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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部分

庶子风流-第212部分

小说: 庶子风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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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要和北地剑王朱先生决斗,你可知道他的剑法多厉害吗?”

    “决斗?我?”叶春秋愣了一下。

    “今儿一早,到处都是这个消息,我在金吾卫的大营里听到,锦衣卫那儿也在讨论这些事,还有宫里宫外都在说这事,北地剑王朱先生剑法神通,乃北地第一名剑,纵横二十年,在京师寻不到对手,据说他的剑术已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不知多少人折在他的剑下,便连天子也仰慕他,赞誉他为天下第一名剑,还有,据闻他年少时,就曾被数百山贼围攻,却是全身而退,诛贼百余人……你……你为何要和他决斗,还说要向他下战书?”

    叶春秋猛地意识到,自己被某个小子坑了,显然自己没有答应什么决斗,而那徐鹏举明知如此,却是故意传出了谣言。

    现在倒好,北地剑王这样的厉害,那自然是名贯天下的剑手,而自己呢,是新科状元公,舆论这东西,总需要有引爆点才好,这就好像狗咬人不是新闻,而人咬狗却是新闻一样的道理。只听说过秀才遇上兵、有利讲不清的,哪里听说过状元公要约战北地剑王的。

    叶春秋就算是不用脑子去想,也知道这种谣言一传,立即就能震动京师了。

    叶春秋苦笑道:“不是我传的,你那位百户大人倒是希望我与朱先生决斗,我自然不肯,我等着吏部选官,哪有功夫去出这样的风头,而且我虽然剑术还过得去,算是能十人敌,可要说百人敌、千人敌,却还差一些,怎么可能去鸡蛋碰石头?”

    叶俊才挠头,禁不住狐疑道:“你的意思是,这是百户大人搞的鬼?可是……百户大人一向忠厚,不似这样的人啊。”

    叶春秋心里叹息,虽然经过时间磨砺、岁月洗礼,可是俊才还是那个俊才,依然还是那个光着屁股玩泥巴的家伙。

    他皱起眉来,徐鹏举那小子,实在有些坑人,且不说自己虽然剑术过的去,也可跨入高手的行列,可是既然那位朱先生是名动北地的剑王,自己怎会是他的对手;还有……自己堂堂一个状元,跑去和人比剑,岂不被人取笑?赢了倒也罢,至多也就被人说是文武双全,可若是输了……

    只是这种事就是如此,一旦谣言四起,自己就处处处于被动了。

    叶春秋将手中的笔一抛:“这事别和我爹提,你赶紧当你的值去吧,噢,你身上有没有钱,留下一些。”

    叶俊才一脸苦哈哈的样子,从囊中取出几两碎银给了叶春秋。

    (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五章:赌注(第二更)

    叶俊才把钱给了叶春秋,才苦着脸道:“京里当值不是人过的日子,爹娘在河西,真以为做了天子亲军有什么了不得的俸禄,以为我做了官,就有金山银山,哎……我修书叫他们寄钱来,他们总是吝啬得很;我若说我每月的俸禄少得可怜,还会来信骂我奢靡无度,这月只有这么多,全给你了。”

    叶春秋看着这几两碎银,也是无言以对,所以说,在这个时代,还是好好读书的孩子有前途呀,要不就只能像俊才堂弟这么苦逼了。

    送走了叶俊才,他思索片刻,想着叶俊才刚才所说的那个决斗,他是肯定不能去的。

    倒不是害怕,而是没有必要,只是该如何回绝,却是一个问题。

    实在有些累了,叶春秋索性歇了歇,睡了一觉,起来的时候才发现老爹留了书信会同乡去了。

    这时却有人登门,来人是个孔武有力的汉子,他冷冷地打量叶春秋道:“我家师傅说了,既然状元公有意一决高下,这是战书,五日之后,东直门箭楼,不见不散。”

    叶春秋便作揖道:“噢,令师可能误会了。”

    “误会?这可不成,而今闹得这样大,怎么可能是误会,你休要拿话来搪塞,此事已是板上钉钉了,我家师傅已经下了战书,你接也要接,不接也要接。”

    叶春秋有些愠怒,却还是道:“这件事容我想一想,不妨如此,明日我去拜访令师,澄清误会。”

    “没有误会,我家师傅北地剑王,一柄三尺长剑叱咤天下,既然已经许下了战书,就没有误会的道理。”他丝毫没有转圜的余地,旋身就走。

    叶春秋抿抿嘴,目送此人离开……北地剑王……自己初来京师,倒是并不了解。

    他下意识地打开了光脑,这光脑中顿时便有了此人的资料,叶春秋心里惊诧,光脑中的内容还真是无所不包,比某度可是强得多了,只是看他平身的事迹,叶春秋却是愣住。

    这个人从弘治年间就声名鹊起,几乎是打遍了京师无敌手,一口宝剑之下,不知多少人折服,据说他曾命数百人围攻自己,只是一口木剑,便将所有人都打趴下,更有人将他比作是李白诗作之中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侠客。

    京师之中,许多的勋贵武官都很是敬仰他,从而拜入他的门下,向他学习剑术。

    到了正德年间,他曾立挑边镇来的三个剑术名家,以一打三,只两三剑,便大获全胜。

    这个人……好厉害。

    就在这时候,叶春秋微微愣住。

    他看到了正德十四年……接着面上却是露出诧异之色,这个家伙……居然……

    呼,深吸一口气,叶春秋抿抿嘴,他心里想,自己何必要和他比剑呢,只是不知如何拒绝的好。若是父亲知道,怕又认为自己胡闹了。

    叶春秋心里想着,又不知其他的同年会怎样想,状元公不务正业啊,这可不是什么好的评语。

    叶春秋沉吟片刻,渐渐也就淡定下来,遇到了太多的事,使他越发的稳健,这样的事,还不至于让他慌乱。

    ……………

    暖阁里,刘瑾笑嘻嘻的禀告着宫中禁卫们流传里的消息:“那叶春秋……不,状元公真是太有出息了,这才刚来京师几日,刚刚中了状元,热乎劲还没过,转眼之间,便邀斗北地剑王朱鹤,这朱鹤可不是一般人啊,陛下……此人剑术尤为了得,打遍天下无敌手,多少人折在他的手下……”

    朱厚照顿时听得血脉喷张,上次的事儿还没过去呢,朱厚照还沉浸在喜悦之中,不过一月都接近过去,吏部选官也就在这七八日了,朱厚照还琢磨着寻个理由将叶春秋召入宫中来,偏偏没有授官之前,似乎这样又有些不妥,他躲在宫中一直忍耐,万万料不到那位宝贝师弟居然又玩出了新花样。

    挑战剑王……这个什么朱鹤,真是好大的胆子,居然敢自称为王,嗯……他剑术很高明吗?呀,春秋既然敢挑战,肯定是不会输的,哈哈……有意思,有意思了。

    朱厚照顿时又开始自叹不如起来,还是师弟会玩啊,人家状元公,隔三差五总要闹出点乐子出来,今儿大破白莲教,明儿又不甘寂寞去和人比剑,吓,他一丁点都不怕别人说三道四呢。

    再想想自己,岁月蹉跎,真教人痛心啊,现在玩的东西和师弟比起来,就好似是小孩子玩泥巴一样。

    朱厚照一下子觉得自己的逼格简直是低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了,什么养豹子,什么抢女人,特么的说出去都丢人。

    他眯着眼,兴冲冲地道:“有这样的事?真是太好了,好极了,朕……就爱瞧个热闹,何况还是师弟的热闹,这个家伙……怎么就这么爱折腾呢,哈……和朕一样,不过……朕折腾起来,会含蓄一些……”

    嗯,他觉得含蓄这个词儿用在自己身上好,至少能给自己留一点面子。

    刘瑾见朱厚照一口一句师弟叫得亲热,心在淌血,却是赔笑道:“陛下……现在满京师都在沸沸扬扬呢,陛下想想看,一个是北地的剑王,一个是状元公,居然还要决斗,这岂不是有意思得很?而今京师里有许多赌坊都开了赌盘,不少人下注……”

    “下注!”朱厚照眼睛眯起来,突然觉得自己似乎有了参与其中的机会:“朕买叶春秋,买叶春秋,刘伴伴,立即让人从内帑中取两万两银子来,朕要压叶春秋。”

    刘瑾吓了一跳,两万两……

    这绝不是一笔小数目,先帝在的时候,几乎是不设内帑的,因为先帝勤俭,除了专门拨给宫中的花费之外,朝廷的库房只有一个,就是国库。

    只是朱厚照登基后,花费却渐渐大了,便开始委派宦官各地镇守,再将他们的孝敬和关卡的税费输入到内库来,专供朱厚的花用,这宫中的花销大,收益却因为天子刚刚登基,其实并不多,两万内帑已是顶天的数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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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六章:玩过火了(第三更)

    听到朱厚照的吩咐,刘瑾不由为难地道:“陛下……是不是多了。”

    朱厚照却是抿抿嘴道:“多什么,朕对师弟很有信心,立即命人偷偷去押注,莫让人知道了。哼哼,这个热闹,定要好好瞧瞧,来,去叫人打探打探这个北地剑王的底细,朕要好好琢磨一二。”

    正说着,突然想起什么:“寿宁侯和建昌伯那两个混账在做什么?”

    刘瑾道:“这几日天天在仁寿宫陪太后解闷,方才听说还在仁寿宫呢。”

    朱厚照冷哼一声:“就知道在母后面前溜须拍马,这两个家伙……真让人讨厌。噢,待会儿让他们来觐见,他们想必也知道一些比剑的内情,师弟是寿宁侯的恩公嘛,去吧,记得,现在就赶紧吩咐人去下注,还有,口风要紧。”

    他踱了几步,却又觉得不足,猛地看到了暖阁里悬挂的两柄宝剑,这两柄宝剑鞘上鎏金,手柄上嵌着东珠,这是一对双剑,剑长足有两臂之长,朱厚照喃喃道:“朕登基的时候,云南的黔国公府在云南得了一块陨铁,请了最好的能工巧匠,打制了这一对双剑,嗯……这剑的铁制非同凡响,不但吹毛断发,而且轻薄如蝉翼,最难得可贵的是,竟是不管如何斩击,却也不留半分的卷口,朕一向将这对双剑视如珍宝的,不过现在既然那剑王与师弟斗剑,不妨如此,放出消息去,就说,谁若是胜了,朕便赐宝剑一口,嗯……不可打朕的名义,就说是宫里的消息,省得……内阁那儿又有什么说辞。”

    朱厚照眯着眼,露出狡黠,接着道:“他们若是来问,就说是太后的主意,哼哼,省得又说朕胡闹。”

    刘瑾一听,脸上写满了妒意,这柄双剑,他是知道来历的,当初天子初登大宝,黔国公沐家那儿想要巴结新天子,还暗中使人来问,得知陛下好宝剑宝马,云南那地方,哪里有什么好马,因而便打了剑的主意,恰好那一年天外飞来一块陨铁,据说沉十斤,沐家便不惜重金使人锻造宝剑,偏偏这陨铁坚固无比,单单将其炼为铁水,竟是使用了各种办法,用了一年之功,之后招募了一个奇人,用了新的锻造方法,又花了一年时间,这才锻造而成,双剑送到了紫禁城,陛下对其爱不释手,宫中的御剑多不胜数,单凭外形或是其他,可能远在这一对剑之上,偏偏陛下最重实用主义,他是真正想带剑上阵杀敌的,却最是珍视这一对剑,曾有一次,陛下拿了宫中数十口进贡的好剑来,都被这一对剑轻而易举的斩断。

    因为这对剑无坚不摧,是以陛下命人加了装饰,不但在鞘上鎏金,还加了东珠,刻了铭文,一剑取名:镇虏;一剑取名:平倭,这里头,取自朱厚照地梦想,北虏南倭,一直是大明朝久治不愈的顽疾,因而这双剑,何止是宝剑这样简单,更是倾注了朱厚照的梦想。

    刘瑾想到,现如今,陛下要拿一柄剑出去做彩头,心里便不免酸溜溜的,自个儿都巴望不到的东西,陛下竟是轻巧的要赠人了。

    刘瑾一一称是,连忙去命人出宫押注,放出消息去,同时去仁寿宫传达陛下口谕去了。

    朱厚照在暖阁,目不转睛的看着剑架上的双肩,取出一口,将剑拔出,这剑竟并没有雪白的光亮,却是通体黝黑,只是在这其上,却是刻着铭文,铭文注入了金粉,因而这黝黑的剑身上,在烛光下,又闪亮着光闪闪的镇虏二字,朱厚照看着剑,露出微笑,每次握剑在手,他便仿佛看到自己在金戈铁马的沙场上,用这柄削铁如泥的神兵四处冲杀,耳边仿佛回荡着鼓声,他胸膛起伏,眼眸光亮,却不禁喃喃细语,咕哝着什么。

    不知过了多久,寿宁侯张鹤龄和建昌伯张延龄却是来了,两个国舅有些忌惮朱厚照,尤其是在张太后不在的时候,恶人还需恶人磨,在这紫禁城外头,两兄弟习惯了招摇过市,可是遇到了这个外甥,却是一丁点脾气都没有。

    “见过陛下。”二人匍匐拜倒,不敢抬头了,其实最重要的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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