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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部分

花都特种兵-第59部分

小说: 花都特种兵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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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季节的变换,这些美丽的花儿在凉风的吹拂下,娇美的花瓣儿便一片儿一片儿落进那溪流里,然后在清清溪水的流动下像一叶叶小船儿一样不急不忙地飘向远方。当飘落的花瓣儿铺满溪面,不管是从近处还是远处看,都是一条铺满花瓣儿的溪流,所以这溪流便叫浣花溪了。

    因为这里地处偏远,人迹罕至,这浣花溪其实本来说没有名字的,这样的一个名字是路风给它起的。那一年,路风带着龙之魂的队员却执行任务,路过这里的时候不经意间发现了这里,震惊于它无与伦比的美丽,便给这条溪流起了这样一个名字,从某种意义上说,有了路风,这条溪流才有了名字。

    这里虽然很美,可是却极为偏僻,地势又极为险要,溪流的上面,是一座山峰,山虽然并不十分高大,可是却十分陡峭,而且里面布满迷宫一样的山洞,陌生人走进去要想出来,如果没有先进的仪器帮助,都根本不可能,所以这里绝对是适合隐藏很多人的一个处所。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那次执行完任务以后,路风便带着龙之魂的所有成员把家安在了这里,这里便是龙之魂的基地。

    半年前,这里最多的时候,曾经有二十八个人生活在这里,人气很是旺盛,可是随着龙之魂的解散,绝大多数人都离开了这里。现在的浣花溪,只剩下了为数不多的六个人。现在,这六个人就在浣花溪流的旁边,他们已经在这里呆了很长一段时间里,也许说该说的话早就已经说完了,所以他们现在都在沉默着。

    在这六个人之中,有一个女子特别引人注目。她大约二十七八岁的样子,身材颀长,面容娇美,眼神冷酷,留着刚刚盖住耳朵的短发,显得特别精炼。更让人注目的是她浑身上下都是清一色的火红皮衣,就连那鹿皮做成的皮靴也是火红的,那火一样燃烧着的皮衣并不宽大,而是把饱满的胸部和浑圆的臀部以及细长的腿部紧紧包裹着,浑身上下玲珑浮凸,给人一种说不出来的性感。

    这个女子的名字和她衣服的颜色一样,也带着一个红字,另一个字血虽然不带红字,意思却一样是红色的,合起来叫血红。在浣花溪,血红是唯一的女性,可是却没有一个人会小看了她,因为在这里,没有人比她更善于刺杀。

    血红最常用的武器是一把软剑,平时的时候谁也看不出来那把刺杀了至少九十八名个人的软剑藏在哪里,可是一旦需要的时候,那剑就会神奇地出现在她的手里,在很多人还没有看清她是如何出手的时候,那锋利无比的剑尖及已经刺穿了对手的眉心咽喉或心脏。

    事实上若是只凭着这一把剑,血红也不会那样让人敬重。在她的身上,还有让人防不胜防的飞刀、毒针、袖箭等很多暗器,死在这些暗器之下的敌人也不知道有多少,就是龙之魂里的人谈及她也不知道藏在哪里的暗器也都一个比一个头大,更不用说是一般的对手了。因为刺杀高明,人又美艳,所以血红除了这样一个名字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名字——血玫瑰。

    这个时候的血红,坐在一块高高的大石上,手托着香腮,出神地看着浣花溪远远流去的溪水以及溪水上随着水流飘走的花瓣儿,眼神里是一片空茫。她静静地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这个美艳的女子,当初龙之魂解散的时候,为什么不肯离开这里?此刻,她心里在想什么呢?

    在血红身后的不远处,一个看上去很瘦弱的戴着厚厚眼睛的人正坐在地上,手里拿着一款配置最高的平板电脑,在玩着被世界上的游戏玩家公认的难度最大的游戏MD版《忍者武雷传说》。由于他的手指实在是太快,看上去他的手指根本就没有动,可是眼睛好的却看得出他的手指一直在以变态的速度不停地动着。

    玩了一会儿以后,他的小老鼠一样的眼睛从平板电脑上移开,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地说:“妈妈的,通关就这样容易过,还难度最大的SRPG呢!”

    这个把很多人都望而却步的《忍者武雷传说》很容易就过了通关的变态家伙真名和血红一样,已经没有人记得了,大家都叫他眼镜。如果论打斗功夫,眼镜绝对不是浣花溪里的高手,但是如果是论电脑技术,这家伙绝对是个天才。据说在他三岁的时候,就已经独自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小学没上完,就已经是国内的黑客高手了,初中没上完,及已经拿到了国内黑客大赛的第三名,高中二年级的时候,便跻身于世界十大黑客之一的行列里。

    传说,这家伙曾经成功进入过M国六角大楼的核心数据库,还曾经黑过这个超级大国的官方军事网站,让另一个他不喜欢的国家的一颗军事卫星卫星偏移了数百公里的轨道。传说不知真假,但是却可以看出这家伙绝对是一个电脑世界里的奇才,一朵难得的奇葩。

    眼镜是坐在地上的,也是倚在一堵墙上的,当眼镜骂出那句妈妈的时候,他背部依着的那堵墙微微动了一下,一个小小的金黄色脑袋从墙上探出来,扭头看着眼镜说:“你小子就知道玩游戏,也不找找咱们老大在哪里,Fuck!说不定老大这混蛋把咱们都忘了呢!”

126。河马和雪狼() 
眼镜听了那小脑袋说的话,无可奈何地地说:“河马,老大临走的时候不是让咱们等他半年吗?说这半年里没有要死人的事情大家都不准联系,我就是找到他了也不敢和他联系啊!今天已经过去半年了,连个毛信息也不给一个,我也正郁闷着呢!妈妈的!”

    听了眼镜的话,那堵墙猛地动了一下,随之从那墙巨大的腹腔里发出了一声震耳欲聋的吼声。原来眼镜倚靠着的并不是一堵墙,而是一个人的后背,只是这家伙的后背实在是太宽了,足足有眼镜后背的四五个宽,体重也至少有眼镜的四五倍重,虽然没有河里吃草的河马重,可是体重也绝对在二百公斤以上,这样的一个大块头,大伙儿不叫他河马还能叫他什么呢?

    让人特别注意的,除了他那超级巨大的块头之外,还有他那墙一样宽大的身体上那颗小脑袋上的黄金一样颜色的头发。那金色的头发绝对是天然的而不是人工,所以这家伙绝对是一个纯种的外国人。事实上他的那颗小小的脑袋也比并不 比常人小,只是因为他的身体太宽太大了,所以看起来他的头就变成小小的了。

    一般来说,身体肥胖到这种地步,动作都是缓慢的,可是这河马的动作非但不比一般人慢,而且比一般人还要快上很多。举个例子来说,如果阁下和河马面对面站立,你们两个人同时出拳,当你的拳头距离河马的鼻子至少还有半米的时候,河马的拳头已经把你的鼻子砸扁了。如果你们同时抬脚踢向对方,你的脚也许刚刚离开地面,河马的脚已经把你的膝盖骨踢碎了。如果你要和河马比相扑,乖乖,还是别比了吧!

    事实上,速度快并不是河马的强项,因为在浣花溪,每一个人的的速度都很快,河马的强项是爆破。爆破似乎是人人都能学会,可是如果给你一公斤的TNT,你至多能够炸倒一座楼房,河马却能够炸倒十座。

    对于像你和我这样的人来说,充其量也只是会抱着TNT去炸点儿什么,可是河马却能够在没有TNT的情况下,捣鼓点儿儿什么食用油、化妆品、洗衣粉之类的常见东西,能够自己制造出来一些类似于TNT功能的合成材料来,一样能够把楼房炸倒,一样能够把楼房里的人炸得和楼房窗户上的玻璃一同飞上天。

    河马绝对说一个爆破方面的超级专家,在河马的战例中,最经典的一个是他凭借着一瓶看上去和矿泉水没有任何区别、经过了飞机场安检的的不知道什么神秘液体,硬是引爆了一个西方liu氓国家的地下军火库,使那里库存的数十吨炸药和不计其数的武器装备毁于一旦。

    河马听了眼镜的话以后,忍不住心头的郁闷,大吼了一声之后,心中的郁闷之气总算是呼出了一些,然后他又瓮声瓮气地说道:“这么长时间了,老大也不给个消息,fuck!这混蛋该不会天天忙着泡妞吧!”

    听了河马的话,他对面一个三十岁左右,眼睛总是眯着、眼珠子却始终在不停转动的男人说道:“操!你这头吃草的河马,敢在背后骂老大,我要是告诉了老大,看老大不把你的蛋黄给挤出来!”

    河马听了那人的话,粗声粗气地说道:“fuck!你这家伙要是敢告诉老大,看我不把你那狼爪子给你炸掉!”

    被河马要炸掉狼爪子的人名字叫雪狼。据说,在所有的动物之中,最具有隐忍精神、最擅长追踪猎物的动物就是狼,而在众多的狼族之中,最最具有隐忍精神,最最擅长追踪猎物的狼又是雪狼。而这个人之所以被人叫做雪狼,便可见追踪是他的强项了。

    不要说在浣花溪,就是放眼天下,雪狼的追踪技术和能力都几乎可以说是无人能及。对于逃跑的人来说,雪狼便是他们每一个人最深的噩梦。不管是政府的要员、黑道的巨擘,还是潜逃的敌人、什么的毒枭,只要是被雪狼盯上的,至今还没有一个人能够逃掉。在这些人的圈子里,真正到了谈狼色变的地步。

    雪狼最成功的追踪经历是帮助东南一个国家的政府追踪一个隐藏多年的大毒枭。那大毒枭的行踪神出鬼没,藏身的地点更是扑朔迷离,全天候随身的保镖最少的时候也有二三十人。他国家的政府始终想把他逮捕归案,奈何这家伙比你强还滑,比变色龙还会隐藏自己,最终也没能将他抓获。

    没办法,政府派线人找到龙之魂,请求龙之魂帮助将那大毒枭捉住。路风便把任务交给了雪狼,雪狼接受任务在搜集了很多信息以后,便到那毒枭最有可能出现的地方去查找,终于又通过龙之魂的线人知道了那大毒枭很有可能在一个成人舞厅里。雪狼和路风通报了信息以后,便化妆成一个人妖进入了那舞厅,终于发现了那毒枭。

    可是那毒枭的身边至少有三十多人的保镖,而雪狼这时候却只有一个人。雪狼在把信息刚发给路风的时候,那大毒枭却带着他的手下起身便走了。没奈何,雪狼只好继续跟踪。在跟踪的整个过程中,雪狼变成过脏兮兮的乞丐,头发斑白的老人,发育丰满的少女,也开过汽车,坐过轮船,乘过飞机,最终终于在五千多公里的一处原始森林里找到了那大毒枭的老巢,最后让乘坐着直升机赶来的龙之魂成员把那大毒枭生擒活捉,交给了他们的政府。

    雪狼听河马威胁自己要把自己的狼爪子给炸掉,当然就不干了,大笑着说:“河马,你少装B,我要是把你骂老大的话告诉了他,没等你把我的狼爪子炸掉,老大就已经把你的蛋黄给挤出来了,我看你还怎么找女人!”

    河马好家伙块头极大,却很好色,平生最喜欢的,除了爆破,就是女人。听雪狼说让自己找不成女人,便气冲冲地说:“老大他只管自己泡妞,也不管管咱们,他要是敢让我找不成女人,fuck!我也把他的蛋黄给炸出来,让他也泡不成妞儿!”

127。剑龙和枪神() 
听了河马的话,雪狼哈哈笑道:“我操!河马,得了吧你!就凭你那手段,要炸别人还行,要炸咱们老大,你还差一截呢!”

    雪狼身边的一个人也笑笑说:“雪狼说的对,河马,和咱们老大比牛逼,你还差得远呢!”

    听了雪狼和那人的话,河马使劲地搔了搔他那金黄的有些蜷曲的头发,嘿嘿笑道:“fuck!老大,老大,只顾得泡妞儿的老大,你这混蛋现在在哪里挺尸呢?”说完了这话以后,又向着那人说道:“剑龙,你说咱们老大是不是真的天天在泡妞把咱们忘了呢?”

    被称作剑龙的人看了看河马,笑笑说:“河马,你以为咱们老大像你一样,离开了女人就不能活了?咱们老大可没有你这家伙那样好色!”

    剑龙看上去比雪狼要稍稍年轻一些,这家伙是这群男人之中长得最帅的一个,简直可以说是天庭饱满地阁方圆,星眉朗目鼻直口方。虽然相貌比不上潘安,更比不上西施,可是十个男人中至少有九个比不上他帅。

    这家伙差不多有一米八五,身材却匀称到黄金分割,既不胖也不瘦的浑身上下,除了肌肉就是肌肉,连一点儿多余的脂肪都没有。这家伙若是进军影视圈,一定会倾倒无数的影迷,说不定许多女孩子会因为他一生不嫁。

    剑龙能够在浣花溪呆着,绝对不是因为他的这一身让女人爱慕得要死让男人羡慕得要死的天然好皮囊,而是因为他那可怕的格斗技术。可以说,在浣花溪的五十六个人里,除了他们的龙头老大路风,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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