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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1部分

亡灵阶梯-第321部分

小说: 亡灵阶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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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格尔还真是会睡,天亮了还没醒,一直睡着。直到快中午了,佣人来敲门,他才醒了过来。

    “老爷,老爷!”佣人敲得那个响亮,就连鬼都能吵醒了:“马上就可以吃午饭了。”

    “啊?”雷格尔睡眼惺忪的终于醒了,应了一声:“知道了。”

    他打着哈欠,看到雪狐正侧躺在旁边,看到他醒了,坐了起来。

    当太阳升起时,程千寻又重新变为了一只雪狐,一身厚厚的毛就觉得热了,从毯子里钻了出来。

    “怎么那么疼。”雷格尔坐了起来,立即捂着后脑勺皱眉,自言自语着。

    扭头一看,地上还有一个被砸碎的陶罐,他猛地摇晃了一下脑袋,嘀咕着:“以后不再喝那么多酒了。”还以为是他喝得醉醺醺给碰翻的。

    这下把程千寻给逗乐,猛地裂开嘴笑了出来。

    看到身边的雪狐裂开嘴,雷格尔抱起了它,摸着它的毛,回忆着:“昨天我做了个梦,梦见有个穿着白裙的女人躺在我床上。”

    程千寻的心提了起来,不要被雷格尔发现什么噢。就听到雷格尔好似在品味着:“她是个东方人,长得不怎么样。身上肉也少,但也算不错了,这里其他女人还有更瘦的。”有点想在他手上狠狠地咬一口了。

    雷格尔嘴角微露笑意:“正抱着她,我就睡得太熟,梦过去了。我还和她说话,她不会说话,就在我手上写字,真可惜我没有等她写完。这样就可以知道她到底叫什么。这是我做过的最有趣的梦。一个东方女人,还是个哑巴。”

    程千寻微微叹气,这一切都是真的,有什么办法能让雷格尔喊出她的名字。并且是在她兽形的状态下?

    最后还是怪到了拉斐尔这个娃娃脸,想出的是什么破主意,也不稍微放放水。

    “好了,起床了!”雷格尔将她放下,掀开毯子下了床。他身体够壮,古代的陶罐质量也不怎么样,所以他摸着看来还隐隐作痛的后脑勺起床了。

    程千寻立即趴在床上,用前爪捂着眼睛。这个时代的人,都是光着身体睡觉的。

    雷格尔套上衣服,一转身就看到雪狐前爪捂着眼睛的样子。顿时笑了起来。一把抱起了它:“你还真是可爱的小家伙,太有意思了。”

    雷格尔就这样抱着雪狐去了楼下,在大厅的壁炉旁,放着一张木桌子和若干把椅子,桌子上已经放上了午餐。

    可以看得出。雷格尔的领地还是挺富庶的,这也是他能维持身材的原因吧,除了黑面包、菜汤、烧熟的肉干、酒这些必备的,居然还有煮熟的鲑鱼、一点点蜂蜜和烤好的两盘子看上去象是鸟类的野味,另外还有两个煮熟的鸡蛋。

    鸡蛋可是好东西,哪怕是罗马时期的皇帝,有个一顿要吃到十几个荷包蛋。就被冠以吃得异常贪婪的称号。他们可是没见过东方皇帝吃什么,别说十几个鸡蛋,一顿饭可是有几十道菜。

    雷格尔坐下,将雪狐放在大腿上,看了看桌面:“这是什么肉?”

    体态并不臃肿的厨娘回答道:“是雀和鹳,昨天两个奴隶拿到肉后。今天一早送来的。”这里的饭菜并不多,哪怕偷吃也只能尝一点,但她至少没有村里那些农奴一样脸上全是菜色。

    雷格尔拿了一个盘子放在他盘子的旁边:“奖赏了没有?”

    切面包的厨娘回答道:“总管赏了差不多重量的熊肉,还给了一些野猪骨头给他们回去熬汤,免了一周的税。”

    雷格尔满意地点头。伸手去拿了一只烤雀放在了空盘子上,对着大腿上的雪狐道:“吃吧。”

    雪狐乐呵呵地用舌头先舔了几下,然后将烤雀咬成两瓣,开始嚼了起来。

    厨娘瞪着眼睛看着,将切好的面包放在了盘子上后,小心地面包用手指涂了点口水沾起来,送入嘴中。

    看到雪狐吐出一根骨头来,雷格尔笑了:“狐狸不是连骨头都吃嘛,你吃个鸟都能吐骨头,吃得还真是精巧,再来点面包吧。”

    程千寻吃得开心,那尖尖的小嘴一张一合的,雷格尔笑眯眯地边吃边看着,结果什么都往她盘子里放。就连煮蛋都剥开,分给她半个。

    吃完午餐,雷格尔要出去溜达一下,或者说巡视吧,他带着雪狐走到了院子。

    院子还是挺大的,和大部分城堡一样,院子里不种农作物,种着各种花卉草木,当然也种一些迷迭香作为香叶调味品。在这个时代,别指望桂皮、咖喱、胡椒这些东西,大约哥伦布都还没有诞生,哪怕再过个几百年,也贵得不是普通人能承受得起的。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代,反正餐桌上没有看到番茄土豆,就连院子里也没见到,证明还没有引进。就连骑士身上穿的也只是普通的衣服,在城堡里只能找到几个头盔,并没有盔甲。

    一路上,家奴都鞠躬行礼,低着头,而佩剑的骑士都鞠躬就可以了。就连帽子都不戴,大家都披头散发,哪怕是雷格尔也是如此。看着雷格尔一头快到腰的卷发,随风飘动,还真是增添了几分柔美呀。

    程千寻就迈着细碎小步子,拖着长尾巴,跟在雷格尔身后,所到之处看到的目光都是惊奇外带几分贪婪。谁叫她一身的好皮,谁不想抓住她,扒了皮后做个围脖。象雷格尔的身材,大约只能做一顶帽子,那银白色的毛茸茸长尾巴作为装饰挂着,绝对等于是开着一辆玛莎拉蒂的效果。哪怕是个丑八怪,也会让女人看不清他的脸,目光就在尾巴上晃了。

    此时有人来汇报:“老爷,子爵老爷,伯爵大人来了!”

    雷格尔一听,立即转身就快步走向门口。大门已经打开,显然那个伯爵才进入城池而已。原来雷格尔是子爵,中世纪的猎巫没白去,知道爵位高低依次是公侯伯子男,子爵的地位已经相当高了,可还没有伯爵高。

    等到雷格尔站在房子前,骑士们也赶紧穿戴好站在两旁,而管家领着家奴和佣人们,站在最旁边的角落里低着头。程千寻可不管,直接就蹲坐在了雷格尔身边。

    一群骑着马的人这才从木头大门处进来。大约是为了显示风度和礼仪,马都是小步慢悠悠走的。否则心急火燎的一队人马冲进来,给人感觉是寻仇还是打架来的。

    大约有近二十个人,还有狗。慢慢地走来,而雷格尔也耐心地等待着。

    程千寻望了过去,顿时心跳快了,坐在装饰最好马匹上的是斯内德,而在他旁边的是戈登,另一边是腰部挎着剑的鲁道夫。从穿戴上看,斯内德是伯爵、戈登应该也是有地位的贵族、而鲁道夫则是骑士了。

    她立即望着天空,激动不已地感谢着:“拉斐尔,我收回以前对你的抱怨,至少你把所有人都带来了。”如果可以的话,她来个祈祷状都行。不用带着一身的好皮,冒着风险满世界地找人了,人自己过来了。

    还没等她高兴完,一共四条猎犬,嗅到了她的气味,立即离开了队伍,叫着跑了过来。

    程千寻吓了一跳,赶紧地躲到雷格尔的身后,小心地探出脑袋。

    骑在马上的斯内德当然要有所表示:“快管住狗。”

    一个手下立即呵斥道:“回来,否则全宰了。”

    可猎犬怎么可能放过一只狐狸,一路边叫边冲了过来。程千寻吓得做了一件事,那就是伸出两条细细的前爪一下抱住了雷格尔的小腿。

    雷格尔笑了起来,弯下腰,将她抱了起来。猎犬可不是傻子,看到穿着那么好的衣服,外加身上还能飘出点肉味来的人,必定是老爷,不敢扑上去咬,只围在旁边,一个劲对着他怀中的雪白一团“汪汪汪”狂吠着。

    雷格尔抱着雪狐,迎上去几步,微微弯腰:“斯内德伯爵大人,欢迎您的到来,您的到来让陋室蓬荜生辉。”

    程千寻差点没笑喷出来,这个拉斐尔还真是有本事,就连重生了,也原名能不改。

    “雷格尔子爵,你的城堡如果还称为陋室的话,我的城堡简直就是猪圈了。”斯内德翻身下马,他的腰间也挎着宝剑,从剑鞘的宽度,和腰间系着的皮带勒紧程度来看,应该属于重剑。

    其他人都纷纷下马,斯内德一手扶着剑把,走了过来。走到三步远处,介绍着:“正好路上经过戈登子爵的城堡,他很想认识你一下,所以一起过来了。”

    雷格尔对着戈登没有低头,只是微微合眼作为行礼,嘴里客气地道:“戈登子爵,认识你很高兴。”

    斯内德笑着道:“戈登子爵的剑术也相当不错,能胜过我手中的剑以及我的骑士鲁道夫的,大约只有他了。有机会我们一起切磋一下。”

    戈登的腰间也系着宝剑,重量也不轻。他也用雷格尔同样的姿势打着招呼:“伯爵大人太夸奖了,雷格尔子爵不嫌弃的话,后空玩玩。”

第454章 地位钱财

    程千寻暗暗叫苦,都带着剑,会不会看到她变身后,二话不说,拿剑都砍?看看那些剑,一把比一把重,鲁道夫佩戴的却是短剑,那更不好,他重生后会不会象以前那样喜欢切片做人肉刺身?

    所有对话,穿插着一声高过一声的狗叫。雷格尔没说什么,毕竟是客人,又是伯爵的狗,斯内德有点不高兴了:“鲁道夫,把狗宰了。”

    “不用,伯爵大人的狗怎么可以杀。”雷格尔笑着对旁边的管家道:“去拿点骨头来给它们。”

    程千寻心情正郁闷着,狗叫声让她更心烦意乱,于是对着那些狗瞪起了眼珠子。

    正好鲁道夫走了过去,听到脚步声,这些狗立即停止叫唤,发出“呜呜”的声音,耷拉下耳朵和尾巴。

    “这样才对。”斯内德呵斥着狗:“否则剥了你们的皮。”

    戈登看着雪狐乌溜溜的眼睛,赞赏道:“没想到雷格尔子爵养一只那么漂亮的狗,毛真好,从来没见过,极为稀有的品种。”这话让程千寻将瞪着的眼睛对着戈登。

    “不是狗,是雪狐。”雷格尔伸手摸着怀中雪狐光滑厚实的毛,一条结巴如丝般的尾巴从胳膊肘里掉了下来,一尺多长。

    这下所有人的眼睛都直了,不亚于同样重的金条掉下来。

    不能等死,程千寻立即眯着眼睛,嘴角往上,对着斯内德讨好一般的,嗲声嗲气地“嗷嗷”叫了两声。

    这下斯内德被逗乐了,伸出手也去摸:“挺乖的嘛,上回来都没见到,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从小养着的。”

    赶紧将脑袋还往斯内德手上凑,闭着眼睛、顶着他的手转了几下。那么温柔和嗲,大约波斯猫见到也会自愧不如了。

    斯内德更是喜欢了:“这个少有,能让我抱一下吗?”

    伯爵那么喜欢。万一要的话,不能不给。雷格尔不情愿,也只能递过去。

    程千寻看出来端倪,不能离开雷格尔。她毕竟也算是救了雷格尔的命,而去了斯内德那里,她又没有什么恩德给了斯内德,如果一个不高兴,还不让鲁道夫剥了她的皮。

    立即伸出前爪死死抱着雷格尔的胳膊,凄厉地“嗷嗷”尖叫着,一副生离死别的样子。

    斯内德抱着雪狐,可雪狐却抱着雷格尔的胳膊大声叫着,不象是要抱它,象是要宰了它。看看雷格尔一副舍不得的样子。也就悻悻然地松了手,带着几分羡慕:“看来它把你当主人,比狗还忠心呀。”

    扑进了雷格尔的怀里,程千寻狂跳的小心脏终于稍微稳了点,再温柔地“呜呜”地发出几声呜咽。反正她早就明白拉斐尔的险恶用心了。不用调教她,为了保命她自然会乖乖的,萌哒哒滴。

    这下雷格尔越发喜欢了,哪怕陪着客人进房子,也抱着不放手。

    斯内德去的时间还是很讨巧的,已经过了午餐点,就是意思不用午餐了。但身为主人的雷格尔。自然不会怠慢了贵客,还是叫人在底层大厅的桌上放着吃的,院子里也放上桌子招待骑士。

    还吩咐管家晚上举行宴会,不但有城堡里豢养的骑士,还有城池里的一些稍微有头有脸的人和他们的家属。

    十二个骑士,二个随从。还有四条猎犬,由管家去安顿。鲁道夫也跟着一起去,骑士吃饭的地方在马厩,也会睡在马厩。哪怕在恩主家里,也大多睡马厩。只有少数有条件的贵族,才给配给一些简陋的房间,所以有点钱的骑士往往在靠近恩主家附近弄一间房,成家立业。

    三个贵族坐到桌边,程千寻不敢再坐在雷格尔的大腿上了,一方面目标太大,一眼就能看到她;另外一方面,斯内德还是会吃醋的男人,以后记忆恢复后,还不为了这件事独自郁闷上好几天。

    她就趴在雷格尔的椅子底下,闷声不响。

    三个人喝着酒,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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