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居唐朝-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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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吃羊肉啊!?
墨竹一边摆碗筷一边道:“每顿都有肉吃还不好吗?郎君真不会享福哩。”
语气似乎有点不对,薛朗挑眉,没说她,也懒的说,又不是他家的仆人,人家只是“借调”过来的。
不过,在唐人的观念里,羊肉或是打猎而得的鹿肉、兔肉之类的才算荤腥,鸡肉是算不得肉的,猪肉吃的人少。
第23章 小结()
薛朗无视墨竹,埋头吃饭,吃完饭出来,腊梅来报:“郎君,万福来报,殿下赐下四根羊腿骨,给灵犬们加菜。”
像包子、馒头它们这么大的狗,又不是大运动量、耗费体力多的工作犬,每天只需要喂食一顿。如果喂食多了,体重会超标,对狗狗的健康不好。
薛朗点点头,让腊梅去厨房把给狗狗们蒸的粗面团端去犬舍,他去取了羊腿骨就来。这内院男仆进不来,女仆们又不敢亲近狗狗,犬舍在内院的不便之处就显出来了。
还得在外院劈个地方出来,白天给狗狗在外院玩耍,再劈个地方给它们睡觉,不用像犬舍那么好,有个干净的地方就行。
万福在内院门口等着薛朗,端着一个竹框,框内装着四根被剔了大部分肉的羊腿骨——
“郎君,这是殿下赐下的羊腿骨,说是赠与灵犬们的。”
薛朗接过竹框,顺口提道:“嗯,我给包子它们端过去,万福,我把包子它们白天放在外院,让你照看一二,可好?”
万福憨厚的脸孔,全是欢喜的笑容:“那自然是好的,小的自幼就喜欢跟动物牲畜打交道,只要郎君郎君不嫌万福笨,万福定会用心照看好灵犬们。”
“行,那明日我就把包子它们放出来,你看着点儿别让它们闹翻天就行。”
“喏。”
与万福说好,薛朗拎着竹框去喂狗。果然,老远就看见腊梅拎着装着粗面团的篮子,战战兢兢的不敢靠近。
馒头只高冷的看了一眼,就自顾自的趴着睡大觉,苦大仇深脸上的漠视清晰可感,这种“弱鸡不值得朕关注”的范儿,莫名的有点萌。
油条跟包子在撒欢,你追我赶,你咬我一口,我扑你一下的,玩得热闹又开心。唯有豆浆,慢悠悠的走过去,蹲坐到腊梅前面,抬起一只爪爪——
这是在求握手吧?可惜,腊梅不明白,反而被吓了一跳的样子。
“孩子们,吃饭时间到!”
薛朗喊了一声,得到四只狗狗的热情关注,全都跑过来,围着他转,算是解救了被豆浆吓到的腊梅。
薛朗挨个摸摸狗头,向犬舍一指:“去把自己的饭盆叼出来。”
“汪!”
四只狗狗们立即返身跑回各自的隔间,叼着自己的饭盆,排成一条直线,坐在薛朗面前。
薛朗把装骨头的竹框放下,从腊梅手里接过粗面团,开始根据狗狗们排的队喊名字“派饭”——
“馒头!”
馒头叼着饭盆小碎步跑过来,把饭盆放到主人面前,等着吃的。
薛朗给它盛了半盆粗面团,给了一只羊腿骨,端到一边去放好,馒头立即跑过去,蹲坐在饭盆前,两眼亮晶晶的望着自己的饭盆——
馒头很喜欢吃面团。
“油条。”
油条叼着自己的饭盆过来,冲着主人摇尾巴。同样的给了它一份,放到馒头旁边——
油条也坐好,等着开饭的号令。
一只一只的把食物分下去,饭盆摆成一排,狗狗们也坐成一排,就眼巴巴的等着开饭的号令——
这么乖、这么有纪律、这么聪明,好想拍张照片刷下朋友圈,可惜,这个想法是注定不能实现了,不过,可以画出来。
“开饭!”
馒头动作迅速的扑向自己的饭盆,尾巴翘着,从头到尾都保持在一个位置上,专心吃饭,先吃完面团才咬着骨头,拖到一边,自己安静的啃;
油条几乎是双眼放光的一嘴就先咬骨头,饭盆里的面团显然是要留到最后吃,跟它以前的习惯一样。
包子就没两只公狗规矩,骨头咬出来,放到饭盆边,吃一口面团,又吃一口骨头,几乎是转着圈的在吃,圆心就是它的饭盆,尾巴竖起,不时欢快的摇摇,这是吃得多开心啊!
豆浆也是先吃完面团再啃骨头,不过,跟馒头的威猛一比,瞬间被对比的斯文了许多,慢条斯理的,小口小口的吃完面团,才咬着骨头找了个角落,趴下慢慢啃。
薛朗等着它们吃完,啃完骨头,然后带着去外院花坛边解决新陈代谢问题。这一天的时光,过得忙碌又漫长,真是紧张又刺激,唯有跟狗狗们在一起的时候,薛朗的心才恢复平静,想想这一天遇到的人事物——
公主殿下很腹黑,不动声色的功夫简直了,薛朗觉得她脑袋里肯定有个大海,什么东西都能沉下去不露出来,要给她在心里做个红色预警标志;
柳女官是个文艺女青年,估计是做才女留下的后遗症,性格有点儿刁钻,但不是讲不通道理的人;
马元良想起这个名字就心情复杂,再想起脸就更不好了!他是子侄辈,他是子侄辈,他是子侄辈!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四个仆人薛朗摸摸趴在身旁的豆浆的脑袋,惹来豆浆的挨蹭和摇尾巴攻击,亲密度提升10点——
再看看吧,只接触了一天,以后是要长期接触的,是一起生活的“房客”,不像公主殿下、柳女官她们只是同事关系。
对同事自然是抓住性格特点,与之好好相处就行;对待同居的房客,过早下结论,会影响关系,人无完人,薛朗不是不愿意包容的人,他其实是个谦和宽厚的人。
陪着包子它们待了一会儿,天色慢慢黑下来,薛朗喊了一声,带着狗狗们回内院,腊梅个老实孩子,居然一直等着薛朗。
“腊梅,回去咯。”
“来了,郎君。”
叫上腊梅一块儿回去。走了没几步,就听腊梅“哎哟”一声,居然因为绊到台阶,摔了一跤。
“腊梅,没事吧?摔伤没有?”
“回郎君,奴婢没事,只是撞到膝盖。”
“天还没黑透呢,怎么就摔跤了?”
薛朗随口说了一句,腊梅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弱弱的道:“只一天功夫,奴婢还记不住院里哪里有阶梯,哪里有高低不平之处,待记住了就不会摔跤了。”
听她这么说,薛朗不由一愣,有些惊讶:“腊梅你天黑后看不清东西?”
腊梅似乎更加不好意思了:“奴婢明日一定好好记路,再不会摔跤的。墨竹姐姐就比奴婢聪明,只一天就记住院里的路途,她定不会像奴婢般摔跤。”
第24章 论食材丰富的重要性()
腊梅这症状,似乎是夜盲症?!
夜盲症就是晚上或者是光线昏暗的地方看不清楚东西,俗称雀蒙眼。只是,夜盲症也有好几种类型,其中一种就是缺乏维生素a引起的。只不知腊梅是哪一种,不过,多吃蕴含维生素a的东西总是好的。
想想自从穿越到唐朝后所吃的食单,最长吃的肉食是羊肉;菜蔬、水果的品种相比起后世,可算少的可怜。
薛朗觉着,以唐人饮食结构的单一,腊梅的夜盲症很有可能是缺乏维生素a导致的,也就是说是暂时性的,只要补充维生素a就能痊愈。
唐朝没有维生素片,那就只能通过食物补充。蕴含维生素a的食物不外乎就那几样——
肝脏类,比如鸡肝、猪肝;胡萝卜;鱼。
猪肝,穷人家或许吃,公主府这样的门第是肯定不吃的;胡萝卜明显唐朝没有。鱼唐朝人吃鱼吗?
薛朗直接问腊梅:“腊梅,府里吃鱼吗?”
腊梅老实的道:“郎君可是想吃鱼脍?咱们院里的厨娘可不会做这等大菜,吃鱼脍须找专做鱼脍的师傅方可。”
鱼脍?!
就是生鱼片,看来唐人吃鱼,主要还是生吃。不过,吃个生鱼片还要找专门的厨师,看来也不是什么家常菜。难怪腊梅一听薛朗的问题就以为是薛朗想吃。
“鱼脍?郎君想吃鱼脍?”
两人已经进了内院,墨竹听到两人的说话,插口道:“郎君想吃鱼脍可不容易,府里只有办大宴时才会召专做鱼脍的师傅进府来做。”
薛朗看墨竹也误会了,摇摇手道:“不是我想吃,我的意思是说,腊梅晚上看不清楚东西的毛病,多吃鱼,多吃鸡肝、猪肝之类的东西,应该能好。”
腊梅惊喜的问:“郎君说的可是真的?”
薛朗还没答话,墨竹就直接打断道:“郎君可别哄腊梅。以奴婢等的身份,鱼脍哪里是能享用的!至于鸡肝、猪肝之类的腌臜物,如何能在府里出现?如若被管家知晓,郎君没事,奴婢们可是要受罚的。”
也对,这里是公主府,可不是自己家,也不是普通百姓家,有些东西是不可能上公主府的餐桌的,就算是奴婢的餐桌也不能,这就是社会现实。
墨竹已经准备好热水,薛朗一进屋,就端上一盆来,给薛朗洗手洗脸。
薛朗一边洗,一边不以为意的点头:“既如此,那我们就多吃鱼好了。鱼可不止鱼脍一种吃法,明日吩咐厨娘,买菜的时候如果看到有人卖鲜鱼,买点儿回来,看郎君我教你们一鱼三吃。”
墨竹笑起来,朝薛朗福了一福:“多谢郎君体恤,少不得奴婢们就跟着郎君享一回福咯。腊梅,看郎君为你如此费心,还不快谢谢郎君?”
腊梅被墨竹说得小脸发红,朝薛朗福一福,羞答答的道:“奴婢谢谢郎君。”
薛朗虽然觉得墨竹的话怪怪的,倒也没多想。在他眼里,墨竹、腊梅这样的完全就是萝莉属性,小孩子而已,他一个大男人,还不至于去跟小孩子计较。
于是,薛朗爽朗的笑道:“其实,我也想换换口味。自从来到这里,吃的东西,吃来吃去就四个花样儿,蒸煮炖烤,明日试试别的做法,墨竹,记得告诉对了,厨娘叫什么名字?”
“郎君真真贵人事忙,这会儿才有空过问,回郎君,厨娘名叫秀娘,您可别忘了。”
墨竹这小丫头,牙尖嘴利的,做事倒是手脚利落。薛朗点头:“行,记住了。墨竹记得吩咐秀娘,我明日想吃炒菜,别再给我端一桌的汤水上来了。”
“喏,奴婢会去告知秀娘,不过,敢问郎君,何谓炒菜?如何烹饪?奴婢从未听过哩。”
墨竹一边勤手快脚的把薛朗换下的脏衣服收起来,一边找来干的帕子,给薛朗擦拭手上的水,手脚利落的劲儿,很有点雷厉风行的范儿。
薛朗站着让墨竹、腊梅摆弄,好奇的问道:“墨竹你不知道炒菜,难道你们平常不吃吗?”
墨竹道:“奴婢从未听过。或许奴婢身份低微,没有福分享用,不过,府里办大宴,奴婢去帮忙的时候,也未听说有炒菜的。”
薛朗恍然,看来这时候还没有炒这一烹饪方法——
看吧,一穿越,又把不该有的东西提前了。以后如果有史书记载,唐时,烹饪技法“炒制”随着薛朗薛幼阳传入中国想想也是醉了。
不过,乐观点儿想,这也算另类的青史留名吧?就是不知道,后世的大厨们拜神的时候,会不会有他的一席之地?!貌似这么一想,更加的醉了。
画面太美不敢想了!
这些东西都是后话,先把眼前的口腹之欲满足了才对!至于会不会成为大厨们拜的神像后世的事情就留给后世去说吧。
于是,薛朗道:“明日你把秀娘叫来,我告诉她怎么做。”
墨竹脆声应道:“喏。”
墨竹、腊梅服侍着薛朗洗漱后,把他的脏衣服收走。虽然点着蜡烛,但光线比之现代的灯泡,自然是不足的。现在可没有眼镜店给配眼镜,薛朗不想把眼睛弄坏,否则,到时候真是哭都没地方哭。
虽然睡不着,可薛朗还是早早的躺倒,双手垫在脑后,默默出神——
薛朗在现代的时候,除非第二天有要事要早起,否则,还真没有早于晚上十二点睡觉的。如今穿来唐朝,大家的作息习惯都是早睡早起,如果不想以后上班经常迟到,还是要跟着调整作息才是,也算是入乡随俗。
早睡早起身体好,在这个缺医少药的年代,说不定能因为养成好习惯,少生病呢?
薛朗是这么劝慰自己的。但是,想法总是很丰满,现实一直都很骨感。躺了好一会儿,还是一点睡意都没有,不由想起基友曾说过的话——
坏习惯这么好改正,还要心灵鸡汤干嘛?所谓的心灵鸡汤,大多不都是让人继续放任自己的坏毛病,并坚信带着一身坏毛病也会成功的忽悠么?
想起基友,不由想起那些被基友吐槽“技术还不如小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