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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赵云-第70部分

小说: 赵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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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下的武将张辽高顺曹性之类,都是纯粹的军人,上面怎么说下面就怎么执行。

    在士子看来,这样的人最不可取,就一个陈宫为了报复曹操投靠。

    到了最后,没有谋士的帮衬,吕布的性格就是陈宫这样介于一流和二流之间的谋士,也是我行我素的,有若等于无。

    终至众叛亲离,被宋宪、魏续生擒,白门楼上成了断头台。

    一时间,赵云的思绪万千,感叹这个时代的好处,连徐庶在一旁说了啥也没听清楚。

    “主公,庶以前从来没有过细作方面的尝试。”他表着决心:“回想我们相遇以来,特别是近两个月,感觉曾经的日子都是白活。”

    “一个游侠儿能到颍川书院,本身就是上天给我的恩赐。遇到主公,更是庶一生中的幸事。寒门学子能够投笔从戎,未尝不能研究细作事宜?”

    赵云微微颔首,在他心目中,最好的细作首领,当数毒士贾诩,可至今都没找到人。

    牛人都是有自己的尊严,一介白身去找人家也讨个没趣,像那家伙本身就是一个机会主义者,只会投靠绝对的强者,还是等今后遇到再说。

    听到外面的脚步声,赵云皱了皱眉,示意徐庶出去。

    “三公子,还没歇息吧?”这是赵青山身边的亲随,声音比较熟悉,名字却没记。

    “没有,这还没到戌时呢。”赵云拉开门:“是山叔让你过来的吧,你叫何名?”

    “我叫赵秋,”他不像一般的赵家部曲那样粗壮,身形瘦削:“那次被大爷捡回来的时候见过您,蒙父亲收留,现在忝为别院统领。”

    “山叔好福气,”赵云笑了笑:“赵秋兄弟所为何事?”

    时代就是这样,赵青山是爷爷的庶子,好在武艺高强,却没有多少名气。

    作为庶子的养子,今后也只能是赵家的支脉,赵云年轻比他小,还是叫他兄弟。

    “世平伯父交代父亲,船上有一批东西需要三公子亲自查收。”赵秋依然恭敬:“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秋就派人上船保护,现在您有时间吗?”

    我去,赵云拍拍后脑勺,这么大的事情差点儿忘了,船队向美洲出发的动机不就是为了把原产地在美洲的农作物和其他作物种子带回来?

    一个身量适中的壮年人站在指挥舰甲板上,不是张世平还能是谁。

    “二叔,您不是去喝酒了吗?”赵云有些惊异:“云还担心您喝多了呢,神仙醉够烈的。”

    “老啦,二叔已经不适合这种吵吵闹闹的气氛。”张世平摇摇头:“下去应酬,也不敢放松啊,你虎子哥一直守着,现在才跑去喝酒呢。”

    额,赵云不好意思地讪讪笑着,心里早就把儿时见过好多次的虎子哥给忘在了脑后。

    “老夫时常在想,云儿你肯定是上天派来帮助大哥的。”张世平说着,在前面带路:“要不然,你怎么知道海那边有如此丰富的粮食?”

    这话不好接,赵云也知道他不是要自己的答案,只不过发发感慨而已。

    任何一个穿越者到了这个波澜壮阔的年代,都需要装装神棍,反正大家都信神。

    解释不出来的东西,直接交给虚无缥缈的神仙好了,譬如说某某先祖托梦就成。

    堆放种子的船舱在下层,舱门口有十个壮汉在守护着。

    见到张世平,赶紧行礼:“见过首领!”

    至于赵云身后那一百多个夏巴人,只跟下来十来个,毕竟空间比较狭小。

    “你们出去吧,任务完成了。”张世平也像是松了一口气挥挥手:“直接到账房支取赏金。”

    十个壮汉瞬间松懈下来,应该长期以来他们的神经都是紧绷绷的,毕竟这些粮食的神奇,只有亲眼见过的人才知道有多吓人。

    要是这么丰富的作物种植在中原大地上,不出几年,不再会有多少饿殍。

    大家伙的出身都不好,差不多全是被赵家收留的,具皆清楚饿饭的日子有多难受。

    夏巴族的士兵一个个长得身强力壮,卖相不错,可赵云和张世平都明白,他们的战斗力可能与一般的士兵不相上下,和赵家的精锐比不值一提。

    有一点值得肯定,他们忠诚,山固告诉大家今后就是赵家的人,再也不会叛变,而且不清楚此行目的。

    看着琳琅满目的种子,赵云的眼睛都有些湿润了。

    几乎所有的作物,差不多在一千三百多年以后才会传到中国。

    其中既有玉米、番薯、马铃薯这样重要的粮食作物,也有花生、向日葵一类油料作物。

    既有番茄、辣椒、菜豆、番石榴、番荔枝等蔬菜果树,也有烟草、陆地棉这样的嗜好作物和衣被原料,总数接近30种。

    后世因为杂交的原因,不少种子都进化,此刻看上去,还有点面目全非的感觉。

    好在有张世平这个解说员在,赵云一一对应,总算弄明白每一样作物究竟是啥。

    “这是何物?”他好奇抓起一些看上去有些黑却又带点黄色的小颗粒。

    夜晚的火把光线不是很好,赵云也不敢确定究竟是啥玩意儿。

    “当地人称胆巴菰,种出来之后就像白菜一样的菜叶,又有些不一样。”张世平顺手从衣袖里掏出一些叶子裹了起来:“就是这东西。”

    他还亲自示范,成一小卷后点燃在嘴巴里吸着:“解乏的。”

    “烟叶!”赵云前世不抽烟的,却偶尔在乡下见过,他大吃一惊。

    这东西无法评述,看到上辈子身边的老烟枪根本就无法戒掉,却又会给国家带来巨额的税收。

    “烟叶吗?”张世平一愣,吧嗒吸了一口讪笑:“名字很贴切。”

    夏巴族战士络绎不绝地把一箱箱珍贵的来自太平洋彼岸的种子搬到别院,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赵云已揭开潘多拉魔盒的盖子。

第一百一十四章 苏双的下落() 
每一个箱子里的种子,不管张世平想着怎么保鲜,还是有不少腐烂的,变质的,发芽的。

    如论如何,前世在网上随意浏览的一些种植知识,还是能让赵云轻松指导农民如何去操作。当然,具体的东西不清楚,只知道播种季节。

    一个箱子搬出来,张世平就会讲一段故事。

    “什么?”赵云万分讶异:“二叔,您不会是在说笑话吧?”

    确实,后世人谁不知道,在亚洲与美洲之间,有一个白令海峡,亚洲最东边的楚科奇半岛与美国的阿拉斯加州隔海相望。

    “你这孩子,”张世平呵呵笑道:“二叔如何能与你撒谎?”

    远征军的第一战,发生在东濊,这些部落人看到船只,一哄而上。

    赵家部曲在陆地上的部队飞驰而至,一阵射杀,就瓦解了三韩半岛上的这个小部落。

    此战,远征军无一人伤亡,仅仅有几个和土著的冲突中受到轻伤。

    难怪,后代的西方国家每到一个地方,都会与当地原住民发生战争。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赵家的远征队伍中,第一年年底,足迹仅仅到了邪马台。

    征服一个部落,留下几个人手,带着仆从军继续前行。

    可以说,苏双和张世平一路上所做的事情,就是后世西方殖民者进行的殖民战争。

    好在他们本身就带的人不多,也没有那种要亡国灭种的想法,只是要俘虏一些仆从军接着征战。

    想不到,以前文弱的两人都在战争中不停成长,今后赵家又有了一大批经历过无数次战争的百战老兵,就算不出征,传授经验也是好的。

    没有任何一个民族愿意臣服在另一个外来民族的脚下,不管我们汉人自认为自己有多优秀,两者之间,只有通过血与火的拼杀。

    好在远征军准备齐全,船队里不仅有专门豢养信鸽的养鸽人,也有不少工匠随军出发。

    一个据点一个据点的把消息往家里传,好让赵家人知道沿途是否平安。

    说实话,就连赵云本身也很茫然,假如要是远征军失败,还没有成年的自己会不会有能力领导另一只队伍沿着他们的脚步继续。

    世界上好多事情是偶然的,若干个偶然事件连在一起,就成了必然。

    自己不来到这个年代就没必要说了,既然老天安排自己来,那就要完成大汉民族的使命,不再拘泥于中华大地。

    就是当年的苏张二人不愿意远行,自己一有机会掌控军队,就会毫不犹豫地沿着太平洋西岸前进,到达大洋的另一边。

    好在两人习惯了马贩子的日子,对于比较清闲的盐贩子生意兴趣缺缺,二话没说就踏上了征程,一去就是九年。

    东沃沮、北沃沮、肃慎、挹娄这些陆上的民族不必说,就是黄海对岸的邪马台也需要靠战争去征服。

    有些部曲厌倦了这种生活,宁愿在一些小部落里称王称霸。

    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东汉末年在冷兵器时代,至少在东边还没有任何民族的兵器能与汉族相比,甚至还有拿着木棒拼杀的原始部落。

    张世平不是一个善于讲故事的人,但他口才还不错,毕竟曾经当过马贩子。

    “诶,我三叔呢?”赵云听得津津有味,突然间发现从昨晚到现在,苏双都没有出现过。

    他心里咯噔一下,不会也像其他的部曲一样埋骨他乡吧。

    “老三啊?”张世平摇头苦笑:“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是云害了三叔!”赵云拍着大腿长叹:“好在他家的豹子哥也长大成人,父亲一直等着他回来取字呢。”

    “你这孩子不是在诅咒你三叔吗?”张世平眼睛一瞪:“老三活得好好的,他可有雄心壮志,想要征服整个你说的什么美洲。”

    听到这话,赵云的嘴巴不由张得老大,做梦都没想到,那个看上去有些蔫儿巴的三叔竟然还有如此勇气,竟然想凭一己之力踏平美洲。

    “哈哈,我也不曾想到,老三只是看上去比我年轻一些,桃花运来了都挡不住。”张世平笑了起来:“一个部落首领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

    话说在美洲北部,有一个比较大的部落,名字叫做赞加,其首领名叫赛吉。

    在张世平的描述中,赵云感觉赞加部落好像是从原始社会向奴隶制转化的过程中。

    年轻的时候,赛吉四处征战,留下一些隐患,失去了生育能力,平生就塞姆这个女儿。

    等到年老,问题也就来了,部落除了首领以外,还有几个长老之类的职位,一样在部落众拥有比较大的话语权。

    更何况,赛吉自己也有不少如狼似虎的兄弟,他们都虎视眈眈盯着首领的位置。

    也不知道赞加部落有没有女人当首领的传统,反正不管是赛吉的兄弟们还是部落里的长老众,都不可能让一个丫头片子骑在头上。

    有可能是天赋的关系吧,苏双学习导引术以后,进展很快。

    在历次战斗中,经常亲自上阵搏杀。到达赞加部落,竟然成了三流高手。

    赵孟和两人结拜,本来是因为自己的三弟和四弟在贺兰山下不幸夭折。

    远征队伍里,属于两人的心腹没多少,原本他们在行商队伍中也没多大话语权。武力行动都是赵家部曲里的二流、三流高手。

    苏双的武艺日益强大,自然而然取得队伍的领导权。

    他们到达赞加部落的时候,恰好是首领权利达到白日化的那一刻。

    原本就像极了文人的苏双长得风度翩翩,修习导引术之后,整个人更加有一层普通人没有的魅力。

    最难享受美人恩,塞姆姑娘看到一行陌生的骑兵闯进来,直接跑到苏双旁边,祈求他帮忙,不然部族会害死她的父亲。

    双方言语不通,连比带划之下,也大致明白究竟咋回事。

    其实,在远征军行进的过程中,他们很是吃惊,好似一路上有前辈的足迹。

    甚至在一些部落里,当地的土著能说古汉语。

    苏双一力斩杀了好几个准备叛乱的部众,一下子就把胜利的天平硬生生扭转。

    不仅让远征军获得热情接待,还获得了塞姆的芳心。

    尼玛,这样的狗血情节也会发生,赵云也是听得目瞪口呆。

    “喏,赞加那里还有这东西!”说着,张世平指向最后一个木箱。

第一百一十五章 再见虎子哥() 
“此为何物?”赵云一惊,把白色的小颗粒种子拿到眼前仔细观察,确实没有见过。

    说是玉米的种子吧,又不太像。圆形药片状,直径约1。5…2毫米左右,大小与小米差不多,比小米轻。

    再抓起一大把,赵云发现种子的颜色不止白色,还有黑色和红色的。

    “我也不清楚,”张世平摇摇头:“反正赞加部落没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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