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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殉猎-第11部分

小说: 殉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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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黑龙江最名贵的应该数大马哈鱼了。”钱爱娣抢过话来说:“这我知道,世界名鱼,生在黑龙江,长在大海里,这是上中学的课本里讲到的。”

 
 
 
  “没错,秋季大马哈鱼长到四五 斤重的时候,便从大海里回游到咱瑷珲县上游一个叫漠河的地方,那里是黑龙江的源头,叫鄂尔古纳河。河床都是圆圆的鹅卵石,水深在二十公分左右。大马哈鱼群公母相伴,奋力地从海里顶水而上,到了产卵地已筋疲力尽,体重减到二三斤,它们偏着身子将鱼卵产下后便渐渐地结束了生命。成了大兴安岭熊瞎子的美食。”

  于毛子顿了一下接着说:“大马哈鱼从苏联海参威进入乌苏里江之后,便遭到渔民们的捕杀。你不要担心,漏网的还是大多数。”

  “大马哈鱼好吃吗?小的时候上海也有的卖,只是价钱太昂贵,家里从来没有买过。”

  “当然好吃,大马哈鱼除了金黄色的鱼籽生吃之外,鲜鱼并不好吃,我们将大马哈鱼腌成鱼胚子晾干,冬季把它们切成小块,用油一炸,放点酱油葱姜在锅里一蒸,喝粥吃馒头别提有多香了。”

  “你坏,净馋我,知道我就愿意吃大米饭就咸鱼!快说,还有什么鱼?”

  “这黑龙江里的鱼还有很多叫不上名来,我只捡我知道的说吧。”于毛子变得有点谦逊起来。“这江里有名气的还有三花五螺八种名鱼,三花就是偏花、敖花、鲫花;五螺就是折螺、铜螺、细螺,那两螺我也没有见过。还有什么细鳞、噘嘴、沙葫芦子,然后才能排上什么黑鱼、鲤鱼呢!”

  说话就到了江边。于毛子从车里拿下来一张一百三十米长的趟网。他将网的一头捆在自己的腰上,将网的另一头捆上一个用洋铁皮做成的三角形的小帆一样的东西,同时再系上一根长长的绳子攥在手里。钱爱娣看着于毛子像变戏法一样,既不下水,又能把一百米的大趟网放进了黑龙江的水流之中。

  于毛子用手抖动铁帆,那帆立刻就扬起了头,像一台小发电机,将网“嗖嗖嗖”地带入江中,然后他领着钱爱娣的手往下游走去。大网形成一个漫弧顺流而下,到了二三里地开外之后便开始收网。于毛子把小帆的绳索往回拉,鱼网形成了半个圆圈,一点点的在缩小。

  一百三十米的鱼网全都被拉上了岸,各类的鱼怎么说也够十几斤。于毛子令钱爱娣从网眼里将鱼摘下装进袋子里,他自己跑回出发地,将吉普车开过来,装上网,拉到出发地再下网。几个来回下来已收获百十斤鱼了。俩人累得直不起腰来。“不打了,休息会儿回家。”于帽子说。

  钱爱娣躺在沙滩上,看着于毛子从吉普车里拿出一个小铝锅,到江里舀满江水,放上点精盐。捡上两条鲜鱼,刮去鱼鳞掏去内脏放进锅中。他又走到江岸上捡回来些干柴,便开始了江水炖江鱼。

  江风拂面吹过,炊烟里裹着生柴呛人的味道和一股股鱼鲜的清香,让钱爱娣疲劳全消精神振奋。她爬起来凑到鱼锅跟前一看,嗨!滚开的江水已变成了乳白色,没有葱、姜、油任何调味品。可那淡淡的鱼香让她这位嗜鱼如命的上海姑娘如醉如痴,她第一次品尝到这世上如此鲜美的江水炖江鱼。

  于毛子只吃了两个鱼头,剩下的鱼肉鱼汤被钱爱娣一扫而光。从那以后,钱爱娣成了于家的座上宾,民兵排的办公室也变成了知青们集聚的场所。

  于毛子成了真正的知青领袖,有事没事的大家总愿意围着他转。

  于毛子端坐在民兵排办公室的写字台旁,每日定点来接谷部长和范乡长的电话指示。他的身后,白墙上挂满了各种奖状和锦旗。桦皮屯民兵排夺取了临江公社民兵训练现场大比武的第一名。他自己又当上了瑷珲县的县级劳动模范,他十分得意。还有比这更高兴的是,他与钱爱娣开始的初恋,使他懂得了人生中最大的幸福莫过于爱情。

  院外传来一阵叽叽喳喳的笑声,推门进来的是那位梳着短发的胖知青。她穿着碎花西式小褂,一条洗得发白的劳动布裤子,一双白边松紧口布鞋,看起来也十分俊俏。她的身后边挤着她的伙伴,还有几位屯子里的知青。

  胖知青冲着于毛子喊了起来:“看呀!我们的于排长有病吧,大夏天还穿着涤卡冬装干部服啊。”众人跟着一起哄笑起来。

  “去去,没事干了是吧,到江边抓沙葫芦子去,晒点鱼干,过年回家给上海的老人捎点,甭整天围着我于毛子起腻。”

  “是啊!我们能吃上鱼,托的可是钱爱娣的福啊!”大伙一起又笑了起来。

  于毛子站起身来,这帮小青年便一哄而散。于毛子知道,自打瑷珲县来了这批上海知青后,沿江一带的混血儿的地位一下子就提高了,二毛子在当地没有人看得起。男毛子们取不上媳妇,女毛子找婆家要降低条件,山里人不懂得什么种族歧视,只知道他们破坏了祖宗留下的规矩,因此,他们便没有了名份。二毛子们没有办法,有的只好自己找自己的同类,结果呢?生下的第三代却神奇般的还原了,变成了真正的老毛子。

说来也怪,都说苏联比中国富裕,可瑷珲县的边境线长达一二百公里。二毛子的父亲都是中国人,母亲都是苏联人。而且都是中国的穷人娶苏联的女人,几十个村镇,找不出一个中国女人嫁给了苏联男人。这种现象谁也说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原因。

  上海知青改变了这一历史现象。大城市人就喜欢这种族杂交,说是聪明,二毛子便成了香馍馍。钱爱娣看上了于毛子,桦皮屯知青点的男女青年们支持了他们的队长,大家跟着沾 
 
 
了不少的光。

  钱爱娣隔三差五地去于毛子家解解馋,青年点有了意见,她央求于毛子给青年点也趟点鱼。可趟鱼的成本太高,上哪里去弄汽车?用屯子里的拖拉机山民们又有意见,怎么办?于毛子有办法。

  他整天在江边观察鱼的习性,科洛河注入黑龙江后形成了一望无垠的沙滩,就像海岸的滩涂一样,平平地往水中延伸,成群结队的小鱼逆流而上,这种小鱼叫不出名来,老百姓管它叫沙葫芦子,圆身子,小肉滚,一根刺,小细鳞。用网打,水太浅。用网抄,这些小鱼又太机灵,游的飞快。于毛子反复琢磨,终于想出了一个不费工不费力,老少皆宜的好办法。

  于毛子让钱爱娣从青年点捧来十几个大饭碗,胖姑娘从大队医那里找来一些白纱布,于毛子开始了他的奇想。

  碗里放的拌有滋味的麦麸子,碗口蒙好纱布,碗的中央剪一个小洞洞,然后挽起裤腿站在江水中,他轻轻地将饭碗一个一个地按在水底的沙子中。

  好!成功了!知青们一起欢呼跳跃,那些沙葫芦子争先恐后地钻进碗里吃食,它扭不过身,再想游就游不出来了。于毛子这一排碗按完之后,休息十分钟,钱爱娣领着知青们就开始从下游起碗收鱼了。

  鱼逮多了吃不完,知青们将鱼的内脏除净,穿成串,像升旗一样挂在院子中央高高的晒鱼杆上,苍蝇飞不上去,晒干了的鱼用麻袋一装,等到冬天大江封冻之后,用温水一泡,去鳞放在碗中,加上葱姜蒜酱油等放在锅里一蒸,吃碗大米饭,胖知青说给个神仙当也不换。

  这一发明迅速变成了生产力,桦皮屯的妇女孩子们都干起了这一行。有挣钱的道传的最快,沿江的漠河、呼玛、瑷珲、逊克一直到嘉荫县的临江农民们都学会了。江岸的村屯,家家都竖起了几丈高的晒鱼杆,对岸的老毛子不知情,羡慕中国的老百姓家家都竖起了电视天线。于毛子更神气了,成了名人。

  钱爱娣喜欢于毛子,但内心深处又极其矛盾,扎根边疆保卫边疆的火热生活,在严寒漫长的冬季里冷却下来。单调无味的劳作,艰苦的生活条件使她的心开始有了凄凉感。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冲动变成了遥遥无期的忍耐,谁也不知道将在这大山之中度过多少时光,或者在这里结束一生短暂的生命。上海,只是做为一个概念留在脑海中。

  每逢春节探亲回到这座让人留恋的大城市,漫步在黄浦江,她就像这棵大树上飘落下的一片叶子,被风吹走,再也无法成为他的一员。江岸上骄傲地走过来的情侣,使她低下了头,她发现他们在用蔑视的眼光对她说了一声“乡下人”。

  钱爱娣出身资本家,虽然她没有权力享受那些学习成绩不如自己的同学们的待遇,被选进了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只能插队到了艰苦的村屯。但她骨子里仍旧有着一股强烈的优越感。家里宽绰的住房,抄家时庆幸没被发现的存折,让她在里弄里的阔小姐的影子依存。

  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钱爱娣置身于人烟罕迹的边疆,万一逃不出这无情大山的封锁,那也决不能亏了自己。她把眼光瞄上了外表让她心动的于毛子。高大结实、潇洒英俊的于毛子,无论是在这被人遗忘的山村,还是回到灯红酒绿的大上海,他绝对算得上是一个出色的男人,一流的男人。这一点让钱爱娣似乎得到了一些安慰。和于毛子相好让她这飘落不定的叶子在精神上和物质上都有了寄托。这种暂时的抚慰,怎么也不能扑灭返回上海的强烈欲火,她一直在等待。

  于毛子被卧虎山和科洛河造就了天生下来的朴实,肠子从来就不会打弯。他看到的世界全都是绿色,不知道什么叫五彩缤纷。城市对他的影响和印象,只是一辆冒着黑烟的绿色火车和嘈杂的人群,脏乱的街道。他爱桦皮屯,在他心目中,这里是是前世界上最美,最纯净的地方。

  当钱爱娣走进他的世界里,城市的味道变了,在她身上散发出各种从未嗅到的一种气息,他们之间的交流,也许正是城市文化与农村文化的碰撞,融合所带来的新鲜,让他俩相互得到了满足。

  于毛子相信钱爱娣对自己感情是真诚的,自己也有能力给她带来生活上的美满与幸福。可是他们的交往,母亲于白氏的反应却极其平淡。她告诉于毛子,城里的女人图的是一时一事,逢场作戏,决不会屈身一个泥腿子,在远离上海苍凉的边塞度过她的一生。这里过去是发配犯人的地方。但妈妈又不阻止,也许是这位经历过风雨太多女人的自私吧,反正儿子是不会吃亏的。只是不想让初涉男女情爱的儿子受到伤害。


闪散着清冷寒气的绵绵细雨,雨点突然变大了,也密了。钱爱娣举在头顶上的伞布就像无数把小鼓槌,同时敲击着一面大鼓,咚咚咚地响个不停。

  宽阔的科洛河面上被雨滴打成了筛子眼,山坡的沟壑之中,哗啦哗啦响着四面汇集来的雨水,将本来低洼不平的小路冲成一段一段,低洼处积着一汪汪的污水。

 
 
 
  钱爱娣穿了一双大红色的雨靴在雨中跳跃,她爬上泥泞的陡坡,来到于毛子家的小院。忽地一阵风雨把她手中的雨伞刮落,雨伞沿着陡坡像风车一样被吹到了山路的草丛中,她顾不上再去捡拾,浑身上下已被雨水淋湿。

  她推门走进暖暖的小屋,喊了一声于阿姨,没有人回应。掀开东屋的门帘一看,空无一人。她又扭身来到西屋,只见火炕上铺着被子,椅子上晾着湿透的衣服,于毛子曲卷在被窝里,头上扎着白毛巾,嘴唇干裂,轻轻地呻吟着。

  钱爱娣伸出自己冰凉的小手,放在于毛子宽大滚烫的额头上。

  烧得浑身酥软昏昏似睡的于毛子忽地觉得一阵凉意,火辣辣的嗓子就像流入一股甘甜的清泉,一双柔软清凉的小手从额头划到脸颊,电流针刺般酥酥地在全身的血管中跳动。于毛子睁开了眼睛。

  钱爱娣连忙将晾凉的开水给于毛子灌下,于毛子好像又有了力量,他侧过身来,伸出毛茸茸的胳膊和那双骨节分明的大手,放在她湿漉漉的大腿上:“爱娣,快把衣服脱了烤干,别感冒了。”

  “我知道。你是怎么感冒的?牛一样的体格。”

  “嗨,早晨白二爷家的小猪被冲进了河里,我衣服都没脱,给捞了上来,没成想,俺铁打一样的身板也知道感冒,这是我记忆中的第一次发烧。”

  钱爱娣在于毛子的催促下脱去了湿衣服,全身只剩下一件三角裤头和于毛子从没见过的乳房罩。一个玉柱般雪白粉嫩色的身躯挡住了于毛子的视线,高高隆起的乳峰在乳罩里颤动,就像一对即将跳出草窝的白兔。于毛子血流加快,黄黄的眼珠里闪出一道钱爱娣从未见过的光,闪得她心里一阵的颤抖。

  于毛子不敢再看,他闭上眼睛翻过身去。钱爱娣顿觉浑身发冷,双腿也开始打颤。于毛子凸起的胸肌,就像山峦一样的坚硬,又像火山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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