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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心灵鸡汤珍藏本-第22部分

小说: 心灵鸡汤珍藏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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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试穿一下是可以的,但当然不应该让女孩穿。毕竟,女孩从不穿牛仔鞋。有趣的是韦伯先生的想法同我的完全一致。 
   就这样,我让教室里所有的男孩都试穿了一下,甚至包括蒂米·奥图尔在内,虽然我是让他最后一个试穿的。并且,这双鞋对于他是最合脚的,连我都不如他穿上合适。他想让我写信给我姐姐看是否还能给他也搞到一双。可是,我没写信去问。我拥有在我们小镇上惟一的一双牛仔鞋,并且我确实喜欢它的那种款式。 
                (保罗·E·莫黑尼) 
    
笨蛋 

   
   只有当你不得不聪明时,你才会聪明。 
   ——理查德·格雷维尔 

   只要我还活着,我是不会忘记在1991年当我第一次遇见阿尔文·C·汉斯时的那一幕。在少管所的课堂上,另外一位同学在向我们介绍他时并没有使用“阿尔文·C·汉斯”这个名字——甚至是公开的。他称呼阿尔文是“笨蛋”。立刻,我对阿尔文的这个绰号感觉听起来很刺耳。这位身材修长、说话柔和的人在同我握手对不愿正视我,不用说,“笨蛋”是个秃头,他两鬓的头发顺着肩膀披在了背上。虽然我只是注视着他的脸并尽量不往上面看,但我还是觉察到了在他秃头的上面刺有一个巨大的(并且很具威慑力的)图案(不错!他头上有刺青!)。那刺上去的图案是哈利·戴维森的刺青,它覆盖了他的整个头顶。 
   作为一名老师,我尽量使自己在紧张的时候保持镇静,并努力让第一天的课顺利完成。下课后,“笨蛋”随着人群往教室外走,在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悄悄地塞给了我一张纸条。我当时想:“噢,不!他一定是要告诉我如果我不给他一个好成绩的话,我将会被他的其他‘哈利’同伙‘干掉’,或者别的类似的事。”过了一会儿,我找机会看了一下那张纸条,只见上面写着:“讲授(他总是叫我‘讲授’),早餐是很重要的,如果总不吃,你的身体会受不了的!——笨蛋,蒙泰·希培亚。” 
   过了几个月,笨蛋跟着我学完了一系列的6门课程。他是一个优秀的学生,很少说话。而且,他几乎每天都要递给我一张纸条,里面有各种类型的格言、珍闻、轶事或者是一些关于生活的明智的建议。我渴望能够收到这些纸条,而且如果他偶然没有给我时,我会有一点失望的感觉。时至今日,我依旧保留着这些小纸条。 
   笨蛋和我一见如故,不知怎么的,我知道每次我开口讲课,他一定能理解我,他总是静静地记录下所有我讲过的东西。我们被联系在了一起。 
   课程结束之后,每一个学生都得到了一个证书,笨蛋已经学完了所有的功课,并且整个过程的所有工作都完成得非常出色,我愉快地授予了他证书。 
   在我授予他结业证书时,我们两人是单独在一起的。我和他握了握手,简单地对他说,有他在我的课堂上,的确很让人高兴,并就他的刻苦努力、良好的上课率以及认真的学习态度给予了表扬。他当时的回答一直铭记在我的心里,并时时对我的生活产生深刻的影响。用他那温和的声音说:“谢谢您,拉里,在我的生活中,您是第一位对我说我做的一切都对的老师。” 
   在我离去时,我感觉心潮澎湃、思绪万千。我想到在笨蛋成长岁月的所有日子里,竟没有一个人对他说他做的一切都对。我的眼泪禁不住流了下来。 
   现在,我脱离了“守旧派”,我个人是在保守的环境中长大的,我坚信罪犯必须为他们的过错付出代价并有责任被拘留。我曾好几次问自己:“是否有可能,仅仅是可能,那就是笨蛋从未听到过‘你做的对’或‘做的好’,会对为什么他要在监狱中度过产生根本的影响呢?” 
   那一刻的经历深深地印在我心里的一个意念是:我确信我懂得了在某种积极的意义上,每一个学生都有做得正确的事情。 
   谢谢,笨蛋,告诉了我这个。同样,我有很多事做得也是正确的。 
                   (拉里·特赫斯特) 
    
心中的脚印 

   
   生活中,一些人会成为我们的过眼云烟,来去匆匆;而另一些人则会驻足于我们的心中,让我们刻骨铭心。这就是生活的法则,我们无一例外。 
         ——佚名 

   一月的天,冷得无情。就在这种天气,一位新同学来到了我的专为学习能力低下的同学开设的五年级班,就是他,使我开始了自己人生旅途中刻骨铭心的一幕。第一眼见到鲍比,他浑身衣衫褴褛,尽管是冬天,破旧的衣服仍然捉襟见肘。一只鞋没了鞋带,随着他走路一上一下,拖拖拉拉。即使穿着一身很体面的衣服,他看起来也决不会是一个正常的孩子。他那种幽灵似的、呆滞、迷惑而不自信的样子是我从未见过、也不想看见的。 
   鲍比不只是看起来很奇怪,他的行为也是异乎寻常的。他在走廊的痰盂内小便,说起话来就好像是大喊大叫,对唐老鸭很着迷,他也从不敢正视别人,哪怕是在上课时,他也会絮絮叨叨说个不停。有一次,他居然非常骄傲地向大家宣布体育老师让他在脸上涂上除臭剂,原因是他笑得很难看。 
   鲍比不仅日常行为异常,他的智力更是低得令人瞠目。已经11岁的他居然还不会读写,甚至连字母表上的字母他也写不出来。不用说,他在这个班里是最差的学生。 
   对于将鲍比安排在我的班级中,我一直耿耿于怀。我认真看过他的档案,不可思议的是他的智商居然是正常的。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他有如此古怪的行为呢?就这个问题,我与学校的顾问进行了谈话,他告诉我他曾经见过鲍比的母亲,鲍比的行为和他母亲相比已经正常得多了。随后,我又更加仔细地查看了鲍比的档案,发现他在3岁以前一直生活在保育院内,之后回到母亲的身边。在以后的岁月里,他们至少每隔一年就会移居到一个陌生的环境。情况就是这样。所以不管鲍比有多么古怪的行为,他仍然可以做我的学生,因为他的智商是正常的。 
   我不愿去面对与承认这一切,我为鲍比生活在我的班级中而感到愤怒与憎恨。我的教室已经拥挤不堪了,并且我已经有好几个使我心力交瘁的学生了。我从未尝试过去教一个智力如此低下的学生,甚至为他备课都是一件不敢想象的事情。头几个星期,我每天早晨起床后都是饥肠辘辘,还不得不拖着疲惫的身躯走进办公室。那些天,每当我准备开车去学校时,都有一种强烈的欲望,期待着看不见鲍比。我时常为自己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而感到自豪,而此时此刻我也为自己对鲍比的厌恶而感到内疚。 
   尽管鲍比几乎使我发疯,但我仍努力地拿出勇气去教他,就像对待我班级中所有人一样去对待他。在教室里,我决不允许任何人将他作为玩弄、嘲讽的对象,然而,出了教室,同学们还是不断地伤害他。他们就像野兽那样,对同类中的弱者、伤病者绝不留情。 
   鲍比来校一个月后的一天,他走进了我的办公室,衬衫被撕破了,鼻角流着血,不用说,就知道又发生了什么事,他被同学们当作马跳。回到教室,鲍比坐在自己的课桌前,装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他打开书,强忍着眼中的泪去读,可是泪混杂着血,还是一滴滴地掉在了书页上。面对这颗幼小而倔强的心,我能做些什么呢?我生拉硬扯,才将他拖到护士那儿。对于伤害他的同学,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谴责,我谴责他们应为自己的行为而感到羞耻,因为鲍比与他们不同。我无法抑制自己的感情,近乎于喊叫地对他们说,鲍比的古怪并不能成为被伤害的原因,相反,这更应当成为被大家关心和爱护的理由。也是在这个时候,鲍比才第一次认真听我说话,我发现自己也应当改变一下对鲍比的看法。 
   这件事使我改变了对鲍比的态度,也是从这时起,我眼中的鲍比不再古怪,我所看见的只是一个极需关心与爱护的小男孩。我认为这才是对一个教师最好的检验。鲍比这种特别的需要,我必须尽我所能去满足他。 
   我开始为鲍比从基督教的救世军那儿买一些衣服,我知道同学们之所以取笑他,是因为他只有三件衬衫,我仔细挑选质量和款式都比较好的布料。这些新衣服使他兴奋极了,也提高了他的自尊,不管何时,当他担心挨打时,我总是伴他一起走进教室,课余时间我也会陪着他一起复习功课。 
   我欣喜地发现这些新衣服带给鲍比的变化。他开始与他人友好地交往,不再羞怯与沉默,我发现其实他是一个很可爱的孩子,他的行为也不似从前的古怪,至少他再也不会像从前那样不敢正视别人了。我也不再对上班而恐惧了。每天早上,我都盼望能看见他走出门廊。当他不在的时候,我都会为他担心。我也注意到我对鲍比的态度改变后,我的学生们也是如此,他们不再拿他当靶子,而是视他为他们中的一部分。 
   有一天,鲍比带给我一张纸条,说他两天后将离开这儿,看到这个消息,我的心几乎都碎了。我还没来得及送给他我想送给他的所有衣服。我非常难过地走进商店为他买了最后一套衣服,这是我为他准备的分别礼物,当他看见衣服上的标签时,他说:“我这是第一次穿买来的新衣服。” 
   一些同学知道了鲍比要离开了这儿的消息后,都主张为他开一个欢送会,我当然举手赞成,但我想:“他们都得做功课,明天早晨的欢送会又怎么能组织成呢?”但出乎意料的是,他们居然做到了。第二天早晨,同学们为鲍比带来了蛋糕、彩带、气球和很多为鲍比准备的礼物,昔日的冤家今日都变成了难舍难分的好朋友。 
   在鲍比在校的最后一天,他走进教室时,背着一个大背包,里面装满了书。他在整个欢送会上开心极了,事后,我问他这些书是做什么的,他说:“送给你,我有很多书,所以我想这些应该属于你,他们对你会有用的。”我相信鲍比在家一定是一无所有的,然而,出乎我意料的是一个只有三件衬衫的孩子居然有如此之多的书。 
   当我浏览这些书的时候,我发现大部分都来自于他生活过的地方的图书馆。我知道这些书其实真正不属于鲍比,但他把他所能给的都给了我,这是我在这一生中收到的最丰厚的礼物。然而,我除了送给他衣服,什么也没给过他。 
   当他离开的时候,他问我能否做他的笔友。然后,手里拿着我的地址走出了办公室,留下了他的书和我们一起渡过的这段刻骨铭心的历程。 
                  (劳拉·D.诺顿)

卷五 让梦想成真(之一)

  不要让别人的猜疑阻碍了你追求梦想的决心 
    
我做得到 

   
   觉得自己能做到或不能做到,其实只在一念之间。 
      ——亨利·福特 

   洛克·里昂兹是纽约空军喷射机防卫队队员马丁·里昂兹的儿子。洛克5岁时,有天和母亲开着小货车行经阿拉巴马的乡间小道上。他悠闲地睡在前座,脚则舒服地放在母亲凯莉的大腿上。 
   凯莉小心地将小货车从两线的乡村小路面转向狭窄的小桥。没想到路上有个坑洞,使整辆车滑出路面,向路边冲出,右前轮也因此凹陷。由于害怕整个车子翻覆,凯莉赶紧用力踩油门,把方向盘转向左边,试图把车子拉回路上。但是事与愿违,洛克的脚被卡在凯莉的腿及方向盘中。因此车子失去了控制。 
   小货车跌跌撞撞掉到20尺下的峡谷中。一直到车子掉入谷底,洛克才醒了过来:“妈咪,发生什么事了?车子怎么四脚朝天?” 
   凯莉满脸是血,不辨东西。车子的变速杆插进了她的脸,从额头到嘴唇被撕裂。牙龈残破,脸颊损毁,肩膀也被压碎。一段粉碎的骨头竟从她的腋下穿出。整个人则被支离破碎的车门压得动弹不得。 
   而洛克则奇迹般的毫发未伤,他嚷着:“妈咪,我会带你出去。”他从凯莉的下面爬了出来,经由车窗离开了小货车,并尝试着将母亲拉出车子,但凯莉一动也不动。凯莉在昏昏沉沉中只是哀求:叭梦宜幌掳桑 甭蹇嗽虼笊敖校骸奥柽洌阋С肿。虮鹚虐。 ? 
   洛克又钻进了小货车,并将凯莉推出车子的残骸。又告诉凯莉,他将爬到马路上去拦车子求救。由于害怕在黑暗中,没有人会看到这么小的男孩,凯莉拒绝让洛克单独前往。母子两人只好慢慢地爬上堤防,洛克用瘦小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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