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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部分

大明杀破狼-第165部分

小说: 大明杀破狼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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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祯十五年元月,当年被送入政务学堂的二十九名士子马上就要毕业了,张振岳的军政改革也进入到了全面落实的环节:

    首先是天狼军的成军,张振岳麾下可以用于野战的军队达到了十五万人,这是一个很恐怖的数字。至少大明现在可以用于野战的军队没那么多,所谓关宁铁骑,其兵力大约在七万左右,而建奴八旗,全部算在一起,野战部队也不超过十万。

    张振岳的这十五万官兵训练十分严格,待遇优厚,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接受了最基础的扫盲教育和民族主义意识教育,张振岳就是依靠这三点在维持着整个军事机构的健康运作的。再加上他们手中的精良装备,这些官兵即使是放在满清八旗,那也是巴牙喇(亲兵)一般的存在。这样的军队数量居然达到了十五万,也就是张振岳有钱了,换个人都养不起这么多兵。

    相对于猛虎和飞龙军,天狼军身上孙传庭的烙印很清晰,注重骑兵和近身战,对于火器,虽然配置了,但是显然不如前两军那么依赖。

    不过张振岳是不会过问这点的,实际上所有的军队配置完全一样未必是好事,每个部队都要有自己特点的道理张振岳还是清楚的。

    张振岳最关心的事情是军政改革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情,那就是如何把个人的意志变成整个集团的意志。很显然,依靠目前大明的体制,要想实现这一点,非得张振岳当皇帝不可。所以得改,张振岳不认为当了皇帝就能上下一心了。

    第一个是设立了自己的直属行政机构,因为张振岳公开职务是西南督师,所以他以此设立了督师府,下头效仿朝廷六部,设立了十一个司,司下设处。所谓十一司,分别是机要司(负责密令起草、下达,相当于司礼监)、理政司(对上报的事宜提出各司之后的第二处理意见,相当于内阁)、清政司(监督各级官员,查处不法行为,相当于都察院)、选官司(官员任免事宜,相当于吏部)、军务司(主持军务正常升迁调动,相当于兵部)、钱粮司(主管财政收支、库存,相当于户部)、建设司(主持工程建设,相当于工部)、治安司(主官辖区治安,相当于半个刑部)、法务司(主官案件审理、司法审判,相当于半个刑部加大理寺)、文教司(主持文教事宜,相当于半个吏部、半个礼部、国子监)、迎宾司(主持外务接待和各种仪式活动,相当于半个吏部兼理藩院)。

    各司的级别不高,主官为主事,仅为六品,但是权力可就不小了。不过他们的定位很特殊,他们管事不管人,也就是说,他们不是阮大铖、瞿式耜、陈子壮、杨畏知这些布政使之类地方官员的上级,而只是张振岳个人的属僚。

    十一司主事分别是:

    机要司主事:方以智;

    理政司主事:陈子龙;

    清政司主事:张煌言;

    选官司主事:黄宗羲;

    钱粮司主事:顾炎武;

    军务司主事:宋小齐;

    建设司主事:黄宗炎;

    治安司主事:宋小安;

    法务司主事:宋征舆;

    文教司主事:陈贞慧;

    迎宾司主事:顾宗武。

    自此,张振岳一系自成矣。。。

第050章新昆明(六)() 
第050章新昆明(六)

    崇祯十五年的北方诸省,战乱不断,灾荒连年,已经到了民不聊生的地步。但是在昆明,在华夏的西南,却是一片繁华。

    大街上,黑色的公共马车从主道中间轻快跑过,只有快到固定接客点,马车夫才拉住缰绳把马车停了下来,二个彝族服饰打扮身肩挎小背篓的妇女背着她们的孩子一边说说笑笑一边掏出四张面值100文的铜钱票递给马车的售票员,然后上了车。

    各种小摊小贩沿街叫卖,但是谁也不会去阻碍主道的畅通。穿着和西南新军制服款式接近,但是颜色却为黑色警服的巡差正盯着每一个过路的人,遇到不守规矩的人他们会毫不客气的用自己手里的警棍教会他们规矩。不过由于俸禄高,监管严的缘故,他们并不敢公然索贿和敲诈勒索,私下就不得而知了。

    西南军政改革之后,衙门发生了很大变化,首先是把审案和治安权分离了。地方衙门被一分为三,知县负责行政和案件初审,县丞和主簿协助,县尉负责治安。虽然品级上依然知县为尊,但是已经没有往日三权合一的威风。至于最终审案断案的权力则有专门的府城断案通判全权接管了,没了最后断案的权力,这知县的地位自然是大不如前了。再加上张振岳设立的谘议局具有监督作用,这官员的日子真的是差了不少。

    衙门权力分了,这下头差役自然也有区分,县尉下头的就设立了由巡捕房和坐探房组成的公差队伍,官府对于地方的控制也由此进一步上升。

    在这一片的繁华中,有二个身穿便服的年轻人正在西定门大街二环路上一边走一边聊着。

    “太冲兄,现在对国公爷可否还是当初那般不屑啊?”问这话的不是别人,正是督师府下十一司中钱粮司主事顾炎武顾忠清。

    “忠清弟说笑了,这二年在西南我也算是看明白了,读书万卷不如经世致用。看着这昆明繁华的生活,享受着四季如春的日子,我甚至都不去想浙江家乡了,至于对国公爷自然是要佩服的,这点面子为兄还是能舍得下的。”回答顾炎武的是选官司主事黄宗羲黄太冲,二年前他们被押送到昆明的时候对张振岳是恨之入骨,视之为国奸。但是随后他们被强行送入南洋行政学院学习,在这里,他们差不多可以说是大开眼界。

    张振岳每个月都会抽空到这个学院讲课一次,最初几次自视才高的黄宗羲还跟张振岳辩论了几次,可是后来他就不得不承认,国公爷可以为吾师。没办法,单单是一个问题,黄宗羲就说不过张振岳,这天下究竟是一人之天下,还是万万人之天下。这个时候的黄宗羲自然还是坚信“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所以三言二语他就被张振岳给说哑巴了。张振岳在这些人眼中一贯的粗鲁武夫形象也大大改变。

    临近毕业,已经认命,已经准备去下头某县当个县令的黄宗羲等人突然接到命令去督师府报道。随后张振岳和这个“秀才班”的二十九个学员进行了彻夜长谈,其中九人被留下在督师府公干,其余二十人则被委派到云南布政司、贵州布政司、广西布政司、中南布政司和新华布政司五个布政司担任学政、参政、通判之职。

    黄宗羲和顾炎武就属于留下的人,随后十一司成立了,他们就当了主事。虽然官才七品,还没放出去的二十个人高,但是黄宗羲研究了这个督师府章程后,悄悄和顾炎武讨论道:“这个品级虽小,但是权力大啊,有些朝廷六部各科给事中的味道。”

    等到上任后,大家在发现,这里还真是个不错的去处。每天工作就三个时辰,上午二个时辰,大家都在各自的司中翻阅各省各军呈报督师府的公文,并根据自己的判断拟定第一道意见,然后呈送理政司就可以午休了,下午一般是三点钟到五点,张振岳这个喜欢偷懒的国公爷会从老婆孩子身上爬起来,到督师府来处理这些公文,这个时候理政司已经把第二道意见拟定好了,张振岳只要参考这二道意见做出决定就可以了。这样一来时间自然有多,张振岳却没打算让眼前这些家伙白拿薪水,他会把茶烧好,然后一边喝茶一边和大家谈谈政务,谈谈为人处世,谈谈国计民生。

    所以这几个月下来,黄宗羲等人的水平那是蹭蹭的上涨啊。。。

    顾炎武突然叹息道“国公爷好是好,有古君子之风,在我等士子面前亦无半分傲气轻视,不仅客气而且还委以重任,真真的是礼贤下士了。唯一不好的是,他居然把卞玉京和寇白门都收入府中为妾了,这可是有违朝廷体制的,他可是当朝驸马啊。”

    黄宗羲笑道:“忠清弟,你迂腐了,这个事情怎么能这么说?如今是个什么局势,咱们天天在督师府,这朝廷的邸报看得还少,这朝廷的体制如今还有多少人在守,王师屡遭败绩难道只是统帅无能那么简单?你看吧,咱们大明啊,很快就要无君无父了。”

    听到这话顾炎武很是意外的看了黄宗羲一眼道:“这个不稀奇,昨日下午在国公爷那里,宋小齐就已经这么说了,我只是奇怪,黄尊素老先生的儿子似乎对于大明很快就要无君无父很是开心啊!”

    黄宗羲苦笑的摇摇头:“何来开心一说?黄宗羲只恨自己是个书生啊,不能逆转乾坤啊。”

    想到这里,黄宗羲突然道:“咱们是不能啊,可是国公爷手握多少军队咱们是清楚的,可国公爷为什么可以为之而不为之呢?”

    顾炎武闻言也是一愣,是啊!张振岳手下的军队实际已经超过三十万了,这要是北上,无论是建奴还是流贼都是可以一战的,这位国公爷究竟在想什么啊?

    黄宗羲似乎看透了顾炎武的心思,他突然咬牙道:“若他是一心忠于大明,我黄宗羲追随到底,若他心存歹念,我必血溅五步!”

第051章出兵讨贼(一)() 
第051章出兵讨贼(一)

    张献忠,字秉忠,号敬轩,出生于陕西省定边县郝滩乡刘渠村(古称柳树涧堡),张献忠少时曾读过书,成人后参军,曾当过延安府捕快,因事革职,便至延绥镇从军。因犯法当斩,主将陈洪范观其状貌奇异,为之求情于总兵官王威,重打一百军棍除名,从此便流落乡间。

    从这段描述来看,明末二大革命领袖之一的张献忠同志是公安警察出身,考虑到一般社会发展的规律,估计在担任警察工作期间,敲诈勒索,包娼窝赌的事情肯定没少干,不然也不会因事被革职。这样的人放在今天那就是一个社会寄生虫,送到军队里也是狗改不了吃屎的。所以很快就犯法当斩了,不过后来因为长相奇异(估计和人类长得有些不同),所以有人求情(估计是为了保护珍稀野生动物),从此变成了流民。

    这种从事过公职流民才是最有威胁的,因为他清楚统治阶层的运作规则,他知道统治者看似强大的外表下面的虚弱和糜烂,所以张献忠同志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参加革命工作。

    李自成,原名鸿基,明末农民起义领袖,世居陕西米脂李继迁寨。童年时给地主牧羊,曾为银川驿卒。明思宗在1628年(崇祯元年)驿站进行了改革,精简驿站。李自成因丢失公文被裁撤,失业回家,并欠了债。同年冬季,李自成因缴不起举人艾诏的欠债,被艾举人告到米脂县衙。县令晏子宾将他“械而游于市,将置至死”,后由亲友救出后,年底,杀死债主艾诏,接着,因妻子韩金儿和村上名叫盖虎的通奸,李自成又杀了妻子。两条人命在身,官府不能不问,吃官司不能不死,于是就同侄儿李过于1629年(崇祯二年)二月到甘肃甘州(今张掖市甘州区)投军。当时,杨肇基任甘州总兵,王国任参将。李自成不久便被王国提升为军中的把总。同年在榆中(今甘肃兰州榆中县)因欠饷问题杀死参将王国和当地县令,发动兵变。

    李自成同志的出身就真不如张献忠了,张献忠好歹还是属于执法部门,从他有字这点来看,估计还读过私塾。不过李自成的特点要比张献忠鲜明的多的多,具体来说二个特点,第一是绿帽哥,他妻子韩金儿与盖虎通奸,被他杀了。但是这并不是他第一个和人通奸的老婆,他后来当闯王的时候娶了个老婆邢氏,负责替他管钱粮,他的部将高杰领军饷的时候和邢氏认识了,结果一来二去,高杰带着李自成的老婆和军饷集体开溜了。难怪李自成对于自家军队的掌控力度一直不高,一个连自己老婆都控制不住的男人,估计不是性格上是有重大问题存在,就是一个性无能。考虑到那个时代妇女的特点,后者的可能性很大,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那个强夺陈圆圆的肯定不是李自成而是刘宗敏,因为李自成没有这个需要,没有买卖自然就不存在杀害了。

    第二个特点就是恩将仇报,他欠人钱,把人杀了,别人升他当把总,他还是把人杀了。结合他后来杀罗汝才,杀李岩,就是现在在张振岳处混饭吃的那个李岩,我们大致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李自成比张献忠还不像人主,基本的容人之量都缺乏。

    明朝最后就覆灭在这样两个货色手里,中华民族就因为这样两个货色堕入黑暗数百年,现在想想,真是一种巨大的悲剧和耻辱。

    不要小看那些粗俗野蛮没有文化的人,他们虽然做不成什么好事,但是做起坏事来,你除了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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