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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部分

无尽武装-第50部分

小说: 无尽武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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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变迁,社会的发展,布鲁克林曾经的恶名渐渐得到了改善,尽管这里的黑人依旧对外来种族抱有敌视态度,但在变种人出现,新种族主义萌芽诞生后,即使黑人自己也卷入了这场新种族大战中。

    或许是曾经的黑奴历史,令黑人们对种族主义总是恨之入骨,因此相比白人,相当数量的黑人对变种人抱以同情甚至支持的态度。由此产生的后果就是布鲁克林区受到的战火波及是最小的。

    布鲁克林大部地区街道布局像棋盘那样工整有序;许多街名用数字命名。宽阔繁华的商业大街两边,分枝出许多宁静住宅区的小街小巷,房屋式样多彩多姿,但每条小街内的建筑风格常常比较一致。除了一些不超过六层的公寓楼,一般住家多是两层楼房,有绿荫丛中独立的大洋房、童话风味的尖顶小宅院、精致实用的双拼或连栋排屋;有敞廊拱圈的殖民式、突窗细柱的维多利亚式,厚重华贵的褐石式,等等等等。这些风格迥异、色彩缤纷、整洁美观的老宅子,多有百年上下的历史,她们就像经过精心打扮的半老徐娘,沧桑不失华丽。漫步在大街小巷,享受着温柔的悠闲,观赏着家家户户前院各显个性匠心的红花绿草,以及看似无意散落在那里的装饰小品,赏心悦目,美不胜收。

    悍马车在布鲁克林大街上放慢了速度行驶,尽管纽约市如今在战火的摧残下已变得凋零残破,可是被称为树之城的布鲁克林区在许多方面依然保持着完好的景象——曾经的混乱之地正在变成整个纽约治安最好的地方,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

    沈奕坐在车上观看着街边的风景,他突然指着前面一家餐馆说:“我在那家餐馆吃过饭。”

    温柔放下望远镜看看沈奕。

    “两年前我出差来过纽约,有个伙计跟我介绍了这里。一个黑人小伙子千里迢迢跑到中国去学中国菜,回来后开了一家中餐馆。你能想象吗?他做得比大多数中国人还地道,但是那的生意并不好。我在那里吃过几次,和他交成了朋友……我刚才看到他站在餐馆门口了。”沈奕笑看温柔。

    温柔歪着脑袋想了想,然后说:“你觉得如果你现在过去,他会认识你吗?”

    沈奕的眼中现出一丝迷茫:“我不知道……”

    想了想,他笑着摇头“不,这不可能。这不是我们曾经经历与熟悉的那个世界。它们只是看上去很象……。”

    他看看温柔:“一群NPC而已。”

    温柔张了张口,想说去终究什么都没说。

    沈奕看着那餐馆落在车后,眼神中充满哀伤——如果说任务世界中的人都只是一群NPC,那么他们自己呢?他们又是什么?

    这个答案无人能答。

    放纵的思绪在风的吹拂中散开又收拢,集中精神,他拍拍金刚的肩膀到:“在这停一下,我去打探些消息回来。”

    “你确定在这能打探到你要的消息?”金刚有些怀疑。

    他们此刻停留的地方叫230街。

    纽约的地名多用数字表示,从第一大道开始一直延伸到数百位以外。比如有名的时尚街第五大道等等。

    230街是布鲁克林一带比较出名街道,不过不是因为它的繁华,而是因为它的混乱。

    早在人类与变种人开战之前,这里就是有名的混乱之地,黑帮殴斗场所。每年发生在230街上的杀人案足有二十多起,绑架,盗窃,*类案件不计其数。那部有名的电影《虎胆龙威3》中,布鲁斯威利斯扮演的纽约警察就是在这一带被脱得只剩下一条内裤,同时身上还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我憎恨黑鬼。”——他险些被当地的黑人给生吞活剥。

    这刻面对金刚疑惑的眼神,沈奕微微一笑。

    他轻声说:“混乱之地,往往也是消息灵通之地。”

    街头拐角处有家夜总会正在营业中。

    战乱年代,百业凋零,但是夜总会这种娱乐形式却几乎不受影响。当人们已经没有足够的金钱去四处旅行,在海滩上晒太阳看沙滩美女时,买醉就成为最经济的娱乐方式之一。

    尤其是那些今日不知明日的暴徒,混混,对他们来说,抓紧时间享受青春,更是生活的重点。

    夜总会里正放着悦耳的音乐,正前方的大舞台上一大群舞女载歌载舞,穿着三点式服装的兔女郎端着酒盘四处行走,询问客人的需要,包厢里到处都有客人在搂着姑娘大声的说笑,手上的雪茄袅绕出丝丝烟气。

    沈奕漫步到吧台前,掏出十美圆放到台上:“随便来点什么。”

    酒保迅速给沈奕送来一杯马丁尼。

    美圆是沈奕进入血腥都市前兑换的,相比那些进入任务世界后先*的冒险者,他更喜欢用柔和一些的方式解决问题。1个血腥点兑换20美圆,人民币与美圆的兑换比例,血腥都市把它固定成了永恒不变的5比1,沈奕曾笑说这是血腥都市对未来人民币升值的预测,温柔则认为该预测有些贬低。

    “还需要再来点什么吗?先生。”酒保送来殷勤的微笑。

    沈奕随手又拿出一张十美圆送到酒保手中:“回答我个问题就行了。”

    “那要看是什么问题。”酒保很谨慎,没有接钱。

    “我想知道这里消息最灵通的人是谁。”

    酒保的面色有些为难,他想了想,低声凑到沈奕耳边说:“如果没有太紧急的事,最好别找他,那个人并不好惹。”

    “你只要回答问题就够了。”

    “再加十美圆。”酒保回答。

    拿到二十美圆,酒保迅速把钱放口袋里,然后一边用抹布擦着台子,一边形若无事的说:“3号包厢,莫布里先生,我不会承认是我告诉你的。”

    “明白了。”沈奕点点头。

    在夜总会场绕了一圈,沈奕找了个位置坐下。

    从这里正好可以看到3号包厢,透过垂下的珠帘隐约可以看到一个中年男人,左右各搂着一名吧女。在包厢的外面,还站着两名彪形大汉,裸露的手臂上是大片的纹身。

    沈奕好整以暇的看了一会那中年男人,伸手打了个响指,一名吧女来到他身边:“先生需要来点什么?”

    沈奕随手取出一叠美圆放到那吧女手中:“为我选一瓶好酒,送给3号包厢的莫布里先生。”

    “需要我为您带什么话吗?”吧女很机灵。

    “什么都不用说。”

    那吧女拿着钱离开。

    没过多久,一瓶高档红酒送到了3号包厢。

    那中年男子惊讶地问了几句,在得到答案后看了看远处的沈奕。

    沈奕向着那男子遥遥举杯致敬。

    没过多久,吧女来到沈奕身边说:“莫布里先生请你过去。”

    ———————————

    3号包厢里,莫布里冷冷地盯着沈奕。

    这是一个面容冷酷的男子,属于那种单看长相就知道他是哪类人的货色。

    莫布里是这一带有名的黑手,他主要负责收脏,销脏。干这类活接触最多的人就是犯罪分子,消息也特别灵通,黑白两道通吃,因此偶尔也做些消息贩卖的生意。

    这刻莫布里看着对面的沈奕,好一会,他才搂着身边的姑娘说:

    “知道我为什么叫这个人过来吗?不是因为他送来了价值八百美圆的酒,而是因为在这个过程里他没有提出任何要求,你知道这世界要找出一群怪胎出来很容易,可要想找一个大公无私不求回报的人却很难。”他是对着身边的姑娘说的,眼睛却看着沈奕:“我相信他不是那种不求回报的人,事实上我也不和这类人打交道。那就只能说明一件事,我们的朋友的确有事求我,而且他做事很有魄力,也很有信心,但他显然还是看轻了我莫布里,他该用三千美金的酒来吸引我的注意的。”

    莫布里随手指了指台上的酒:”这瓶酒可以让你坐在我面前,但只要你说出一句让我不高兴的话,我就立刻让你把你扔出去。“

    沈奕微微一笑:“我从没想过要用八百美金来换取莫布里先生的午餐时间,您虽然不是沃伦巴菲特,但在某些方面您同样可以为和您共进午餐开出一个相当不错的价钱。尤其是对您这样的消息灵通人士而言。”

    “就知道是这样。”莫布里嘟囔了一句,他用餐巾擦擦嘴:“那么告诉我,你想知道什么?”

    “有关于变种人的消息。”

    “如果是普通的消息,走出这个包厢,你随便找个人就能问到足够多。”

    “关于他们在哪里,如何找到他们的消息。”

    “那可就不是普通消息了。”莫布里眯起了眼睛,把粗大的雪茄放在嘴里狠狠地吸了几口,在吐出一大圈袅绕烟雾后才缓缓道:“十天前,有几个杂碎在莱曼兄弟公司买了一批军火。有人认出其中一个是变种人。我的一个伙计注意观察了一下这批武器的去向,他得到了一个地址。”

    “我想要那个地址。”

    莫布里有些疑惑地看看沈奕,想了想,他把雪茄灰往沈奕的身前掸了掸,然后才慢条斯理地说:“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来路,不过我也不感兴趣。我甚至不想知道你和那帮变种杂碎有什么关联。想从我这得到消息?可以。三十万美金。”

    “三十万美金?”沈奕笑笑:“不便宜。”

    “联邦调查局来也是这个价。”

    “不。”沈奕摇头:“如果是联邦调查局的人过来,他们会扔给你一份资料,那上面有你这些年干的全部缺德事,加起来足够让你的下半辈子永远在牢狱中度过。然后你会主动的把所有他们想知道的消息告诉他们,换取你继续逍遥自在的过好日子,包括继续痛宰我这样的客人。”

    莫布里吃吃的笑了起来,他用力搂了搂身边的女人,用夹着雪茄的手指指指沈奕:“我喜欢这个家伙。”

    然后他把手往台子上一拍,低喝道:“要么拿钱,要么滚蛋!看在酒的份上,你还剩下最后的机会用自己的腿走出去。”

    沈奕淡笑:“有件事忘记告诉你。我之所以送给您一瓶价值八百美金的酒,不是因为我要用它来换取您的午餐时间,而是因为我发现现在的纽约和我原先预计的纽约有所差别。这是一个混乱的时代,金钱虽然还有作用,但已经不再具备支配地位。有另一种东西比金钱更具备使用价值,而且成本很低。考虑到钱对我的意义已经不大,所以我大可以更加大方一些,用它来作为对您的补偿。”

    “补偿?”

    “对。”沈奕笑道。

    他闪电般出手,一把按住了莫布里的脑袋,将他的脑袋死死按进台上水果盆中。外面的彪形大汉闻声而入,见到这情况正要出声,沈奕左手突伸,一把掐住其中一个大汉的脖子,左手大拇指往对方的喉结上轻轻一按,那大汉扑通软倒在地。另一名大汉正要掏枪,沈奕一脚踩在他脚背上,反手拎住他衣领,将他往下一拉,扯到台前,顺势在他后脑勺上敲了一下,那大汉同样翻了翻白眼当场趴下。

    这一套袭击动作顺畅如行云流水,沈奕连站都没站起来就轻松解决了莫布里身边的两个保镖。莫布里身边的两个女人这时才刚刚反应过来,吓得正要尖叫,沈奕已经把手指放在嘴边做了一个嘘声的手势。

    随手一拎莫布里,这家伙满脸上都沾着瓜果。

    将一粒被压扁的葡萄从莫布里的脸上摘下,沈奕拿着一根小牙签笑咪咪地对莫布里说:“给我地址,否则我把你的眼珠当葡萄摘下来,然后塞到你的嘴巴里去。”

    他的表情斯文,丝毫不象是下得了辣手的人。但是莫布里见惯了黑道种种,知道看一个人的狠与辣不是看他的表情而是看他的手段。沈奕一出手就轻松放倒两名保镖,眉头都不皱一下,对自己说出手就出手,动作又快又狠,充分说明了这是个见惯了风浪的主,绝不是虚言恫吓。

    能够混到他这一步,不是非要见了棺材才流泪的,莫布里立刻回答:“145大街……哈得逊大楼,那里有个地下车库,至少有二十多个变种人在那!”

    “很好。”沈奕满意的点点头,抓着莫布里的手微微松开。

    为莫布里掸去身上的残渣,拍拍他的脸,沈奕用尽量温和的口气说:“你知道绝大多数时候我不喜欢使用暴力来解决问题,但是不得不承认,它在很多时候又的确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解决方式。这瓶酒算是赔罪,祝你有个愉快的夜晚。”

    说着,沈奕站起身向外走去。他很随意地向四处扫了一眼,正准备离开,眼前突然一个景象闪过。

    一个年轻的白种男人正从隔壁包厢中出来,他的手腕处赫然正是血腥纹章。

    冒险者?

    沈奕心中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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