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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部分

庶子风流-第100部分

小说: 庶子风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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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事开头难,这样的结果对于叶春秋来说已经是一个好的开始。

    而如今,许多事都已经步入了正轨,太白集的第三版已经开售,这一次准备更加充足,而且惊喜也是连连。

    因为之前的热销,让各大书铺都尝到了甜头,都晓得这里头有利可图,自然早早就挂了招牌,广而告之。

    本来安生了一些的杭州府,那些生员们顿时又想起了这档子事,此起彼伏的叫骂又开始喧嚣起来,当初就被你太白集坑啊,裤子都脱了,你作诗作一半,下面没有了,如今又来兜售,这新仇旧恨算在一起,真真让人牙痒。

    自然也有人四处逢人就说,这太白诗社的书,千万别买,买了就上那叶解元的当,这家伙不是东西。

    不过很快,这些话就被新的噱头淹没,一方面,许多人确实期待看这下半阙诗,那人生若只如初见确实写的精彩,不看有些可惜,当然,叶春秋人品不厚道是一回事,可是不看这下面,总觉得不甘心。

    而另一方面,却是各大书铺很配合地打出了太白集的一些刊印文章,都是收录入第三期的大作,许多人哗然了,因为这里头不少文章的作者居然都颇为有名,比如前几年中了乡试的杭州才子,也有一些余杭的名流,也就是说,随着第二版的影响力大增,许多颇有名气,却文章作的极好的人开始被诗社收纳,同时向诗社供稿,这就导致,第三版比之第二版,诸多文章和诗词的作者名气和水平都是大增。

    太白集再不是一群宁波的生员胡闹的结果了,已经开始渐渐网罗了一些名人为之助阵,之前他们只是靠着叶春秋来打擂台,而如今,却有了更多的卖点。

    “呀,居然有赵举人的文章,这赵举人出自名门世家,家中已出过两个进士了,他的文章,我此前有幸读过,确实很精彩。”、

    “还有王先生的,王先生最善写词,此番他也愿意为太白集供稿了吗?”、

    “周川……呵,这个狂生的文章居然也有,此子向来狂妄自大,经常贬低他人,倒想看看他有什么本事。”、

    如此多的卖点汇聚一起,少不得这太白集又成了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

    而更大地杀手锏是,太白集决心以百文的价格出售,顿时,所有人都懵了。

    这么多篇文章,一本书足足有两百页之多,洋洋洒洒十万字呢,市面上这样的书籍,至少也要两三百文,怎么这太白集居然价格只要其他书籍价格的一半?

    (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二章:高才(第九更)

    书,在读书人眼里,一向是昂贵的存在,所以这个时代才会衍生出借书、抄书、盗印。其中对于太白集伤害最大的就是盗印了,虽然曾创下一万五千本的佳绩,可是很快到了后期,太白集的销售就开始乏力了一些,究其原因,就是各大印刷的工坊开始卯足了劲头用劣质的纸张和油墨开始盗印,然后以低廉的价格兜售出去。

    本来这些盗印的书商还满带着期待,心说这第三版想必销量也会极好,这不正使自己有了用武之地吗,于是少不得大量订购了一些纸张和油墨,又临时招募了一些匠人,就等着第三版出来,可是当那书铺在门前挂着仅售一百钱的时候,大家都懵了。

    不让人活了啊,大爷我瞧得起你才盗印你的书,大爷我盗印书难道就不需成本的吗?大爷我也是讨生活啊;这下完了,自己盗印,成本也至少在七八十钱,毕竟盗印的作坊都是小打小闹,不可能形成规模效应,有的盗印千本,有的是几百本,需要专门请人雕版印刷,前期工作耗费惊人,可是现在太白集用的是上好纸张和油墨,才售一百钱,还给人活路吗?

    一时之间,这些人深受其害,之前花费了不少成本,大量的收购了油墨和纸张,现在看来,没有一年半载是消化不了的,至于临时雇请的匠人,也只能拿些钱打发出去,而更可怕的是,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摆在了他们的面前,盗印还有前途吗?

    人家正儿八经的太白集,售价可以和你做到同样的程度,谁还会买盗印?

    更可怕的是,一百文一本的太白集,里头这么多的文章,而且还有近来风头正劲的不少读书人为之处稿,其他的书籍,内容及不上太白集,价格又是居高临下,很快就开始无人问津了。

    那些本来不想买书的,看着价格低廉,此时也愿意花钱买书了。

    因而,当太白集第三版开售的时候,顿时又是万人哄抢的局面。

    ……………………

    在南京都察院里。

    浙江巡按御史厅的两个年轻御史很不对付,如今已是人所共知,黄信对此,却是不以为意,邓健那家伙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这是人所共知的事,所以即便和邓健闹了矛盾,也不会对自己的清誉有所影响。

    不过这几日,他到院里当值的时候,却总是看到邓健转了性子一样,逢人就笑,手里还拿着一张纸,偷偷摸摸的,上次还跟自己的顶头上司佥都御史张绍口出恶言来着,可是一大清早,就一脸很谦虚的样子跑去张绍的公房,口称大人吃过了吗?

    张绍虽然是他的上司,可是见了这么个油盐不进的人,其实心里感觉毛毛的,任谁见了这种愣头青都会害怕啊,他发飙起来,连他自己都害怕,何况是年过四旬,拖家带口的张绍了。

    张绍自然要安抚他,便笑容可掬的道:“噢,文彬啊,你怎么来了,吃了,不吃哪里有精神,有劳你关心,快,来坐下,文彬来寻老夫,可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邓建显得特谦虚,侧身坐下:“下官新近续作了那首人生之若初见,不是那诗只有上厥,没有下厥吗?下官也是闲来无事,所以续作了下厥,想请大人看一看,斧正一下。”

    张绍面带笑容,连声说:“文彬还有这样的雅兴,我素知你学问很好的。”心里却在痛骂,你吃饱了撑着吗,好生生的御史不做,非要跟一个举人比试高下。

    他拿了邓健的诗来看,嗯,虽是续作,倒也还尚可,便捋须道:“不错,不错,文彬果然高才。”

    邓健方才笑了,就仿佛出了一口气的样子,笑嘻嘻的道:“院里的同僚都说好,不过我也不是谦虚,总觉得理应不会比那叶春秋的续作差,那叶春秋,毕竟还是……”、

    张绍心里叫苦,你背后说人坏话很有意思吗?、

    接着邓健摇着脑袋道:“小小举人,也不过如此,只是我将心思放在案牍上,当真用了心,作的诗词岂是他能比的,啧啧,解元,哼哼……”

    黄信其实早就留了心,见邓健进去寻佥都御史,便以为邓建背后说他什么坏话,故意拿着一份公文在在倾听,这一听也不知该怒还是该笑。

    恰好张绍瞄见了他,正等着黄信来解围,便道:“你也来了,是不是有什么公务?”

    黄信脸一红,忙是故意晃了晃公文进来:“哦,是有一件事,还要请大人定夺。”一面脸色如常的进来,要将公文递上去。

    邓健冷笑道:“黄御史,莫不是你也想看诗吧。”

    黄信恼火的道:“谁要看你的诗,我自己不会作吗?”

    邓健便得意洋洋道:“你们宁波人哪里会作诗,就算作诗,那也是做一半留一截,有了上面没下面,哈……死太监。”

    张绍顿时感觉头痛,现在满大街都在喊太监,早把地方转运和采买的太监们气得不轻,现在邓御史口无遮拦,又不知要闹出多少事。

    偏偏一旦惹了事,惹得还是太监,都察院上下肯定是要力保的,自家的御史骂人,怎么也不能让太监们收拾了他,否则御史们颜面无光,更重要的是,作为上司,肯定会成为众矢之的,噢,御史骂太监是理所当然,你们居然为了巴结阉人,竟是屁都不敢放,你们还好意思身居高位吗?

    所以左都御史表面上什么都没有说,却是把下头的右都御使和佥都御史们都召了去,暗地里告诫,要看着下头的御史,莫要惹出事端。

    邓健这种刺头,还真是让人操心啊。

    张绍想要移开话题,黄信毕竟还是年轻,被邓健一激,心头就怒了:“是吗,倒是很想赐教。”

    很不客气的在案上拿起了邓建的续作,便看起来。

    不得不说,邓建搜肠刮肚作出来的诗,倒也还好,恰好承接了叶春秋的上厥。(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三章:逗比欢乐多(第十更)

    邓健兴高采烈的道:“怎么,服气了吗?那叶春秋有了上面没有下面,我却是有始有终的,哈哈……”

    正说着的功夫,一个书吏匆匆地进来,道:“邓御史,第三版来了。”

    显然,邓健已经成了太白集的资深书迷,每版都是必到的,邓建一脸神采飞扬地道:“你们却是不知了,我现在也是诗社的社员了……”

    张绍和黄信听得目瞪口呆,你堂堂御史,跑去做诗社的社员?

    邓健兴致勃勃地道:“嘿嘿,本来是不想入的,不过总是看着那叶春秋不舒服,便入了诗社,不过你们别这样瞧我,我这是深入虎穴,这些学生实在太胡闹,我便先进了去,而后嘛,嘿嘿,还投了稿,用的就是这个续作,我就是要让人看看,那叶春秋有了上面,我续个下厥给他,他拿什么跟我比。”

    说着,邓健的话语放慢了下来,道:“你们还别说,这稿子送去,那边就有了回音,还真要刊印出来,我平时是懒得和读书人吟诗作画的,真有用心起来,啧啧……”

    正在此时,他看到了一个地方,眼睛立即一亮,道:“看到了吗,我的续作就在上头,哈,黄御史,你来看看,看一眼嘛。”

    黄信却不理邓健,故意把脸别到一边去。

    看到黄信的态度,邓健倒不生气,喜滋滋地开始念自己的下厥,接着连声说好。

    张绍心里已经一万头草泥马奔过,恨不能把这个不省心的逗比一巴掌拍死了事。

    “哦,那叶春秋果然续了他的下半厥了,呵……三脚猫的功夫。”

    邓健便开始念:“骊山语罢清宵半……”

    用词很精湛,依然还是那种淡雅的气息扑面而来。这一句显然转折的极好,因为前头已经有了人生若只如初见的立论,这一句里所谓的骊山便是指当时唐明皇的宫殿,在唐明皇的宫殿里,那位风流天子与绝色天香的美人在月色下的长殿窃窃私语,亲昵的说着山盟海誓。

    只这一句,已经把期待拉高了,邓健脸色不太好看了,他想不到叶春秋会拿唐明皇与杨贵妃的典故来转折,他继续念:“泪雨甘霖终不怨……”

    泪雨霖铃,自是说等到二人不得已而反目,或者说自私自利的唐明皇决心牺牲杨贵妃时的伤痛,本来这一句并不出彩,可是最后终不怨三字,却是一下子直击人心。

    有的人已经变了心,可是有的人依然还在痴情,即便是死,亦是死无怨矣。

    唐明皇的自私和冷酷,此时已经跃然纸上。

    读诗的人只剩下了满腹的惋惜。

    邓健脸色凝重了,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啊,他也不禁幽幽叹息:“何如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所有人长长的出了口气,心里有些堵得慌。

    这天下痴情之人,谁能比得上万千宠爱杨贵妃的唐明皇呢,可是连他也做了薄幸郎,再衔接上开头那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上厥和下厥前后呼应,使那一句只若初见又浮现在所有人的脑海,本来以为,最后一句会以愤世嫉俗来收尾,却是别出心裁,一句比翼连枝当日愿,却让人觉得意想不到,即便是如此,可是当初他们总还是有过山盟海誓的誓言,从前的情感理应还是真挚的。

    全诗读完,有一种沉重,仿佛将人心最卑劣的一面撕了开来,血肉淋漓,使人不忍睹卒;最重要的是,诗里用的却是两种最极端的手法,寻常的诗,要嘛是冷宫里的怨气,要嘛是爱情的美好,可是这首,却是将这种当初的美好和负心人与薄幸郎的卑劣不断交织一起,最后徒留一地的惋惜。

    邓健愣了,他的下厥倒也还好,可是叶春秋的下厥,显然更加高明得多,诗词其实并不重用词,词句再华丽,也不过是填词而已,邓健饱读诗书,能中进士,当然有两把刷子,他的下厥可谓是富丽堂皇。可是叶春秋这个下厥,用词只能算是精准,却不断的强调美好与卑劣,使人生出两种情绪不断交杂,可是最后却用终不怨和比翼连枝当日愿来作收场,看似是揭露了爱情的卑劣,却又衬托出爱情的美好。

    若不是当初的两情相悦,又何至于到了最后,冷清收场时,甚至经历了始乱终弃时,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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