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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三 命 通 会-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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衰枭旺更无情。
如丙戌、丙申、甲戌、壬申,甲见丙食,又见壬倒食,甲
生申月受煞制无气,二丙窃气,壬水制丙,煞得施行,故无名
利。
又如壬申、壬子、甲戌、丙寅,会印归禄,水精火神之妙,
木火通明之象。
又,己未、壬申、甲子、丙寅,以煞化印,归禄得秀,木
火通明,水木清奇。二命俱大贵。
前忌倒食,逢制合反贵,切不可一见倒食,便以凶论。
○论杂气
杂气者,乃辰戌丑未,辰中有乙戊癸,为水土库;戌中有
辛戊丁,为火库;丑中有癸辛己,为金库;未中有丁己乙,为
木库。各随所藏之气而言,看我日干,或为官,或为财,或为
印,官系福身之物,财是养命之源,印乃资身之本,在人最为
切要。四库各藏三件,乃天地不正之气,故以杂言也。经云:
财官印绶全备,藏蓄于四季之中是也。此格喜透露冲刑,忌压
伏,其余喜忌消详,与前正气财官印同。假令六甲日生得丑月,
以丑中辛金为官,己土为财,癸水为印,看天干透出何字为福
次,分节气浅深,何物当令,大概透财者富,透官者贵,印绶
享父祖见成之福,受宣敕荫庇之贵,如无透出,冲刑少许兼身
旺为妙,忌身弱,冲刑太过则福聚之气散矣。如柱元有破害之
物,再不可遇此等运,再行则为太过,冲坏秀气,反不为吉,
元无破害,喜冲刑运。《景鉴》云:杂气财官,身旺有冲而发,
若太过反受孤贫是也。又云:杂气财官格,要四柱财星多,便
为好命,若四柱别入他格,依他格断。又云:杂气财官有正官
格、偏官格、正财格、偏财格,杂气印绶有正印格、偏印格,
须分偏正,若偏官,亦要少许制伏则可,若墓库重叠,元无刑
冲,不透贵气,兼有戊己压其上,最难发于少年,故曰财官锁
闭少年,不发墓中人是也。又曰:四库亦是衰养冠带之乡,若
时上见为时墓格,与月上同论,但发较晚。如丁亥、戊子、丙
申、己丑,丙用丑墓为财库,行未运冲丑库发财。见壬,辰为
官库,至戌运冲辰库发官。倘柱中别有戊辰、己丑压伏库上,
则不能发财发官,难作好命看,若有冲见合,则又不能冲矣。
又曰:月临库地,东西南北四隅之气,如未木行东方,戌火行
南方,辰水行北方,丑金行西方临库墓,运行生旺之地必发,
如月临辰水气,运转南方,不见会合,只以土论。又曰:古人
以五行墓处为仓库,若命中带仓库,遇太岁所克之五行加之,
如木人得辛未,火人得庚戌,土人得壬辰,水人得甲辰,金人
得癸丑,是谓库中有财,其人必丰厚;若命带墓绝,而反值太
岁所畏之五行加之,如木人得乙未,火人得壬戌,土人得戊辰,
金人得己丑,水人得丙辰,谓之绝处无依,其人必??滞。若五
行递相库墓纯粹而不破,又有福神加临,此两府之格也。若破
而生旺,破而死绝,有福神加临,则减退断之。若克破而无福
神,只是百姓。此库墓格局,不问贵贱,只是一生自己荣旺,
不利六亲,仍难得子息。
有库头鬼,乃甲乙人见辛未,忌丁巳;丙丁人见壬戌,忌
戊寅;戊己人见甲辰,忌庚寅;庚辛人见丁丑,忌癸巳;壬癸
人见戊辰,忌甲寅。一名轩车煞,若犯所忌,主车破辆,马折
足,妇人疾厄,常人致盗。《神白经》云:生日犯之得用,若
遇时不犯忌,多主富贵,君子早年科甲,常人艺业出众。
有库头财,乃甲乙人己未,丙丁人庚戌,戊己人壬辰,庚
辛人乙丑,壬癸人丙辰,君子多主钱谷之任,常人家业从容,
即透出财官论也。如金见己丑火,木见乙未金,水见丙辰土,
土见戊辰木,火见壬戌水,如此之格,即墓中逢鬼,危疑者甚。
古歌云:杂气财官用月宫,天干透露始为丰,财多官旺宜
冲破,切忌干支压伏重。又:杂气从来自不纯,天干透出始为
真,身强财旺生官禄,运入冲刑聚宝珍。又:月令提纲不可冲,
十冲九命皆为凶,惟有财官逢墓库,运行到此反成功。又:时
墓逢官主发迟,喜逢冲克最为奇,镇压不来临贵处,官高职显
两相宜。又:少年不发墓中人,皆为财官闭库门,破害故能开
锁钥,压藏终是受苦辛;丁壬本取辰为墓,戊土来伤富作贫,
乙卯甲寅同救济,财星涌出自然荣。又曰:杂气财官与印同,
格中最忌鬼财重,但宜我多生为上,虽喜逢他要得中;若是财
多宜退职,如逢官旺福无穷,贪财坏印君须记,蜗角蝇头枉费
心。又:财官杂气库中藏,最喜生身入旺乡,煞重身轻宜制伏,
财多库实要冲伤;五行有取寻他格,四柱无情反有笺,岁运若
临财旺地,声名日进甚高强。
○附论墓运
秘诀云:幼年不宜逢墓库,老年值此却丰隆。又云:旺官
旺印与旺财,入墓有祸;伤官食神并身旺,遇库兴灾。又云:
旺煞入墓,寿算难延。可见凡官印伤官七煞为用神者,俱忌行
墓库之运,惟晚年行自库地则吉。
○论伤官
伤官者,我生彼之谓,乃甲见丁、乙见丙之类,甲用辛为
官,丁火乘旺,盗我之气,克制辛金,使不辅甲为贵,故名伤
官。伤官格务要伤尽,方作贵看,元有官星,伤之则重。经云
:“伤官见官,祸患百端”是也。伤官虽凶,乃我所生,自家
之物,伤尽则能生财,财旺则能生官,造化展转有情。如月令
在伤官,四柱作合结局,皆在伤位,无冲无破,不见一点官星,
谓之伤尽。又有月支伤官,时上伤官,四柱无官星,亦谓伤尽。
更身旺、财旺或印旺,名标金榜,一品贵人。此格主多材艺,
傲物气高,心险无忌惮,多谋少遂,弄巧成拙,常以天下之人
不如己,而人亦惮之恶之。伤官无财主贫穷,盖生财气者即食
神伤官,盗财气者即七煞官星,所以伤官要见财,不要见官。
假如甲生午月,木不南奔,身势太柔,岂可再逢金制?金能盗
土之气,所以不要见官。既无官星,而柱却无一点财可恃,虽
聪明机巧,不过虚名虚利。经云“伤官无财可倚,虽巧必贫”
是也。
伤官格用财,亦有用印者。《天玄赋》云:伤官用印宜去
财,用财宜去印,倘使财印两全,将何发福?身旺者用财,身
弱者用印,用印者须去财方能发福,用财者不论印亦主亨通,
伤官用印,不忌官煞,去财方发,元犯伤官,须要见财则发。
伤官最喜行财运,印绶身旺次之,不喜行官乡,四柱伤官多而
见官者,不宜复行伤运,一位无妨。又曰:伤官格务要伤尽,
若柱见伤官,而官星隐显,伤之不尽,岁运再见官星,官来乘
旺,再见刑冲破害,刃煞克身,身弱财旺,必主徒流死亡,五
行有救,亦残疾。若四柱无官而遇伤煞重者,运入官乡,岁君
又遇,若不目疾,必主灾破。
经云:五行伤官,惟火人土伤官,土人金伤官忌见官星,
若金人水,水人木,木人火,不忌。盖火以水为官,以土为伤,
水畏土克,土得水无益;土以木为官,以金为伤,木畏金克,
金得木无益,所以火土伤官格忌见官星。金以水为伤,以火为
官,水虽克火,若金寒水冷,不得火温,难以济物,况水得火
成既济之功;水以木为伤,以土为官,木虽克土,若水泛木浮,
不得土止,难以存活,况木得土成栽培之力;木以火为伤,以
金为官,火虽克金,若木繁火息,不得金削脱,难以通明,况
金得火成器物之象,所以金水木伤官格不忌官星。故经云:“
伤官火土宜伤尽,金水伤官要见官,木火见官官要旺,土金官
去反成官,惟有水木伤官格,财官两见始为欢”是也。又曰:
伤官伤尽,亦有不作福者,伤官见官,亦有不作祸者。如一命
丁未、丁未、丙午、丙午,丙日坐午,日主自旺,有二午、二
丁、二未,财官俱伤,虽伤官伤尽,奈四柱火气太旺,窃气又
重,运行东南火旺之乡,无一点财气,身空旺无倚,至贫之人,
切不可见伤官伤尽身旺,便作好命看。又如甲日生人,柱有辛
为官,又有丁伤官,若生秋月官旺,虽逢丁火或居亥、子之上,
或见午伏壬、癸之下,则丁不能伤官,终为有官爵之命,岁运
遇煞官印绶,俱吉,忌身衰败运,切不可见伤官格有官星,便
不作好命看。又曰:人命原有些小伤官,不能损贵气,或运入
官乡,官自旺强健,或入印运制伏伤煞,或有财生助,或从化
入于别格,不失为好命,怕再行伤地,病而不起者有之,否则
文书口舌,官事破败,殃祸踵至。柱元有财,又行财运,亦可
成就功名利禄,一行官煞地,或财衰败死绝地,即失财禄,非
官讼则丧服重并。又曰:四柱伤官,惟年干伤官最重,谓之福
基受伤,终身不可除去,若月支更有,甚于伤身七煞。如甲日
人,以辛为官,见丁卯年,生寅午戌月,是伤官重犯,又有卯
为劫刃,名背禄逐马,主为人退悔,反伤祖荫,运行官乡,流
年再见,或煞旺身弱运,必祸。若月令真正伤官,又见官星,
如甲日生午月,见辛未时,午中丁火伤辛;乙日生巳月,见庚
或甲申时,巳中丙火伤庚;丙日午月,见戊子、癸巳时,午中
己土伤癸之例。大要日主健旺,再临伤官运,可发名利,日主
微弱,运历财官乡,祸不可言。又曰:伤官,如甲日见丁,喜
壬合癸破;乙见丙,喜辛合壬破;丙见己,喜甲合乙破;丁见
戊,喜癸合甲破;戊见辛,喜丙合丁破;己见庚,喜乙合丙破
;庚见癸,喜戊合己破;癸见甲,喜己合庚破。
《万祺》云:伤官元辰无官星,又行伤官运,此为窃气太
过,即一木叠逢火位,名为散气之文,非贫则夭,喜身旺及官
乡,伤官见官,再剥再滞,运入官乡局中,反吉,即伤官伤尽
却喜见官星。伤官若带财见印,祸不轻。伤官若带印,官煞不
为刑,伤官多者宜行印,即食多用印。伤官少者又行印乡,即
枭神夺食。伤官若带印,不宜逢财,伤官若带官,不宜行制伏,
伤官用财,不宜行此劫,伤官用印,不忌见官煞,伤官若见官
星重叠,莫作官星论。伤官用官,在年月必要剥官,运在日时,
不宜被伤,一见被伤,祸不可言,不可临墓,住寿难延。《千
里马》云:伤官见官,妙入印财之地。又云:伤官逢财而有子。
《相心赋》云:伤官伤尽,多艺多能,使心机而傲物气高,多
谲诈而侮人志大,颧高骨峻,眼大眉粗。《景鉴》云:伤官无
财而带刃,行奸弄巧。《通明赋》云:重见伤官,身必辛勤劳
苦。又云:伤官多而身旺无依,定为僧道艺术为士。秘诀云:
伤官太重,子必有亏。又云:年带伤官,父母不全,月带伤官,
兄弟不完,时整伤官,子息凶顽,日带伤官,妻妾不贤。又云
:伤官不尽,须防不测之灾,伤官逢财,乃享优游之福,七煞
同来,疾损须忧,身旺无依,孤克难免,伤官遇劫,聚财如柳
絮随风,伤官无印,求利似荷钱擎雨。
古歌云:伤官原是产业神,伤尽真为大贵人,若是伤官伤
不尽,官来乘旺祸非轻。又:月令逢官在伤乡,伤轻减力尚无
妨,若见刑冲并破害,定知为官不久长。又:伤官伤尽复生财,
财旺生官互换来,四柱若无官显露,便言富贵莫疑猜。又:伤
官遇者本非宜,财有官无是福基,时日月伤官格局,运行财旺
贵无疑。又:伤官伤尽始为奇,又恐伤多反不宜,此格局中千
变化,详推须要用心机。又:伤官无官最忌剥,运入官乡反见
奇,岁运命中逢印绶,诚为富贵定无疑。又:伤官不忌比肩逢,
七煞偏官理亦同,若是无官当忌比,如逢身旺却嫌重。又:伤
官不尽又逢官,斩绞徒流祸百端,月犯父子无全美,日犯自己
主伤残;时伤子息多狼狈,须知富贵不周全,若是伤官居太岁,
必招横祸逢斯年。合诸说观之,伤官喜忌尽矣。
○论食神
食神者,日干所生顺数第三位,乃甲食丙、乙食丁之例。
甲生丙为泄气,丙生戊为甲偏财,偏财是天禄自然之财,不劳
己之心力,享见成福禄。甲丙有父子之道,如子旺相,生起财
禄以奉其父母,岂不安享?又甲见庚为煞,见戊为财,其食神
丙火能制伏庚煞,使不得克伤甲木,能生戊财,使为甲木所用。
凡命遇财煞之地,食神旺相,煞被食制,不敢为祸,财被食生,
充裕不竭,故食神一名寿星,一名爵星,良有以也。此格要日
主食神俱生旺,无冲破,主人财厚食丰,福量宽弘,肥体肥大,
优游自足,有子息,有寿考。四柱见财食在岁月上,祖父荫业
丰隆,在日时,妻男获福,怕母子俱衰绝,两皆无成。故经云
:“食神宜食生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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