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科幻恐怖电子书 > 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 >

第16部分

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第16部分

小说: 一只哥斯拉的时空之旅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见程凡没有发飙伤牛的动作,牛群的大牛们也低下头吃草,对程凡基本没了啥戒心。

    它们是牛,又怎会想到这只从未见过的小怪兽其实一直在打着它们**的主意?

感谢一下仍在支持本书的大佬们

    看到有新的读者在书评区里留言提出问题,我是真的很感激的,至少让我知道“妈的,这本书我还不是一个人在单机”。

    所以发个单章感谢一下那些还在支持本书的大佬们!谢谢你们的收藏和推荐!

    最近“北极行”的这部分内容果然是不讨喜的,更多的大佬们还是喜欢有冲突、刺激的剧情,等“北极行”和“亚马逊雨林”这部分剧情过去,就会开始新的剧情。

    本书第一卷的时间线是以哥斯拉系列电影的时间来排的,并不是随便扯的一个,现在主角所处的时间是1985年,要等到4年后,碧奥兰蒂的剧情才会开始,这个时间是用来给主角成长的,为了让他有能力参与到剧情中去。

    关于成长吧,我认为一只有智商的怪兽,没有抗衡人类的能力之前,肯定不会过早的暴露在人类世界的,至于去人类世界搞事,我觉得是在作死。有能力的时候,当然怎么样去搞事都无所谓了!

    没啥别的意思,就感谢一下支持的大佬们!顺便介绍一下一二卷的大纲……

    本书第一卷哥斯拉世界卷主要是主角成长,后面嘛,则是各个穿越时空,吊打世界,哦,也就是俗称的作孽……

    类型:科幻、无限流

    主角:程凡,孤儿,前世为蓝星一普通青年,由于多年的社会打拼,性格较冷静沉稳,喜谋定后动,不喜无脑热血,简单说,即是心冷手黑

    能力:哥斯拉幼体,可吞吃核物质,并以体内的细胞进行核子变化、具有超高自我修复能力,及强烈进攻性(可掠夺其它超级生命体基因结构)

    主线:以旅行、探索世界、变强为主,风格趋于平淡残酷向,不会过多热血

    第一卷大致内容:蓝星青年程凡在不知名的原因(因为不知名,书前期不交代)下,一觉睡醒后,穿越至哥斯拉世界(系日本《哥斯拉》系列电影世界,非美帝哥斯拉电影),于太平洋一座荒岛中重生为一头小哥斯拉

    穿越后,于荒岛生活一段时间,程凡得知此世并非是前世所在的蓝星,而是一颗拥有哥斯拉等其它超级生命的神奇星球

    于是,程凡在这个世界上开始踏上探索未知的旅途,在北极见识过极夜极光,在北大西洋与北海巨妖搏杀,在亚马逊热带雨林寻找巨蟒的秘密(狂莽之灾中的血兰)

    在不断变强的过程中,开始萌生探究世界奥秘、灵魂意识之秘的决心

    在随后的《哥斯拉》电影剧情中,依靠吞噬其它超级生命(怪兽)获得能力,并以碧奥兰蒂(哥斯拉系列电影中一种怪兽)的能力窃取人类的知识

    在最终一战(电影:哥斯拉最终的战役)之后,因为人类制造的黑洞武器(哥斯拉系列电影中的武器)穿越至另一时空,并接下来在数个世界中旅行

    第二卷(时空穿梭卷):由于人类的黑洞武器,使得程凡进入虫洞,漂流到《龙之战》(韩国电影)的世界,吃掉棒子龙(看棒子不爽)

    然后以空间技术跳跃,于《生化危机》中在生化危机爆发前,改造火星成为生态星球,等生活危机爆发后,将剩余的人类强行迁往火星,然后把地球当成试验场,研究并让t病毒生物自由进化,观察最终会进化出什么玩意儿

    穿越到《星河舰队》,觉得虫族名不副实,不够厉害,暗中控制虫族脑虫,将虫族改造,以虫族军团与联邦交战,逼迫联邦不断提升武器科技,自己则趁机获取……

    本书的新封面是不是很好看啊?哈哈哈!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第二十七章 又遇上熊了?哦,这次是白色的!

    (感谢黑夜之伤大佬的打赏,新书,求推求收)

    程凡在北极苔原遇上的牛并不真是牛,而是一种介于羊和牛之间的过渡动物麝牛。

    历经几天的精心策划,程凡终于跟牛群关系拉得很近,现在这群牛不会像一开始,他一靠近便结阵迎敌,而是睁一只牛眼闭一只牛眼,看着那些小牛在他身边玩耍。

    随着新鲜感退去,小牛们也不常来程凡身边玩耍了,程凡也顺利地混进了牛群当中。

    当陌生变得熟悉,熟悉再变成习惯……,若被有心人利用,那将是一件非常危险、十分致命的事情!

    可哪头牛又会想到,现在身边的这个正埋头吃草吃得正欢的家伙,其实时时刻刻都在惦记它们的**?

    是夜风高,风洒雪飘,牛群在雪地里自由散漫地吃草。

    根据程凡这段时间的观察,麝牛吃草的习惯有点特别,它们喜欢在走着的途中停下吃一点食物,再平躺在地上细嚼慢咽,吃着吃着便打起瞌睡来,等到稍微清醒,接着再向前走一段,然后又进行下一个往复。

    即是说,它们在迁移的时候进食,在进食的时候又在休息!

    丫的吃饭睡觉赶路三不误!

    瞅着周围几十头牛都在地上微眯着眼打着盹儿,程凡抬起头,扭了扭啃苔藓啃得有些僵硬的脖子,眼露寒光,四下里挑选着适合下手的猎物。

    “妈的,这几天老吃素,嘴里都淡出鸟了!”

    他准备一击将牛格杀或者重创,再趁牛群没反应过来之前,先逃之夭夭。

    他目光游弋了一会儿,而后一定,他又低下头吃草,身体却在不经意地朝牛群缓缓移动。

    他一边啃着苔藓嫩叶,一边晃悠到了下手猎物的身边。

    这是一头肥硕的公牛,醉梦半酣般地卧在地上,嘴里自在不停地咀嚼,它们可以将吃下去的食物从胃里返回嘴里再次嚼食,直到食物彻底被研碎。

    麝牛的公牛比母牛体型要稍大一点,因此程凡判断,他挑选的这头猎物是公牛,而不是母牛。

    这头公牛依然自在地吃着食物,丝毫不知邪恶的爪牙正在朝它伸来。

    找到并接近了猎物,可从哪里下手是个问题?

    程凡离目标已经很近,不过几米远,足以突然暴起发难,可麝牛的皮毛很厚,导致它们天生的防御力很高。

    程凡这几日也不止是在接近牛群,更是观察它们的强弱处,好方便下手。

    牛头看上去就很铁,不好下手;牛身大部分都被浓厚的皮毛覆盖,要是不能伤及内脏,恐怕也难以一击致命;那么剩下的选择呢?

    程凡目光渐渐锁定在了牛头下那簇浓密的黑毛中!

    那里是麝牛的脖子所在,尽管牛毛一样旺盛浓厚,但在没有其它更好的选择下,那里倒成了最佳下手之处。

    决定了就做,程凡并不犹豫,他靠近了牛头,说时迟,那时快,反应在电光火石之间,程凡的左爪扳住了公牛一只牛角,让公牛受惊,它抬头欲起,想要看是谁在跟它嬉闹,而程凡要的便是它把头抬起,又没看清是敌袭的时刻。

    刹那间,他右爪尖锐,在他挥舞下,像一根利矛插向麝牛的脖子。

    浓厚的皮毛卸去了不少的攻击力道,但那爪子硬是从皮毛穿行过去,抵达皮肉处,然后一切而入,感受到温热的血肉,程凡又再一使劲,终于从脖子那里洞穿,插出了一个血洞。

    在偷袭的过程,程凡脑袋十分清醒理智,从左爪抓住牛角,右爪破开入体、将麝牛脖子血管割破,一套猎杀动作,快速、简单、直接。

    做完这一切后,程凡快速地将右爪拔出,身影一蹿,眨眼已是出了十多米开外。

    直到这时,牛群方才听到一声凄厉的牛嚎哀鸣,可已经完了!

    那头公麝牛的脖子破开一个血洞,流血如注,像是血液水龙头被人暴力拧开,再也止不住,温热的血水将它身下的积雪融化,更将雪色染红。

    公牛哀鸣,努力想要站起来,可失血过多,努力尝试了三四次,每次都砰然倒下。

    它在那里痛鸣,声音凄凉,那是生命走到尽头的哀叫,是生命对活着的挽留。

    有其它牛跑到它身边拱它,似要助它站起,但终究是失败了,注定已经无力回天!

    剩余的牛发现了程凡这个罪魁祸首,看他的眼神顿时变了,一部分公牛将母牛和小牛围在中央保护,另一部分则长嚎一阵,聚集族人向程凡冲来。

    它们的速度说不上快,但短距离进攻冲锋倒也不慢,十几头牛一起顶着牛角冲锋,程凡又不傻,才不会跟这群牛玩一对多的群殴。

    所以……他很明智地一溜烟跑了,还故意跑在一个牛群想追上又追不上,可放弃又不甘心的距离。

    毕竟这么大体格,牛群追了程凡几圈,发现追不上后,便回到牛群中送别那头公牛。

    这时,程凡又贼头贼脑地靠了过来,牛群立刻掉转头对他吼叫,再也不欢迎他。

    如果牛们有高度智慧,能说话,必会以血泪控诉!

    说好的,牛与兽之间的信任呢?你就是这么欺负温顺善良、喜欢吃草、可爱又老实的牛牛?

    我们如此信任你,你居然想吃我?以后再也不能一起愉快地玩耍。

    哼,不带你一起吃草了!

    牛群站在一起,对着公牛尸体低吼,像在集体默哀,为一位即将逝去的同伴送行。

    愿天堂没有欺骗,愿天堂没有可恶的小怪兽!

    程凡远远看着,牛群中一头年老的母牛发出吼叫,整个牛群慢慢向背离程凡的地方远走。

    有一只猎食动物一直虎视眈眈在此,牛群果断选择离开了这个徒惹牛伤感的地方。

    目送牛群在风雪中走远,程凡屁颠屁颠跑过去享用自己的猎物。

    当第一口牛肉口,程凡禁不住“感动”得热泪盈眶,老子吃了几十天的鱼、啃了几天的草,终于他丫的能换个新鲜点的东西了。

    欢快地摇着尾巴,就在充满血腥味的雪地上,程凡用爪子将麝牛皮肉撕开,大快朵颐起来。

    一顿吃饱,捂着肚子直叫好爽,在雪地里连打了好几个滚,看了看还剩下一半的牛肉,当然不能浪费。

    于是乎,在风雪弥漫的冰原上,能看到一只小怪兽拖着一头仅剩半块残躯的麝牛尸体前行。

    警告,警告,北极地区,有熊出没,游人小心,不得随意下车。

    这里的熊是指人们所熟知的北极熊,这货一身雪白,外形看起来憨态可掬,实则却是陆地上最大的食肉动物,相当凶猛,十分具有攻击性,一点也不温顺可爱。

    而且,莫以为现处于极夜冬季,这些大家伙们就一定会在巢穴里趴窝。虽然机率不高,但在冬季,有时发现一两头还在外面晃荡的北极熊,那并非什么稀奇不可思议的事。

    比如,程凡现在,就跟一头体色近乎融入雪里的北极熊对峙。

    “这家伙不冬眠吗?”

    程凡盯着这头除了耳朵、眼睛、鼻子、嘴巴能看出个熊样,刚刚差点以为是坨雪在动的大家伙,心头跳出这么个疑问。

    他一直以为是熊都会冬眠,连北极熊应该也不例外,而且又是在北极,不应该冬眠得更久才对吗?

    可眼前出现的这货,明显颠覆了他所谓的常识!

    有时候,以自己觉得的常识经验去判断事物,很有可能会得出一个错误的结果!

    大白熊很大,比程凡见过的岛上巨熊还大,体长已经超过了两米,体高足有一名普通人类女性般高,熊口中呼着浑浊的热气,正和程凡互瞪。

    其实,北极熊也要冬眠,只是它们冬眠并不是死睡,而是说不定什么时候就醒来出去遛达一下,它们的嗅觉极其敏锐、奔跑速度不慢。

    程凡看到它身后渐被风雪掩没的熊掌印,这个家伙应该是恰好醒来觅食,在老远闻到了麝牛的血味,才被一路吸引至此。

    程凡眼神一凝,冬季里的动物寻找食物困难,而北极熊又冬眠沉睡过,它此刻肯定非常饥饿,急需饱餐一顿,吃饱了再回去接着睡觉。

    而饥饿的动物,在相遇的情况下,特别危险,更何况这本就是一头攻击性十足、本性凶猛的北极熊。

第二十八章 熊兽斗(又名决战雪原之颠)

    (新的一周了,感谢“阿懦懦懦懦啊”的打赏,求大佬们推荐收藏,谢谢支持!)

    北极熊从未见过程凡这样的小怪兽,也许它或它的同类远远望见过大哥斯拉,但凭借它们的智商,很难将那种横行这颗星球的庞然大物同眼前这只漆黑的小怪兽联系在一起。

    北极熊虽然饥饿,但却没有立时急着进攻,但凡食肉动物捕食前,都会先仔细观察对手,等待时机。尤其是当遭遇到从没遇过的猎物时,更是会先行试探这猎物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