

    他们知道厉害了!

    要是打在人身上的话,他们倒吸一口凉气。

    ……

    看过了唐人的装备,乌拉索问那些千夫长们:“觉得怎么样?”

第九六五节 乡下村长不如城里打工皇帝() 
一个千夫长,名叫格林威尔斯的,名字响亮,人也强悍,素来不怕天高地厚的,晃动着唐军箭枝道:“我怕这样的箭!”

    所有人目不转睛地望向那蓝幽幽的淬过火的钢矢箭头,三棱状,上面有倒钩,似蛇的毒牙。

    竟然鸦雀无声!

    别小看三棱箭头,它那种制造工艺,绝大部分的部族都无法制造!

    再看它的质地,坚韧有力,大家自动脑补这箭矢落在人身上,击穿目前部族人的装甲分分钟不在话下,三棱箭头放血,鲜血激喷而出,想拨出来时,还有倒钩!

    嗯,他们还不清楚唐人喜欢在攻击前,把箭头弄得脏一些,擦擦鞋底是必须的。

    中了唐人的箭,不止是流血这么简单,还有发高烧等着!

    好在,好在,拉胡尔部族没有尝试与唐人一决高下,否则他们就有得乐子。

    格林威尔斯继续道:“我去看过他们,都是职业老兵,他们,很年轻!”

    “精神非常的好,而且,他们的马也不错,嗯,还少了一样东西!”

    格林威尔斯从地上翻出一个袋子放在木桌上,用刀子割开,小东西跳出来,都是豆子、豆饼。

    他拿起一块豆饼端详后,很有经验地道:“这是喂马用的!”

    交给一个兄弟道:“舔舔!”

    那兄弟真的尝了一下道:“咸的!”

    马上,帐内的人都瞪大了眼睛!

    然后是无语。

    对于习惯现代化大生产的人们来说,盐这种东西根本不显眼。

    但在古代,这是白色黄金!

    居然奢侈地用盐来喂马,一些人茫然地道:“这样的敌人,我们怎么能够打得赢!”

    ……

    不怕差,就怕比,比一比,什么都看得出!

    帐帷一掀,那个懂汉语的祭司回来了,告诉大家道:“我刚才和他们谈过,他们说他们是东方大唐而来,他们已经灭掉了强大的白衣大食国,他们的大人(首领)叫做韦西(错误的读法),手下有骑兵五十万,战马百万,正在西征,准备攻打君士坦丁堡,他们现在出动骑兵五万,大人是个女的,他们已经攻破了普利思卡……”

    不等大家消化掉那些丰富的内容,祭司继续道:“我要他们投降,假装说不投降就要杀他们,他们拒绝投降,说他们早就把命卖给了他们的大人,家人会被大人照顾得好好的,而且要是他们死了,他们的军队一定会给他们报仇,而那些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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