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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三 命 通 会-第6部分

小说: 三 命 通 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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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泉、涧下,皆吉,如先得平地木成格,大贵;溪流无木多夭,
若丙戌而得癸巳,丁亥而得甲寅,则又别论,再看日时所成造
化何如;大海无山则不宜见土。土见路旁,如丙戌得辛未,丁
亥得庚午,阴阳互见,更假木为基,主贵;壁土亦宜;余则汨
没。若缺木而三刑聚,纵是二土亦凶,砂土独丁已不妨。金唯
剑锋、钗钏最吉,丁见壬申,天干化木,地支乾坤清夷,丙见
辛亥,天干化水,地支丙入乾户,皆大贵格,若丁亥见庚戌,
丙戌见癸酉,则不为吉;泊金有粉饰之用,亦吉;余金无用,
当以贵禄参详。
△丙子丁丑涧下水
涧下水者,山环细浪,雪涌飞端,相连南北之流,对峙坎
离之脉。此水清澄,喜见金养,砂中、剑锋二金最宜。钗钏庚
戌丁丑不宜,以丑戌相刑,辛亥见丙子则丙辛化水,尤贵;余
金以禄贵参之,取其资生,恶其冲破。见木一位不妨,二三则
主劳苦,亦以贵人禄马参之。命中见土,主人多浊天元,若木
或化水,则主清吉;砂中、屋上二土,其气稍清,路旁、大驿
则浊甚矣,主财散祸生,如辰、戌、丑、未土局,其凶尤甚,
以水浊土浑故也。火见太阳,虽炎,中间有既济未济之论;霹
雳就位相争,最所不宜。若二火并论,无金资助,主荒淫,有
金别论;山下、山头亦吉,若并临,时日则嫌。命中遇水,反
成漂荡,见天河为引凡入圣,见大海为福贵朝宗,皆吉,独丁
丑见壬戌,则丑戌相刑,丁壬淫合,主风声不雅;大溪性急,
长流不静,皆不为吉,大抵此水须以多为主,而无火土夹杂,
再得甲寅乙卯之水,则源远流清,真君子人也。
△甲寅乙卯大溪水
大溪水者,惊涛薄岸,骇浪浮天,光涵万里之宽,碧倒千
山之影,最喜有归有养,遇坎则为有归,得金则为有养,所嫌
者,日月时中,有申酉冲动,或辰已风吹,主飘流;井泉水净
而止,涧下有丑为艮,天河沾润,大海朝宗,此四水皆吉;长
流有风,独不宜见。此水以清金为助养,唯钗、砂最宜,蜡金
亦清,若有钗金对冲则不宜;海中虽无造化,甲子属坎,乙丑
为艮,乃归源之地,亦吉;泊金最微,不能相生,岂有超显之
理?剑金虽化于大溪,却忌卯雷巽风,主性不定。五行有土,
皆为无益,屋上、城头壅阻此水,路旁稍可,亦不为奇;壁上
独辛丑为山,大驿唯己酉有合,戊申则冲,庚子则刑,皆不为
吉。火见太阳,虽假照耀,霹雳尤忌相逢,若二火互见,主贫,
单见别论。木见此水,徒被漂荡,唯桑拓木壬子有坎,癸丑为
山,为水绕山环之贵,内甲寅人见壬子吉,乙卯人见癸丑吉;
余木以禄贵参之,尤忌冲破。
△壬辰癸巳长流水
长流水者,混混无穷,滔滔不竭,就下必纳于东南,顺流
自归于辰巳。此水喜金生养,金要白蜡、钗钏,以天干有庚辛
真金,地支辰巳就位相生,戌亥为归源之地;剑锋纯是金水,
泊金水木居东,皆以吉论;海中,砂中无取。嫌土蹇涸,而土
有堤防之用,六土之中,取庚辛丙丁为吉,戊己无用。遇火则
相刑,而有既济之妙,内壬辰喜见丁卯、丁酉,癸巳喜见戊子、
戊午,以天干合化故也;灯头癸巳尤喜见甲辰,山头壬辰尤喜
遇乙亥,化龙归禄,取义更佳。逢木虽漂泛,而桑拓癸丑为山,
杨柳癸未为园,年时得此水围之,为水绕花堤,大贵格也;松
柏、石榴,天干有金相生;大林、平地,虽嫌有土,而癸巳见
戊辰,壬辰见己亥,俱吉。水为同类,涧下则丁壬合化,天上
则雨露相资;井泉、大溪无益;海乃众流所归,而壬辰之龙得
癸亥则龙跃天门,春夏秋生为吉,或龙潜大海,则冬生乃宜,
柱中须先得金为妙。又壬辰为自印之水,再见壬辰则刑,刑则
自害,见戊戌则冲,冲则泛滥,主凶;癸巳,自绝之水,名为
涸流,若遇丙戌、丁亥、庚子、辛丑之土,其涸可待,柱中如
得三合生旺之金生之则吉。
△丙午丁未天河水
天河水者,乱洒六野,密沛千郊,淋淋泻下银河,细细飞
来碧落,此乃天上雨露,发生万物,无不赖之。银河之水,土
不能克,故见土不忌,而且有滋润之益;天上之水,地金难生,
故见金难益,而亦有涵秀之情;生旺太过则为淫潦,反伤于物,
死绝太多则为旱干,又不能生物,要生三秋得时为贵也。水喜
长流、大海,内丙午宜癸巳、癸亥,丁未宜壬辰、壬戌,阴阳
互见,尤吉;大溪乙卯为雷,井泉己酉为贵,俱以吉论。火喜
霹雳,为神龙之火,与此水相济。而倏忽变化,云行雨施,岂
有不贵?炉中火旺,大海水旺,如柱中得二火二水,上下上相
济,谓之精神俱足,大贵格也;灯头有风,山头有贵,皆以吉
论,又须以别水济之方吉;天上就位相克,则忌见之。木石榴、
杨柳俱吉,大林有巽,平地有亥,亦吉;松柏、石榴遇丙辛合
化,亦以吉论。妙选有灵槎入天河格,是取死绝无根之木,柱
无土培则漂流天河是也。土虽不能克,而柱逢庚午辛未,就位
相克,土壅水滞,或水又冬生,则水结池塘,必主浊滥;余土
如砂中、屋上皆吉,城头,大驿无用,壁上对冲,亦坏造化。
水、金虽不能生,独辛亥钗金却属乾天,水在天上,只此最吉
;余金亦取天干有庚辛、壬癸者为用,甲乙无益,再以禄马贵
人参之始得。妙选又以水生人得庚子、壬子为云腾雨施,生春
则旱,夏则潦,冬则寒,独三秋最吉;遇甲辰乙巳、庚辰辛巳,
柱中有壬为云,有辰为龙,为风雨作霖;若生冬月,是为霜凝
薄露,日时喜遇寅卯温和之气,可解斯冻,俱贵格也。
△甲申乙酉井泉水
井泉水者,寒泉清冽,取养不穷,八家凿之以同饮,万民
资之以生活。此水生于金而出于木,故喜见金为福,砂中有土,
性与之最宜,钗钏清秀次之,蜡金与钗金相冲,故不宜再见;
剑锋申酉太旺,恐有泛滥之灾;海金无取,乙丑为艮,山下出
泉,亦吉。此非木不能出,譬之桶论,故见木皆吉,如见平地、
大林,须假剑金削之,方可取用;桑拓、杨柳无用;松柏则互
换归禄,此其最吉。诸火阴阳互见则吉,霹雳名为入圣,太阳
号为显照,二火相见最吉,但不宜并有则凶。诸土路旁、砂中
最吉,屋上有天门生水之源,亦吉;城头,壁上与此水则无干
涉;大驿就位相克,水为土掩则井不食,须有木去之方可。水
喜大海,为引凡入圣;天上、涧下、长流亦不为在灾;大溪甲
寅乙卯为吉,如甲申见乙酉,乙酉见甲申,官星互换,最吉;
如二水在年时,二木在月日,谓之水绕花堤,乃贵格也。
△壬戌癸亥大海水
大海水者,总纳百川,汪洋无际,包括乾坤之大,升沉日
月之光。此水原有清浊,以两般分论:壬戌有土气为浊,癸亥
干支纯水而纳音又水,故清。壬戌人嫌山,以土气太盛,有金
清之方吉,癸亥最喜见山,然后海水之性始安;涧下丁丑为山,
天河与海上下相通,柱中有木为槎则乘槎入于天河,极为上格
;长流、大溪等水毕竟皆归于海,以海水不择细流,故能成其
大也;壬辰为龙归大海,尤吉,中间又分阴阳互见,干支合化
方可;井泉则有所制,与海不通,故不喜见之。诸金独海中第
一,以壬戌癸亥喜见甲子乙丑;砂中亦得,余金又当以贵人禄
马参之。火喜天上,与海水相为照耀,最吉;霹雳己丑为山,
戊癸合化,柱得木火旺地,亦吉;山下、山头、覆灯诸火不宜
见。木唯壬子癸丑、壬午癸未俱吉;大林有风冲动,水性不安
;平地厚载,则就位相得;松柏、石榴若无土制则漂泊无定。
土爱路旁、大驿,唯此二土足以振之不泄,况癸亥见戊申为天
关地轴大格,日时遇此厚土,纵有风雷,亦不为害;城头己卯
须资艮则吉,如逢霹雳,则雷火变化,海水汹涌,亦主贫寒。
六十甲子纳金取象,其十干有可以为金,有不可以为金者,
虽因所值之数不同而五行类化类从之妙,其理亦不可不知。如
甲乙、庚辛、壬癸,此三行者可以为金,而丙丁、戊己不与焉
;庚辛原金,固为本家之物,壬癸非金也,又胡为金?此金水
相生之理,而水亦可以为金,故世有水碧金明之物;甲乙之木,
其质坚强,世有木化为石者,可以例见,故此二者可以取象为
金,与本家之物同也。丙丁属火,燥刚不同,戊己属土,柔刚
不同,与金相反,自不可以金论。戊己庚辛壬癸此六干者可以
为木,而甲乙丙丁不预焉。以丙丁原火,所以焚木,自不可取
;甲乙原木,胡不取之?殊不知五行中金还金,水还水,火还
火,土还土,独木则变,以木资火、水、土之性,假合而生,
脉绝而枯槁则还水也,灼之为火则还火也,腐之为土则还土也。
故不用木,所以脱体而化神也。六甲轮环,所值之数,五行错
综,所得之理,自可以默识矣。凡木皆水所生,其津液即水也,
故壬癸可以为木,庚辛之质,其坚与甲乙同,故甲乙可以为金,
而庚辛可以为木,互换交通,其理亦无二也。丙丁、甲乙、壬
癸取象为水,以壬癸原水也,丙丁其化也,甲乙之津液即为水
也;戊己之土所以克水,庚辛之金所以燥水,气有异也,自不
可以水论。甲乙、丙丁、戊己取象为火,以丙丁原火也,戊己
其化也,甲乙之生燃即火也,壬癸之水所以克火,庚辛之金所
以燥火,类不同也,自不可以火论。丙丁、戊己、庚辛纳音属
土,戊己原土也,丙丁之火化而为灰,灰即土也,庚辛之金混
于土中,乃土之精气所结,故皆可以为土。若壬癸之水润下不
凝,甲乙之木散上不止,自不可以土论。究其取象,有轻重,
有大小,有刚柔,有气味,有体质,有功用,各各不同,此又
兼地支方隅之位,旺相休囚不同,而干天之所值或从本象,或
从化象,或从别象,天人交尽,其理生克,互成其义,此金所
以有海中、砂中、金泊、白蜡、剑锋、钗钏之别,而金之象无
余蕴矣,余木、火、水、土可以例见。此纳音取象所以为造化
之妙也与!
卷二
○论天干阴阳生死
或问:十干有阴阳、刚柔、生死之分,其说然否?答曰:
十干五阳五阴,阳者为刚,阴者为柔,其生死之分如母生子,
子成而母老死,理之自然。赋曰:阳生阴死,阳死阴生,循环
逆顺,变化见矣。
甲木乃十干之首,主宰四时,生育万物;在天为雷为龙,
在地为梁为栋,谓之阳木。其禄到寅。寅为离上之木,其根已
断,其枝已绝,谓之死木。死木者,刚木也,须仗斧斤斫削方
成其器。长生于亥,亥为河潭池沼之水,名曰死水,故死木放
死水中,虽浸年久,不能朽坏,譬如杪椿之木,在于水中则能
坚固。若离水至岸而遇癸水,癸水者,活水也,为天地间雨露,
日晒雨淋,干湿不调,遂成枯朽,则能生火,火旺而木必焚矣,
故有灰飞烟灭之患耳。且午属离火,火赖木生,木为火母,火
为木子,子旺母衰,焉有不终之理?故甲木死于午。经云:木
不南奔。正谓此也。
乙木继甲之后,发育万物,生生不已;在天为风,在地为
树,谓之阴木。其禄到卯,卯为树木,根深叶茂,谓之活木。
活木者,柔木也,惧阳金斫伐为患,畏秋至木落凋零,欲润土
而培其根,利活水而滋其枝叶。活水者,癸水也,即天之雨露,
地之泉源;润土者,己土也,如耕耨之土,成稼穑之功。己禄
在午,午乃六阳消尽,一阴复生,故稻花开于午时,乙木生于
午地。十月建亥,亥乃纯阴司令,壬禄到亥当权,死水泛滥,
土薄根虚,有失培养。故乙木死于亥。经云:水泛木浮。正此
谓也。
丙火丽乎中天,普照六合;在天为日为电,在地为炉为冶,
谓之阳火。其禄在巳,巳为炉冶之火,谓之死火。死火者,刚
火也,喜死木发生其焰,恶金、土掩其光。死木者,甲木也,
甲禄在寅,寅乃阳木之垣,木盛火生,隐于木石之间,非人用
之,不能生发,故五阳皆出乎自然而为先天,五阴皆系乎人事
而为后天,丙火生于寅,其理甚明。如太阳之火自东而升,至
西而没,且酉属兑,兑为泽;己土生金,金气盛,掩息丙火之
光,不能显辉,岂无晦乎?故丙火生于寅而死于酉。经云:火
无西向。正此谓丁火继丙之后,为万物之精,文明之象;在天
为列星,在地为灯火,谓之阴火。其禄到午,乃六阴之首,内
有乙木,能生丁火。乙为活木,丁为活火。活火者,柔火也,
丁喜乙木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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