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绝色大召唤 作者:逆风的蚂蚁(起点vip2013-12-24完结) >

第40部分

绝色大召唤 作者:逆风的蚂蚁(起点vip2013-12-24完结)-第4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以堂堂王阶七级之尊,被随手可以捏死的超阶三极打耳光,非但无法报复,反而得恭恭敬敬的向对方行礼。

    这,完全都是为了他的种族啊。

    就凭这一点,足以说明他的伟大。

    扪心自问,叶洛做不到。

    换成是他老兄,一定找个机会宰了超阶三极,然后拍拍屁股走掉,凭地底世界的错综复杂的通道,完全可以逃过追捕,自由自在,快乐逍遥。

    事实上,如果叶洛肯隐忍,之前面对永元老头等人,完全可以退缩,大不了派遣一个分身过去给大永王朝当人质,本体和其余分身默默发展。

    而他,受不得半点气,当场宰了永元老头一行,和大永王朝闹翻。

    “啪啪啪啪……”叶洛驾驭召唤之门,返回现实世界,鼓着巴掌从召唤之门中步出,来到小酒馆中。

    “你是谁?”被巴掌声惊醒,正在热吻的古连锋和娲族女子顿时分开,待得看清楚来人乃是一个人类后,双双喝问。

    此时的叶洛,已经撤掉了赤角族的伪装,以第二分身的模样示人。

    “我是谁并不重要,你应该是古风国皇室后裔吧?”叶洛目视着古连锋,来到吧台旁边坐下。

    所谓“古风国”,确切的说,应该是“古风帝国”,乃是一个类似于大苍帝国的国度,原本位于大荒世界的西北部,国内子民大多为风属性,皇室之中,执掌着一件先天法宝“风元珠”,可以将风属性的生灵,转化成先天之风属性。

    五十多年前,大永王朝的皇室,突然看上了“风元珠”,让古风国上供,被拒绝后,出兵攻破古风国,尽屠古风国子民,致使古风国皇室,只能带着部分子民遁入地底世界。

    古连锋姓氏为“古”,属性为风,身后又有着一个部族,身份恐怕八九不离十了。

    “我是古风族人,但不是皇室后裔,勉强算得上古风族的现任首领。”瞧见叶洛似乎没有恶意,再加之,大永王朝的权贵,不可能跑到地底世界的中心地带,古连锋也就放弃了敌视。

    “不是皇室后裔,却做主和五大种族签下契约,难怪会被咒骂。”叶洛心中暗道一句,如果古风族皇室去签,子民说不定可以理解,一个不是首领的人做主,签了这种屈辱性的契约,之后一跃成为种族首领,不被大骂才怪。

    只能说,古连锋不被他的族人理解,有着他自己的原因。

    “你是不是古风族现任首领和我干系不大,我只需要知道你是古风族就行,既然你是古风族人,应该很仇视大永王朝吧?”叶洛问。

    “我们古风族和大永王朝不共戴天。”古连锋咬牙切齿的道。若不是大永王朝,他们古风族至今还在地面世界安居乐业,拥有着自己的帝国,哪里会承受如今这般,无穷尽的屈辱和艰辛。

    “很好,我现在有一个计划,准备驱使地底世界的种族和妖魔,去攻打大永王朝,趁机削弱大永王朝和地底五大种族,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兴趣参与?”叶洛问。

    “驱使五大种族攻打大永王朝,这不可能?”娲族女子率先惊叫着反驳。

    “为什么不可能的?如果永炎后裔杀到地底,诛杀了老荒兽之王和两只大一点的小荒兽之王,掳走荒兽之王的幼崽,你觉得荒兽之王和五大种族会怎么选择?”叶洛冷笑着反问。

    “这……”娲族女子一时间,根本找不到话语来辩驳。

    如果真如叶洛所说,杀父杀子之仇,荒兽之王不疯狂才怪,而荒兽之王幼崽被掳走,五大种族惧怕大永王朝培养荒兽之王幼崽,窃取走他们的劳动成果,同样只能发兵攻打大永王朝,绝对不会让小荒兽之王落到大永王朝手中。

    大永王朝本就强势,压迫得本土种族只能寄居地底,一旦他们再掌握了控制地底妖魔的方法,本土种族哪里还有活路。

    无论是为了顺从荒兽之王,还是为了自己的种族着想,五大种族都只能猛攻地面世界,与大永王朝展开决战。

    “永炎后裔杀死荒兽之王,你……你是永炎后裔?”与娲族女子关注着叶洛的话语不同,古连锋指着叶洛喝问,一双眼睛瞬间通红一片,闪烁着显而易见的仇恨光芒。

    听得叶洛此言,他第一个想法,就是叶洛乃是永炎之神的后裔,却因为大永王朝之中,权力倾轧,导致他想要复仇。

    “麻烦你说话用点脑子,看在同样是大永王朝仇人,仇人的仇人就是朋友的份上,这一次就算了,下次再乱说,我保证你的小命将会离你而去。”叶洛皱了皱眉。永炎之神乃是他的仇敌,被当成仇敌的子嗣,绝对是一种侮辱。

    “你不是永炎后裔,怎么让荒兽之王认为是永炎后裔杀了它的父子?荒兽之王是很蠢,可思灵族、三眼族的智力,一点儿都不低。”古连锋质问。如果永炎后裔那么好冒充,早就有人冒充了,哪里会等到叶洛。



 第七十七章 帮我杀一个人

    第七十七章 帮我杀一个人

    永炎之神作为一尊神祗,他的血脉之中蕴藏一种奇特的气息,非常之鲜明,虽然说,随着血脉的退化,气息越来越薄弱,早已经没有了实际作用,但是,它却好像一个鲜明的标记般,标记着永炎神裔的身份。

    哪怕别人获得永炎之神传下的功法,修炼之后,力量的特性,依旧和永炎之神的后裔有着一定的差别。

    是以,想要冒充永炎神裔,几乎不可能。

    “因为我有这个。”叶洛的召唤之门中,缓缓显现出一张符箓,正是永炎神符。

    “这……这是什么东西?”永炎神符展露出的气息,就连皇阶巅峰都能会感到威胁,娲族女子仅有超阶实力,当场被神符的气息震慑,恐惧的尖叫。

    “永炎的万凰禁符箓,难道……这是传说中的永炎神符?”永炎神符在大永王朝内大名鼎鼎,留下无尽传说,古连锋立刻认了出来。只是,永炎神符只会掌握在大永王朝嫡系子嗣手中,从来没有流出,因此一时间不敢确定。

    “不错,正是永炎神符。”叶洛答。

    “永炎神符怎么会落到你手中?”古连锋有些怀疑的问。

    “怎么落到我手中,这就不是你需要关心的问题了,我用永炎神符击杀老荒兽之王和两个荒兽之王子嗣,掳走荒兽之王幼崽,五大种族和大永王朝必定会开战,你们古风族是人类,想必五大种族不会放心派你们上战场,趁着五大种族和大永王朝开战,你们大肆发展,等到五大种族和大永王朝两败俱伤之时,你们就可以趁势而起,获得你想要的独立;而你们娲族,正好可以趁着征讨地面的机会,逃到地面世界的海洋中,只要入了海洋,那就是你们娲族的主场,就算是大永王朝,都奈何不了你们。”

    叶洛一脸诱惑的,先描绘出两族所能够获得的利益,然后再问:“现在,你们想不想和我一起干一票?我的要求不高,只要你带我进入荒兽之王巢穴,到达我指定的位置就行。”

    “唔……”叶洛描绘的前景委实太过诱人,古连锋和娲族女子明显意动,双双陷入了沉思,思考着此中得失。

    “看你的模样,我突然想起了当年,大永王朝入侵我国前夕,我父亲的模样,你想要挑起地底种族和大永王朝的战争,应该是大永王朝即将入侵你的国家吧?”沉思了半晌,古连锋突然出言询问。

    “呃……”叶洛哑然,对方的话,怎么听着,总感觉有些不对味呢?

    “看来我猜对了,你现在急切想要挑起地底种族和大永王朝的战争,如此看来,就算没有我,你也会这么干,你成功之后,拍拍屁股就可以离开,而我若卷入这件事情,不泄露还好,一旦泄露,我又去得了哪里,我身后的部族,又怎么继续生存下去,你告诉我,我为什么协助你?”古连锋反问。

    “如果你不协助我,那么,你们两个今天都要死,凭我的实力,就算灭掉你们身后的部族,都是轻而易举。”

    古连锋没有明确的拒绝,如此反问于他,无疑是想要获得更大的利益,因此,叶洛率先威胁一句,免得对方狮子大开口,然后再道:“我不是一个嗜杀之人,所以,我可以听听你的条件,说吧,你有什么条件?”

    “敢打荒兽之王的主意,想必你的实力不单单表面这么简单,说出我的条件之前,我需要知道你的真正实力。”古连锋道。

    叶洛此时动用的乃是第二分身,表现出来的实力,仅仅只有王阶。

    然,一个王阶敢打荒兽之王的主意吗?就算拥有永炎神符,在永炎神符爆发之前,荒兽之王就可以秒杀掉叶洛。

    “皇阶巅峰。”叶洛想了想后答。

    “帮我去杀一个人,杀了他,我就带你进入荒王巢穴。”皇阶巅峰实力,在整个大荒世界,都足以站在最顶端,古连锋眼中先是露出震惊之色,随后一脸兴奋的道。

    “谁,什么实力?”叶洛问。

    相比于冒充别人混入荒兽之王的巢穴,远远不如由古连锋带着他进入其中更来得有把握,叶洛决定,如果古连锋的条件不太离谱,那就帮他一帮。也算是对他这种,肯为种族忍辱负重之人的尊敬。

    “阴无心,他是一具血尸,王阶六级天人召唤师。”古连锋道。

    “你不觉得你的要求太离谱了吗?”叶洛好笑的问。

    王阶天人,战力相当于皇阶凡人,但是,有鉴于天人的特性,身体几乎没有要害,比之皇阶凡人更加难缠,一旦以伤换伤,生死相向,落败的十有八九都是皇阶凡人。

    试想一下,两块硬度一样的石头,一块乃是普通石头,碎掉就完了,另一块碎掉之后还可以重新粘合,两相碰撞,结局是怎样,想想就能知道。

    更何况,天人寿命悠久,亡灵的寿命更是悠久到恐怖,王阶的天人级亡灵,也不知道活了多久,年龄说不定以“万”来计算,他的召唤之门一定发展到恐怖的程度,就算想要将对方的召唤之门摄入自己的召唤空间,难度恐怕大到无法形容。

    跟对方打,叶洛没有把握击杀对方,超过一半的几率会被对方跑掉。

    而若对方跑掉,来到荒都一嚷嚷,荒兽之王的巢穴估计会提高警戒,他老兄的计划十有八九会泡汤。

    与其如此,叶洛还不如直接去拿穿空神枪呢。

    至少,拿到了穿空神枪,他老兄的战力能够提升到神阶。

    “阴无心喜食人血,极度仇视人类,二十多年来,我族已经有三千多人死在他手中,而且,他没有种族拖累,谁都命令不了他,却又因为实力强大,在地底世界拥有极高地位,不杀了他,就算五大种族实力降低,我们人类也别想出头。”古连锋解释完,接着再道:“如果我能提供一个让他无法逃跑的地方呢,你能够杀了他吧?”

    “如果他无法逃跑,我倒是可以帮你杀他,不过,杀了阴无心后,我要借你们古风族的风元珠一样,把我一个风属性的女人,转化成先天之风属性。”叶洛道。

    只要能限制住对方的逃跑,只要对方不是神阶,他老兄就有十足的把握干掉对方。别的不说,拿召唤之门去撞,都能击毁对方的召唤之门。

 第七十八章 血磁之石和血尸

    第七十八章 血磁之石和血尸

    大荒世界的地底之中,有着无数神奇的地方。

    血磁之山,就是其中之一,所盛产的血磁之石,具备着神奇的作用。锻造兵器之时,将之熔炼入兵器,可以让兵器和主人之间,衍生出一个血脉磁场,乃是修为低弱者祭炼飞剑、法宝的必备材料之一。

    血尸阴无心,就隐藏在地底世界的血磁之山内,一个深入山体中央部位的洞穴之中,据说想要借助血磁之石的特性,精炼体内的血液,让血液带有磁力属性,便于血液离体之后,依旧可以操控。

    就品质方面而言,血磁之石质地坚硬,品质差一些的位居极品材料之列,品质好一些的,甚至能够达到王品。

    凭王阶的力量,纵然是一尊王阶天人,破坏力相当于皇阶,一拳打出一个坑,勉强可以办到,大规模的破坏,则根本不可能。

    如此,血尸阴无心隐藏在深入血磁之山的洞穴之中,一旦有人堵住洞穴出口,他就是一个插翅难飞的结局。

    虽然说,他把自己封在其中,必然有着足够的自信。

    但是,叶洛比他更加自信。

    当古连锋答应,叶洛击杀阴无心后,他愿意借出古风族的先天法宝“风元珠”,替风轻雅逆转后天之躯,化作先天之风属性,叶洛顺着古连锋的指引,来到了血磁之山。

    血磁之山通体黑红色,斑斑驳驳,表面看来,好似生灵受伤之后凝结出的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