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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药王-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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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行来可以看见,整个曹都都是一种东方古典式的建筑群落,不管是曹侯居所的红墙碧瓦,还是普通百姓的小小庭院,都是如此,而事实上,这不但是整个曹国境内所有建筑群的主题基调,也是包括了曹国、齐国等国家在内的大周天子治下北半部的整体基调。

    但是,就在曹都东部,却有一大片在曹国境内绝对不可能见到的碧绿草坪,它就像一张干干净净的巨大绿毯,铺在曹都的东门之内,草坪的中央耸立着一座高达五层的对于这个时代来说绝对称得上巨大的红色建筑,让每一个从东门进入曹都的人,都可以第一眼就看见它,并且为这种从未见过的建筑样式和建筑高度所震惊。

    碧绿而宽广的草坪在地线上略有起伏,上面便连一根杂草也无,至少有十几个园丁在细心的坐着维护、修剪,浇灌等等工作,再配以他彪悍姓的巨大红色建筑,以至于让霍蒙这个在现代社会住了近二十年的人乍见之下都不由得有些震惊。

    除去它的颜_因素之外,这似乎更应该是一座欧洲人所喜欢的度假别墅。

    ,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在前后两世里,霍蒙对建筑都没有什么具体的研究,所以无法准确的说出这是哥特式建筑还是巴洛克建筑,或这里面还有一点现代的东方味道,总之,如果对于一个在现在都市里呆惯了的人来说建筑或许毫不出奇,但是对于这个完全古典而封闭的云鼎大6来说,它所带来的视觉冲击力不是一般的大。

    霍突然有一种回到了上辈子的感觉。

    尽管在来曹都地路上。老孟已经不厌烦津津乐道地无数次说起过红楼在曹都地地位之高。但是真正来到这座名叫红楼地别墅前。被两个穿着一身铠甲地武士给拦下之后。霍蒙才更深刻地体会到了老孟话中地含意。

    “除了红楼地徒和贵宾之外。即便是曹侯亲临。没有明辉先生地话。也一样会被拒之门外。”

    在这样一个君权至上地时代是怎样一种彪悍地地位。

    其中一人上前很是客气地向那两位武士打听了一下之后。就很谦卑地退了回来。“陈小姐还没来。咱们就在这里等着吧。”

    顺着笔直地从大门通往红楼正门地大道。霍蒙抬头看向那座现代化建筑。心里想。这里怎么会出现这样一座怪异地现代风格地建筑?

    无聊地等待中。开始有人想套霍蒙地底话地正是那个因为认识陈月华所以才带着大家到这里来地人。在路上。霍蒙听见大家叫他老胡。也有人喊他二哥。

    “你是阳城人,前段时间你们阳城的城主陈风笑被杀见了吗?”

    “在,亲眼目睹。”霍蒙微笑道。

    “真的是在大街上?那么肆无忌惮?那个小子真的只有十六岁?”剩下的几个公子听见这边的对话纷纷聚拢过来,问题层出不穷是都毫无疑问的表现出他们对一个小地方能出现一个十六岁的云师级别高手表示极大的质。

    霍蒙点点头,“是在大街上|肆无忌惮,那小子也确实只有十六岁。”

    虽然是时隔多日,这则新闻早就已经变成了旧闻,但是听不相干的人你耳传我耳,总不如听一个在现场亲身经历了的人讲述来得更加震撼和过瘾。

    那可是一个十六岁的小毛孩子杀死了一个云师级别高手的飙血故事!

    十六岁就拥有云师级别的实力,敢于公然单挑并击杀一名同为云师的城主,这简直就是每一个修炼的放诞梦想,但是很遗憾,这种事情往往只存在于传说中。

    但是惟其如此,听霍蒙淡淡讲来,大家才听得更是热血沸腾。

    当然,过程不会是真实的过程,在霍蒙的口中,他自己要比当时面对陈风笑时还要狼狈多了,最后的击杀,也只是出于侥幸。毕竟在他看来,在曹都这么一个不知深浅的地方,没必须把自己渲染的太厉害,把这个故事的开头和结尾说对了,整个故事也就不至于走形了。

    枪打出头鸟这个道理,千古不移。而在此前,他已经吃了太多的亏。所以,除非是颇不得意,他宁肯让自己做一个毫不出奇的乡下人。

    但是就在这时侯,那位胡二少爷却砸吧砸吧嘴,突然问:“那个杀死陈风笑城主的家伙,叫什么来着?”

    陈风笑被杀的传说,虽然因为天一宗的人不愿意传出去损了自己的宗门形象,所以进行了极力的压制,而像鱼士刚鱼士则之类亲眼目睹过那件事的人更是早就收到了警告,但世上从来就没有不漏风的墙,这件事还是早就在曹都的修炼们中间传开了,只不过那个十六岁少年的名字,却一直不曾有很明确的说法。

    霍蒙笑了笑正要说话,突然听见身后响起了哒哒的马蹄声,众人转身一看,只见一匹朴素而不失庄重的青篷布小马车正缓缓驶来。

    那胡二少爷一见这马车,顿时丢下了刚才的话题,说了一声“这是陈小姐的马车”,然后便赶紧哈着腰迎了上去。

    骄傲和矜持这种东西,对于一个平民或许有用,对于一个世袭的贵族来说,更是秉身的重要武器,但是对于一个想要成为贵族却还没能成为贵族的人来说,却是一钱不值。

    在他们看来,对下要把自己装扮成威严的上位,对上,还不如做一条狗来的实在。

    马蹄声中,那胡二少爷一边随着马车小跑一边低着头对着车厢说话,丝毫没有了此前的少爷模样,但是那带着一顶草帽的赶车人却连看都不看他,车厢里也没有一点声音传来。

    一众人等都恭敬地站在路旁低下脑袋,马车准确地在众人身前停了下来。

    **************

    开始逐渐找到一点感觉了,嗯,我也在期待自己的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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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默契的见面

    第十七章默契的见面

    都的贵族圈子里曾经盛传一句话,一个智深如海的一个同样智慧的儿子,却往往会有一个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女儿。

    这句话用到陈家陈月华的身上,简直是一语中的。

    陈家是一个在曹都屹立了足足两百年不倒的贵族之家,到了陈家现任家主陈道之这里,更是身为曹国上卿,是在整个曹国都足以排进前十名的重要人物,而最关键的是,陈道之以他雍容优雅的气度和算无遗策的智慧,在整个曹都,乃至于附近许多国家,都赢得了一个智者的称号,和人们极大的尊敬。

    但不幸的是,他的几个儿子,以及其他十几个侄子一辈的后继者中,却尽是些喜欢夸夸其谈的纨膏粱,竟连一个能够追随他智慧脚步的都没有。

    唯有一个女儿陈月华,才堪堪符合他的要求,并且成为晚辈中最受他宠爱的一个,因此,在曹都提起陈家的下一代,人们先想到的不会是陈家那几个金玉公子,而是在陈家排行第三的这位陈月华小姐。

    尽管如此,她做仍然从不张扬,不管到哪里去,从来都最多只是坐一辆在曹都贵族们中间绝对显得很寒酸的青篷布小马车,而且,不管现在的曹都有多么盛行女子胡服骑马,但是在曹都,她却从来都不会跟随时尚,像其他的贵族女子那样穿着紧身的胡服骑着马儿抛头露面当然家里或者是在其他地方则是例外。

    这是一个公认的淑女,大闺秀的典范,和佼佼者。

    因为她的父陈道之曾经告诉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尾巴,一个真正的聪明人,不会想着要把自己的小尾巴完全藏起来,而是让它稍微露出那么一点。

    遵循父亲的教导所露出来的,是为其他贵族小姐们所极为不屑的一点,那就是和下面的那些暴户们打交道。

    其实天知道她有多讨厌些一身土气的暴户!

    马哒。算时间差不多该到红楼了。她略整理了一下自己地衣服。露出一个淡淡地笑容着今天回去之后向父亲禀报时。大概又会获得父亲地几句赞赏吧。

    个时侯。不知为何她突然想到了那个同样也是一身土气地霍蒙。

    最近这一段日子霍蒙一个十六岁地年轻人却击杀了陈风笑这么一个成名已久地云师城主地事儿。在曹都地贵族圈子里可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连带着前些日子柳家食客萧易寒被击杀地事儿也又被有心人同时给提了出来。所以为当日地亲历人之一。她自然曾经被不少人打听过关于霍蒙这个人地消息。而她地回应则一律是。不熟悉。

    因为在把自己所了解地那个霍蒙。以及自己与他曾经打过地交道都告诉给父亲之后。父亲地交代是于这个霍蒙。且看看再说。

    仔细想来管是当初救了他一命。还是在他击杀萧易寒之后自己所释放出地善意拉拢实无心之下。自己已经布好了该布地棋了。

    就凭这些已经足够让她心安。

    但是不知为何,每次一想起霍蒙这个似乎土里土气,但是是他周围那些真正的平民们相比,却总又有些卓尔不群感觉的年轻人的时候,她总是会不知不觉的皱一下眉头。

    算了,既然想不明白,那就干脆不去想了,改天找个机会再向父亲请教一下就是了。再说了,明年的封士大典,想必他一定不会错过吧?

    马车缓缓减,似乎快要到了,这时她听见外面有脚步声想起,然后就听见了那个让她皱眉的声音。

    胡家,一个新近十几年里才逐渐富起来的家族,正在努力的想要获得一点政治地位,可惜十几年下来从来没有什么真正的贵族之家愿意跟他们打交道,他们也就无法获得借力的渠道,胡家的二公子据说修炼的天资还可以,家里也愿意花钱,算是这批暴户里将来最有可能出息一些的了。

    当然,即便如此陈月华也还是很不愿意和他们这样的家族这样的人打交道的,但是父亲说,胡家是靠着制作军用铠甲逐渐的家,别看现在天下太平,但是指不定什么时候,一场仗打下来,胡家就有可能成为新晋的重要家族。

    所以,她硬着头皮也要拉拢。

    那胡二公子很努力的想让自己的谈吐高雅一些,可惜他那些讨好似的奉承话却说得陈月华一阵阵皱眉,这时,马车正式停下了,陈月华努力挤出一个温婉谦和的微笑,在车夫掀开帘子之后,探出身去,眼眸一转的功夫,已经照顾到了在马车前恭候的那几位公子少爷,当真的是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但是,当她看清了一个人的时候,脸上的神色却是不由得为之一僵。

    眼眸一转,她借着踩凳下车的功夫,很好的掩饰了表情的瞬间僵硬,冲那些一身土气但是对自己的态度还算恭敬的公子少爷们微微一笑,“劳诸位公子久候了,请随我进去吧。”却是连提都没提胡二公子不经过她的同意就私自带了那么多人一起过来的事情。也或者,这早就已经在她的计划之内了。

    一众人跟在陈月华的身后进门,这一次,那些守门的武士倒是二话不说放行了,她毕竟是这里的常客。

    在通往红楼的笔直大道上,几个少年公子纷纷簇拥着陈月华,一路上陈月华逐一问过了姓名,淡淡地应对着,并且承诺待会儿把他们都介绍过去,一直到众人众星捧月一般走到红楼之前,在这一路上,只有霍蒙像个局外人一样边缓缓地缀在众人身后,一边抬头打量着这座在他看来很诡异的建筑。

    居然还是钢筋水泥结构的,这可跟当下曹国境内喜欢用纯木质结构建房子,或者顶多是砖木结构,可真是大大的不一样啊!

    不只是兴奋之极还是故意,包括陈月华在内的众人好像是浑然忘掉了还有霍蒙这个人似的,进了红楼之后竟是直接的带着几个公子往一边去了,霍蒙犹豫了一下,并没有追上去,而是自顾自的在这座宽敞明亮的前厅内徘徊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有一位书童打扮的十五六岁少年走到他身旁,浅浅地一躬身道:“这位少爷随我来。”霍蒙闻言一愣,前后左右打量了一眼,这时却

    年又道:“是陈月华小姐吩咐我来引领这位少爷过去

    霍蒙闻言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忙道谢。其实不用想也知道,除了陈月华还能有谁,而事实上,他到这里来就是想借一个陈月华的眼睛和嘴巴嘛。

    那书童带着霍蒙七绕八绕,最终领着他来到一处阔大的大厅前,这才停下步子转身笑道:“里面是我们红楼的普通藏书间,陈月华小姐特意叮嘱要我带少爷到这里来,请进吧。

    ”

    霍蒙一边心里琢磨着普通藏书间这个词一边道了谢推门进去,却见里面竟是如现代社会的大型图书馆一般有着一排排的木质书架眼下这里面也确实有不少人正徘徊于书架之间,大多数人手里都捧着一本书。

    只不过看穿着打扮些人的身份显然都要比自己高贵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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