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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部分

高门甜宠:老婆大人请息怒-第231部分

小说: 高门甜宠:老婆大人请息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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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两‘车’追尾,现场惨不忍睹。

    据现场目击者头上顶个娃怀里抱个娃的慕先生回忆,那是他见过最惨烈的车祸现场,足以拥有摧毁人心的力量。

    最后离歌连跟洛风缠绵的时间都没有,直接回了公司处理事务,这点可以证明,制造‘车祸’的景暖暖同志,到底有多残暴。

    不过,看了看办公室里早就准备好的晚餐,离歌心里还是喜悦的。

    朋友也有了,家人也见过了,亲爱的唯一也握在手中了,他还缺什么呢?

    尽管现在他一个坐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守着显示器以及一盏微亮的灯,但他知道,从现在开始他的人生是完整的,或者说,他的人生从现在开始。

    洛风还是不放心他,直接从机场回了离歌的公寓。

    这个时候景暖暖扑在慕江城怀里,感叹嫁出去的女人泼出去的水,谁能理解她长嫂如母的痛?

    慕江城忍耐着把她捏死的心情,决定把她睡昏过去。

    请注意,此时是动词。

    帝都的天,这段时间有些诡异,晚风是刺骨的凉,洛风没有合适的衣服,变穿着离歌的冬装到了他的办公室。

    她找不到离歌的车钥匙,是骑的自己的机车过来的,为了避寒她带着离歌白色的绒线围脖。

    出现在离歌面前时,整张脸都裹在毛茸茸的绒线里,暖黄色的灯光映着她的五官,每一处线条都柔和得不像话。

    “时间差不多了,穿上衣服,回家吧,工作明天继续。”

    离歌看了许久,突然跳起来,把她压在墙上,笑容猥琐。

    “有你在哪儿都是家。”

    “所以”洛风眯了眯眼,总觉得很不对劲。

    “就地解决吧!”说完,一阵接着一阵的浪笑。

    ――end――

    到这里离歌和洛风的番外也完结了。

    这两个人物都是我很喜欢的,两个极端的性格,臣妾很喜欢这样的性格呢。

    而暖暖和江城的故事其实真正完结于那个回忆苏醒的夜晚,他们的初见,惊艳了时光,相知相守,继而温暖了岁月。

    希望每个人都能遇见那么一个人,无论结果如何,有那么一抹可以刻在时光上的温柔就够了。

    写这个故事的时候,臣妾也遇见了很多事,也看懂了很多事,下一本文应该更加轻松一点,主角是江城景暖的小宝贝――慕景希。

    而后面也会写一下她的成长经历,不定时更新的小剧场――慕团团坑娃记。

    最后,谢谢每一个人跟到这里的宝贝,你们的一眼是臣妾笔下人物的一生,谢谢你们每分每秒的陪伴。

    臣妾的联系方式,qq:2468062844,读者群:275080688,加群时注明任意主角名。

837。第837章 逗比成长记01() 
慕景希的成长比较随意。

    怎么个随意法呢。

    别的孩子爹都在纠结该给孩子报什么兴趣班时,她的老爹正在纠结怎么把她老妈抱上床。

    总的来说,还是爹妈太随便。

    同一个娘胎里出生的孪生哥哥的成长就非常不随意。

    三岁时,叶慕景的手指已经黑白琴键上跳舞,慕景希还在院子里玩泥巴。

    四岁时,叶慕景已经在普罗旺斯采过花,瑞士滑过雪,白宫前面玩过鸟慕景希依旧在院子里玩泥巴。

    五岁时,叶慕景已经能把白衬衫穿出翩翩少年的味道,而慕景希因为最近跟一个东北小妞一起玩泥巴,说话都带着一股浓浓的东北味。

    “唉呀妈呀,哥你咋回来了。”

    尽管如此,兄妹两的感情也是相当的好,每当父母忙翻天或者是闲得养蘑菇的时候,总是在‘打飞的’的叶慕景都会回来陪他的妹妹。

    每次回来,总有各式各样的好玩意儿,有时候是好吃的,但这一次,有些不同,带回来的是一个人。

    “你跟我一样,叫他九哥就行。”

    这一年兄妹两人十岁,而带回来的少年却已经是十五岁的‘大人’了。

    叶慕景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他做菜的手艺很好,他想

    “我知道,哥你是想让他给我当‘御厨’对吗?没问题,我一定好好当个美食家。”

    “”其实他是想让慕景希学学做菜,整天玩泥巴真的不行。

    后来呢,慕景希的确爱上了做菜,不过呢,是在另外一种情况下。

    那段时间小孩子之间流行一种玩具,迷你小锅迷你锅铲,各式各样的迷你餐具组合而成,是为了丰富小孩子们的过家家游戏。

    但慕景希却玩起了真的。

    找了酒精灯给迷你锅加热,里面煮了一小把米,米终于熬成了粥,用瓶盖大小的碗装上。

    在慕景希‘盛饭’的时候,叶慕景已经捧着莎士比亚戏剧选集溜了,单纯的九哥则一直站在慕景希身边。

    “接接下来干吗?”

    刚到z国,他的普通话不太好,说话还有些结巴,慕景希倒是轻车熟路,媚眼一挤,骂了一句,“死鬼。”

    后来又换了很多称呼,比如演鬼子进村时的‘俺们家那口子’,再比如压寨夫人那一出里的‘当家的’,甚至还有‘老不死的’

    那段时间九哥词汇量不足,完全不懂慕景希在折腾什么,他只默默当个小配角。

    让他觉得开心的是,换来换去,换不掉的是两人‘夫妻关系’。虽然慕景希脑子不在正常人的水平上,但脸蛋绝对是他见过的女性中最美的。

    这样的媳妇儿仔细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那时候他最爱的歌词是:

    我在找那个故事里的人,你是不能缺少的部分。

    小小的手牵小小的人,守著小小的永恒。

    但永恒对慕景希来说,实在太远。

    十二岁那年,她迷上了金庸,没日没夜地啃武侠里念叨着的,要么是倚天剑屠龙刀,要么就是葵花宝典蛤蟆功。

    一个深夜,慕景希背着床单裹成的行李包,提着十元钱三把的玩具剑爬上了九哥的床。

    “九哥,我们去闯荡江湖吧。”

    然后他背着她的床单行李包,带着她在街口的自动银行睡了一宿,闯荡江湖的豪言壮志,死在了手臂上被蚊子咬出来的红疙瘩上。

838。第838章 逗比成长记02() 
九哥坐在地板,慕景希趴在他怀里睡觉。 匕匕蛧首发

    小小的少年,小小的手臂支撑出一个狭小的空间,护着他的小小未来媳妇儿。

    那天对面的超市放了一部老电影,快到**的时候,慕景希突然醒了过来,睁着一双漆黑的眸子,跟电视剧里的女主角说了同一句台词。

    “我的意人,是一个盖世英雄”

    慕景希生了一张好看的脸,她再怎么无理取闹,再怎么不学习玩泥巴,旁人对她的评价也只有一句老慕家的女儿长得真漂亮。

    九哥第一个学会的成语应该是以貌取人,再怎能被慕景希当炮灰再怎么被她捉弄,他都觉得她是个好人。

    听到她那句话时,他低头握住了她搭在自己腰带的手,心里想着,怎么去做她的意人,她的盖世英雄。

    而他当时没怎么注意,后一句台词是,我猜了这开头,却没有猜这结局。

    第二天慕景希扛着‘金箍棒’,抓着他的手喊师父。

    “师父,我要去找我的紫霞。”

    “找个屁啊,我不是吗?”

    怒吼出声,又突然觉得不对劲,原来从一开始是错误。

    他做不了她的意人,更当不了她的紫霞。

    九哥的情绪低落了许久,直到慕景希把各个版本的西游记都看完了,打算继续进军海贼王的时候,他以及慕景希那随便的爹娘终于发现孩子该学了。

    要不然几天后,慕景希会嚷嚷着要出海去找她命的兄弟姐妹,去当海贼王的女人了。

    于是十二岁的慕景希才刚刚踏入小学一年级的大门。

    随便的爹娘说,要从基层开始,于是慕景希花了一周的时间完了小学,紧接着开始准备小升初的考试。

    同年,九哥考入a大的法学院,他在法学院混得风生水起,而慕景希也顺利入读初。

    用半年的时间学完了整个初的课程,破格被a大附录取。

    a大的法学院是国内第一,综合排名也在全国前十,a大附自然也不差。

    周围的邻居都认为虎父无犬子,老慕家第二个天才要崛起了。

    结果,正好是那一年,x台一个节目红遍了大江南北、国内海外,那个节目叫舌尖的xx。

    专心念了半年书,正在跳级路的蹦的慕景希突然放下了书本,列了一个名单,哪些地方要去,哪些东西要吃。

    随便的爹妈这回依旧随便,翻了翻野外生存类、自助旅游类、全国各地方言集,准备一套100分试卷,及格必须带一个团出门,九十分以可以只带保姆。

    结果慕景希满分拿下,只带了一个自己,以及她专攻作弊人工智能‘机器人’。

    九哥是叶慕景请回来教慕景希做饭的客人,结果被慕景希调教成了‘御厨’,最后他还自动升级了系统,变身为24小时贴身保姆,同时提供保镖和坐骑等功能。

    慕景希有对随便的父母,拥有随便的喜好,过着随便的一生,从来不考虑未来在哪儿,踩着脚下的路,享受路边的美食、美景,以及美人。

    许久许久之后,她才明白,自己之所以能这么随便,是因为身边有一个总说‘随便’的九哥,而她总把他的‘随便’默认为肯定的答案。

    那么,九哥又是什么时候变成九叔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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