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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六弄咖啡馆(完整)-藤井树-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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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伫立在窗前,你越走越远,我的每一次心跳,你是否听见。
  当我徘徊在深夜,你在我心田,你的每一句誓言,回荡在耳边。
  隐隐约约,闪动的双眼,藏着你的羞怯,加深我的思念,两颗心的交界,你一定会看见,只要你愿意走向前。
  天天想你,天天问自己,到什麽时候才能告诉你?
  天天想你,天天守住一颗心,把我最好的爱留给你。」『那真的会很感动,』我轻轻抚摸着自己的眼角,然后继续说,『我想,没有几个女孩子可以抵挡这样的浪漫。』「你是说抄了一张歌词放在女生家叫做浪漫?」关老板的表情困惑。
  『不是抄的动作,而是这件事的一整个举动与动机还有用心的程度。』我用力地解释着。
  「但那不不难啊。」关老板说。
  『是啊!浪漫并不难啊!』我稍稍提高了一点音调,『偏偏你们男人做得到的太少了。既然不难,为何不做?这就是我们女人想不透的。』说到这里,关老板大概不知道该怎麽辩下去,「要再来一点咖啡吗?」关老板像是转移话题一样地问着。
  『不了,你只是在转移话题而已。』我说。
  「啊。」关老板看了我一眼,「不不不,梁小姐你误会了。」他急忙解释着,「不过,那大概是我这辈子做过的几件浪漫的事情其中之一吧。」『在这之后呢?你们分开了之后。』我继续问着故事的发展。
  「在这之后啊。。。。」他把“啊”字拖长了音,「能容我点上一根菸吗?」他说,然后看了看我,从口袋里拿出一包菸。
  『可以,』我点点头,『这是你的店啊。』他又从另一个口袋拿出打火机,点燃了菸,白烟瞬间弥漫开来。
  「我只能说,说再见的感觉,很难过。」他说三百六十公里的距离,还真的不是普通远。
  我记得国中的时候,有一次参加校外的学术竞赛,而我参加的项目是演讲。其实本来要参加演讲比赛的不是我,而是我们的班长,他是个有点大舌头,而且内心脆弱外表也软弱的男生,不过因为成绩非常好,所以老师选他当班长。
  很不幸的,班长在比赛前一天长了水痘,打电话向老师说抱歉。然后他出现在我家门口,满脸水痘加上满脸泪痕地对我说:「小“利”,你一定要赢噢。。。」小利?这是在叫谁啊?我心里是这麽想的,不过后来想一想,原来他是要叫我小绿,因为他严重地哽咽,所以发音不标准。
  「赢?」我一头雾水地说,「赢啥?」「演讲比“带”啊!」「喔?演讲比赛啊。」我回他说,「不过,赢演讲比赛干我屁事?」「因为我“档嘴痘”,所以我跟老“斯”请假了,老“斯”要我推荐一个同学帮我比“带”,我说你很会唬烂,演讲一定没问题,所以老“斯”要我来跟你说,你明天替我比“带”。」「干!」我以为这是我心里的暗骂,却下意识地脱口而出。
  他一听,本来已经泪眼汪汪泪流满面的表情立刻揪了起来,然后哭得更大声,「小“利”,你怎麽可以骂我干。。。。。哇。。。。。」「不是不是不是,」我连忙安慰他说,「我是要说干什麽这麽客气,我明天我一定全力以赴啦。。。。哈哈。。。。哈哈」。
  「真的吗?」他眨了眨眼睛,又掉出来好几颗眼泪,然后他很开心地抹了抹眼泪,也抹破了几颗水痘,他破涕为笑地对我点点头说谢谢,然后转身离去。我只能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心里继续骂干。
  隔天的演讲临场抽题,我抽到什麽题目我也忘了,总之,当我在台上演讲的时候,台下其他学校的参赛同学都非常开心地看着我,看着他们的眼神,我觉得他们心里想的是「我至少赢这个蠢蛋了吧?」其实演讲成绩如何,我根本一点都不在乎,倒是那天早上的鸡蛋三明治好像有点问题,我在台上的时候,肚子像是有把大火在底下沸腾的锅子,我的屁股开始有火山要爆发的感觉,我为了阻止这样的感觉再继续延烧下去,於是开始在讲台上走来走去,挥动着双手指天指地的。
  因此我得了最佳台风奖,评审老师的评语是「台风稳健,会利用走位与手势来强调演讲内容,动作幅度非常适当。」这天,我真的拉了一天,拉到比赛结束了,颁奖也结束了,我还在厕所里。带我们去比赛的老师大概也习惯了我常不在座位上而把我忘了,他居然直接带着比赛同学回学校去,把我留在距离学校至少有七公里的市立图书馆总馆的演讲厅。
  於是,我顺着记忆,走了两个多小时,终於回到学校。
  当我把这件事情告诉李心蕊的时候,她笑到腰都拉不直,虽然我脸上还是挂着笑脸的,但我心里其实在说:「你没有发现吗?亲爱的,七公里的路,就已经远得让我难以想像了。」所以,三百六十公里的距离,会怎麽去撕扯我们之间的感情呢?
  我禁足解禁的那一天,刚好就是李心蕊要到台北去的那天。在这之前,我们只能靠着房间里的电话,来一解相思之苦。
  确定要分开的日子一天一天越来越近,谁都知道逃避没有用,我却还是笨得在自己的桌历上画掉那一天,彷佛这麽做,时间就会跳过那一天一样。
  『我爸爸在○月○号要带我上台北,顺便帮我搬行李,他说要陪我一起去开学。』,李心蕊在电话那头说,我只是嗯的应了一声。
  『那你呢?』她问。
  「我在你走了之后才要去买车票。」我说。
  『喔。。。。』她用气音应了一声喔。
  这关乎分离的话题,我们通常只会说几句就不会再继续下去。面对这样的事情,我们都不是行家。
  她要出发到台北前的那天早上,拿了一份早餐来给我,『恭喜你今天要解禁啰。』她看着我,然后笑着说。
  「这是什麽?」我指着早餐说。
  『这是我自己做的。』她把手背在后面,歪着头笑着说。
  「真的吗?」我惊讶着,「你会下厨啊?」『那当然!』她骄傲地抬头挺胸。
  我把早餐打开一看,里面只有四颗荷包蛋。
  「你这早餐真是做得。。。。太精致了!」我装作开心地,眼睛刻意散发着光茫。
  『真的吗?那下次我再做蛋饼跟蛋花汤给你。』「呃。。。。这就不用了。」我说。
  这天,我们一句再见都没说,不过我自己知道,这不说再见的感觉比说再见还要痛苦。她叮咛着我,一定要在安顿好之后的第一时间就要联络,然后留下宿舍的电话,也一定要带足衣服,一些日常生活用得到的药品也要带着。
  她离开我家的时候,脸上是笑着的,但我不知道当她转过头去,一个人骑着脚踏车回家的路上,眼睛里是不是跟我一样有些湿湿的。
  阿智倒是提早了两个礼拜到台中去,他先寄住在亲戚家,亲戚帮他找了一个打工的工作,是在室内设计师工作室里当助手。
  他说,智爹的下游菜商大概有一半都欠了至少两个月的菜钱,阿智的学费几乎要缴不出来。
  但他跟蔡心怡的感情依然进展地非常不顺利,听阿智说两个礼拜前,他打了第二通电话给蔡心怡,然后他听到吃面的声音。
  『喂?』蔡心怡接起电话,然后就发出『速速速速』的声音。
  阿智愣了一下,「好吃吗?」他说。
  『你谁?』蔡心怡问。
  「我阿智。」『你要干嘛?』「我要跟你说,我过两天就要去台中了。」『噢!拜拜!』蔡心怡说。
  「你。。。。没什麽话要跟我说吗?」『什麽话?』「类似保重啊,照顾身体之类的。」『喔,保重,照顾身体。』蔡心怡说完,又发出『速速速速』的声音。
  「你到花莲也要保重,照顾身体喔!」阿智很热情地回应。
  没想到电话那边传来,『妈!这面你煮得太咸了啦。』蔡心怡根本没在听他说。
  后来阿智对我说,「我如果再打电话给蔡心怡,以后你就叫我俗辣智吧!」萧柏智从我家出发,两个右转就可以到他家。
  以小学生的步伐来算,大概三百步。
  每秒走两步的话,只要两分半钟。
  可是从他家出发,却只要四秒就可以到我家。
  他曾经唬烂我说:「其实我家有买一只小叮当。」所以他四秒钟到我家的特技,就是小叮当的任意门。
  后来我才想通,为什麽他到我家的时候,从不是按电铃,而是敲我的房间玻璃窗?
  因为他家在我家的正后方,中间有条沟巷。
  那沟很窄,所以那沟巷没人会走。
  他在他的窗户外放了条竹梯子,直接跨到我房间的窗户上。
  「你不怕摔下去吗?」我担心地问。
  「我是未来的总统,所以我还不会死。」他说。
  跟阿智比较亲近的时候,已经是国中了。不过因为同一所国小的关系,所以其实小学就认识他,只是不太熟。
  但是,其实孩提时代也没什麽熟跟不熟的问题,只要你们住在同一个小区域里,只要你很自然地走过来加入玩的行列,大概只花五分钟,你就是这群孩子的一份子了。我们小时候住的地方是集合型的住宅,几乎那个区域里的所有孩子都是玩伴,年纪多则相差八岁左右,年纪大的就是孩子王,孩子王说什麽做什麽都像是偶像一样,如果你学不会,同侪的压力就会让你觉得颜面尽失。
  民国七十四年左右的八岁大男孩子最爱玩的东西,除了把女孩子的芭比娃娃拿来拆掉左脚跟右脚然后对换再装回去,让她看起来像是外八字很严重的畸形之外,就是打弹珠了。
  我记得我们那个时候的孩子王是个资优生,他不太会打弹珠,他只会玩一些乐器,还有陪女生跳格子。有时候我们在讨论科学小飞侠的时候,他会跟我们说一些我们听不懂的东西,类似「well」、「OK!I see!」、「Fine!」、「OH!That'sgood!」。。。。。这些玩意儿。
  「什麽是I see?」阿智跟我好奇的问。
  「I see就是我了解的意思。」他说。
  「那“哩企细”呢?」我们消遣着他说。(哩企细:台语,意思是你去死)「你们很无聊!」他气红了双颊。
  他看我们在拆芭比娃娃的大腿时会出手拯救,所以女孩子都喜欢跟他玩,女孩子说他很聪明,又乖又懂事。但他的一切看在我跟阿智眼里,其实只是个很娘的臭男生。
  不过,别去猜测我们会因此而欺负他,因为他其实也不太敢来跟我们玩,每次看见我们一大群孩子围成一圈在打弹珠,他都只会在旁边看。当我们邀他一起玩的时候,他会摇摇头,然后说:「我妈妈不准我买弹珠。」有一天,孩子王要被送到国外去了,其实这在我们那一区里早就不是新闻了。他一直以来都是他们家的宝贝,受最好的教育,补最多习,会最多东西,头脑最好。
  在孩子王搭上他们家的轿车之前,我跟阿智,还有其他的玩伴都在看。看着他跟他的父母忙进忙出地搬着一箱一箱的行李,还有他最擅长的小提琴。
  现在想一想,当时看着他的阿智,眼里所透露出来的讯息,全都是羡慕。
  是的,阿智一直羡慕着孩子王,虽然我们早就已经忘了他叫什麽名字。他羡慕着他有一个好家庭,有受到高等教育的爸妈,家里有不错的经济能力,学的东西都是别人难以企及的。
  阿智其实很喜欢听他在练习小提琴的时的声音。他曾经因为听得太入迷而输掉一大包的牛奶弹珠(比较漂亮比较贵的弹珠,对那时的小男生来说是宝),但阿智也觉得没关系。那小提琴的声音对他来说像是一种天堂传来的声音,只要会这种乐器的孩子,都会受到很好的生活待遇,就像活在天堂里。
  阿智也其实很爱学他说英文,他偶尔会说「well」、「good」、或是「I see」,尤其是旁边有女孩子在的时候,他就喜欢学孩子王说英文。他喜欢享受女孩子看着他,头上却好多问号的那种崇拜感。虽然他可能连什麽是well都不知道。
  智爹在那个时候还不是一个发鬓斑白的中年人,他是个很高大强壮的年轻人,但是因为书念太少,甚至字都不会几个,所以他只能做些苦力型的工作,收入当然也不会太高,因此,阿智家的经济,也比其他人都要差许多。
  阿智会羡慕孩子王是正常的,尤其孩子王只要考试考得好就有电动玩具当礼物这一点,就足以让我们都羡慕,就更别说阿智了。
  所以,阿智跟我还有一群孩子,站在远处看着孩子王在搬行李的时候,阿智的眼神,一直一直很羡慕。
  过了一下子,阿智拎着自己的那包牛奶弹珠,走到孩子王旁边去,我们都不知道他要做什麽。只看他从那包牛奶弹珠里,拿出他的「二王」,那是一颗红白混色的牛奶弹珠,然后送给孩子王。
  孩子王接过手,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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