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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这些年,二哥哥很想你-第27部分

小说: 这些年,二哥哥很想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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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感觉不会变,但喜欢的对象,就是无法再前进了。」我说,但其实不必多做解释。 
我发现,小球的年龄不会是十七岁。 
应该再大一点? 
「你今天才写三千个字,这样下去是实现不了梦想的。」小球提醒我,但我的注意力已经失控。 
我不晓得毛最后会不会跟佳仪一样,变成一个曾经的裕Ы狻!
不再属於我的美好,就只能是曾经的喜欢,而不能保持一个喜欢的进行式。 
原本我很期待跟毛分开后,两人还能像亲人般的彼此关怀,但羈绊得太深,我对毛的新感情其实很介意,我并不若我自我想像裡,能祝福得那麼彻底。 
说到底,我很不完美,简直缺陷累累。 
我的祝福,还是一点一滴的给吧,凑得比较完整。 
「所以才有我,别赶我走。」小球央求。 
我哭了。 
一头栽进小球的怀裡。 
就算明知道对方不是真命天子,也要好好去爱。 
因为你只能爱她一次。 
《二哥哥很想你 53 从此有了幸福的归宿》
妈妈的治疗过程漫长又艰辛,我们所能够做的,就只是陪伴在妈身边而已。 
那些日子灰暗得可怕,现在想起来我能够无比脆弱又拚命坚强地过下去,真是不可思议,我想,这一切全赖妈妈一直很努力很努力地想让自己撑过去,我们才有办法振作起来。 
菩萨保佑,妈的情况越来越有进步,我们也越来越有信心。 
每一阶段的化疗结束,妈就回家休养一阵子,想办法把身子吃胖一点。如果妈站在体重计上面,若指针往右边再靠一滴滴,我们就会高兴得像中了乐透。 
此时我们三兄弟,同时向学校提出论文口试审查的要求。每天待在家裡,我除了準备硕士论文就是写小说、看书看漫画,妈整理家裡、晾衣服活动身子,到了吃饭时间,我就在妈旁边学煮菜,帮一些连笨蛋也不会出错的忙,例如挑菜(原来花椰菜要先将茎的硬皮切开剥掉)、削皮、翻动煎鱼、煎蛋、放盐、搅动小鱼乾、加沙茶、跟乱开玩笑。 
我最喜欢跟妈出去走走。 
有一次我跟妈在附近公园散步,不意讲起了以前在新竹念书时,跟毛毛狗常常喂流浪狗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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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有一天晚上,我跟毛在交大管科系馆的教室念书,念到一半,有一条满口暴牙的捲毛狗突然闯进教室,直截了当向我讨东西吃。 
可我没有啊,怎办?就这样耗著。 
捲毛狗也颇识相,乾脆趴下来装睡,偶而睡累了,就会走出教室逛大街,然后又回到我的脚边。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大概是十点多吧,我肚子终於饿了。 
「我们去吃东西吧,顺便买个包子回来给牠吃。」我说。 
「拜託,那时牠还会在吗?」毛。 
「这种事我怎麼会知道。」我说。 
於是我们收拾好东西离开系馆,目标清大夜市。然而捲毛狗并没有睡死在教室,而是亦步亦趋地跟著我,直跟到了系馆旁停放机车的车棚。 
毛觉得好玩,但我觉得很诡异,因为我还没发动机车,那捲毛狗就跳了上去。 
「不是吧?」我心想,这一定是有人养过的狗。 
想赶牠下车,牠却一个劲的笑,露出非常夸张的暴牙。就是不肯走。 
「载牠去清大夜市,然后再载牠回来就好了啊?」毛在后面说。 
「好吧,看牠蛮聪明的样子。」 
我蛮不在乎,就这样两人一狗,滑出机车环校道路,直往清大夜市而去。 
一到夜市,还记得是停在那家总是将豆腐炸得很软的臭豆腐店前。才刚停好车子,捲毛狗就兴奋地跳下车,一溜烟不见。 
我傻眼,毛也傻眼。 
「牠迷路的话该怎麼办?如果等一下找不到牠该怎麼办?」我有点慌。 
「……」毛无言。 
忘了我们是吃什麼当宵夜,总之我们饱餐一顿后,到7…ELEVEn买了个肉包,但怎麼找也找不到那隻捲毛狗,又不知道牠的名字,无从嚷起。 
没办法,还是得回学校,就当作夜市满地都是食物渣渣,饿不死狗的。 
正当我发动机车时,一个电影等级的画面骤然出现。 
捲毛狗兴奋地从左边某处飞奔而来,张著一口暴牙,一蹦一蹦地跳上我的机车,吓呆了我跟毛。 
「太扯了!真的是太扯了!」我大叫。 
「Oh my God,牠好聪明!」毛跟著兴奋起来。 
於是我们就载著超级聪明的捲毛狗,莫名其妙开心地骑回交大车棚。 
当时我就在想,以后跟谁说起这麼奇怪的事,大概也不会有人相信吧? 
停好机车,我将肉包子放在地上,捲毛狗迅速吃了个乾净。但不肯走。 
我一发动机车,想从系馆旁的车棚骑回更上面的宿舍车棚时,那捲毛狗就机灵地跳上前座,怎麼拐就是不肯下去。 
「不好意思,虽然你超级聪明,但我不可能在学校宿舍养条狗啊!」我蹲下,试著开导捲毛狗。既然你那麼聪明,多多少少也知道我在说些什麼吧? 
但还是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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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我一发动机车,捲毛狗就飞也似跳上,重复了几次开导也一样。老实说,我觉得很闷,觉得牠怎麼这麼任性,而且好像有点过动儿的倾向。 
毕竟真的不可能在挤满四人的宿舍内养狗,於是我选择了毅然决然拋下牠。 
计画很简单。毛负责引诱捲毛狗在某处玩耍,我负责发动机车,缓慢沿环校道路上行,最后毛飞奔过来,跳上车子,两人扬长而上。 
捲毛狗没有放弃,不停冲上,连狂吠的力气都省了,专注在赶上我的追逐中。 
我很难受,但油门却催得更紧,直到捲毛狗完全消失在后头…… 
回忆结束。 
我牵著妈慢慢走回新家,妈戴著我的帽子。 
我没有告诉妈的是,在我跟毛分手后的某个深夜,我跟哥骑机车出门将一大包旧衣服丢到旧衣回收筒时,有一条几乎一模一样的捲毛狗突然从巷子裡奔出,紧追著我俩。 
迅速勾起我的记忆下,我注意到了,那捲毛狗也有一口暴牙。 
我开始跟哥说这件往事,不晓得他信不信。 
但刚刚还紧追著我们的捲毛狗已经消失,无从考证什麼。 
我不是一个喜欢故作感伤的人。但我真的很希望,那条活在曾经的暴牙捲毛狗,不是刚刚冲出的那一隻。或许聪明又有耐力的牠,又大胆赖上了某个好心人的车,从此有了幸福的归宿。 
从此有了幸福的归宿…… 
《二哥哥很想你 54 可是你 什麼都不会》
时间作用在每一个家人的身上。 
Puma真的好老了,牙齿掉光了不说,鼻子旁边白了一圈。 
有一天我骑机车要载Puma去兜风散心时,Puma两隻前脚搭上脚踏板,想撑起身体爬上车时,竟失去平衡在地上翻了两翻。当时我还来不及吓到,就看见Puma笨拙地从地上爬起,吐著舌头,模样很滑稽,我还笑了出来。 
奶奶在一旁看了,便将Puma直接抱上脚踏板,让我载牠去逛八卦山。 
Puma睡得越来越沉,对周遭的反应变很迟钝。 
要知道,博美是一种非常神经质的狗,以前我在二楼偷偷摸摸踮著脚尖走路,在一楼的Puma也会从睡梦中惊醒,狂吠到我非得下去抱牠睡觉不可。有时候爸爸晚回家,家裡的铁门都拉下了,爸远远从火车站走回来,我根本一无所觉,Puma却听见了什麼或嗅到了什麼,老早就对著门就吠。 
但现在,Puma却老态龙钟到,我打开隆隆声不断的铁门,关上,走到牠身边打开电脑,喝水吃东西,上了半个小时的网路,Puma才姍姍醒来,而且根本不知道是什麼情况。 
有一晚我深夜才回到药局家裡,不断抚摸Puma好几下,叫牠的名字,Puma才睡眼惺忪醒来。 
Puma见了我当然非常高兴,一路跌跌撞撞被我牵去对面的电线桿尿尿,但后脚抬起不久,就因为没有力气保持平衡而滑倒。我又笑了—该死的主人,谁叫Puma自己也蛮幽默地看著我猛笑,好像在说:「嘿,我能有什麼办法?」 
妈的体力慢慢恢復中,Puma后脚的无力感却越来越明显,走路就像在滑垒,动不动就滑倒,模样好玩但惹人心疼。坐著的姿势对牠来说好像很辛苦,所以Puma能趴下的时候就不坐。 
就连常常抱著我的小腿猛干的猥褻动作,Puma都因为两腿无力独自站起,而没办法执行。Puma似乎很气自己,失败了就猛吠,然后趴在地上装可怜。 
虽然Puma叫起来的声音依旧充满了精神,但我又联想到营养不良上,於是我们开始喂Puma好吃的东西,味道很重的钙粉,喂牠吃妈妈牌的特效药,连常常假装不关心Puma的奶奶都特地跑去买鸡腿。 
但哥终究还是拎了Puma去看兽医,确认Puma到底是怎麼了。 
兽医说,Puma得的是退化性关节炎,来得突然,但原因是没有意外的老化。 
「怎麼办?」我问。 
「老了就老了啊,人会老,狗也会老,你问我怎麼办?」兽医耸耸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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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药可以缓解关节炎的症状,但无法根治,除非找到青春不老泉…这种好东西我大概找不到,所以只好看著办。 
老了啊…唉,我也老了。 
Puma年轻猛干我小腿的年轻岁月,正是我们家最年轻的时光。 
Puma老了,大家也不再年轻。 
以前我可以两点睡觉六点半起床,连续几天都没有关係。 
现在不管我多晚睡,都得睡足七个小时才够眠,不会因为我熬夜就多积攒下多餘的时间。离题了。 
就狗的年龄来说,Puma的十四岁相当人类的八十几岁,是隻老公公了。 
兽医跟哥说,他很少看见这麼老的博美狗,Puma的健康情况算是不错的了,彰化可能没几隻这样的老博美。 
兽医还说,如果Puma可以活到十九岁,他就要找记者来採访,想来十九岁的狗不只在同儕中受狗尊敬,也值得我们人类掌声鼓励。 
说真的,就一隻狗来说,Puma是隻非常俊俏的帅狗,而且总是一张娃娃脸,如果有性感的母狗看到牠,若不跟牠舌吻还真无法察觉Puma已经牙齿掉光光。所以我对Puma的年事已高总是不大有感觉。 
前一阵子我才从比喻法中惊觉,原来十四岁的Puma如果是人,现在已经上了国二! 
我的天,国二的时候我在做什麼? 
暗恋坐在我后面的沉佳仪,苦恼的二元一次联立方程式,玄学般的因式分解,印在课本后面的化学元素表… 
「可是你什麼都不会。」 
我抱著Puma,牠毫不介怀地吐舌傻笑。 
如果Puma真的有一天投胎当了我儿子,我就认真教一次Puma因式分解吧! 
这几年,我换了好几台数位相机。 
但没有一台,美得像当初我在家乐福注视千百回的传统相机。 
人生有几个七年? 
不管是什麼原因不能够继续在一起,能跟你一起走过漫漫七年的男孩女孩,当他或她要挥手道别的时候,纵使痛苦,纵使想装也笑不出来,也要给予祝福…吧? 
我跟毛毛狗之间,虽说已经分手,却少了一个真正关键的再见。 
一直以来,都很排拒开车。 
老是觉得有人载就好,何必要费神养车。况且经常要南往北返的我,三个多小时的车程我寧愿在火车上舒舒服服地写小说,而不是握方向盘在高速公路上超车或被超,把自己累掛。 
我的个性也很难让自己放心。 
我总怀疑一旦踩下油门的我,一定不可能学会路边停车,或是辨认高速公路哪裡上哪裡下,迷路必然,车屁股被撞也是必然,当路队长更是在所难免。所以还是省省吧,专心朝地上最强的小说家迈进就对了。 
然而我这个人实在没有原则,最后我还是在毛毛狗的说服下,在两年前的夏天一起学了开车。那真是段甜蜜的记忆,那个夏天的主题曲是陈奕迅的〈十年〉跟〈十面埋伏〉,我俩每天早上学车都一边哼唱。那是我人生最美好的记忆。 
但我始终没有买车,一方面没钱,另一方面,开车太像大人应该做的事,而我还想用小鬼的模样多待几年,算我幼稚吧。毛很体谅我,儘管毛因当了老师身上开始出现大人的气味,而我还在科科科地|乳臭未乾、觉得人生只要热血一切就可迎刃而解。 
好几个月了,毛与我之间分分合合。 
原本我总以为,我跟毛之间的关係就像在拔河,不管怎麼吵吵闹闹,只要不鬆开手,无论谁拉赢了谁,两人终究会抱在一起。 
但最后绳子竟然活生生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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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终究还是离开了我,在我们感情出现重大挫败的隔天去了美国。 
诸多因素。没一个像样的。 
「他有车又怎样?是他自己买的吗?! 」我大声对著手机吼道。 
「有本事,你立刻买一辆车啊!」毛的气话从国际电话中向我袭来。 
於是,我真的咬牙买了辆车。 
眼巴巴盼著毛从美国回来时,感情能出现转机… 
《二哥哥很想你˙55那年的烟火,其实是在妳的脸上》
打从有记忆以来,我就是个生活低能儿。 
这麼说不是小说上的夸饰修辞,对於日常生活的诸多细节我都恬不知耻地打混过去,也很依赖有毛的陪伴。 
逛街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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