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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哈哈,大学-第14部分

小说: 哈哈,大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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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我们看不下去了,真想对杉菜讲:“何必去资本主义的家庭受窝囊罪,来吧,大陆母亲的怀抱为你敞开着。这边的男同学都是有sense的男人。”杉菜听不见我们的心声,躲在被窝里哭,以为没人要她了。
  有一天,我提出做个咸肉土豆焖饭给大伙尝尝,这是家乡的特色膳食。唐文和小马见我一脸的认真,没有阻拦。我先把生米平铺在锅底,上面放一层土豆和咸肉,再洒点盐,滴点猪油,最后倒上水,用小火慢慢地焖。这种饭在家乡的时候应该用土锅焖,我当时天真地以为,拿电锅也是一样的。谁知到了最后,饭被煮得一团糟,锅底结起又黑又硬的锅巴,上层的米却半生不熟,只有土豆可以勉强吃下去。好在大家都是通情达理的人,被我活生生饿了一顿,不仅没有发火,还笑着安慰我:“没事儿,没事儿,你别太过自责。有些东西玩的是天分,你既然不具备烹调的天分,就去洗碗吧,那个不需要智商的。”我感动得一阵流涕,恨不得马上做个葱油大饼给大家尝尝。
  入夜,三个人实在饿得顶不住了,就去校门口觅食。走在路上,我们看见东区被微红的夜色笼罩着,天上还飘着几朵暗灰色的云,漂亮极了。望着天,小马大声地嚷起来:“你们看,像不像番茄鸡蛋汤?”唐文点着头说:“古人真厉害,‘秀色可餐’这样的好词也想得出来。不过,我觉着这天空更像一盆火锅。”“明明是鸡蛋汤嘛。”“是火锅。”“鸡蛋汤。”“火锅。”……《流星花园》在校园里流传开来。女生时常在大庭广众之下比较着F4的成员哪一个更帅,男生则模仿男主角的口气:“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什么?”“如果菜票有用的话,还要饭卡干什么?”“如果你有用的话,还要我干什么?”我们看不惯那些人的嚣张气焰,决定成立“交大三次方”,以抗衡F4的大举入侵。可惜身边没有合适的女主角,孤单的“交大三次方”,每天只能去菜场里买点小葱、豆腐,回到宿舍煮锅清淡的面条,满足一下生理需求,和F4的生活简直不在一个水准上。
  然而,若有人来找麻烦,“三次方”还是挺有威慑力的。比如,任宇经常穿一腰性感的红内裤来我们宿舍挑衅,不是摸摸唐文的肚皮,就是敲敲我的头。家乡有句俗话:欺人不欺头,做贼莫上楼。以前我忍辱偷生,如今不一样了,平添两个打手,我还会让他完整地回去吗?
  “交大三次方”成立的第二天,任宇刚好过来找碴,我一个眼色,三个人就开始动手。唐文和小马按住他的手,我拿起一把夸张的大剪刀,对着红内裤比画:“剪了,剪了,省得他激素过剩。”这时候,任宇就哭着求饶:“锋哥,我再也不敢了。”我们是善良的人,考虑到今后还要用他的打印机,就放了他。但这种善良往往显得徒劳,他乘我不备,在我屁股上扭了一把,撒腿就跑。我痛下决心,下次逮住一定把他给剪了。
  赶跑了敌人,自然要饱餐一顿,再看看杉菜的恋爱谈得怎么样了。
  吃饱的时候,唐文会拿起一面小镜子,非常怜惜地摸着自己的脸蛋说:“老天真不公平,让我长这么帅。看看你们的脸,再看看镜子,我时常有负罪感。”这时,小马就走上去拍拍他的肚皮:“得了得了,你肚子上这块大肥肉可以拿来烤全羊的。”小马提到的那块肉,正是唐文心中永远的遗憾,他一有空就拍打自己的肚皮,幻想能拍平一些,其实这种举动和古人揠苗助长是一个性质——既不理智,又没有可能性。被小马说到疼处,唐文不高兴了:“你心里明白就行了,何必要说出来?谁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你看看雪锋,人长得丑就安静地坐着。不像你,大声嚷嚷!”那时我正跟着电视里的杉菜哭,听到有人引用我的丑,起初没在意,发现是唐文,火气也上来了:“靠,我承认自己的面部轮廓比较模糊,但这不是我的错,况且全世界人民骂我丑都可以接受,除了你。”小马在中间调解:“雪锋这句话很客观,他刷牙的时候还是比唐文帅的。”
  《流星花园》结束的时候,男主角对杉菜讲:“你从没说过喜欢我,我怎么能死呢?”杉菜起初扭扭捏捏地不肯就范,后来受不了,就站在马路中央大喊了一声“我喜欢你!”——一部电视剧结束了,一段爱情开始了。
  大家替杉菜憋了半个月的气终于松下来。俗话说得好,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花落空折枝,男主角有钱有款有心,跟了得了,还等“三次方”偷渡来台湾接你不成?
  宝马
  煮饭的日子给人一种回家的假象。想想高中的时候成天抱怨没有自由,我要飞;飞出来了,又惦记家的安逸。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看来“围城”的定理放之四海而皆准——到处都是围城,到处都有想飞的人。
  少了《流星花园》,像少了菜似的,饭嚼着也不香了。有一天我在市区闲逛,发现有贩子在街边卖狗。那些小东西长得跟毛线球似的,还咿咿呀呀地哼着,挤作一团,十分可爱
  。惟独有一只蹲在远处瑟瑟地发抖,并朝我直瞅。这又勾起了我的母性,一冲动就花四十块把它抱回来了。我想,买只小狗一则可以拿来逗乐,二则可以让它解决宿舍里的剩菜剩饭,有百利而无一害。
  看着它瘦小的样子,我想起堂吉诃德的小毛驴努辛南德,为了让它快快长起来
  ,我给它取了个励志的名字——“宝马”。
  宝马的样子小得可怜,可以用快餐盒把它整个身子装进去,只在外面留根尾巴。所以,它经常与鞋为伴,大概误以为臭球鞋们是它的同类。每次穿鞋的时候,如果我不小心把宝马提起来往脚上硬套,它就会被扑面而来的脚气熏得咿咿呀呀地娇喘,声音奇嗲,让我长出一肚子的愧疚。
  其实它最有趣的还不是外形,而是摇尾巴的样子,一摇起来就带动整个下半身运动,像NBA的拉拉队,尤其那个屁股,几乎和身体纵坐标成三十度角。如果它跑到人的脚边摇尾巴的话,屁股就嘣嘣地打在小腿上,十足的撒娇相。以前听说狗的屁股有散发体味的腺体,摇尾巴就使气味散发开,以证明自己的存在,夹紧尾巴就是防止体味传出去,以隐瞒自己的存在。后来,我分析宝马之所以用这种姿势摇尾巴,是因为尾巴太细,不能胜任风扇的角色,只好由屁股来承担散发体味的重任了。不过说真的,我鼻子不好使,它处心积虑扇出的气味大多闻不到,它尽管大胆地跑过来用屁股撞我的腿,那我肯定知道它的存在了。
  宝马是个乖巧的孩子,从不乱咬。而且,由于它的到来,还为宿舍解决掉两桩福利:其一,地板变得十分干净——它身上一发痒就往地上滚,四脚朝天,滚得团团转,像在跳街舞——拖把从此下岗;其二,宿舍里有个铁皮簸箕,凸凹不平,极其难使,大伙儿早想除之而后快,却一直苦于找不到正当理由。宝马一来,那个铁皮簸箕突然间锈得厉害,似被浓硫酸泡过——经我仔细观察,发现它成为宝马小便的容器,自身经不住尿素的摧残,几天就锈下去了——顺理成章的,铁皮簸箕换成了塑料的,一直用到毕业。
  宝马唯一的缺点是胃口不好,除了吃一点点的肉,对什么都不感兴趣,更不要说剩菜了。我们上课的时候,阿姨来检查宿舍,它就跑到小马的鞋堆里躲起来。一个星期过去,竟没让阿姨逮到过一次。阿姨神秘地问我:“听说你养了只小狗,怎么没了?”我慌忙解释:“哪里养了,是买回来煮火锅的。”
  没几天下雨了,我怕宝马冷,就给它缝了件衣服。狗的身体结构比较合理,拿旧衬衫的袖子剪下一截,往它身上一套就搞定了,并且合身得很。宝马似乎挺喜欢自己的新衣服,不断地用爪子去挠,挠急了就用嘴扯,想要扯下来收到衣橱里,等过冬的时候穿。
  平时,同学们都把宝马当作自己的孩子,有肉总要省一口给它吃。可惜它这么小,受用不起。我就说,你们的心意我替它领了,给我也是一样的。
  然而,宝马也不是一味地向我索取。比如冬天的周末,寒风呼呼地从北方吹来,整个校园显得清冷无比。虽然宿舍里装有电暖炉,却显得功率不足。这时候,小马往往和她女朋友在电脑前相拥而坐,看看VCD,打打“泡泡龙”什么的,日子过得祥和而温馨。而我呢,没有对象可以相拥,只好把宝马抱在怀里,相互取暖。
  有一天去超市,宝马跟在我后面跑。前面过来个女生,一看见小狗就满脸的灿烂:“哎哟,小狗狗,过来抱抱。”宝马丝毫不考虑我的感受,竟嘻嘻哈哈地跳过去。为了体现主人的威严,我说:“宝马,快过来,爸爸还要赶时间。”那女生横我一眼,却没把我当回事:“小狗狗,过来阿姨抱抱。”宝马很为难地站在马路中央,看看我,又看看阿姨,不知所措。我威胁道:“再不过来的话,我真的走了哦。”说着往前挪了两步。宝马看我太不近人情,毫不犹豫地投向了阿姨的怀抱。我无奈,只能陪它走过去跟女生套近乎:“唉,这小家伙,看见漂亮女生就不知道主人姓什么了。”一句话骂了狗又捧了人,女生听得美滋滋的,以为我话里有深意,其实我并没有什么恶念——听说借着溜小狗的名义出来找女朋友的坏家伙不少,成功率还挺高的。回来的路上,我不停地教训宝马:“你这家伙,来交大没几天就把男生的坏习惯都学去了。以后记住了,山下的女人是老虎。”
  渐渐地,我觉得自己在过日子,而不是读大学。宿舍的温馨让人一身松弛,书也懒得看了,大把大把的时间花在煮饭、看片子、逗狗上。以前只听说大学里自由,但自由到这种程度是不是有点过火了?
  有一天,宝马突然打起喷嚏来,除了喝水,什么也不吃。我去阳台的时候,发现宝马的粪便是稀的,估计是生病了。在家的时候也养过狗,我知道小狗一生病就是感冒和痢疾两种症状同时来的,弄不好就撒手西归。这下可急着我了,想抱它去看兽医,又不忍心兽医戳它几针。最后只好在抽屉里找了点人吃的药,像黄连素、克感敏什么的,硬掰着宝马的嘴塞给它吃。吃完药,宝马静静地躺在自己的小床上,双眼无神地看着我。我拍着它的小头说:“好好睡吧,没事的。”宝马悄悄地闭起眼睛,鼻孔里喘着粗气,小身子缩了缩。睡不一会儿,只见它一头子跳起来,往阳台上急奔。我跟了过去,发现它在拉屎,憋足气地拉。拉完了,又绕过我的腿,回到它的小床上躺着。入夜,我听见小东西起来跑厕所,然后打着喷嚏走回来,一个接一个。我真替它担心,以前养的那只也是这种症状,最后没医好,被上帝领养了,宝马能挺过去吗?
  宝马的痢疾越来越严重了,有时候没跑到阳台就忍不住就地解决了。拉出来的那些东西非常恶心,我怕影响舍友的食欲,赶紧拿拖把将它们拖掉,再喷点空气清新剂。更严重的是,宝马不吃东西,成了典型的只出不进。这样下去的话,是人也受不住,宝马就那么丁点儿大,更显得日渐虚脱。
  终于有一天,上帝来领养宝马了。这时的它一点也不可爱,双眼紧闭着,眼角是硬了的眼屎,还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最难受的时候,它会扯直身子,烦躁的叫两声——这是我第一次听它大声地叫唤,也是最后一次。我拿一把椅子,点了根烟在它旁边守着,看见它流鼻涕,就用纸巾擦掉。但宝马不允许任何硬物碰到自己,一边“吱吱”地哼着,一边无力地用爪子抹鼻子,想要挡开我的手。在旁边守了两个钟头,小东西安静了,静得一动不动,再也不动……我不想描写它死去的样子,我怕自己太伤心,泪水滴在稿纸上。
  我把小东西埋在宿舍后面的柳树底下,并且用刀子刮开柳树皮,刻了“BMW”三个字母,表示这是宝马的柳树——Baoma’sWillow。不管怎么说,柳树在学校里,宝马也离我不远,有时候路过,我会去看看柳树的长势,确定一下那三个字母是否被新长出来的树皮盖住了。幸运的是,到毕业的时候,那三个字母还可以依稀分辨出来。
  宝马死了以后,我忽然对煮饭不再感兴趣。看看宿舍里吧,油盐柴米杂乱地堆在唐文的桌子下,墙角是土豆、大葱,进门就有股浓浓的厨房的味道。也许,真正的家离我们仍然很远,我脑子里跳出这个结论。
  把剩下的东西吃光了,我就再没去过菜场,像从前一样,每天背着书包去食堂吃晚饭,然后去图书馆抢位子,没什么不习惯的,挺好。
  往后的日子里,唐文偶尔会煮碗方便面;小马呢,周末和女朋友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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