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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部分

庶子风流-第71部分

小说: 庶子风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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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曼玉只好踟蹰道:“就是女儿家的事。”

    呼……叶春秋这一下真的懂了,他冷俊不禁,假装很纯洁的样子:“啊,女儿家也有事啊,有什么事,噢,我晓得了,我瞧见许多女儿家喜欢刺绣,她近来是不是想刺绣?”

    曼玉反而呆住了,俏脸上有点僵硬,仔细一想,公子才十二岁,他懂才怪,好吧,好吧,不能继续往深里说,她心里甚至有点小得意,公子什么都不懂啊,嗯,这样才好,她继续道:“我也有心事,我听说,公子在城郊的庄子里,养了……养了许多老师,公子,以后曼玉教不了书了。”

    “呃……”叶春秋抿嘴:“术业有专攻,曼玉聪明伶俐,怎么能去做教书匠呢,我还指望你多向谈姑姑学习,将来做个鼎鼎有名的大神医呢。”

    “是吗?”曼玉小柳眉一挑,眼角处波光粼粼:“好啊,我定要好好学医术,不负公子众望。”

    叶春秋不知不觉的吃过了茶,曼玉见茶盏里的茶水空了,要为叶春秋去换,叶春秋摆摆手:“不必,你且去偷师吧,对谈姑姑嘴巴要甜,当然,这个不必我来教你,你最擅长的就是这个。”

    曼玉很可爱,在这医馆,叶春秋也最喜欢和她沟通,这么多男童、女童,叶春秋和她最熟稔了,曼玉也渐渐能掌握叶春秋的习性,他说不必,曼玉也就不扭捏了,为叶春秋撤了茶盏,给他关上了门。

    等了几日,叶俊才总算是回来,去军营已有近两个月的时间,他比从前黝黑了不少,不过整个人却是显得结实,想必那位指挥大人没少折腾他,于是堂兄弟返身回程。

    ………………

    初冬的第一场雪是在年关之后,大年初七这一日,雪絮飘飞下来,宁波的雪便如那青霞一样,总是扭扭捏捏,吝啬的只使屋瓦上覆盖了薄薄一层,一夜过去,屋檐下便结了冰凌子。

    叶俊才现在总是早起,来和春秋一起晨练,当然,叶春秋是自然醒来的,得益于良好的生活习惯,而叶俊才则是被三婶从被窝里揪出来的,说不准还一阵痛打,因而他起得反而更早。

    叶春秋推开窗的时候,他拿着竹竿子在檐下敲着冰凌子,冰凌落下,连忙拿手去接,然后将冰凌子塞进嘴里,窸窸窣窣的吸允个不停。

    逗比。

    叶春秋感觉自己让他去考武举绝对是错误的,这样的逗比若是当真中了武举人、武进士,这尼玛祸国殃民啊,最为重要的是严重影响明军的形象,额……固然明军的形象一直不怎么样。

    “堂哥。”春秋虽然个头长高了不少,可是在叶俊才面前依然还是矮半个头,一见叶春秋出来,便兴致勃勃道:“昨夜我已读了《武略三篇》,大致背熟了,今儿不能骑马,我娘说雪天路滑,我们练剑吧。”

    叶春秋点点头,各自取了木剑,在院前的阔地里击剑,叶俊才一身蛮力,起初叶春秋和他搏斗的时候,往往两剑相击,便不禁虎口发麻,只觉得这家伙吃饲料长大的,这蛮力可以打爆十个三叔了,不过击剑就是如此,打得多了,自然也就渐渐掌握窍门,既使自己剑术熟稔起来,有时候又可在光脑中搜寻一些克敌制胜的办法,所以叶春秋的进步反而最快,以至于现在叶俊才刚刚动手,叶春秋心里就摇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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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二章:诗兴大发(第九更求月票求订阅)

    叶春秋只觉得这个堂弟浑身都是破绽,于是刹那之间,身形像是脱兔一样,突然一闪,对方的剑躲过的同时,自己的木剑已经抵住了他的腹部。

    “再来。”

    叶俊才显得有些闷闷不乐,他一直有个疑惑,堂哥说好了陪自己练剑的,可是自己天天受虐啊,怎么瞧着是自己陪他练剑。

    可是他仔细一想,又觉得自己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堂兄是读书人啊,人家是要考举人的,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和自己练武,自己居然用这样险恶的用心去想他,太不应该。

    打起精神,继续受虐,保持好的心态最重要。

    练了一个时辰,两个穿着单衣的堂兄弟在这雪天里已是气喘吁吁,浑身热汗了。

    叶春秋却不能停,打发走了叶俊才,便回房练字,穿越到这里,他现在有一种只争朝夕的感觉,自己要学习的本领太多,时间有些不够用,他自觉地自己正是充实自己的时候,所以不敢停歇。

    自己的行书,已经有了点儿模样了,不过他依然不敢松懈,照旧还是每日练习最端正的小楷书,一方面是科举考试必须小楷,另一方面,也和他性子有关,心无旁骛,专精其一,将某件事做到了极致,才是最好的选择。

    叶景每日只是读书,即便是大年三十,也是拿着一本书啃读,至于叶家过年,实在是乏善可陈,老太爷规矩多,叶春秋这个庶子,反而可以偷闲。

    再过几日就要动身到杭州赶考,所以叶景这几日都在收拾东西,他是个很细致的人,或许是曾经当爹又当妈的缘故,因而性子总是不温不火。

    过了几日,叶景和叶春秋终于启程,老太爷和三叔清早便来相送,这一对父子而今已成了叶家阖族的希望。

    老太公拉着叶景,少不了絮絮叨叨:“到了杭州,记着去拜谒三叔公。”

    叶景点了点头。

    三叔公,叶春秋是晓得的,说是叔公,其实和河西叶家只算是远亲,不过因为是同族,叶春秋这一支在河西,而杭州叶家似乎在杭州也算枝繁叶茂,有时老太公也会拿三叔公的几个儿子来激励子弟,说是看看人家的子弟如何争气云云。

    叶景一一应了,接着便带着叶春秋启程。

    一路无话,只是到了宁波的时候,孙琦与叶景相见,都不禁唏嘘不已,叶春秋没有打扰他们相认,乖乖的到另一个房间去闲坐,屁股还没坐热,曼玉就探头探脑的道:“老爷来了啊?我瞧着挺面善,可是他和孙东家在哭哩,公子要不要去看看。”

    “不去。”叶春秋斩钉截铁,曼玉什么都好,就是太八卦了,整个医馆几十号人,才几个月功夫,每一个人底细都被她摸清了,连哪个学徒从前家里为什么要卖了他,她都如数家珍,比如那个叫小虎的,他家是因为发生了旱灾,旱灾知道不知道,地都开裂了,家里逃荒到一半实在养不活了,五十文钱便插标卖给了人牙子,还有影儿,她最可怜了,父亲早逝,母亲改嫁,家里的地也被叔伯们夺了,带着弟弟离了家,和弟弟失散,稀里糊涂就被人抱了去。

    曼玉这时候反而露出几分女儿家之态,她期期艾艾的道:“公子你要去赶考了,嗯,姐姐做了一个荷包,让你带着。”

    说罢,拿出一个针织的荷包来,针线功夫居然出奇的好,上头绣着金丝的福字,叶春秋接过荷包,能感受到曼玉手心的余温,这丫头很奇怪,今日怎么古古怪怪的,帮姐姐送个荷包而已,至于如此吗?

    “嗯,很好,我收了。”叶春秋将荷包收起来:“替我谢谢你姐姐。”

    “其实……”曼玉嘴里嚅嗫了几句,难以启齿的样子:“我也做了个荷包。”

    “啊,这好极了,有两个荷包带在身上,有备无患。”

    可是等到曼玉拿出自己的荷包的时候,一切都了然了,我去,自己不太确认这是不是荷包,形状怪怪的,也罢,权且当它是吧,心中有荷包,则处处是荷包。

    曼玉很不好意思,跟自己姐姐针织的荷包相比,简直就是珠玉和粪土的区别啊。她忙道:“噢,要上晚课了,我要教她们认字,公子再见。”

    叶春秋反而觉得在宁波住得最自在,这几日少不得要去拜谒一下学正,听那杨学正勉力几句,接着又和陈蓉这些生员厮混一起,陈蓉和几个生员已经包下了一艘船,直接去杭州,他们自然很乐意捎上叶春秋父子,叶春秋要付船费,陈蓉却是不肯,叶春秋倒是不吝啬这点钱,非要付了不可。

    现在的自己,已经算薄有家资了,前几日,舅父便从账上支了一百两银子给自己,叶春秋在医馆账上的收益,大抵也有数百两,本来叶春秋是不想动用的,毕竟这些钱还要留着将来还上赊欠的债款,将来医馆少不得还要扩大规模,需要更多的投入,不过想到要出远门,也就收了下来。

    一点船资,自然不能省,人情归人情,没有必要占这点便宜。

    等到正月二十这一日,叶春秋领着叶景到了码头,与陈蓉十几个生员集合,众人纷纷来向叶景见礼,等登船之后,便是传统的娱乐项目了,叶景和几个老秀才在船头说话闲聊,叶春秋则是和陈蓉几个年轻的在船尾吹牛打屁。

    一路的湖光山色,都随着水流而渐渐远去,船上的生活枯燥乏味,再加上近来赶考的多,江南人大多更愿意坐船出行,所以这船停停走走,唯一的娱乐,也不过是陈蓉取出带来的一些酒,一伙人在这天寒地冻的天气里,在船尾生了一个小火炉子,喝点温酒暖胃。

    人一旦吃了酒,尤其是一群秀才,会发生什么几乎用脚趾头都能想到,这夜空下,河水粼粼,便见黑乎乎的身影叉手矗立在船尾:“哇哈哈,我诗兴大发。”

    叶春秋已经睡眼惺忪了,心里不禁痛骂:“逗比。”

    (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三章:救命恩人(第十更求月票求订阅)

    船到了杭州,就不得不告辞了,许多人在杭州都有亲友,所以不得不各自拜望,大家约定了日子和地点团聚,便各自散去。

    叶春秋背着包袱,跟着叶景动身。

    老太爷曾叮嘱叶景父子去三叔公那儿拜访,亲戚之间若是不走动,难免会有生疏。他年纪大了,总会回忆起从前去杭州在三叔公家的事,从前二叔也经常往杭州跑,多半也是住在三叔公家的。

    叶景从前来过杭州叶家几次,所以熟门熟路,这时代的城市变化并不大,十年前这里是如此,十年后大抵也差不多。

    叶春秋如小跟屁虫一样尾随在叶景身后,看着沿途的街景,与那宁波相比,杭州少了宁波的市侩,在繁华之中,又多了几分别样的气质,耳边听着吴中的软语,好似是化不开的棉花糖一样,有些腻腻的。街道要干净许多,尤其是读书人,更是数不胜数,沿途的酒旗不似宁波酒楼那样非要伸出来,仿佛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家卖酒一样,反而招牌大多都不显眼,门脸处却没有刻意的修饰,却连这开门做生意的,似乎都带着某种不同的韵味。

    走在半途,叶景买了个糖葫芦,塞给叶春秋:“春秋,吃。”

    叶春秋拿着糖葫芦,嗯,快十三岁了,好像自己还算是个半大的孩子,虽然这时代已经差不多要娶妻了,不过理应爱吃糖葫芦才是,于是放一颗葫芦入嘴,居然出奇的津甜。

    走了半柱香功夫,终于在城郊的一处庄子停下,这庄子不小,又靠着城郊,外头仪门三重,上书积善人家四字,再往里走,便是门房,叶景看着这庄子颇有些感慨,对叶春秋道:“为父亲有十七八年没有来过,差一点都不认得路了,待会儿你见了三叔公还有诸位叔伯,记得乖一些,知道了吗?”

    叶春秋一脸纯真的样子道:“爹,我一向很乖的。”

    叶景颌首道:“你大父是很看重这家亲的,当初啊,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他来杭州赶考,在天井附近想要打水,跌入井中,是你三叔公将他救了上来,三叔公既是你大父的兄弟,也是他的救命恩人。”

    叶春秋不知为何,自己的爹突然在这里说这样的话,他可不只是个单纯的少年,总觉得别有什么深意。

    等叶景上前,敲了门,有门子开门,叶景报了家门,那门子笑了笑道:“噢,原来是河西来的叶老爷,进来吧。”

    让叶春秋父子进去,那门子却没有去通报,反是叫了另一个人来,那人点点头,领着叶景父子去安顿,这里占地很大,屋宇连绵,俱都是青砖红瓦,再加上又坐落在杭州的城郊处,显得很是气派,便连这里的仆役,也都是统一的藏青服色,和河西叶家的长工不同。

    他们将叶景父子安顿在一处客房,里头还算干净别致,叶春秋却有点起疑,因为这儿不是后宅啊,按理来说,自己也算是他们的亲戚,理应要入住后宅的。当然……可能人家有所忌讳,可既然来拜访,礼节上难道不该是先见个面,大家寒暄几句,然后再行安顿吗?怎么那门子自行就把自己领到这儿来了。

    倒是叶景还算平静,自顾自的去外头煮水,让叶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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