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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远大前程-第10部分

小说: 远大前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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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道她不会问彭波契克舅舅是不是能帮她找一个孩子去她那儿玩?难道彭波契克舅舅就不可能是她的房客,难道他就不可能有时,比如一个季度一次,或者半年一次,到她那儿去付房屋租金?对你多说这些也是多余的。彭波契克舅舅到她那儿去,难道她就不会问问他,能不能帮她找一个孩子去玩玩?难道彭波契克舅舅不总是在体贴我们想到我们吗?当然你是不会想到这些的,约瑟夫。”我姐姐用沉重的责备口吻说着(并且用了约瑟夫这个正式名字),好像他是一个最冷酷无情的外甥,“那么,他难道不会提到这个孩子吗?可这个孩子却耀武扬威地站在这里。”其实我可以郑重声明,我一点儿也不耀武扬威。“这个孩子,我一辈子都得心甘情愿地做他的奴隶。” 
  “说得好极了!”彭波契克舅舅大声说道,“真棒!观点明确!确实有道理!约瑟夫,现在你总该明白了吧。” 
  “不,约瑟夫,”我姐姐依旧用那一种责备的口吻说道,而乔则怀着歉意似的举起手擦了擦他的鼻子,“你不会明白的,你根本想不到其中的道理。也许你认为你明白了,然而你却不明白,约瑟夫。因为你不了解,这是彭波契克舅舅,他对我们一番好意。这孩子的远大前程就全靠他把他送到郝维仙小姐家去了,他答应今天晚上就用他的马车把这孩子先带到镇上,住在他家中,明天早晨他就会亲手把这孩子送到郝维仙小姐家中去。但愿我主保佑!”我姐姐高声喊着,突然用力一拉,把帽子拉掉了下来。“我只顾站着和两个傻瓜讲话,倒忘了彭波契克舅舅正等着呢,那匹马站在门外也会感冒的,而这孩子,从头发直到脚底板全都是泥啊、灰啊!” 
  她说完便向着我冲过来,那副架势就像老鹰扑向小羊羔一样,一把揪住我的头就把我的脸按进了放在水槽中的木盆里。我的头正好在大水桶的龙头下面,接着便给满头满脸地涂上了肥皂,揉啊,搓啊,擦啊,拍啊,搔啊,刮啊,一直挨到我几乎要发疯。我不妨在这里说明一下,我看当今的任何一位权威也没有我更了解这件事了,即用一只结婚戒指无情地在一张人的面孔上来来回回地擦,那会给面孔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会擦出多少条隆起的痕迹。 
  我的这一次“洗礼”完成后,便给穿上了一件干净的亚麻布衣服。衣服硬挺得真难受,就好像少年犯穿的麻袋服装一样。接着,我身上又被捆绑上一件外衣,紧得不得了,难受极了。一切完毕,我姐姐把我移交给彭波契克先生,他产然如一位行政司法长官般地正式接收了我,然后对我作了他早有准备的讲演,最后说:“孩子,永远要对所有的朋友感恩,特别是要对一手把你带大的人们感恩!” 
  “乔,再见了!” 
  “皮普,老弟,愿上帝保佑你!” 
  在这以前我从来没有和乔分过手,所以心中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再加上眼睛上还留着刚才的肥皂水,一时在马车上竟看不到天上的繁星了。然后,这些星星在天空中一个接一个地闪烁出现,却并不能解答我心中的难题:究竟我为什么要到郝维仙小姐家中去玩?究竟她要我到她家中玩什么? 
    
    
    
  
 
 
 
 
 
 
 
 
 第八章

    

  彭波契克先生的宅邸在集镇的大街上,弥漫着干胡椒和谷粉的味道,说他是一个做粮食生意、卖种子的人,真一点不假。我想,他一定是一个十分幸福的人,因为在他的店堂中有许许多多的小抽屉。我偷瞧了下层的一两个抽屉,看到各式各样的牛皮纸包,里面都是些花种或根茎之类的,不禁想到,它们是不是也想有那么一天,从这纸做的监狱中破门而出、开花结果呢? 
  来到这里后的第二天清早我才有了这些思考,因为到达这里的当天晚上,我立刻被送到一间小阁楼上就寝。这间小阁楼的屋顶是倾斜的,在一个最低的角落处放了一张床。我心中计算着,屋上的瓦和我的眉毛之间相距不过一尺。一大清早,我发现在种子和灯芯绒之间有一种亲缘关系。彭波契克先生穿着用灯芯绒制的衣服,他的店堂伙计穿的也是用灯芯绒做成的衣服,不知为什么,他们穿的衣服散发出的灯芯绒气味和种子的气味很相似,而从种子包里散出来的气味又和灯芯绒的气味十分相似,所以,究竟什么是灯芯绒的气味,或者什么是种子的气味,我是无法分清的。同时,我又注意到另一件事,彭波契克先生做生意的方法就是直瞪瞪地望着街对过的那个马具师,而这位马具师的经营方式是不停地瞅着那位马车修理匠,而这位修理马车的师傅打发生活的办法是双手插在口袋里,凝视着面包师傅,而面包师傅交叉着双臂,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杂货店老板,这位老板则站在店门口对着药剂师打哈欠。唯一专心致志的人是钟表师傅,他永远伏在他的修表桌上,眼睛上罩个放大镜。尽管一群群身穿农民服装的人走来走去,透过他的店窗玻璃窥视着他,而他却不为所扰,成为大街上仅有的一位专心于自己买卖的人。 
  彭波契克先生和我于八点钟在店后面的客厅中享用早餐,而他店里的伙计却坐在店堂里的一袋豆子上,喝着一大杯茶,吃着奶油面包。我认为彭波契克先生是一个令人讨厌的伙伴。他完全接受了我姐姐的那套观点,在我吃饭的时刻也要来伤害我、惩罚我,给我吃的全是面包屑,只加上那么一点点儿黄油,而给我喝的牛奶却兑上了许许多多的热水。我看,还是老老实实的不要放牛奶更好。他的谈话内容,除掉要我算题目外,别的什么也没有。我对他客客气气地道了声早安,他却趾高气扬地立刻问我:“孩子,七乘九是多少?”可是,我刚住到这个陌生的地方,而且肚子空空的,叫我怎么能计算得出来呢?我饿得发慌,连一口面包屑还没来得及吞下去,他就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整个早饭时间都没有停过,什么“七乘七是多少?”“乘四呢?”‘乘八呢?”“乘六呢?”“乘二呢?”“乘十呢”?等等等等。一道算题刚刚做好,我还来不及啃上一口面包或喝上一口牛奶水,第二道算题又来了。他这时却舒舒服服,用不着费脑筋地吃着火腿和热面包圈。要是我可以直言不讳的话,他那副吃相简直是生吞活剥、狼吞虎咽。 
  一到十点钟,我们就出发到郝维仙小姐家中去,我禁不住愉快起来,不过心中还是没有多少轻松自在的感觉,因为在这位小姐的家中,究竟应该怎样检点自己的行为,我完全没有把握。一刻钟不到,我们就抵达了郝维仙小姐的家门口。这是一所古老的砖瓦结构的房子,特别阴森凄凉,装着许多铁栅栏。有些窗户已经用砖头封死,那些留下来的窗户,凡低一些的都装有生了锈的铁条。房子的前面是一个院子,也装上了铁栅门,所以,我们按过门铃后只有站在外面等人来开门。趁等在门口的时间,我向里面张望着。就在这时,彭波契克先生还在说“七乘十四是多少?”但我假装没有听见。我看到房子的一侧是一个很大的造酒作坊,不过现在里面没有酿酒,看上去似乎已有很长时间不再酿酒了。 
  一扇窗户向上拉起,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问道:“谁呀?”引我来的人赶忙答道:“彭波契克。”清脆的声音又说道:“知道了。”接着,窗户被放了下来,一位年轻姑娘手上提着一串钥匙,穿过院子走来。 
  彭波契克先生说道:“这就是皮普。” 
  “这就是皮普吗?”这位年轻小姐问道。她生得很漂亮,不过非常骄傲。“进来,皮普。” 
  彭波契克先生也想跟着进去,她连忙关上了门,将他拦在外面。 
  “噢!”她说道,“你想见一见郝维仙小姐吗?” 
  “要是郝维仙小姐想见我的话,我想进去看看她。”彭波契克答道,表情十分尴尬。 
  “噢!”姑娘说道,“那我就告诉你,她不想见你。” 
  她回答得那么肯定,根本没有商讨的余地。虽然彭波契克的尊严受到了挫折,而且也无法提出抗议,但是他仍然不放过我,用眼睛狠狠地盯住我,仿佛这一切又是我造成的。在离开时,他还念念不忘用话来教训我:“孩子!你要乖乖地在这里,要为一手把你带大的人争光!”我的心里还是七上八下,担心着什么时候他又会跑回来,又会站在大门外面考问我“七乘十六是多少?”不过,他没有回来。 
  领着我的年轻小姐锁上了大门,然后我们便穿过院子往里走去。路是用石板铺的,扫得很干净,只是在石板间的缝中长满了小草。路上有一个通道和造酒作坊连在一起。通道上的几扇木门都大开着,酒坊的所有门窗也都开着,所以一眼望去就能见到那高高的围墙。酒坊空荡荡的,已经不再使用。这里的风似乎比门外的风更加阴冷,并且发出尖厉的叫声。里外风声连成一片,在酒坊敞开的门窗处窜进窜出,和狂风在海上航船帆索间的呼啸声不相上下。 
  她看到我凝视着造酒作坊,便对我说道:“孩子,现在那里造出来的烈性啤酒,就是你全部喝光,也不会对你有半点儿伤害。” 
  “我想是这样的,小姐。”我有些羞涩地说。 
  “最好还是不要在这里酿酒,否则,造出来的酒也是酸的,孩子,你说对吧?” 
  “看上去是这样,小姐。” 
  “现在根本没有人想在这里造酒,”她又说道,“酒已经造过了,不过这造酒的地方还得呆头呆脑地待在这儿,一直到倒塌为止。至于烈性啤酒,地窖里放了很多,多得可以把这一座庄园宅第淹掉。” 
  “小姐,这房子就叫作庄园宅第吗?” 
  “孩子,这只是这房子的一个名字。” 
  “那么,小姐,这房子有不止一个名字吗?” 
  “还有一个名字,叫做沙提斯。这个词不是希腊文就是拉丁文,不是拉丁文就是希伯莱文,或者全是,反正对我来说,不管是哪一个意思都一样,那就是足够。” 
  “足够宅邸!”我说道,“小姐,这个名字可真奇怪。” 
  “是的,”她答道,“不过意思比这还多着呢。它的意思本来是指,无论是谁,一旦有了这所房子就足够了,再不希求别的。我想,在从前的日子里,人们一定是很容易满足的。好了,孩子,不要闲荡了。” 
  她左一声右一声叫我为“孩子”,既随随便便,又毫无礼貌,其实她自己的年龄和我也差不多。她看上去比我大得多,当然,作为一位姑娘,长得又漂亮,又沉静迷人,似乎有二十来岁,俨然是一位女皇,对我怀着轻视是理所当然的。 
  我们通过一扇边门走进屋子,因为那巨大的正门外锁着两根铁链条。一进去,我注意到的第一件事是那些过道都是漆黑的,只点着一支蜡烛,是刚才她出来时放在那里的。这时,她拿起蜡烛,我们一起走过了几条过道,又踏上楼梯。一路上全是漆黑一片,只有这支烛光照着我们的路。 
  终于,我们走到一个房间的门口,她说道:“进去。” 
  我答道:“小姐,我跟在你后面走。”这不是因为懂礼貌,而是我有些胆怯。 
  她听了我的话后答道:“孩子,你可别闹笑话;我可不进去。”然后,她便带着点儿轻视的态度走开了,而且,更糟的是把蜡烛也随身带走了。 
  我感到浑身不舒服,多半还有些害怕。无可奈何,我要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硬着头皮敲门。我敲了门,里面传来声音要我进去。我推门进去,发现这是一间相当大的房间,里面燃点着许多支蜡烛,而白日的光辉一丝儿也看不到。根据陈设,我猜想这是一间化妆室,其中还有许多家具不要说是干什么用的,我就连见也没有见到过。最奇特别致的是一张铺着台布的桌子,上面有一面镀金的梳妆镜。一眼见到,我就断定它是一位贵夫人的梳妆台。 
  要不是因为我看到一位高贵的夫人坐在那里,否则很难说我能一眼看出这是一张梳妆台。她坐在一张扶手椅上,一只胳膊肘靠在梳妆台上,手支撑着她的头。我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奇怪的夫人,恐怕以后也不会再见到了。 
  她穿的衣服都是上等料子制的,缎子、花边、还有丝绸,全是白色的。她穿的鞋也是白色的。她头发上披下来一条长长的白色披纱,头上还别着新娘戴的花饰,但她的头发已经白了。在她的颈子上和手上闪着珠光宝气,还有些珠宝手饰在桌上闪闪发光。一些比她身上穿的礼服要稍显逊色的衣服以及几只装了一半的衣箱都凌乱地散放在房里。看来她还没有打扮好,因为她只有一只脚穿上了鞋,另一只鞋还放在梳妆台上她的手边;她的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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