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水街的三月十一号-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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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没有,」我点起了一根菸,「你误会了,我身边没有人,我没办法答应跟你一起吃饭的原因只是因为我并不在高雄。」
『那你在哪呢?』
「台北。」
『你去台北干嘛?有工作或演讲吗?还是访问通告?』
「都不是,我想我会在这里住一年。」我说。
『住?』她更惊讶了,『你要住台北?为什麼?』
「我想换个居住环境,或许对写作有其他的帮助。」我说。
『所以,你短时间不回高雄了?』
「嗯,是啊。」
『那好吧,改天再找你了,如果你回高雄的话。』
「嗯,好。」我说
然后我们沉默了一会儿,这样的沉默我不喜欢。
『那……你回高雄的话,会打电话告诉我吗?』她问。
「我不知道,或许吧。」
『那我上台北的话可以找你吗?』
「看情况吧。」
『如果我请假到台北去玩几天,可以住在你家吗?』
「再说吧,我想。」
『你知道我今天的星座运势是什麼吗?』
「不知道。」
『我今天的星座运势是:任何人都很难去拒绝你的要求。』她说。
「那这个星座运势一点都不准。」我说。
*这一方:最近好吗?*
*另一方:嗯,还好,你呢?*
*这一方:嗯,还可以。*
*但其实好与不好,都与对方无关了。*
日本有一部漫画非常红,到后来还拍成电影,叫做《死亡笔记本》。那是在叙述一个天才少年,有一天在路上捡到了死神的笔记本,然后他发现了它的使用方法和使用后果,便开始拿它来杀掉一些罪犯或是坏人。
阿忠说他很喜欢这个故事,他觉得能想到这种故事的人真是天才,甚至他还幻想会不会真的有人捡到死神的笔记本?
然后我问他,如果哪一天,他在路上看见一本笔记本躺在地上,旁边还有一张仟元大钞,他会捡哪一个?
「我会捡千元大钞。」他得意地说,「谁知道那本是不是真的死亡笔记本啊?」
「就算那真的是死亡笔记本,你也没有那个头脑使用它。」
「为什麼?」
「因为如果是我,我会连笔记本跟千元大钞都一起拿回家。」我说。
这部电影是我跟宜珊一起去看的,在电影还在进行中时,我就已经有一些想法了,等到电影结束,步出电影院时,我很认真地在想,如果这世界上真的有死亡笔记本,那会不会有相遇笔记本呢?
如果一个人要怎麼死亡是注定的,那一个人会遇到什麼人也是注定的吧。
我因为在网路上写文章,所以遇到如玉。我因为出书有点名气之后接受杂志跟报纸的采访,所以遇到宜珊。我因为要从高雄搬到台北,所以遇到房东。因为搬到暮水街,所以我遇到小希。
至於怎麼遇到阿忠的,就当做是个错误吧。
如果一个人该遇到谁都是注定的,那会不会有一本相遇笔记本呢?我想像著那上面记载著日期,记载著天气,记载著什麼样的地方,什麼样的背景,主遇人是谁,被遇人又是谁,他们说了什麼话,然后会发生什麼事……………
会不会发生爱情?会不会在一起?会不会分开?会不会再也不会再相遇了?
我把这些想法告诉宜珊,她笑了一笑说我果然是个适合写小说的人,因为联想力超强。
这大概就是我跟其他人不一样的地方。
当我站在一个车水马龙的路口,来来往往的行人匆匆,一个接著一个地在面前闪过。然后我的视线锁定了三点钟方向的一个男生,还有九点钟方向的一个女生,他们现在正在同时等著红绿灯。男生可能正在发呆看著对街,女生可能正在低头看著自己的高跟鞋。等到行人绿灯一亮,三点钟方向的人群往九点钟的方向前进,而九点钟方向的人群往三点钟方向走。
三点钟男生与九点钟女生会不会因为彼此的这个交错,就改变了生命中往后的每一个故事?
然后尽管他们只是从我面前走过,什麼事也没发生。但我的脑袋里已经在替他们写故事了。三点钟男生可能会因为一边发呆一边走路而擦撞九点钟女生,或是九点钟女生可能会因为高跟鞋的鞋跟断了而侧跌在三点钟男生的身上………
故事就这样开始走下去了。我的联想力只是因为一个很普通的画面就得已无限延伸。
这就是我跟别人不一样的地方,所以宜珊说我果然适合写小说。
『我从来没想过我会跟一个写小说的人在一起,我总觉得写小说的人有时候会活得很故事。』宜珊这麼告诉过我。然后我问她,为什麼会跟我在一起?她说她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像我一样的男孩子,『但是你并没有,你实际的那一面跟写小说的那个你并不住在一起。』说完之后,她笑了一笑,然后接著说,『虽然是这样,但这也不表示我在称赞你,因为你的思想虽然成熟地像个男人,但心里面的那个你却像个孩子。』
她说她跟我在一起之后,发现我对事情的看法独特,我的观念正确,我的待人处事得宜,但我却时常不小心流露出不想长大的那一面。
「不想长大……的那一面?」我不太明白地问。
『是啊,就是不想长大的那一面。』她点点头。
「能不能举个例子。」
『好,我想一下…………』她咬著右手食指,思考了一会。
『你明明就已经到了出席正式场合该穿著西装的年记,却一直以来都是T恤牛仔裤。』
『你明明就该对一些小朋友的玩具感到幼稚无聊,却曾经在公园里面找小朋友猜拳,只为了谁赢谁就可以玩荡秋千。』
『你明明就到了该对时事和政治有情绪反应的年记,却被我发现你只是拿著原子笔在报纸的陈{哔…}照片脸上画乌龟。』
「还好你没有说我已经到了该认真交女朋友的年记,却只会躲在家里看A片。」我开玩笑地说。
『你这种年记了还会看A片?』她有点不敢相信。
「当然会,」我骄傲地说,「我电脑里有30G的A片,要不要烧几片给你?」我说。
我跟宜珊在一起三年多,我们不曾吵架,不曾有过争执,当她生气的时候,我会安静地听她说。当我压抑不住脾气的时候,我会告诉她我在想什麼。
我们有良好的沟通,有培养了很久的默契。一直到她开始注意到我的部落格,我才发现她的眼神里总会有些失落。
我的部落格浏览量百余万,以一个出版人来说,不是很多,但也不算太少。我时常在上面发表一些文章,除了对近期新闻的一些看法,对某些社会现象的观察,或是一些发牢骚的鸟文章,其他的都是我的小说。
我的部落格每天都有人留言,绝大部份都是鼓励我跟支持我的,只有某些莫名其妙的神经病认为我的部落格浏览人数很高所以来贴一些广告。
「减肥圣品,让你光是坐著就能瘦二十公斤。」干,这是直接拿菜刀来割吗?
「经济不景气,在家工作让你月入数十万!」这是啥?躺著赚吗?
「让你订单接不完!加入○○部落格广告,让你财源滚滚。」干!原来这些就是你贴的!给我滚!
「日本最新AV女优空降版DVD发售中。」………嗯………这个我会参考一下,啊……不!我是说,我会直接删除……
我曾经问过宜珊,为什麼看了我的部落格之后,她就会变得有点奇怪。但她总是转头笑笑地看著我,然后说:『哪有?』
其实有,真的有,只是她没有说。
*没有说的问题,通常很严重。*
搬到暮水街的第二天,我徒步把方圆数百公尺的地方都走过一遍,熟悉一下环境,主要是要了解哪里有便利商店;哪里有小吃店;哪里有我家牛排;还有公园离我住的地方有多远。
为什麼要去找公园呢?因为我很喜欢散步,通常散步的最佳地点就是公园。公园里空气好、安静、而且绿意盎然,虽然有时候会被狗追。
我在离住处走路大概十分钟距离的地方找到一家卖脚踏车的店,它的橱窗里摆了一部很漂亮的脚踏车,我一时好奇走进去问了问老板:「请问,那部脚踏车多少钱?」我指著那漂亮的脚踏车说。
「那部啊,十九万。」老板语气很平静的说。
「十……十九万!?」我惊讶得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噎到。「这车它会唱歌吗?」我说。
「那是一部好车啊!」老板说,然后他就走到我旁边来,拉著我的手臂走到橱窗旁边,然后他很仔细地介绍了那一部车,他说那车有二十段变速,奈米碳纤维的车身,「奈米听过吧?碳纤维听过吧?这两个加起来有多轻你知道吧?」然后他继续说了很多很专业的名词。
「老板,你说得很专业,很好,但是我听不懂。」我说。
「听不懂没关系,把它买回家,骑上去就知道了。」
「我想我并不需要一部十九万的脚踏车。」我摇摇头,有点冒冷汗的说。
「其实这不是一部脚踏车,而且请不要叫它脚踏车,它真正的名称是城市休闲车,因为骑上它你就会觉得很休闲,一点都没有骑脚踏车的疲累感。一部好的脚踏车可以带你上天堂,不好的脚踏车可以让你住病房…………」老板又霹雳啪啦说了一大堆。
「呃……那我宁愿选择住病房,可以吗?」我说。
最后我买了一部非常便宜的几千块的捷安特,老板说我很有耐心听他介绍城市休闲车,所以送我一个脚踏车的铃铛。
「这个铃铛是非常好的铃铛,用不锈材质做的,不像以前的铃铛,如果被雨淋到或是被水弄湿之后没多久就生锈,然后就被锈卡死没办法发出声音。一个好的铃铛可以带你上天堂,不好的铃铛可以…………」
「…………」
没等老板说完,我说了一声谢谢之后就赶快骑著新脚踏车离开。骑了一阵子之后我心里还在想,为什麼这个老板这麼喜欢让人上天堂呢?
中餐时间已到,我随便选了一家饭馆解决。其实本来我是想去吃我家牛排的,但不知道为什麼那间我家牛排不只客满,外面竟然还有大概二十个人在排队。
我选择的那间饭馆是一家快餐店,主要是以卖便当为主,我叫了一个鸡腿饭,老板娘说我可以从菜橱里选三样菜,然后我看了一下菜橱里的菜,只有三样。
我说要在店里吃,她却把它包成便当。我心想包成便当也无妨,带著到公园去吃也不错。
中午时分的公园没什麼人,应该说是完全没有人,只有一只被便当的香味引来的狗。我选了一张比较乾净的公园椅坐了下来,一边吃便当一边跟我眼前的那只狗说话。
它是只看起来很健康,只是有点瘦的白狗,身材普通,大小适中,眼神无辜地像一只小海豹,尤其是我在啃鸡腿的时候,他就像快要掉眼泪一样地看著我。
「你别这样看著我的鸡腿,从来就没有海豹会吃鸡腿的,你知道吗?」我说。
「………」它依然无言地看著我。
废话!它当然是无言地看著我!如果它真的说话了,我大概会吓得当场尿裤子。大概是被它盯著看太久,害我少了一些食欲,我把还剩一半左右的便当放到地上让它吃,然后从口袋里拿出面纸擦擦嘴。
在我要骑上脚踏车离开时,它叼著那根鸡腿骨跑过来跟著我,我停下来,它就跟我停下来,我一骑动,它就跟在我屁股后面。
「我只有一个便当,你别跟著我。」我说。
「…………」
「我唯一的一根鸡腿骨你也已经吃掉了,不要跟著我。」
「…………」
「你不能跟著我,我不会把你带回家养的。」
「…………」
它当然什麼也没说,也没有任何反应,只是一直摇著尾巴看著我。
我把车子伫好,然后捡起地上一根树枝,「你看著,记住这跟树枝喔,记住喔,我要丢出去罗,你要去追喔!」我很认真地对著它说,然后很用力地一丢。
它很快地跑去追那根树枝,我也很快地骑上脚踏车离开公园。
然后我骑著脚踏车,找到我的存款银行,把还欠房东的十七万汇给他之后,我在银行的骑楼接到IKEA的电话,他们说找不到暮水街,要我去附近的捷运站等他们。
IKEA的人刚把我的东西送齐之后没多久,我就接到灿坤的电话,而当时我正在组合我的小沙发。灿坤的人说他们找不到暮水街在哪,要我去附近的捷运站等他们。
灿坤的人把我买的家电送齐了之后,我继续组合著我的家俱,没多久后我又接到房东的电话,他说他买了一部中古洗衣机,并且请中古家电行送过来给我,但他们找不到暮水街在哪,要我去附近的捷运站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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