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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部分

穿越风流之情深深雨蒙蒙-第178部分

小说: 穿越风流之情深深雨蒙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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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的好,他们根本没有后顾之忧,自从选上特训队员后,除了有限的执行了几次任务,每天就是训练训练再训练,老板说的好,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
  有些读者说了,这主角也太牛逼了吧,一个小孩儿而已,其实我们要清楚,陆尔杰来自21世纪,20世纪的身体,21世纪的思维,主角穿越之前来自中国最神秘的组织龙组,平时接受到训练我们可以想象,我的笔墨描述的都是最基本的不能在基本的东西了,关于军事方面咱也不太精通,龙组成员恐怕接受的训练都是变态级别的。而且主角具有异能,来到旧中国后,又成为具有几百年基业的天门圣子,不用怀疑主角的强大变态,我们需要这样一位主角,在电视剧的人生里大展男人雄风,泡尽美色,拯救人类嘿嘿。
  男人有男人的责任,我们不能天天钻在女人的裤裆里逞威风,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男女之间,就是征服与被征服的过程,当你觉得征服了某位女人时,其实也是被对方所征服,就说我们的主角吧,上了很多女人,但没有一个说要抛弃哪个女人的,为什么,还不是被女人征服了,是被女人的柔情蜜意被女人的美貌和肉体征服了。而且还甘之若怡,沾沾自喜。


第239章 林徽因与互撸娃的故事
  林徽因住进陆公馆后,就不想再搬出去了,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大家庭,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与群分,陆公馆里都是美女,而且个个知性漂亮,每天还能听到不同的趣事,陆家小少爷,陆公馆的小主人那是多才多艺,思维开阔,很多理论与思想自己比不了,尤其喜欢他嘴里说的新名词,神马都是浮云,哇塞,我靠!给力,爽歪歪,2货,2逼,囧,不要羡慕哥,哥只是个传说,羡慕嫉妒恨,哥抽的不是烟,是寂寞!次奥!美眉,土鳖,变态,女女,百合,Gay,查水表,小清新,恐龙,帅哥,耍帅,小萝*莉,熟*女,黑木耳,白富美,矮矬穷,屌丝,卧槽,逆袭,虐心,围观,顶,打酱油,撸主,基友等等真是数不胜数,往往这些语言说出来,众美女们都是一头雾水,结果经过小家伙一番解释,于是,咱们的陆公馆就热闹了,美女们一说话就是现代网络用语,那真是让陆尔杰有时候感觉像是回到了21世纪。
  林徽因自认为思想开放,但是几个月来的公馆生活,每天都会给她带来全新的感受,也很愿意和小家伙聊天打屁,觉得其乐无穷,有心的林徽因还把这些用于搜集起来,加以整理,并加上注解,发给了自己的好友陆小曼,惹得陆小曼回信说有机会一定要去看看她,并强烈表示对林徽因“羡慕嫉妒恨哦!”呵呵。
  尤其是众女们的穿着,那是引领潮流之典范,无论是外套,内衣都是时尚的结合品,超短裙,紧身裤,甚至露脐装,还有漂亮的制服裙,女仆装,都是震撼人心的衣服,对林徽因的冲击太大,也由最初的不敢接受到慢慢接受,林徽因可以说是几个月受到的洗礼,完全颠覆了她的认知。
  而且,有些产品市面上有的根本没有,紧身裤上市之初,几乎无人未津,但是经过陆尔杰一番大肆的宣传和模特展示,现在已经渐渐的成了潮流了,女人们纷纷脱下旗袍,紧身裤又成了紧俏商品。陆尔杰的女人们是在尔杰的威逼利诱下穿上的,穿上以后最开始不适应,但却是非常的好看,回头率百分之200哦。爱美的女士们大胆的尝试后,于是就成了流行,这个夏天,上海继续刮起至尊产品旋风,欧美的订单都排到了明年。美国的爱丽丝几乎是这边一出好产品就要求陆尔杰寄过去几套,据说,爱丽丝上美国杂志封面几乎每期都上。爱丽丝的穿衣打扮也成了时尚的代名词,至尊和爱丽丝家族的联营合作也到了最佳状态!生意火爆的不得了,风靡欧美时尚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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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露脐装陆尔杰并没推向市场,女孩子们也是在家里穿穿,争奇斗艳,有大胆的也偶尔穿上去街上溜达溜达,顿时会成为小报记者的目标,大肆的拍照。等到媒体炒作的满天飞,吊足胃口之后,露脐装又大力推出,新产品让人应接不暇,透不过气来,时尚的上海女士们,名媛们更是疯狂追捧至尊的产品,一时间,陆尔杰在至尊成了教父级人物。
  说实话,至尊制衣厂的产品研发人员根本就是个摆设,不用动脑,完全等着老板灵感一来,新产品马上就有了,欧阳倩等埋怨无用武之地,完全跟不上尔杰的节奏。
  更让林徽因不好意思的是内衣产品,蕾丝情趣,丁*字裤,薄,露,透,自己说什么也不敢穿,佘美珍晚上穿着的时候,林徽因眼馋的不得了,性感,暴露,时尚,说不出的风情难掩,诱人心魄,这些产品都是尔杰的杰作,这是林徽因不敢想象的。尽管以前也听说过尔杰的故事,晓得他是神童,天才!但是变态的天才没见过,陆尔杰就是一个。
  林徽因感觉自己沉浸在思想的海洋里,接触到最前沿的东西,每次写信给陆小曼都发一通感慨,说自己每天生活是多么多么的有趣,幸福等等。
  林徽因还把陆尔杰为小红,依萍创作的歌曲歌词都抄下来,说是这些歌词堪比徐志摩的诗词,唯美有意境,或幽远,或平实或生动,有一次聊天,陆尔杰嘲笑徐志摩一无是处。这些过分的话对于崇拜徐志摩的林徽因来说,是大不敬,但是自己却一点也没有生气。因为她心里的天平倾向于尔杰这一边,给老板陆尔杰比起来,那个徐志摩或许真的一无是处吧。
  天下的雨好大,外面电闪雷鸣的,不过,这不影响陆尔杰和小囡囡的心情。
  “互撸娃,互撸娃,七个葫芦爆菊花,鞭打滴蜡,都不怕,啦啦啦,啦啦啦。。。。”陆尔杰有摇头晃脑的唱着这首歪歌,两手扶住囡囡的小手,乐的囡囡小身子一蹦一蹦的,就是跳不起来。
  “老板,你这是唱的什么歌啊,旋律这么好听!”林徽因从楼上下来问道。
  “这首歌吗?”陆尔杰顿了顿,笑道:“说起这首歌,还有一个美好的童话故事,徽因姐姐想不想听听?”
  “想!”林徽因像个小女孩,对着客厅里的其它人喊道:“快来呀,听老板讲童话故事了。”
  在家的梦萍,茹萍依萍三女都围了上来,甚至有几名无事可做的女仆都围了上来,陆尔杰清清嗓子,把小囡囡抱在怀里,说道:“好吧,这个童话故事老长了,我一天说一段吧。”
  于是,每天听咱们的陆尔杰讲互撸娃的童话故事成了陆公馆一道独特的风景,这小子编故事的能力极强,而且,前世没少看这个动画片,烂熟于心,再经过咱们的小家伙一通编,那时讲的有声有色,精彩不断,悬念重重。尽管小囡囡不会说话,但是每次陆尔杰讲童话的时候就格外安静,这小家伙难道能听懂吗?呵呵。
  林徽因感慨连连,有心的徽因心里有了主意,每次尔杰讲的时候就记在心里,然后再回到书房飞笔疾书,于是,民国时代,就有了民国版的互撸娃,因为,林徽因写出来后,又让尔杰修改了一番后,就投稿了!结果大大出乎意料!反响奇好,又是童话连载的方式,一时间洛阳纸贵,让某家报纸迅速成了名报,而我们的林徽因女士居然成了专业撰稿人。这可苦了我们的陆老板,因为,林徽因孽待他,理由是,必须没事就讲故事给她听,然后她在投稿整理出版,最后赚大钱,嘻嘻!


第240章 说说陆振华
  王雪琴与凌菲干妈等人的肚子越来越大了,算算也有八个月了,所谓十月怀胎,瓜熟蒂落,王雪琴是生产过的,而凌菲可是第一次,论年龄算是高龄产妇了,又是头一胎,内心喜悦紧张并存,陆尔杰的新别墅聘请了专业的医护团队,莉莉干妈和清雅的身体不用自己操心,自有人家那边的家里人伺候,这小子,给别人戴了绿帽子,还能安然无恙,不得不说,莉莉干妈和清雅干妈的表演功夫极好,要让自己的老公相信是自己的亲骨肉可不容易。
  王雪琴与凌菲挺着幸福的大肚子,每天优哉游哉的,就等生产了,陆尔杰对她们照顾的无微不至,小红小菊和新招的女仆更是不敢有丝毫松懈,再加上医护人员全天24小时的待命,绝对万无一失。
  陆尔杰是个“男人”了,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男人做事是对女人最大的保护。陆振华其实最郁闷,老婆回老家好几个月了音信全无,如今的陆府除了仆人就是尔豪了,梦萍茹萍偶尔才回来住一天半载的,陆振华数次问起王雪琴的情况,甚至要派人去一趟王雪琴的老家,把她给找回来。陆尔杰对老爸说,工厂离不开你,还是我派人跑一趟吧!陆振华想想也是,就听了儿子的话,于是陆尔杰妆模作样的派人出发了,几天后,手下回来报告,说太太的养母生了大病,没多少日子了,王雪琴想在床前尽尽孝,等到老人家咽了气,打发了就回来,时间或许会到年底也说不定。有小红和小菊还有儿子派的亲信保镖伺候左右,一切安好,让老爷再等些日子,太太还说如果老爷寂寞了,可以在外面找女人。
  话说这王雪琴从小由于家里穷,小时候送了人,亲生母亲在几年前都已经去世了,剩下唯一的养母生活在乡下,要说作为儿女的,尽尽孝道是理所应当的,陆振华也没有怀疑,王雪琴的养母陆振华是见过的,也曾在陆府住过一段时间,是一位老实巴交的乡下女人,以前,王雪琴性格专横跋扈,整天弄的陆家鸡飞狗跳的,养母却劝不动女儿,又看不惯养女的做派,所以,气愤之余回到了乡下,就再也没有过来往。王雪琴转了性子,学会孝顺了,而且,还容许陆振华找女人,这可是开天辟地头一回。要说这陆振华是男人,也有生理需求,但是陆振华有个情结,就是找女人有自己的标准,不是说这女人长的漂亮他就上,陆振华是个孤儿,生活非常艰苦,常常到大户人家去做工。维持起码的生活,17岁时进了一个大官家当马童,大官有个女儿,名字叫萍萍。萍萍虽然是个清朝的女孩,但因父亲是个外交官,萍萍受到了西方的影响,喜欢穿西式的骑马装,常常穿一件红色的骑马装,非常漂亮。陆振华对她着迷了,为了配得上萍萍,他拼命地练字习武,希望能配得上她。陆振华虽然地位低贱, 却和萍萍产生了刻骨铭心的爱,但是后来萍萍的父亲不答应这门亲事,鞭打陆振华,萍萍以命相抵,陆见状发誓打一片天下给萍萍,待到他打下天下之日,便来迎娶萍萍。萍萍的父亲对陆振华说你马上去打天下,你打到了天下再回来,打不到天下永远不要回来。萍萍对陆振华说我等你,我永远都等着你,我不会辜负你的,我一定会等着你,我等你。天下并不好打,陆振华没想到这一打就是十五年,十五年以后陆振华成为了马玉昆的左右手,是个清末的将军。他心心念念想的都是萍萍,但是等他回到萍萍家,方才得知萍萍在十年前为抗拒父亲安排的婚事,穿着陆振华最喜欢的骑马装,跑到经常与陆见面的回廊上,举枪自尽了。 陆振华眼见清廷腐败,又深受萍萍去世的重大打击,伤心之下,决定反清起义,同时他收集长得稍微有一点像萍萍的女人,就像收集邮票一样,眉毛、眼睛、鼻子、脸庞,只要有一分像她,他就娶进门来。
  ??
  转眼到了民*国,他成为了司令,也有了七位夫人。他在大街上认识了依萍的妈妈傅文佩, 傅文佩的眼睛长得像萍萍,过了一年后陆振华在戏院听戏,看见了唱戏的王雪琴长得像萍萍, 便娶了王雪琴。每个新娘都要穿着骑马装拜堂,因为萍萍爱穿骑马装,她们都是萍萍的替代品。陆振华说过长得最像萍萍不是他的太太们,而是傅文佩的大女儿,依萍的姐姐——心萍,所以陆振华最疼爱心萍。在心萍身上发生过两件事, 可以证明陆振华最疼爱她,心萍小的时候发生一件事,陆振华要杀了犯错的士兵, 心萍为他们求情,陆振华就没有杀他们了。心萍十几岁的时候,和陆振华在大街骑马,陆振华的马差点压死一个小女孩, 心萍跳下马去救小女孩,陆振华的马差点压死心萍,心萍对陆振华说爸爸我们以后不要在路上骑马了,陆振华答应了。
  依萍的姐姐心萍在七年前也就是主角未穿越前已经死了,死在了哈尔滨,所以,本书中是不会出现心萍这个角色的,有读者会失望我同样也失望,但是我没有起死回生的能力,遗憾的人生才是完美的人生。
  陆振华曾指挥千军万马,这样的人统治欲很强,可是自从有了尔杰这么一位变态的儿子,陆振华的性子也改变了不少,那种大家长作风,大男子主义,在尔杰面前无力施展,尔杰的神奇表现,陆振华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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