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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7部分

佣兵的战争-第14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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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千四百三十四章 条件艰苦了点() 
梁栋赶紧打开了对讲机,听着里面没声音于是立刻急声道:“老鼠呼叫头羊,敌人的阿帕奇停止开火,有大量的士兵围住了羚羊还在缩小包围圈,他们要抓活的,完毕。”

    “我已经被包围!重复,我已经被包围,敌人非常厉害,羚羊伤亡已经超过三分之二,逃生已无可能,救援已无必要,我将在合适时机自杀,完毕!”

    梁栋刚刚把话说完,对讲机里就响起了沃尔维克斯基的急促讲话声。

    沃尔维克斯基的话说的很急促,很绝望,但是真的很平静,他肯定没有慌,只是已经接受了命运而已。

    “坚持住!坚持住!眼镜蛇,坚持住!”

    沃尔维克斯基没慌,听声音倒是高扬急了起来,梁栋暗叹了口气,自言自语的道:“没看出来,眼镜蛇这一副学生样子的倒真不是个怂货。”

    在高扬和沃尔维克斯基对话的间隙之中,梁栋沉声道:“眼镜蛇,我就在你附近,敌人的武装直升机已经停止攻击,看样子他们是要抓活的,你们还有机会的。”

    话说到这里,梁栋觉得自己必须加快行动了,虽然他一个人确实能做的有限,不过作用有限,那也能起到点儿作用啊。

    一个突击手,一个华夏培养出来的合格步兵,一个出色的炊事兵,能做些什么呢?梁栋自己也在考虑这个问题。

    梁栋的枪是一把HK416,撒旦现在的用的步枪挺杂的,突击手有时候会统一用HK416,有时候会统一用SCAR…L,但大部分时间只要不是有什么要求必须枪械统一的任务,还是由着个人想用什么用什么。

    梁栋最熟悉的枪是5。8毫米口径的95,但是5。8的子弹不好找,或者用AK枪族也能对付,可梁栋还是更喜欢小口径,而AK74对他来说口径又太小了,5。45的子弹弹道他不熟悉。

    在美国待了时间也不短,梁栋有时候也会去靶场打上几枪过过瘾,而在美国最常见的步枪就是AR枪族,于是梁栋对于M4这个型号的民用版步枪非常熟悉,所以他就选了一把HK416作为主用武器。

    其实在山地战之中很少有接近到二三百米才开枪的机会,所以山地上用7。62口径的步枪更合适,撒旦不少人就换成了HK417或者SCAR…H,但是呢,梁栋的主要任务是做饭,虽然他防弹衣不离身,步枪不下肩,但背着7。62口径的步枪就太累赘了,于是也就一直把HK416用了下来。

    枪,是5。56毫米的突击步枪,离远了没什么鸟用,子弹,梁栋身上只有四个弹匣,加上枪上的一个弹匣,一共也只有五个弹匣150发子弹。

    手枪没有,手榴弹没有,枪上也没有瞄准镜,夜视仪也没带,大白天出门谁带那个,满身上下和作战有关的东西,也就是一把枪外加一个对讲机,除此之外梁栋连把刀都没有。

    比起武器上太少带来的劣势,梁栋更加郁闷的是他身上穿的还是一件白袍子,虽然说防弹背心罩在了白袍里面,但头上却连头盔都没有只是一顶格子头巾,唯一让他觉得习惯而且熟悉的,也就是脚上的一双靴子了。

    没有望远镜让梁栋觉得特别不方便,看着前面山上影影绰绰偶尔露出来一个的人影,梁栋隔着头巾在脑袋上狠狠的抓了两把之后,低声道:“恁娘!这能干啥?”

    唯一的优势,可能就是正在激战的敌人还没发现从远处蹔摸过来的梁栋,但是看看自己身上的白袍子,梁栋觉得自己没被发现要么是敌人瞎了眼,要么是敌人看见他了却不想搭理他,要么就是敌人真的没注意到他,不过只要他继续靠近,那他就一定会被发现的。

    如果是高扬在这里,肯定在一千米的距离上就开始射击了,从背后打敌人个措手不及也能起到些解围和拖延时间的作用,但是梁栋既没那个本事,也没有那个枪啊。

    “艰苦奋斗是我军的优秀传统,没有条件那就创造条件也要上!恁娘,拼了!”

    梁栋又躲在了一块大石头后面,然后他飞快的脱下了自己的白袍子,把白袍子放在了地上使劲儿磨擦,不管是石头粉末还是泥土使劲往白袍上招呼。

    想把白袍子变成黑的不可能,但是很快白袍子就变成了灰黑色,离远了一看,其实伪装效果倒还是不错,至于比起白色长袍来那伪装效果更是强到天上去了。

    匆匆把袍子又套回了身上,梁栋揪下了头上的头巾想要如法炮制的时候,突然看着自己抓着头巾的手道:“恁娘,咋这么麻烦呢!”

    光秃秃的黑石头山,有一点儿白色都显眼的很,黄种人的手和脸在这光秃秃的山上边,要是不讲究的人吧觉得也不算有多显眼,可是对于讲究的人来说,那就太显眼了。

    把头巾往地上一扔在土里来回蹭的时候,梁栋用手归拢了一堆土,一把撩起了刚穿上的袍子,朝着他拢起的土堆就尿了一泡,而且还是蹲着尿的。

    最惨的是还得一边儿尿一边儿和泥。

    梁栋倒是没有多大的心理负担,不就是活尿泥儿嘛,打仗呢,这也能算个事儿?

    土是敷不到脸上的,但是尿泥儿可以,梁栋快手把黑灰色的尿泥儿往自己脸上快速而均匀的涂抹了一层,然后把两只手和袍子下面能露出来的脚脖子也涂上,这里的土其实就是石头粉,沾水之后倒很黏不用担心很快就成块儿的脱落,就算是免不了会脱落一部分,伪装效果也还是有的。

    耽误了三分钟,把自己简单伪装了一下,梁栋立刻就从显眼的白色靶子变成了黑灰色的一堆儿物体,只要趴着不动,就算是大白天,人眼也就真还不容易一眼看出来。

    全身收拾停当,梁栋仔细看了看还在交战的战场,目测了一下距离,再算算自己需要跑多远就能到了接火的地带,再大致的规划了一条隐蔽前进的道路,随后他抱枪弯腰,三步一停五步一倒的就朝敌人的后路抄了过去。

二千四百三十五章 一个步兵能干什么() 
一个步兵能干什么呢?

    现代步兵,每一个个体都是作战体系里的一个小单元,一群步兵配合起来才能发挥出最大的作用,想要当孤胆英雄,别说能不能当得成,首先这想法就不对。

    所以说单个一步兵能做的真的是很有限,真要是拿着把步枪就一个人跟大堆敌人干,那最后肯定是死路一条。

    梁栋是个步兵,但是他却很不普通,因为他是参加过三次选拔的人,即使没被选拔上也是非战之罪,所以梁栋肯定就不是个一般人了。

    做菜拿手,作战照样在行,只要是步兵手上的活儿,梁栋还真就没不会的,就是比普通步兵要求更高一层的活儿,梁栋也照样拿的上手。

    梁栋参加的三次选拔可都不一样,有侦察兵的选拔也有特种大队的选拔,要求不一样,技能自然也不一样,即使梁栋都没被选上,但每次他也是都经过针对性训练的,选拔本身就是一种训练嘛。

    所以梁栋绝对不是华夏步兵里某一项最拔尖儿的,但他绝对是技能最杂的那号兵,即使那一项也没能真正深入的练下去,但什么都会儿点的就是人才。

    按照侦察兵躲避敌人视线的路子持续的靠近敌人,虽然看着跑的不快,可在实战中速度已经是神速了,用了十分钟,梁栋跑了有一千米的距离,离着他能看到的敌人直线距离只有不到五百米了。

    天上的两架武装直升机没发现梁栋,正在围攻尖刀突击队的敌人也没发现他。

    五百米的距离还是不能打,太远了,梁栋观察了一下,然后他再次小跑了起来,用了三分钟的时间迂回跑到了一个一人来高的石头后面。

    这次敌人可就在射程之内了。

    梁栋伸出了枪口瞄了一下,然后把架在石头上的枪拿了下来,随后趴下躲在了石头一侧,紧接着把头上的头巾放在了面前的地上,再把枪口放在头上上面后再次瞄了一下。

    石头上没有什么灰尘,但是太高了容易被人发现,石头旁边卧姿射击更方便躲避,但是射击时的枪口焰会激起尘土,只要有人观察很容易发现扬尘,但是铺上他的头巾,扬尘就没那么严重了。

    终于可以开枪了,听着枪声还是很密集,知道尖刀突击队的人还没死完,自己的牵制还有用,梁栋终于开了第一枪。

    梁栋瞄准了一个躲在石头后面站直了身子朝前射击的敌人,扣动扳机打了个三发点射。

    没有瞄准镜,无法看清敌人是哪里中弹了,但是看着敌人干脆利落倒地的劲儿,瞄着上半身打的梁栋觉得敌人应该是死了。

    只打了一枪,梁栋立刻缩回了石头后面,稍等了片刻,发现周围没有子弹打来溅起的灰尘石子儿什么的,他觉得自己应该是没有被发现,于是他再次探出了一点儿头。

    有两个人去拖他刚刚击中的那个人,但是没人朝梁栋这边看,梁栋缓了口气儿,放过了去拖动同伴的目标,而是把枪口对准了远处的目标。

    对准了新目标,梁栋却是眼前一亮,虽然没有望远镜和瞄准镜,但是从他瞄准的对手架势和拿着的枪来看,目标应该是个狙击手。

    狙击手可是有价值的目标,但梁栋正要开枪的时候,却发现狙击手身旁有个拿着手枪的家伙。

    拿手枪那就更有价值了啊,至少是个军官啊。

    可惜那个军官只露出了肩头以上的部分,梁栋觉着自己的枪法有点儿悬乎,三百米多点儿呢,觇孔瞄具里就能看到一个黑点子,实在是不好瞄。

    但是看到了不打总不是个事儿,万一那就是指挥官呢,梁栋不再犹豫,瞄准了偶尔拿起手枪开上一下,大部分时间倒是在挥手的目标开了一枪。

    枪响了,瞄准的目标一下就栽了下去,梁栋心里登时大喜。

    暗道了一声运气,梁栋飞快的把枪口对准了他刚刚看上的狙击手,然后快速开火。

    又是一个点射,但狙击手却是一点事儿没有,反而扭过了头看他旁边的石头。

    刚才这点射打石头上了,那狙击手听到了动静,梁栋不敢再等立刻又是一个点射,但是他这次却还是没能击中对手。

    看着那狙击手扭头看向了自己这边,应该也能看到那栽倒的军官,梁栋第三次打了个点射,而这次他终于打中了那狙击手。

    终于击中了对手,梁栋伸手抓回了头巾随后就滚到了石头后面,呼呼的喘了几口粗气后,梁栋觉着自己的心脏跳的太快了。

    当了多少年的兵,这可是第一次真正的实战,还赶上了这样的大场面,不过梁栋别的想法没有,就觉着自己练了半辈子的本事总算是用上了。

    可算是开张了。

    躲在石头后面喘了几口气,平复了一下过于激动的心情,梁栋把头巾戴了回去,快速爬行到了石头的另一边,然后去看他刚刚击中的目标哪里怎么样了。

    狙击手哪里有人在查看情况,军官哪里被石头挡住了看不到,但肯定被人发现了,可是让梁栋不解的是,就算是从目标中弹的位置判断弹道也该有人注意到他这个方向了啊,可怎么就没事儿呢。

    天上的直升机还没动,居高临下,直升机上飞行员的视野那是相当的开阔,只要有飞行员或者武器操作手往他这边看看,估计就能发现了他,可是直升机既然没动,那就是应该没发现。

    “管前不顾后,这帮老鳖盖子是他娘菜鸟啊!”

    梁栋觉得他发现了事实真相,于是他立刻欢天喜地的离开了藏身的石头,朝着右侧快速跑出了几十米后,在一丛乱石中间隐蔽了下来,然后把枪口架在了其中一块比较矮的石头山。

    选地方是有讲究的,首先要便于隐藏这是肯定的,然后还要便于转移,可不能躲在孤零零的一处石头后面四周都是平地,那样只要被发现了,跑到没法跑只能当了缸里的王八。

    换了个地方,梁栋也换了个目标,现在敌人是把沃尔维克斯基他们围起来打的场面,就是说他肯定能找到可以射击的目标。

    小心的瞄准了一个目标,梁栋再次开火,但是这次他愕然发现自己又没中倒是次要的,他瞄准的目标却是立刻就回头然后看向了他。

    梁栋虽然立刻就缩回了石头后面,但心里却还是懊恼不已,自言自语的道:“恁娘!被发现了!”

二千四百三十六章 死了() 
以梁栋现在的处境来说,留在原地躲避是正确的选择,赶快离开也没错,总之被发现了的下场就会很惨,不管是藏还是躲基本上都一个鸟样。

    只有一个人对抗几十个人,而且敌人还有两架武装直升机提供掩护,梁栋再怎么厉害也是一个被压着打,被敌人压制住靠近之后干掉的下场,要是干脆点儿的话,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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