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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部分

国民CP-第62部分

小说: 国民CP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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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啊!”

    “你怎么知道的?”

    “你管我!我有千里眼不行啊?!”辛冉无意识的咬着勺子柄,反正早晚要跟你一起祭祖,或者……把你写在我家户口本上!

    沈苏听着他那个上扬的尾音,眼前就不由自主浮现他耍赖皮的样子,忍不住笑道:“那你现在在干嘛?”

    “你猜!”

    “切!没你那么无聊。”

    “猜嘛,很好猜才让你猜的,你最喜欢做的事!”

    我最喜欢的……沈苏试探着问,“你在吃年夜饭吧?”

    “是啊,啊哈哈哈!我为了照顾你智商,专门出了个最简单的题目给你,我容易嘛我!”

    “……”合着打越洋电话,就是为了损我来的!沈苏又一阵无语,“你走开啦!”

    “哎,别挂!”辛冉左右晃了两下,笑嘻嘻的问,“那个……你有没有想我?”

    “额……”为什么会这么问?为什么会问这个?!沈苏一怔,“翟建!”

    他不知道学谁吐出来这么一个发音,就着急忙慌的挂了电话。

    “啊哈哈哈!”辛冉原地弹跳了两下,抱着楼梯柱子连转了几圈,就跑上楼去了。虽然沈苏什么都没有说,他还是很高兴、很高兴的,隔着屏幕,隔着光缆传输信号,隔着台。湾海峡,他都能感受到他脸红的样子。

    然而一回到他自己的房间,他就敲了一下头,糟糕,打半天电话,最重要的事情忘记了,今天是除夕夜啊!但是刚挂了,接着打是不是太明显了?他挠了挠头,转而发了条短信,只有最简单的四个字,新年快乐。

    因为这时候的短信,人人都才华横溢、出口成章啊!他根本不会知道,你是自己写的,还是转发别人的。可是他发过去之后一直看手机,沈苏都没有回。

    沈苏抱着手机,看着那没头没尾、孤零零的四个字发了半天呆。这不是他的风格呀!他还以为,会来几屏呢!

    沈苏咬着指甲想了一会儿,回了两个字:晚安。

    外面刚沉寂了一阵,又响起了轰隆隆的炮仗声,转眼又到了零点倒计时的时候。辛冉想起元旦前他们一起听新年钟声的时候,矫情的说,有点惆怅。

    忽然手机又快活而短促的响了一下,他转过头去看了看他的苹果,没有去拿。哼,过了这么久才回我!我也不能这么快回他!但是也许看了就忍不住,所以……

    他特意下楼又到父母跟前转了一圈,过了一会才回去看,发现就俩字,简直有点哭笑不得,某人真是犀利!是不是我要是就发他俩字,他能只回我一个字母啊?!

    辛冉想了想,放下手机,去睡觉了。我打给他一个,他打给我一个,扯平……我发给他的短信不是这一个意思,等于他没有回,那我也不回了,算来算去我还比他多两个字呢!我们这不是计较,我们只是怕他骄傲!

    元宵节刚过,沈苏的新戏就进组了。

    虽然这部戏的导演刘鑫良之前见过剧照,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等他见到沈苏本人之后,还是给沈苏的肤色吓了一跳,这也太白,跟角色差距太大了!他就建议沈苏去照一下太阳灯,晒得稍微黑一点。

    本来刘鑫良还担心偶像演员会顾忌形象推三阻四,没想到沈苏痛快的答应了。

    女一也是新人,个性腼腆不太爱说话,安安静静的一个女孩。男二是口碑很好的前辈演员,导演似乎也很有耐心。拍了几天,沈苏就很庆幸,虽然似乎不如之前那个,不过还是又遇到了一个不错的剧组。

    这天下了戏,路程接着沈苏返回宿舍。路上,他犹豫了一阵,还是说道:“沈苏,我们下一部戏原本的男三号,被人换掉了。”

    “嗯?”沈苏疑惑的看着他,似乎在说,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路程笑笑,“可人家想要的,似乎不只是男三而已。”

第108节辛楠番外 :费城篇() 
大年初二,辛楠就飞往了美国费城。

    作为美国最重要的重工业城市之一,这里的天空一点也不蓝,云朵一点也不白。甚至有时候吹过来一阵风,空气里都是汽油和重金属那特有的酸辛味道。但是,他喜欢这里。

    辛楠一下飞机,几名带着墨镜的黑衣人就迎了上来,将他请上一辆加长林肯。已经坐在后座上的男人高大英俊,下巴上泛出青色,显示他毛发浓密,以及今天特别精心整理过仪容了。

    “嗨,爱德华!”男人伸出双臂用力拥抱辛楠,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幽深的眼窝甚至显出湿润,“欢迎你回到兄弟之城!我没想到是你先回来看我,我、我太激动了!”

    “弗兰克……”

    辛楠难得的没有穿西装,而是夹克、牛仔。也许在这万里之外的,原该陌生的城市里,他才是真实的自己。咋然见到阔别了两年多的城市与朋友,他忽然也有一点感慨,回抱住弗兰克。

    弗兰克请辛楠去了以前他们经常去的一家老店。喝了几杯啤酒,弗兰克看着他,忽然道:“你身上,有异性的气息。”

    “哈哈!”辛楠大笑道:“弗兰克,很高兴你一点也没有变,还是一直保有这种野兽般天生的敏锐!”

    “哦。”弗兰克执着刀叉的手顿了顿,换了个话题,“你要做的事情,进行的怎么样了?”

    “很好。”辛楠切下一点牛排吃着,“目前一切顺利。”

    吃过丰盛的晚饭,弗兰克就邀请辛楠去酒吧。没有直飞线路,在芝加哥转过一趟机的辛楠差不多经过了二十个小时的舟车劳顿,觉得有点累,说一声明天,就先回宾馆了。

    一回到这座城市,他在这里的一切习惯就都自然而然的恢复了,仿佛他一天也没有离开过的样子。比如,洗澡时不开任何灯光。在你最脆弱的时候,理应尽量不要留给对手,更多一点的机会。

    忽然,他的耳朵一动,有人开门的声音。马上劲风袭来,辛楠伸手抓起架子上的长浴衣套上,抬肘一顶,闪身后撤,左手将搭上自己肩头的手向后一拉,把那将近1。9米的健壮身躯硬生生拉了下来,一个手刀劈下去。

    “爱德华,是我!”

    辛楠仍然抓着他的手腕,只是略微放松了些。

    弗兰克用力挣开他,甩着手臂在黑暗中抱怨道:“爱德华,你却没有以前敏锐了!”

    辛楠微笑道:“我当然知道是你,使用房卡跟□□开门的声音怎么会一样。”

    弗兰克去打开灯,辛楠开了两瓶啤酒递给他一瓶。两人碰了一下,弗兰克喝了一口,看着穿着灰色浴衣,头发还湿漉漉的辛楠,“你还是那么喜欢灰色。”

    “是啊。因为,我永远只能介于黑白之间。”

    “还是这样的论调!那个姑娘……也没能影响你?”

    “不,还是有点影响的。比如……”

    弗兰克不想听,急急打断道:“所以,你恋爱了?!”

    “没有,我只是寻找到了一个新的有用的目标,以及……增加了一个床伴而已。”

    弗兰克握着酒瓶下端的大手紧了紧。辛楠微笑着碰了一下他的瓶子,“你不是连这个也介意吧?难道这两年多里,你没有?”

    “不。”弗兰克湛蓝的眼睛垂下来,“我有,不止一个。甚至,我还曾经动摇过,并且因此对你感到非常抱歉……”

    “抱歉?”辛楠大笑着拍拍他的肩,“欧,亲爱的,你可真可爱!”

    “这至少能证明,我是个有感情,有情绪波动的人。可是你……”

    辛楠推了推眼镜,“弗兰克,我记得我告诉过你很多次,在我拿回一切属于自己的东西之前,不会动感情这件事。”

    弗兰克自嘲的耸耸肩,“你坦率地简直残忍,有时候我宁可你骗我。”

    他的心不在自己这里,身体也不能忠实,那么,还把他留在心里这个位置,是在坚持些什么呢?!

    辛楠瞄了一眼他发青的下巴,“我还是觉得你满脸大胡子的样子,更帅!”

    弗兰克无奈的说:“是衬托得你更帅吧?!这次回来,有什么事情吗?需要我帮忙吗?”

    “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辛楠正色道:“我想你了,弗兰克。”

    我想你了,弗兰克……也许这就足够了吧!弗兰克伸手去摘辛楠的眼镜。

    戴眼镜的人拿下它的瞬间,会有一种离奇的、彷如当众脱衣服般的色。情感。何况,是被别人摘下来。

    辛楠任弗兰克把眼镜取了下来,他侧身的瞬间,浴衣领口因为他的动作微微敞开了些。弗兰克瞄到他胸口露出来的一点暗红色旧伤痕,顿时激动起来,抓住他的浴衣领子吻了过去。

    辛楠隔着t恤,用力捏上他壮硕的勾二头肌,一手去掀他的衣服下摆。

    激。情过后,辛楠点着颗烟,慢慢吸着。弗兰克看了一眼自己胸前的痕迹,抱住辛楠,“嗨,爱德华,其实我们应该尝试一下……”

    辛楠推开他,指着自己的胸口,“看在我替你挡过一刀的份上,不要再提这个话题了,就当你让我!”

    弗兰克垂头丧气道:“你又这么说,可你们中国人说,施恩不望报!”

    辛楠毫不掩饰自己笑容中的得意与狡猾,“那是君子必须遵守的原则,可我从来就不是什么君子!”

    弗兰克盯着他那恶劣的笑脸,心里是一种想要纵容的无奈,“好吧,有你在这里,我仿佛回到了从前,我们年轻的时候!”

    “我纠正你一下亲爱的,我们现在依然很年轻!”

    作为一个中国人,他口里所说的“亲爱的”这三个字,似乎永远和他们不一样,带着一种有点戏谑的愉悦。好吧,这至少说明他现在心情很好,弗兰克耸耸肩。

    辛楠在这座城市度过了七年青春岁月,从一个有点忧郁的青涩少年成长为渐渐能够把控自己命运的男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里是他的第二故乡。

    弗兰克与爱德华,曾经是,或者现在依然是费城地下王国一对让人闻风丧胆的名字。

    辛楠刚来到这里上学时,便莫名的给校园暴力团伙盯上了,被欺负的很惨。但是同学,尤其是来自中国的老乡都劝他忍耐。在这个标榜自由、民主的国家里,有色人种仍然是非公民待遇的存在。何况,据说这个暴力团伙的核心成员,是当地一个洗白为成功商人的小黑帮头目的儿子,他们这些外乡人根本惹不起。

    这个所谓的核心成员,就是弗兰克。但是在一次弗兰克辱及他父母时,辛楠忍无可忍的还了手,一拳把弗兰克打成了熊猫。代价当然是惨痛的,不过虽然被修理的惨不忍睹,居然没有给他留下什么严重的伤,比弗兰克那熊猫眼好得还快些……

    辛楠在这里,是真的勤工俭学的。因为,他得确保自己能够不靠辛家生活。否则,万一他的计划失败,被赶出辛家了呢?

    与大部分华人一样,他最初选择了餐饮行业,与人合伙开了家快餐店。某一天外出送货时,经过一条陋巷,意外遇到了严重受伤、流血不止的弗兰克。很老套的情节,黑帮寻仇。

    这时候他不上去踩一脚,已经可以说是人品很好了,当做什么都没有看见,掉头就走,也算是仁至义尽,以怨报德了。

    然而他听到巷子外面传来的人声时,一把把弗兰克塞进垃圾堆里,还不忘踢上块广告牌遮挡血迹,然后站在这里抽烟。

    走进来两个壮汉问他有没有看见一个穿黑衣的男人。辛楠随手指了个方向,还递上烟问他们抽不抽。

    等两人走了,辛楠迅速扔下烟,扒开那堆东西。

    弗兰克警惕的看着他,“你……”

    “少废话,不想变成干尸就跟我走!”

    辛楠把几乎已经不能行走的弗兰克拖进了自己车里,按他的指引,去了一处地下诊所。他完全忘记了,自己作为店里唯一的闲人以及半个老板,正在送外卖的事实,以至于遭到了顾客的连环的投诉,然后,他就把手机关了。

    当辛楠交完钱、拿了药回来,才发现弗兰克像看外星人一样惊奇而疑惑的看着他。辛楠摸了摸下巴,对啊,我为什么要救他?难道这一刻我圣母玛利亚附身了?!

    当很久很久以后,辛楠已经加入他们,并用他中国式的复杂精细碾压美国式的简单粗暴,与弗兰克连手,帮助弗兰克父亲的小帮会蒸蒸日上时,弗兰克才有勇气问起这个他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

    辛楠跟他讲了吕不韦与秦王父子的故事,大言不惭的告诉弗兰克,自己慧眼如炬,看好他的无限潜力,只是在做风险投资。

    出乎他预料的,弗兰克对这个答案很失望,非常失望。他就是因为怕跟他设想的不一样,才一直不敢问的。

    其实,辛楠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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