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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阴花三月-第40部分

小说: 阴花三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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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这个短篇,即使充满了戏剧性却暗藏宿命。
    愿我的读者都能学会珍惜珍惜你的,放弃应该放弃的。
此时花开,彼时荼靡 
    前言:
    我昏迷了,我记错题目了,之前觉得跟自己风格不一样的那个温馨之作,不记得题目,稿子也不见了。
    这个此时花开,还是我的一贯风格。
    晕晕晕!
    大家看文吧。
 (一) 初春暖风
    初春暖风从窗帘里钻进来,试图把躺在秦磊蕾的眼泪蒸发。她伸了懒腰翻个身,在床边摸了摸,空的,上周的寇子君的头发还遗留在白色枕头上,松针似的笔直。
    周末上午十点二十分,他不会再来了。上星期六两个人还窝在沙发上看《双食记》,秦磊蕾揉着他的头发,撒娇道,“我们结婚以后你一定会去找女朋友的,是不是的。”
    寇子君心里骂着那导演,怎么拍的这么真实,没有秘密的男人还可爱吗。一把抱着秦磊蕾的腰,直接扔在床上一阵翻云覆雨。秦磊蕾享受他胡茬的亲吻,坐起来嗅着他头发里好闻的味道,狂野过后,两人拥抱沉沉睡去,半夜里寇子君在接电话。
    本来一切都好,但秦磊蕾起床的时候又提结婚的事情。这下寇子君不耐烦了,“不是说好了不结婚,你很烦知道吗?”
    这句话说出口,秦磊蕾的心痛到痉挛,每个女人都忍不住要跟自己爱的男人共度一生,朝夕相对,何况他那么英俊,五官如雕刻一样完美,收入合适,性格倔强,但对自己体贴又温和,唯一遗憾的是他是单身主义者,并不轻易交出自己的自由。
    经常梦见跟他去试婚纱,一件一件的试,他就在旁边笑咪咪的看着,忽然秦磊蕾腹部一阵剧痛,婚纱被血染红。
    “我烦?我们分手吧。”秦磊蕾最烦有人说她烦虽然她有时候的确很烦。
    “别这样亲爱的,再给我一点时间,我会跟她说清楚的。”寇子君的电话响了,穿上裤子站在阳台上接。接完了电话照例在秦磊蕾的额头上亲了一下,“宝贝,我回公司了。”说完拿上外套砰的一声关了门。
    我错了吗。秦磊蕾左手拿着电话,言语中满是温柔的哀怨。
    听筒里有个尖锐的声音,你是个彻底的傻瓜,他根本就不是真心爱你。
    “那我应该怎么办?”
    “再找机会。”那声音更尖锐了。
    “哦,我明白了。”
    没有寇子君的周末无所事事,自从上次冷战后,打他电话总是关机,七天了,只收到一个短信息,我出差了,回来找你。
    去你妈的,你这算个屁啊。谁不知道你去陪你未婚妻了。秦磊蕾骂道,回的信息却是“好的,我等你。”
    一发呆,上午十一点,肚子咕噜咕噜响的厉害,没有早餐可以吃中餐。光着脚,咬着青苹果,磨蹭到电脑桌前,QQ上很多人,没人说话,大家都很忙。女人忙着被泡,男人四处出击。秦磊蕾改了签名:只要锄头磨得好,没有墙脚挖不倒!
    阳光照得房间每个角落的灰尘都在静静飘扬,门铃响,楼下的烧鹅饭很快送来了,一个围裙上印着家家乐快餐的字样的年轻男孩,单眼皮水汪汪。
    给了饭钱,他却赖还不走,死死的看着秦磊蕾,睡衣太透明了。
    “再看再看把你眼睛挖出来。他妈的。”秦磊蕾用力关门。她从在不在寇子君面说脏话。
    吃盒饭,打CS,听歌看碟,不跟闺蜜联络不逛街,可那个他到底在哪。
    下午两点,表哥秦晨鸣来电话说,下午医院放假,不如一起喝茶。
    老地方见。秦磊蕾依依不舍的关了笔记本。
    其实小时候是喜欢表哥,长大了才知道自己不能和青梅竹马的有着修长白皙手指、身上散发消毒水味道的秦晨鸣在一起,乱伦的事情不干,但表哥即使结婚后还是一如既往的关心自己。
    头发蓬松卷曲乱乱的几乎遮住眼睛,牛仔裤和白色涂鸦T恤,只涂粉红色腮红就匆匆出门,苍蝇墨镜是要戴的,这样可以遮盖浮肿的眼睛。
    KISS咖啡厅在江边的角落,点心和咖啡都是地道的意大利味,秦晨鸣还没到,是个迟到狂,说马上到至少要一个小时。
    秦磊蕾自己叫了杯柠檬汁,无聊的看窗外的路人。咖啡厅里情侣不多,偶有女孩的笑声和男人的低语。
    环顾四周,秦磊蕾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寇子君跟一个长发披肩的女孩坐在自己背面,有说有笑。
    靠,什么意思,玩失踪,说自己出差,原来在这里约会。秦磊蕾气得发抖,慢慢走了过去。
    寇子君没等秦磊蕾反应过来马上起立道,“磊蕾你也在啊,医生男朋友没陪你吗?给你介绍下,我未婚妻松蓉。”
    松蓉微微笑着,温柔到无以复加,丝巾配着天蓝色的小外套,锁骨上戴着一条粉红珍珠项链,“你好,好几回听子君提起你。想不到你如此漂亮。”
    寇子君在心里骂了好几句他妈的早就告诉他秦晨钟是我表哥了上次你妈胆结石还是我表哥开的刀你现在竟然说是我男朋友,骂人的话偏说不出口,只得尴尬回应道,“他迟到了…。。不打搅你们了。”
    回到座位上,余光泛着泪光,为什么自己这么没出息要去找有女友的男人,还是不要在一起了,赌输了自己什么都没有,不如不要赌,输不起。
    两人起身离去,寇子君还特意过来打招呼,“我们先走了,有空常常联系。”
    松蓉挽着他的胳膊,带些幸福的炫耀,“我们要去试婚纱了,不陪你了。”
    秦磊蕾想冲上去掐她细细的脖子然后猛摇然后大声咆哮说这个男人上个星期还跟我睡在一张床上你得意个屁。
    二人走了许久,秦晨鸣才匆匆赶来,“对不起啊,临时有个手术,喝什么我请客。”
    秦磊蕾早已经哽咽的说不出话来。
    “不就是迟到嘛,别哭了,多大点事,还以为抢我鸡蛋呢。”秦晨鸣递给一大叠纸。
    呵呵,秦磊蕾又笑起来,“给我那么多纸干什么,又不是上厕所。”
    来龙去脉一说,秦晨鸣气得直拍桌子,“什么垃圾!敢骗我表妹,要他死!”
    秦磊蕾摇摇头,“算了,我还是退出吧,他根本就不想跟我结婚。”
    “我要你开心,亲爱的。”秦晨鸣捧着她的脸,“发个信息,叫他晚上六点来你家。”
(二) 草莓冰淇淋
    从医院出来五点三十五分,秦磊蕾叫出租车避开了婚纱一条街,怕眼睛痛。挠挠头,是不是这个世界离开任何人都没有问题,那人还要爱着干什么。
    一路发呆,下车又买了一支巨大的草莓冰淇慢慢拿舌头舔着,直到回家还没吃完。在洗手间洗手,寇子君六点整准时赶到。不停道歉,说陪她试婚纱只是她一厢情愿他不想跟任何人结婚,父母喜欢松蓉是父母的事情。
    寇子君满脸的冰淇淋,他把冰淇淋涂到秦磊蕾脖子上,秦磊蕾一边哭一边打一边亲,窗帘也忘记拉,对面阳台是烂尾楼,黑漆漆,白天也是阴冷。
    “瞧你,脸上脏死了。”秦磊蕾好气又好笑。
    寇子君拿了毛巾往脸上一擦,哄着,“别生气了,我发誓,我是爱你的。”
    秦磊蕾忽然笑了,“随便你。对不起,我现在要回父母那,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这句话说完,寇子君赶紧说,“刚好有个客户要见,要不我在车里等你,顺便送你。”
    秦磊蕾点点头。
    那天他看起来很可爱,散发甜美的草莓香气。
    秦磊蕾凌晨的时候在洗手间拿着电话和手机,声音尖锐无比,“松蓉是什么东西,跟我抢男人?”
    另一个温和的声音充斥整个房间,“何苦。”
    她总是跟自己打电话,一个天使,一个魔鬼,一个理智,一个冲动,一个灵魂,一个肉体。一个知足,一个贪婪。
    (三)
    寇子君连续消失三天后终于打了电话,叫秦磊蕾来医院探望他。秦晨鸣正在给他打针,“没事,只要你配合我们治疗,还是有治愈的希望。”
    松蓉之前来过一次,看了病历,说咱们以后还是好朋友。
    寇子君,男,面部蝶形红斑伴发热,无明显诱因,面颊、颧部起小片状红斑,体温37。6℃左右,双手指、肘膝关节疼痛……
    他的女朋友中只有秦磊蕾每天都来送饭送汤,寇子君的父母感动了,多好的孩子啊,连红斑狼疮都不介意,只是抱着要照顾他一辈子的念头。
    结婚了,如愿以偿,顶着一些红红的斑,结婚完毕还得住院继续观察,所以没有弄的太隆重,请了几个至亲,松蓉叫人送了红包和一封信,信是给秦磊蕾的,“我知道你的存在,爱情先来后到,我退出才轮到你。不过我佩服你的狠,这种病一辈子都难以治好!你自己考虑清楚!”
    任何事情都要靠手段,穿着婚纱的秦磊蕾仰天大笑。秦晨鸣调制的糖皮质激素提取液放在毛巾和冰淇淋上果然有效,还好自己提前吃了抗过敏药,否则还真的难看,脸上大块的斑点。秦晨鸣说,虽然我有点违背道德,但我说了,我要你快乐,如果跟他结婚能让你快乐,我愿意付出代价。
    秦晨鸣对出院的寇子君认真的说,“这两个月多亏你太太认真帮你调理,中西药结合疗效显著,已经没有什么大事了,但以后要注意饮食和私生活!尤其是不能尝试一个以上的性伴侣,明白吗?”
    寇子君温柔的搂着秦磊蕾,“谢谢你的照顾,我想送你一个礼物。”
    “我想度蜜月呢。”秦磊蕾摸着肚子,虽然很小,但已经是有生命孕育其中,“我想去灵山拜观音。”
    “依你!”寇子君觉得一生再也无所求。
    山很高,秦磊蕾坐上轿子,手里拿一把檀香扇,对坐在旁边轿子的寇子君道,“老公,快点啊!”
    这一句喊得寇子君心里十分温暖,微微痉挛了一下。
    到了山顶,等到天黑,秦磊蕾还没有回来。
    报警,回家等,也没有回来。
    搜山,一无所获。
    有山民说抬轿的两个面生,可能是劫匪。
    悬崖下的树上花开得荼蘼,没有人发现乱石下掩埋的那只拿着檀香扇的血手。
野鹰
(一)理想
    从六岁开始,于晨钟就很早起床做饭,然后自己去学校。灶台不够高,就拿个小方凳站在上面。大部分时候是把昨天剩下的饭用锅铲盛出来放在一个碗里,锅里放点油,烧热了以后放一个鸡蛋,再把饭倒进去,热了以后倒一小勺酱油。出锅,分两份,自己小碗,母亲大碗。有时候睡的晚一点,到母亲衣服的口袋里拿几毛钱买豆浆油条来吃。
    母亲的腿不方便,早餐总是由他做,父亲是海军,一年只有一次探亲假,现在已经不记得他是什么模样,见到的时候又想起来,这是父亲。去年的礼物是一个大大的海螺,拿到学校去,被同学包围着羡慕的不得了。内地城市没人见过大海,但只要把大海螺放在耳边,就能听见海涛的声音。那个海螺一直摆在那台黑白电视机上,静静的。
    父亲那次回来听说儿子初中毕业考上了高中,随口问道,“是要念大学还是去当兵?”
    于晨钟一边帮母亲按摩脚背,一边回答道,“当然是当兵,海军,跟你一样威风。”
    母亲摸摸他的头,对父亲道,“这孩子跟你一个德行。”
    他生的老实,眼睛大大的,不说话也似乎在说话,睫毛有点卷,如果是女孩子更好看。于晨钟的脚趾跟父亲一模一样,都可以分得很开,食趾比其他脚趾要长,据说这样的父母缘薄,将来要离开父母去远的地方,他在学校的话不多,数学成绩很好。
    等到于晨钟高中毕业后却分到了父亲农场给奶牛挤牛奶,就是挤奶工。天空很蓝,奶牛的斑点映衬绿色的草地,新鲜的牛奶是腥臭的,一不小心挤得满身都是。奶牛有时候突然拉屎,躲闪不及,一身都是牛屎的味道,个子不高,弯腰不累,抬头看见一只鹰在空中飞,翅膀毫不费力,似乎在飘,自由的翱翔,偶而也可以听见它的叫声,骄傲的俯视地下的人群,奶牛太大个,它无能为力。于晨钟躺在草地上看着,有点想当空军了,象鹰一样自由,自由。奶牛过来拿舌头舔自己的脸,把自己从白日梦里惊醒。
    冬天,广州市招了第一批飞行员,于晨钟第一关就落选了,原因是他耳膜太薄。飞机在高空受到高压等情况下,如果耳膜太薄就会导致破裂。忽然心比这个冬天还冷,梦想回到现实,却还是只能活在现实中,工资每个月十五块,十块交给母亲,五块留着自己花。父亲复员后分在饮食系统,管旅游、餐饮和理发店,唯一的好处就是理发不要钱。母亲对于晨钟分到农场的事情跟父亲吵了很多次,父亲的声音很大,“他自己没考上,当不了兵,就去农场。干什么都是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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