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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部分

放啸大汉-第174部分

小说: 放啸大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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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人?”

    康居语与匈奴语略有差异,但对张放及其扈从们而言,自然不成问题。

    宗巴驱近,扯着嗓子吼道:“大汉使者、富平侯张君放,奉大汉皇帝之令,出使康居……”

    话没吼完,那几个康居哨卫就爬过来连连叩首,乱哄哄叫着:“拜见上国天使……”

    这会张放才刚拿出节杖,眼前的情形,顿时令他愣住。原本还想从怀里掏出诏书,手也生生顿住。好几息之后,张放脸上渐露笑意,拔开扈从,踩着嘎嘎作响的雪地,稳步上前。

    张放每拔开一个扈从,就在他们的肩膀用力拍一下,每个扈从都先露出一丝诧异,旋即肃容垂首,互递眼神。

    与所有草原王国一样,康居士兵穿着与普通牧民没差,尤其是大冬天,人人包裹得棕子似的,平常只露两只眼睛。装备也简单,人手一弓一囊箭,多半有矛,好一点的还有刀,长短不一。大多还是青铜或粗铁制品,质量就别提了。

    哨窝子不止一个,共三个,分在各处,其中一个还在雪林里——大概也就只有这布置,还能看出点军事的意味来。

    三个哨窝子,共钻出十来人,一个个诚惶诚惶过来参见。

    草原人天生就对陌生人有警惕属性,更别说是边境巡哨了,但这些康居士兵对张放一行完全没有警惕可言,很多人都是空手来拜见。想想似乎不奇怪,这可是上国天使,这是应有的姿态。

    张放走近,扯下面罩:“我就是大汉使节,张放。”

    为首的康居士兵抬头,满脸堆笑,正想张嘴说一番恭谨话,但看到张放的脸时,眼睛嘴巴同时张大,吃惊得说不出话。

    张放笑笑:“认识我?”

    那康居士兵鸡啄米似地点头,吃吃道:“天使是……青铜天将!”

    此言一出,所有康居士兵一阵耸动,纷纷抬头细看张放。很显然,“青铜天将”这个名号,在康居人中间,有着非同寻常的震慑力。

    “这就好办了。”张放举手一挥,“拿下!”

    早已接到暗示的扈从与骑卫一涌而上,人数本就占优,又是有心算无心,一人对付一个,瞬间一举成擒。

    这时哨窝子突然冲出一人,但并不是冲来拚骨,而是蹿向林子。但他刚冲出十几步,嘭地撞到一个人身上,这个带着虎虎冲势的康居士兵,居然被反弹踉跄七八步,跌了个屁股墩。

    直到他被几个人按住,一脸懵逼抬头,才看清自己撞到一个巨人身上。

    阿罴!

    这个巨人咧嘴一笑,摇摇头,大力拍拍得被撞的胸膛,示意“你不行”。

    等一个个用粗绳捆好后,张放向那为首的康居士兵一指:“提这个,进哨窝子。”

    哨窝子虽然卖相不好,但遮挡风雪效果其实很不错,否则后世也不会大行其道。

    哨窝子暖是暖,但毫无卫生可言的康居士兵住着,那味道自然好不到哪去。初六先进去查看一番,没发现异常,然后接过宗巴递来的马鞍子往地上一顿。张放躬身而入,大马金刀坐下。

    那康居士兵被押进来时,不停大嚷:“我们是康居守卒,上国天使这样,难道不怕引起争端么?”

    张放淡淡一句话,就让对方闭嘴:“康居人抓了大汉使者的扈从,就不怕引起争端么?”

    那康居士兵瞪大惊骇的眼睛,半天才吭哧吭哧道:“什么扈从?我们不知道啊……每天这条山道来来往往的人马不少……”

    张放似笑非笑:“那是不是随便什么人,报上名头,说自己是大汉使者,你都会相信?”

    “这……当然,不会……我们得……”

    “得验看符节、诏书印玺对不?”张放左手节杖,右手诏书,向康居士兵一亮,冷冷问,“你验看没有?”

    康居士兵慢慢低下头,终于明白什么地方露马脚了。人家只派了一个扈从吼一嗓子,你就巴巴跑出来拜迎,除非你知道对方真的是汉使……那么问题来了,你咋知道?

    张放慢条斯理道:“我要知道,那群绑走了我的扈从与大汉军士的康居人是谁的手下?他们为什么这么做?他们是否已做好承担各种后果的准备?”

    那康居士兵叹了口气,抬起头,对一旁看押他的宗巴道:“这位兄弟,你摸摸我的裤腿。”

    宗巴望了主人一眼,得到肯首后,摸索了一阵康居士兵的两腿,搜出一块半个巴掌大的金饼来。

    “这是他们给我的,让我说是开牟骑君手下指使的。”康居士兵苦笑道,“既然被看破,那么,也怪不得我了。我可能会对汉使说谎,但不会对青铜天将撒谎。”

    “很好,你合作,我也不会为难你们。”张放直视对方眼神,“说吧,他们不是开牟的人,那是谁的人?”

    “是……左大都尉,伊奴毒的人。”(。)

第三百一十二章 【精灵公主】() 
嘎——

    一只金雕在雪岭上盘旋,随后俯冲而下,鹰瞳里映照出雪原上一个小黑点越来越近。

    嘎——

    鹰唳戛然而止,双翅一收,稳稳停在一只套着皮革的手臂上。皮套纯黑,皮袄纯白,黑白分明,分外打眼。

    手臂慢慢收回,性情凶猛的金雕,此刻却温顺地用鹰喙轻轻蹭着一张雪白的小脸。

    貂绒尖帽之下,栗色而浓密的秀发,如波浪般卷曲,皮肤像奶油一样白嫩;长长的睫毛如扇贝,开合之际,那双灵动的大眼,隐隐有琥珀流光闪烁;小巧的鼻子明显比一般女孩高而挺翘,薄红的嘴唇,如同两瓣玫瑰……

    这熟悉的面孔,是娅莎,一个,长成少女的娅莎。

    身后,几个披着厚披风的女奴互相碰碰眼色,终于,其中一个壮着胆子上前小心请示:“居次,这雕也放了,风雪也差不多要来了。是不是回去……”

    娅莎伸手抚了抚金雕,红朴朴的小脸蛋流露出一丝意犹未尽,毕竟前些日子下了好长时间的雪,长时间不放雕,对金雕,对主人,都不是件爽事。

    对女奴的请示,娅莎点点头表示知道,轻抚金雕,大眼扑闪,喃喃道:“青金啊青金,四年了,你从小鹰长成大雕,你的玩伴儿却还没回来啊……”

    女奴悄然退下,互相望了一眼,一脸无奈。

    寒风凛凛,草木萧瑟,苍穹之下,雪岭之旁,少女与鹰,如同一幅边塞油画。

    一阵杂乱的蹄声,将这画儿的意境破坏殆尽。

    女奴们回首一看,齐齐变色,纷纷匍匐于冰冷的草地上,身体簌簌发抖,不知是寒冷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娅莎回首看去,脸上的温柔瞬间消失,变得平静无波。

    来者是十余骑,为首是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留着两撇八字须,长相倒是端正,只是脸颊两边都有或显或淡的疤痕,平添狰狞,把整张面孔破坏无遗——当然,这得看在什么地方。若是汉境,这张面孔就很不招人待见,被归入“长残了”一类。而在西域,在康居,这种有疤痕的脸,才能被称为男子汉。若脸上干干净净,反而会被人鄙视。

    但问题是,并不是每个人,尤其是少女们都欣赏这种“男子气十足”的脸——至少,娅莎不喜欢。

    青年驱马驰近,眼睛一直盯在娅莎身上,再没离开过。冲到娅莎身前十余步时,青年勒马,满面笑意,翻身下马。身后的随行骑士中,一人飞快跳下马背,快步奔至青年马侧,躬身伏地——尽管这时马镫已经在草原普及,但青年依然弃镫不踩,而是踩着随从的后背,从容下马。

    “娅莎,我又从摘星城买了一样好东西,送给你。”青年微笑(狞笑)着从怀里取出一串珠子,双手捧给娅莎。

    这明显是产自三韩的东珠,一串数十颗,每一颗大小相若,粗如小指,浑圆润泽,莹莹有光,一看便知是难得的上品。

    娅莎瞟了一眼,没有接,只是淡淡道:“无缘无缘,为什么要送礼物啊?”

    青年一脸理所当然道:“明年三月,就是你的十四岁生日,提前送你一件贺礼。当然,到时候,还有比这更好的贺礼。”

    这理由,当时很好很强大。

    娅莎一阵无语,现在才十一月,距离她的生日还有四个月,就送贺礼?更令人无语的是,在上个月,他也是送了件礼物,用的是同样的理由。因为是贺礼,她还不得不接受。不过,上回的礼物,她左手接过,右手就转赠给左大监的妹妹——一个仰慕青年的追求者,同时也是一个小胖妹了。

    青年双手献珠,眼睛盯住娅莎,嘴里却道:“这件礼物,是请国师施加神咒了的。居次戴上它,能得祝福,若是别人戴了,则是招灾。”

    看来青年是从上次事件得到教训了,居然想出了这么个杀招。以国师乌陀在康居的声望与灵验,恐怕没有哪个人敢接受娅莎的转赠。

    娅莎显然也怔了一怔,咬咬红唇,微蹙了一下秀眉。她这个不经意的动作,也令对面青年为之失神,眼里的欲念更加炽烈。

    不过,娅莎草原精灵公主的名号不是白得的,她大眼一转,琥珀流光,盈盈而笑:“那就多谢呼珊都尉了。”接过珠串,转手递给身后的女奴,交待道,“上师加咒,祈福恒久。这样的福泽,不应只由我一人独享,把它供在皇宫敬奉台上,接受臣民的日日礼拜吧。”

    呼珊脸色变了变,眼里的欲念变成怒火,但很快压下去,微笑——这次是真的狞笑了。

    “娅莎,下个月,我还会送你礼物。”很明显,呼珊说这话的意思是,下次再送礼,会有更令她无法拒绝的理由。

    娅莎淡淡一笑,云淡风轻:“好的。”

    不满十四周岁,放在后世,那就是十足的小萝莉,但在这个时代,在西极草原,已经是适婚年龄。更何况出身王宫,日日浸染,想不早慧都不行啊。

    呼珊显然不止送一件礼物那么简单,压下心头不快,哈哈笑道:“娅莎,我的母妃,想请你到白荻河谷玩一玩,怎么样?”

    白荻河谷,那是迭利部的王庭所在。

    娅莎依然保持淡淡微笑,脑海急速转动,想个什么推脱的法子呢?

    就在这时,云中传来一声清唳,娅莎身旁那只金雕蓦然引项东顾,突然展翼,在没有主人的命令下,振翅飞起,直冲云霄,往东而去。

    娅莎失声惊呼:“青金!”

    金雕无令而飞,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娅莎一时不知何故,懵圈了。

    很快,第二声清唳传来。而空中的金雕,亦发出一声长啸应和。

    远远看去,东面厚厚云层里突然冲出一个黑点,越飞越近。冰山顶峰淡淡雪光映照下,似有金光一闪一闪。

    是金雕!

    半空中,两只金雕仿佛多年不见的好友,盘旋飞舞,唳声响彻天地。

    娅莎吃惊的表情慢慢消失,眼睛越来越亮,嘴角弧度越来越弯,喜极脱口:“是紫金!紫金回来了!那……那张君也一定来了!”突然抢过女奴手里的缰绳,翻身上马,都来不及用鞭子,扭身举手一拍马臀。骏马长嘶,扬蹄奋起,如离弦之箭而去。

    呼珊目瞪口呆,半响才回过神来,一把揪过一个女奴头发,生生拖过来,吼道:“张君是谁?!”

    女奴被拖得手掌、膝盖生疼,满脸惊吓,惶然道:“奴婢不……不知啊……啊!那紫金与青金是一对,它回来了,它的主人大概也来了!”

    “紫金的主人——张放!”呼珊脸色铁青,手里一使劲,生生将女奴一绺头发扯掉,踹倒疼得浑身发抖的女奴,怒吼一声,“走,去会会这位青铜天将!”(。)

第三百一十三章 【又见娅莎】() 
建始元年十一月中旬,经过一个半月的跋涉,张放一行,终于在暴风雪来临前,抵达康居王都卑阗城。

    虽然张放的目标是摘星城,他也恨不得立马赶到,但他今次的身份是汉使,而且手下三人又被伊奴毒所俘,于公于私,他都必须先到卑阗城,拜会国君任塞。然后处理私事,把公私都解决之后,才好转道摘星城。

    卑阗城就格局上说,非但不如赤谷城,更不及摘星城,但王宫里还是不错的,不比赤谷城王宫差。张放在王宫里,见到了康居王任塞。任塞没有到城外迎接,不是他托大,而是他的年纪大,身体不行了。

    张放见到任塞时,看到这位康居王大概六十多岁的样子,须发全白,面皮、眼睑浮肿,两颊肉下垂,还有明显的老人斑,给人一种老态龙钟的感觉。若不是头顶镶宝石的白熊皮帽,还衬出一丝威仪,很难想这是个国君。如此老迈,如果是一个普通人,大概会觉得他活不长了,准备后事就好。而如果是一个国君,那就意味着,这个邦国要进入多事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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