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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玄机可透露 作者: 曾鹏宇-第24部分

小说: 玄机可透露 作者: 曾鹏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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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对夫妇都已经快60了吧,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很本分老实的人。老父亲跟我说了情况,还没等我说话,又补了一句:我知道你这次来是为了那些孩子,所以也不敢麻烦你别的,只求你看看这份材料。然后就不说话了。 

        我说,您怎么不敲门,这么冷的天在外面站了这么久。那瘦弱的老母亲拉着儿子的手,忽然就跪下了———真的,满头白发的老人就这么给我这个后生跪下了,可是我承受不起啊,天下又有谁能承受得起这哀伤的一跪?!———我连忙去扶,居然扶不动,却听她低低地说,县政府不让我们进去,我们只有找你,求你一定看看我们的材料。又是一个求字,重若千钧。 

        我拼命把母子俩扶起来说,我一定看,一定尽力帮您转到有关部门。一家三口看着我,尤其是那老母亲的眼神,唉……除了那一跪,这一家人似乎一直很平静,而我的眼泪在他们走后终于不争气地掉了下来。 

        这是我短短一年的深度报道记者生涯中,第二次面对这样的场景。上一次是4月份,辽宁海城,几百名学生家长面对永远官腔的干部们怒不可遏,面对记者时却都跪了下去———当时3000多个孩子中毒,一个孩子死亡,政府瞒报,家长将记者当成了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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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到了返回北京的日子,又请那些母亲吃饭。昆仑妈拼命给我夹菜,我要推辞她就说,这是给我大孩子夹的;又给《南方周末》小戴夹菜,说这是给昆仑叔叔夹的。还努力地笑出来,说都已经好久没笑过了。然后一路颠簸地回来。火车上计划的第三篇报道被终止了。 

        事情还没完,昆仑妈半夜给我打电话,当地要半强行地将孩子尸体火化,怎么办? 
        是啊,怎么办?这不过是我笔下新闻的一件,却留下了一个我无法回答的问题。 
        我想起以前看过的一句话:当一个好记者需要一种情怀。当时没想透,现在还在想。 
        ———2003年11月25日凌晨 
        叹息后的追问 
        这些数字,在我经常接触时政新闻后,已经越来越把它当成了一块海绵,就算你有火眼金睛,也看不出它里面蕴涵着多少真实的内容。 
        “平舆杀人案”之所以让人心惊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里面的重重疑点:黄勇究竟杀了多少人,23个还是17个?他究竟为什么杀人?事件背后有没有媒体腐败?……这个世界的真相,无法不让人念念不忘。 

        2003年12月9日,平舆杀人案开庭半天后便当庭宣判,被告被判死刑。一个月前我去了平舆采访,发表在报纸上的那9000多字只能说些可以放在桌面上的问题,有的东西无法拿到亮处说,带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特色;当时我说要写篇手记,之所以一直没有动笔,大半也是在等着看一下这个结果。其实对这个结果我并不意外,这里要说的是便是结果之外的一些事情。 

        黄勇究竟杀了23人还是17人? 
        几乎每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死亡数字都是最让人关注的东西,有时候它也成了衡量事件性质恶劣与否的重要度量,比如煤矿领域就有“3人以上属于重大事故”的规定,记者和编辑在从每天全国发生的无数起事故中挑选可以见报的题目时,也会下意识地先从死亡数字去做判断———“死了几个?”“俩。”“算了,太小,甭登了。”这样的对话相信每个编辑部都能听到。 

        这些数字,在我经常接触时政新闻后,已经越来越把它当成了一块海绵,就算你有火眼金睛,也看不出它里面蕴涵着多少真实的内容。“平舆杀人案”就是最新的一块海绵。 

        关于这个案子的死亡数字,最早消息来源是受害学生的亲属,当时数字非常确切,23人,其中18个学生。我曾问过那个家属,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他的回答是凶手被抓后,失踪学生的家属们赶到公安局,警方告诉他们的。 

        几天后我到了平舆,又见到几位家长,他们口中的死亡数字同样出自当地警方。我一直想跟县公安局核实这个数字,但那几天平舆各单位防记者跟防贼一样,大门不让进,电话打了没人接,最后见报的还是23人(《新京报》登的是20多人,《武汉晨报》登的是25人,出路大致相同)。 

        11月17日,第一篇报道发出来后,我在网上看到一篇新华社的通稿,第一次以官方来源披露死亡人数是17人,伤一人(即最后逃出来的小张)。找出先前家长提供给我的孩子失踪名单,上面先有13人,采访中又陆续增加了5个,这些都是学生,我还知道两个不是学生的失踪者,也是20岁上下,最后出现的地点也都在网吧,我见过这20位被害青少年的家长———至少从我的采访看,有18个失踪学生是确凿无疑的。 

        在关于此案的报道上,河南当地几家很有影响的报纸都被命令封嘴,只能登新华社的这篇消息,结果令家长们非常愤怒。他们问我:“为什么是17个孩子?我们当中有谁的孩子没死?” 

        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但是当天另外一件事情让我确定了这是一个“海绵数字”。16日我曾在受害学生家长的帮助下进到凶手居住的小院做了一番简单的探察,17日,广州的两名同行走得比我更远,他们和受害学生家长居然冲进了凶手的房间,也就是杀人的第一现场,看到了包括杀人凶器“神奇木马”在内的许多物证,其中有许多照片,都是被害孩子的,全都被剪掉了脑袋,还有凶手用电脑做的一张自己的照片,第二天也只有“北青”和广州两张报纸发了凶手的照片。 

        重要的是,他们在屋里看到了很多孩子的遗骨,很多,掩埋在浮土堆里,用脚一拨就能看见。因为情绪激动,一位孩子家长还将几块遗骨带了出来。我知道后吃了一惊:“如果是这样,证明现场并没有完全清理完毕,怎么死亡人数就已经确定了?” 

        又想,难道警察只带走了挖出的头骨,靠头骨的个数来判断死了多少人的?咨询了公安大学的朋友,他说不可能,没有这样收集证据的!如果真是这样,“17”这个死亡数字就分外可疑了。 

        本来我想在第三篇追踪报道中把这个问题提出来,但是人还在河南,报道已经被禁掉,无奈。之后所有报道都只用了17这个数字,但我不接受,于是想等到审判时,看黄勇自己是怎么说的。 

        案子审判的时候,河南的各家报纸纷纷拿出几个版来做,还突出了警方的“破案有方”。这些报道中,黄勇一直没有主动说他究竟杀了多少人,我仍然无法对17和23这两个数字进行更深辨析,当然无论是哪个,对那些受害家庭来说都是痛彻心扉的打击。 

        黄勇究竟为什么杀人? 
        在通稿中,黄勇作案的由来大致如此:喜欢看暴力片,有幻想杀人欲;后来还有什么10岁黄勇就开始幻想杀人,在17年后开始“莫名其妙”地不找媳妇、不找工作,专门实现他10岁时候的梦想。我看后真的非常佩服那些先拿这些理由说服了自己的人。 

        不可理解的是通稿中回避的一个问题,就是黄勇的身份。通稿中说29岁的他“一直务农”,可是他明明当过三年兵,是一位复员军人,复员后才在家里务农,这件事情他所在的村子都知道,我还见过他穿军装时的证件,上面的日期是1996年,但是在通稿中这重要的细节被抹去了———其实大可不必,谁也不会因美国黑人犯罪率高而认为安南不是位绅士。 

        我曾猜测,是不是黄勇复员后政策落实得不好,造成他心里产生抵触情绪。后来采访中发现他父母在当地做生意,家境并不困难,这大概也是他为什么几年不工作、不种地一样有钱上网、生活的原因。 

        在当地流传的黄勇做案原因中,流传得比较多的还有黄勇是因为找对象屡屡受挫才开始杀人的,但是这并不能解释为什么受害者都是20岁以下、长得眉清目秀的男孩子这一重要问题。 

        在有关12月9日庭审的报道中,我看到了黄勇关于杀人原因的自述,与“10岁就想杀人”的说法如出一辙,对于为什么只杀男生,他说“杀女生体现不出英雄气概,杀成人又难以完全控制对方”———回答得很轻松,逻辑上也天衣无缝,但是我的后背却仍觉得暗暗发凉,因为庭审当天小张的证词并没有全部宣读,我看到时很多重点都被用省略号代替了。别人都说小张逃得出来是“大难不死”,但是我却有些担心:小张还只是个16岁的孩子,希望他以后也能平安无事。 

        平舆惨案报道中有没有媒体腐败? 
        去平舆采访当天,就听说了这么一件事,当地连续失踪孩子的案子一直没破,家长们曾去北京上访,并想到了向媒体求助。9月4日左右三位记者扛着摄像机就来了,采访了家长,也采访了县里,后来却没有了消息,当地人都在说“县里花了30万把记者买通了”。 

        一位家长有心,保留了一张当时这位记者去采访时的名片。拿来一看:“新华社河南分社音像编辑中心”。 
        “他回去后就再没跟你们联系过?”我问家长。家长们说记者采访完他们后,就被县里接走了,几天后家长们不放心,电话过去问见报没有,对方回答是“见了,不过那只有局级领导干部才能看到,你们看不到”。家长们将信将疑,但也没再纠缠,后来当地就传出了“30万买通记者”的消息;到了11月案子破了,别的媒体都在往河南赶,这“新华社记者”倒又找上门来,再次要求采访,结果被家长们断然拒绝,回答是:“我们不相信你们,你们上次骗人!” 

        我觉得事情有点奇怪。 
        按照那位记者的回答,他回去应该发的是内参,这虽然是看不到的,但是却未必不能查到。如果没发,那多半有问题,而且9月后到破案前的两个月,当地又有孩子失踪被害,从这个角度说,如果真的收了钱没有发稿子,那责任可就大了。 

        要在平常也就罢了,但是当时新华社等单位十多名记者被繁峙矿难老板行贿一事刚爆出没多久,这件事情便显得不那么寻常。 
        后来北京各报的报道被停,陕西的《华商报》却披露出表面上看来更确切的说法,“县上几个部门凑份子,花了30万把带子买了去”,当然没有提到新华社的名字,只是说“一重量级媒体”。虽然发出来了,但仍只是传闻的报纸版。 

        11月20日,我与新华社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对方是位非常和蔼的女同志。我把事情大概说了一遍,把那位记者名片上的电话、地址、姓名都留下,一是核实此人身份,二是查一下当地记者有没有发关于平舆案件的内参。对方说,这个不困难,会在第一时间去查,同时留不留姓名都取决于我。我说光明正大的事情,没有什么需要藏着掖着的,于是留下了姓名电话。 

        第二天一早,手机就响了,是新华社河南分社张社长打来的。他跟我说了三件事:1·那张名片上的人并不是新华社记者,但在新华社河南分社下属的音像部门工作;按张社长的说法,“这个人去平舆只是做些辅助性的工作”,而河南分社记者一共只有三位。2·有关此事,河南分社的确向有关部门发了内参,并得到批示。3·经查,没有30万这件事。 

        那天张社长在电话中说得比较急,可能跟总社一接到我的电话就要求分社调查此事有关,所以我并没有机会提出一些疑问,比如说文字记者发内参和摄像记者发内参的形式应该是不一样的,虽然内参发了,但发的究竟是文字的还是图像的?如果只是文字的,那么扛摄像机的三个人去平舆干什么?他们是不是一起去的?没有30万的事是怎么查的,只是问了当事人吗?等等问题,都没来得及问。 

        又过了两天,新华社总社给我回了一个电话。还是上次那位声音和蔼的女同志,她说河南分社已经以书面形式汇报了此事:1·名片上这人根本不是新华社分社正式记者,虽然工作跟分社有关,但他的正式身份是河南电视台某栏目工作人员;2·这个栏目是分社和电视台合作搞的,跟青少年有关,所以9月的时候知道孩子失踪的事才会去平舆;3·有关此事,新华社分社的确是发了内参的。 

        我说既然是这样,不相干的人用新华社名义就有问题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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