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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一念心动,一生绵延(出书版) 作者:无处可逃(2014年3月出版)-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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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点开那张图,缓冲的时候手都在发抖。
  会是他么?
  衬衣,西裤和刚才穿的一样……那个总是能惊艳到我的侧影,正温柔地扶住身边的女孩子,侧身之间,不知说了什么,笑容模糊而轻柔。
  呵,有急事离开,半个小时就回来的那个男人……原来正在陪最爱的女人逛街,甚至不顾上给替身打个电话,取消这个可笑的约会。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幕

  我捧着那杯清茶暖手,脑子里反反复复的,都是刚才麦臻东那句话:
  沈钦隽那人是个死心眼。他眼里除了秦眸不会有别人。
  ……
  旁观者清,真的只有我,才独自在那个小小的陷阱里作茧自缚。
  压抑到了此刻的心情,自卑、黯然、失落、渴望……终于一发不可收拾。我红着眼眶,匆匆站起来,不顾麦臻东和他女友诧异的眼神,匆匆的说:“我去下洗手间。”
  才推开门,眼泪已经落下来,把原本简单画上去的眼妆给彻底弄糊了。我一边哭一边觉得自己蠢,究竟是为了那几十万块钱卖了自己,还是为了心底那点令人不齿的小心思?!
  掉了一阵眼泪,看着镜子里狼狈不堪的自己,忽然间又裂开嘴笑了——什么东西触到了谷底,又反弹起来。
  说到底,一个人的类似爱情,永远不可能是爱情。
  我是白晞啊!那个被麦臻东骂得头破血流,在外边默默蹲一阵自动复原的助理摄影师;因为一眼的迷恋抛下摄影跑去朝九晚五上班的小白领——因为一时诱惑很没原则的答应帮忙演戏的傻子。到了现在,这个游戏应该结束了。
  因为这荒唐感情,我都不像是活了二十多年的白晞了!
  我三下两下洗了脸,快刀斩乱麻的了结也不错。
  下车的时候麦臻东上下打量我好几眼:“你确定没事吧?”
  我扯开能装出的最大笑容:“没事啊。”
  他载着小女友离开了,我一时间不想回家,就进了社区门口一家咖啡店。点了杯奶茶,又盯着冰柜里各式可爱的小甜点看了半天,对店员说:“我要一个芒果香酪。”
  这个夜晚,店里安安静静的,只有角落的卡座里,几对情侣正在低声呢喃。暖橘色的灯光下,纠结了一个晚上的心情就此尘埃落定,我定定的看着放在面前的小小蛋糕,想象着上边插着蜡烛的样子,闭上眼睛,许下心愿。
  睁开眼睛的时候,我拿起手机,一字一句的给沈钦隽发短信。
  “沈先生,我觉得爱一个人最重要的是坦诚,而不是计谋和手段。我们的协约就此终止,我想你们很快就能和好了。”
  我捧起马克杯,一口口的,无比认真的喝里边香甜的液体。手机就静静的放在一旁,再也没有响起来。或许我是多此一举呢,他们已经和好了。我这样想着,有种凌迟过后的痛快感觉。
  手表的时钟悄悄滑向十一点,那几对情侣都已经陆续离开了,服务生躲在柜台后玩游戏,我却懒得动弹,手机忽然震动了一下。
  我一个激灵,条件反射一般去看屏幕。
  是许琢发来的:妞,玩得开心吗?我今晚不回来了,生日快乐哦。
  我低了头回短信,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眼角余光扫到一片黑色的衣角,再然后抬头,看见一张似笑非笑的脸——男人双手插在西裤口袋里,似乎是风尘仆仆赶来的,站定未动看着我:“白晞,你也没那么死心眼嘛。”
  我僵直了脖子,转开目光:“你收到我的短信了吧?”
  他恍若不闻,在我的对座坐下来,薄唇勾出一道弧度,仿佛此刻落地窗外的眉月,凉薄透晰。
  “我以为你会一直在那里等我。”他丝毫不见外的拿过了我的那杯柠檬水,喝了一口,“居然先走了?”
  听到这句话的瞬间,我竟然没有生气。
  就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被剥离了肌肤和血肉,只剩下一颗心脏在跳的时候,只会觉得哀凉吧?我平静的反问:“我为什么要等着你?”
  他怔了怔,眉梢间还带着笑意,仿佛觉得我是在胡闹要糖吃的孩子:“因为我在那里给你准备了蛋糕。”
  “你应该知道那个会所很私密很高端吧?”我微微笑着,“你能进去,秦眸能进去,我算什么?我连进去的资格都没有。沈先生,你知不知道你所谓的等,是让我一个人站在门口,站在大雪里,从七点半等到十一点?”
  他脸上的笑意渐渐消失了,那双曾经让我着迷的眼睛好看地眯起来,淡淡的说:“你一直站在外边?”
  “我没那么傻。”我依旧微微笑着,“前段时间是我不自量力,竟然答应你那么荒唐的要求。可是沈先生,我和秦眸的差距,大概有那家私人会所和路边奶茶店的那么大——我也有自己的生活,拜托你,我不想继续下去了。”
  他沉默,伸手解开了颈间一粒纽扣,目光慢慢移到我的脸上。
  “很晚了,我想回家了。”我说出了想说的话,觉得再这样坐下去也没意思,伸手叫服务员买单。
  “我有没有告诉你,这个游戏的开始和结束,由我决定?”他的声音不大,目光却那样有威慑力,仿佛在瞬间变了一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幕

  我一下子有些心惊,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幸而服务生走过来。沈钦隽循着惯例,极绅士的抢在我面前买了单,站起来沉沉说:“我送你回去。”
  我沉默的跟着他走出去,雪花一片片愈发的大,脚下已经积起了一层薄冰,在路灯青白的光下泛着淡淡寒意。一阵朔风卷过来,我吸了好几口凉气,连连咳嗽,他就这么停下脚步,一动不动的看着我咳嗽得近乎狼狈,慢慢的说:“我答应你,以后不会像今天这样让你等很久。”
  我好不容易止了咳,蓦然听到这句话,简直想狂笑:“你为什么要答应我?沈先生,我们之间什么都不是啊!你爱的是秦眸,就该与她坦诚的谈一谈。你老是纠缠我干什么?”
  他跨上半步,和我面对面站着,彼此的距离不超过一个拳头。
  “白晞,我的耐心有限。我留你在身边,自然还有我的道理。”他柔声说,“你到底在别扭什么?”
  我仰起头,冷笑:“我没在别扭。别扭的是你——沈钦隽,你为什么找我你心里不清楚么?!我长得像秦眸,你控制不了她,就想来控制我是吧?!”
  他的瞳孔微微一缩,眉峰轻轻蹙起来,“你说什么?”
  “我说的是事实!”我咬牙说,“我长得像她,你才这么坚持!你简直是变态!”
  他整个人仿佛像是雕塑,静默了数秒,目光忽然变得有些异样,仿佛是从里到外的端详我的脸,从额头、眼睛到下颌,最后停在我的唇上。
  在我意识到不妥之前,他低下头,狠狠的,像是野兽一样,吻了下来。
  他死死扣住我的腰,撬开我紧闭的牙关,带着掠夺之姿压制我所有的反抗。
  某个瞬间,能触及到他最深热的呼吸时,我忽然决定放弃所有的挣扎,任由他为所欲为——我知道他吻的不是我,只是刚才那个瞬间,我像那个人。
  雪花就拂在我的脸上,冷得刺骨;可是脸上的气息又这样灼热,矛盾得令我不知所措。我直直的睁着眼睛,像是木头人一样,看得到他微颤的睫毛和高挺的鼻梁,却觉得身前这个人这么陌生。
  他或许察觉到了我的异样,终于慢慢放开我,用一种我看不懂的眼神看着我。
  “白晞。”他的眼神很清醒,声音却又克制,“我不会放开你。”
  我整个人从刚才的麻木状态清醒过来,狠狠揉了揉嘴唇:“你疯了!”
  他修长的身形一动不动,眼神中却忽起暗色漩涡,忽然用力拖住了我的手臂,扯得我往前一个踉跄。
  “你干什么?”我一脚踩进了泥坑,溅得裤脚上一片狼藉。
  他粗暴的将我塞进副驾驶座,发动了汽车。
  我趁他还顾不上我,伸手去拉车门,他的动作却比我快很多——越过我重新拉上车门,眼明手快的落锁。
  “你神经病!”我口不择言,不知是气还是怕,浑身都有些微微发抖,“你要带我去哪里?”
  “跟我回家。”他打了拐弯,干脆利落的说。
  “神经病!”一股邪火开始往我脑子里冲,我忽然有一种什么都不怕的冲动,伸手去拽他的方向盘,“我去告诉爷爷!”
  他本来还在不耐烦的拨开我的手,闻言反倒笑了,慢慢放缓了速度:“你去说啊。就说你为了几十万块钱,心甘情愿假扮我的女朋友。”
  我的手顿在半空中,什么话都说不出来,那腔热血就这么慢慢凉下去,直到心尖那里,冷冷的凝稠起来——是啊,都怪我自己不好!
  色欲熏心也好,被相机镜头冲昏头脑也好,都是我自己的错!
  我还沉溺在后悔的情绪里,并没有察觉到沈钦隽已经将车子停下来,拉了拉我的手:“下车。”
  “你,你别想对我怎么样。”我望了望窗外漆黑空旷的停车场,舌头开始打结。
  他冷着脸,上下打量我,嗤笑一声:“就你?你以为我想怎么你?”
  他拖了我下车,狠狠摁下了电梯按钮,然后微微抬头,看着那不断跳动的数字,一言不发。
  一直到十二楼,站在门口,我才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
  “你住这里?”好奇心压倒了愤怒和恐惧,我转过头看着正在开门的沈钦隽。
  他推开门,示意我进去。
  “你,你住这么小的单身公寓?”我有点傻眼。
  房子不大,顶多四十平米,不过五脏俱全,甚至在卧室里隔出了一个小小的更衣室。装修用得主色调是米色,灯光一打下来,十分温馨。
  “给你住的。”他冷冰冰的说,“你不是答应我偶尔来住几天么?”
  我还是呆呆站着,仿佛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只木木地接口:“可这里又不是你家。”
  他没理我,径直走到阳台,打开窗,指了指外边高耸如剑的建筑说:“这里上班也方便。”
  我自然认得那是荣威的办公大楼,心里咯噔一声:“这里房价这么贵,我住不起。”
  “谁让你付钱了?”沈钦隽的脸色沉匿在半明半暗中,态度依然恶劣,“这是老爷子的意思,就当是你的生日礼物。”
  “那我自己和爷爷说。”我默了默,往口袋里掏手机。
  “白晞,你怎么这么犟?”沈钦隽侧过身,我终于能清晰的看到他一整张脸,连同着秀挺的鼻峰、薄削的双唇,以及浓黑的眸色中一丝僵硬,“这个点爷爷早就睡了。”
  我把手机放回去,听到他将语气放得柔缓一些:“这里上班走路才五分钟,总不用再挤公交、拦出租了。你不是晕车么——”
  我挑了挑眉梢,他大约意识到有些不妥,抿紧了唇,一言不发。
  “你怎么知道的?”我按捺下跳得有些快的心跳,有些不可思议的望着他。
  一直以来,我都极端厌恶汽车。长途的不必说,上次出差就是因为打死不坐长途客运才会被困在那里,要不是后来沈钦隽逼着我,我也不会答应坐夜车。城市里的短途稍好些,但我也害怕停停等等的公交车,一路上都会脸色煞白,活像见了鬼。
  说起晕车的症状,我倒也不吐,就是心慌头晕,仿佛下一秒就会晕过去,难受得不行。
  以前别人都安慰我说“多坐坐就好了”,眼见身边和我一样症状的同学朋友果然一个个的“坐坐就好了”,我却还是老样子——顶多也就做到人前不动声色,可是下了车,得要好半天才能缓过来。
  当然,工作了以后我把这个毛病掩藏得很好,毕竟在现代社会,我要是再矫情得晕车,就和废人没两样。
  ——除了那次,在沈钦隽的车上真正有些失控。可即便是那次,我也没多提起自己这个娇贵的毛病。
  “有次上班看到你下车,脸色像鬼一样。”他避开我的眼神,淡淡的说。
  “那是因为缺少睡眠,和坐公交车没关系。”我嘴硬。
  “行了。”他大约是懒得再和我吵,随手抛了串亮晶晶的东西给我,“你就住这里吧。”
  我下意识的伸手接了一下,触手冰凉。
  叮铃哐啷的,竟是两把钥匙。
  我站在那里,恍惚间回忆着这个大起大落的夜晚,从站在大雪里等待,到温暖的咖啡馆,再到那个强势的吻,和这间小公寓,忽然觉得这样漫长,就仿佛眼前这人对我的态度,忽冷忽热,叫人瞧不出哪些是真心,哪些又是假意。
  “沈先生,你对我的态度,好像太好了一些。”我斟酌着说,“你这样会令我误会的。”
  他的侧脸清隽,眉梢处微微一扬,低低的说:“误会?”
  “误会你想要一脚踏两船。”我镇定的说,一扬手将钥匙抛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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