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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定居唐朝-第23部分

小说: 定居唐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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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也不待薛朗举杯,自己就端着杯子往嘴里倒,薛朗想说“酒太烈,喝慢点”的话都还没来得及出口,他已经倒进去一杯——

    黑黑的脸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的变红,眼睛闭起,脸皱成一团!

    “好烈的酒!我老熊还是第一次喝这么烈的酒!”

    说着,筷子动的飞快,猪头肉塞进去一口,嚼吧嚼吧咽下去,毫不犹豫的竖起大拇指:“好肉!好菜!好酒!哈哈哈,太过瘾了!易参军,快尝尝!”

    易参军明显吸取了老熊的教训,端着酒杯先小小的抿了一口,冲鼻的香气,酒液进入嘴里就跟吞了一口火似的,虽则辣,却十分的爽,等咽下去,满口的酒香,再夹上一口菜进嘴里——

    简直是极端的享受!

    易参军朗声大笑,拍着案几,道:“果真是好酒、好肉、好菜!今日真真是不虚此行,幸好厚着脸皮闻香而来,否则,岂不是要错过这等美味儿!老熊,此等佳肴,可不能喝醉了,咱们慢慢品!慢慢品!”

    熊郎将点点头,嘿嘿笑道:“如果是别的酒,那我老熊是要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薛兄弟这个酒嘛,少不得要做回斯文人,慢慢来才好。”

第43章 敦亲睦邻新方法() 
于是,薛朗陪着熊郎将、易参军慢慢的品,一口酒、一口肉,吃得好不爽快。两人都是酒中常客,只是喝惯了低度酒,猛然喝这么烈的,有点不习惯。

    薛朗倒是不怕,他酒量还可以,往常六十度左右的白酒,喝上半斤也不过是刚喝出味道来,喝到八两人是清醒的,就是走路有点猫步,再往后就没试过,薛朗喝酒还算节制。

    “往常穷的时候也曾吃过猪肉,又腥又臊,今天吃薛兄弟这里的,竟然如此之香,如若薛兄弟不说,还真吃不出来是猪肉。”

    熊郎将吃了一口炒瘦肉,满意的点点头,夹起一块红烧大肠,感叹道。易参军正一口肉一口酒吃得摇头晃脑,听到他这么说,十分赞同的道:“熊郎将说的极是,原来猪肉是如此美味儿的东西,如此看来,烹饪不得法,竟错过如斯美食,罪过,罪过。”

    薛朗笑道:“但凡肉食,多带有腥臊,烹饪方法是很重要的。恰当的方法,于合适的食材来说,那就是伯牙遇子期;不合适的,那就是牛嚼牡丹,所托非人。”

    易参军大笑道:“妙!妙!妙!薛主簿此言,真真是老饕之言。”

    熊郎将道:“我老熊是粗人,这话也是一听就懂,确实妙。”

    薛朗笑笑,只端起酒杯:“那好吧,为了我这一句妙言,来,两位请。”

    正喝着,鱼汤终于端上来——

    豆腐煮鱼,浓白的汤,漂着翠绿的葱末,看着就让人有食欲。

    这鱼真是好,随便煮一下,煮出来的汤就奶白奶白的,在现代,如果不放浓汤宝,可没多少鱼能煮出奶白色的汤了。

    古代虽然有这样、那样的不便之处,食材种类也少,不过,这肉啊、鱼啊之类的,却是真正的绿色食品。

    薛朗给自己打了一碗汤,道:“这是豆腐鱼汤,吃的是一个鲜香,两位请。”

    “鱼?鱼除了鱼脍还能煮汤?”

    熊郎将惊奇了,先是闻了气味儿,扑鼻的鲜香,哪里还有平日常见鱼汤的腥味儿。

    易参军就不跟熊郎将似的大惊小怪,人已经淡定的盛了一碗,耐心的吹凉,尝了一口后,飞速的、大口的吹凉,拿着小勺,默默的喝了半碗。

    熊郎将撇撇嘴,也赶紧闷头努力的吃——

    这鱼真不错!

    于是,在三人的努力下,酒倒是才下去了三分之一壶,其中大部分还是薛朗喝的;炒瘦肉完!红烧大肠完!

    鱼汤、猪肉头——

    秀娘表示一丁点儿都不剩了!

    这战斗力,薛朗摸摸自己八成饱的肚子,看易参军和熊郎将的目光带着敬畏——

    大部分菜都是被这两货消灭的!

    不过,看看这两货此时的模样,薛朗不由笑起来——

    熊郎将趴在案几上,正嘿嘿嘿的傻笑,眼睛完全没有焦距,朦朦胧胧、迷迷离离的感觉,如果是个美女,那就是堪比贵妃醉酒的美态,可惜老熊是个糙汉子,只会显得可笑。

    这就是男女不平等的地方,薛朗默默在心里调侃,看向易参军——

    易参军正襟危坐当然,只看上身是这样,如果仔细看案几下的手,就会发现他手里拿着一根筷子,一下一下的戳着地面铺着的地砖缝儿,似乎大有把地砖翘起来重新铺的打算。

    弱鸡!

    薛朗有种风水轮流转的扬眉吐气之感,不过三杯酒就喝成这德性,那以他的酒量,以后岂不是可是自称酒中仙?啊,万一出名了,以后岂不是没李太白什么事儿了?低调!低调!

    “郎君,您还好吗?”

    对上腊梅担心的脸,薛朗连忙收回发散的思绪,摆摆手:“我没事。长俭呢?让他和万福把这两个醉鬼扶去休息吧。”

    “郎君,两位官人都有家人在外等候哩,让他们进来扶回去为佳,回去方便家人照顾。”

    “成!”

    腊梅和墨竹回避,叫了两家的家人来扶人——

    易参军看着没事,扶起来就往后倒,吓得他的小厮赶紧一把抱住,几乎是半拖半抱的把人弄回家。

    熊郎将嘿嘿傻笑着,旁边两个小厮搀扶着,走三步退一步,几乎是踉跄的往家去,到门口还记得回头跟薛朗打招呼:“薛兄弟快请回吧,不用送了,老熊先回去醒醒酒,下下次再做好吃的,记得敦亲睦邻。”

    薛朗都听乐了,敢情吃一顿不够,还惦记着一户常吃呢!不过,他这俩邻居还挺有意思的。

    一个是个端着斯文架子,外表看似文雅,其实内里闷骚的货儿;一个看似粗豪,却是粗中有细,言行有礼有趣的货儿。就是这两人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脸皮都很厚。

    以后有这样的两个人做邻居和同事,日子不寂寞了。起码,想喝酒的时候,不缺酒友!

    “郎君,热水已准备好。”

    一身酒气,薛朗去洗漱了一番回来,腊梅、墨竹她们已经把局面收拾干净,环境又恢复整洁,薛朗刚要去书房,墨竹道:“郎君,今天休沐,你刚喝过酒,可要去午睡?”

    薛朗奇道:“今天休沐?”

    “回郎君,今天十五,每月初一十五休沐!”

    墨竹眼神奇怪的看着薛朗,小声道:“郎君可是忙忘了?”

    这眼神

    薛朗摆摆手,顿时没了闲聊的兴致,也不想去午睡。喝过酒的都知道,酒喝得不多不少的时候,简直就是最精神的时候,薛朗就是这种时候,精神正亢奋,让他睡觉,完全睡不着。

    本来今天是打算占用工作时间干点儿私事儿的,正好休沐,那就不用占用办公时间了,可以光明正大的干私活儿了。

    薛朗买一头肥猪,有两个目的,一是做手工皂,二是改善生活。天知道作为一个长期在南方生活的人,顿顿只有羊肉吃的生活,对身体来说太煎熬。

    薛朗昨天就让长俭买了小苏打回来,让他找来秤,找来一只大木桶,还有一大桶石灰,然后把人赶走,自己一个人关在空闲的厢房里,自己做烧碱。

    唐朝有没有烧碱,薛朗不知道,就算有,估计也是道士们的产物。能有烧碱的道士,估计也是能炼丹的,以炼丹的逼格,薛朗现在还高攀不上呢。

    如果是在长安,或许能找到现成的烧碱,在苇泽关就不用想了,还是自己动手吧。再说,自己动手还能保证质量,谁知道买来的烧碱里,有什么杂质呢。

第44章 逛街() 
“长俭,苇泽关这里有集市吗?”

    刚想动手,突然想起如果不放色素和香料,做出来手工皂可不美观。当初薛晴做的时候,可是什么葡萄酒、茶叶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添加过,添加的东西不同,做出来的色泽、功用都不同。

    长俭道:“回郎君,这里十天一个集市,不过,因为有驻军,每逢初一、十五休沐之时,会有周边的民众聚集来贩卖东西。”

    有需求就有买卖。看来驻军对周边的经济还是有影响的。

    长俭问道:“郎君可是要出门去逛逛?”

    说来,自从穿越后,薛朗还没去外面逛过呢,便点点头,顺手把拴狗绳拿出来,难得休息,带包子它们出去遛遛。

    因为要带包子它们,便把万福叫上——

    薛朗上班的时候,多数是万福在照顾包子它们,渐渐熟悉后,包子它们开始接受万福的喂食,只是,看四只的意思,反而像万福只是照顾它们的保姆,主人还是只认薛朗。

    薛朗还记得,万福和四只狗狗熟了后,某次下了个口令,结果极其伤感——

    包子自己玩自己的,撒欢依旧,就像没听见一样,明明叫它名字的时候,有动耳朵来着;油条听到自己名字倒是看了万福一眼,不过,之后还是该干嘛就干嘛去了;豆浆就看着万福不动,还汪了他一声,似乎在说“你又不是我主人,不听你的”;馒头馒头君好好地闭着眼睛睡觉,除了动动耳朵,连眼睛都没睁一下。

    万福哭笑不得,除了喊吃饭的时候四只狗狗会听他的,其他时候,鸟都不鸟他,除非有薛朗交代要听万福的,不然,万福在四只狗狗的心目中,连保姆的地位都悬。

    集市在离军营差不多快十里地的小镇上,万福驾车——

    薛朗是很想骑自行车去,可如果不想被人围观的话,还是低调的乘坐马车为好。

    薛朗人高大,坐在马车里其实有些局促,加上颠簸,完全不是享受,那是受罪,可他又不会骑马,路远也只能乘马车——

    一定一定要赶紧把四轮马车做出来!

    在薛朗的决心中颠簸了将近一个小时,才颠到集市,想到回来的时候还要再这么颠着回去,简直是生无可恋。

    “郎君,小心!”

    薛朗下车的时候,腿都是抖的,还是长俭搀扶着走了几步才慢慢好转。

    停马车的地方在镇外,万福停好马车,牵上包子它们,跟着薛朗一块儿进镇里去——

    说是小镇,其实并没有具体的边界,也没有城墙什么的,只是房子盖得多些,人口比一般村庄密集些,在薛朗看来,就是一个大点儿的村庄。

    路面被压得比较平整,可还是土路。薛朗看看衣服下摆和鞋子,回去大概又要被墨竹说了——嘛,出来逛这么开心,就不要想起墨竹了,扫兴呢。

    进入房子密集的区域,有些卖东西的铺面,还有人蹲在路边,摆着自己想售卖的东西。这时候,市面上流通的铜钱其实不算多,中国自古就缺铜。附近的居民,以物易物的有,用绢布充当货币用的有,当然,也有用铜钱的。

    这样的集市,在经历过现代繁华的薛朗来看,用简陋形容都算夸奖,体验的不过也就是一个风土人情。

    薛朗是来买做手工皂的材料的,看路边有个老妇人在卖鸡蛋,便让长俭上去问话,也不多,只有区区十来个。

    薛朗让长俭全部买下来,价钱都说好了,付钱的时候,却产生难题了,老妇人不会算术,十来个鸡蛋,居然算不出总共多少钱来,让她一个一个卖,她倒是能明白,全部一起就不会了。

    无奈之下,长俭只好同老妇人一个鸡蛋付一次钱的交易,最后,收到钱的老妇人笑得露出缺了牙齿的牙龈,欢喜而有热情的感谢他:“谢谢你,小后生你是厚道人,不欺负我老婆子。小后生是哪里来的?可是苇泽关将军家的家人“

    老妇人太热情、太唠叨,问得长俭几乎是落荒而逃。薛朗在一旁看的好笑,等长俭提着鸡蛋回来,本来想调侃他两句,突然想起古代有良贱不通婚的习俗,长俭再好,也是身在奴籍的奴仆,是娶不了良家女子的。

    买好鸡蛋,薛朗举目四顾,也没什么稀奇的玩意儿,如今天下尚未平定,经济还没发展起来,再者,这种小地方的集市,其实也没什么好东西。

    走了一圈,薛朗对长俭道:“长俭,卖胭脂水粉的铺子在哪里?”

    “回郎君,胭脂水粉的铺子在北边,不过,卖的东西,成色都不太好。”

    成色不好啊薛朗便问道:“那府里的姑娘们用的胭脂水粉,难道是长安送来的?”

    “这个小的就不清楚了,毕竟,那是女子们用的,郎君还是问墨竹、腊梅比较清楚。”

    难道这趟白跑了?!

    这就是外来户的弊端,好些东西都不清楚,问了又太突兀,他一个大男人,打听胭脂水粉想想就觉得好醉。

    “既然都来了,且去看看吧。”

    “喏。”

    进了胭脂铺,扑鼻的香味儿,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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