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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潇洒出阁 席绢-第19部分

小说: 潇洒出阁 席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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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秋水一直不明白她的末婚夫兼老师为何会坚持搬来与她同住;不过,日子一天天过去,上下班有人陪,屋中多一个人做伴倒也是挺惬意的事,也就不再天天追问他的目的了。

两个星期来,他们倒也做了不少事。例如:到白家宣布订婚的事,介绍双方家长认识,两人总算正式订下了名分。勤奋教学的秋水也越来越受学生欢迎。在体育组长央求下,她也带了两个运动社团,日子过得多采多姿,却也充实得累人。

先前白悠远强制每晚要恶补防身术的事,每每在一连串笑场中度过;因为她在他的手劲下,不是哀哀叫痛,就是笑得风云变色,全身倒在地上蜷成虾球状。再厉害的老师遇上这种头痛的学生都会决定自动放弃的。每次教学都在他的诅咒与叹息声中结束练习,偶尔两人难得在力道上配合恰好的情形下稍有进度时;但是只消双眼纠缠上,互相狂放电,就难免会有几分钟或数十分钟的课程换成耳鬓 磨与亲的喃喃细语了。

总而言之,白悠远这辈子没教过这麽笨的学生,他是彻底地放弃了,倒不如说,其实是舍不得她全身跌得青一块、紫一块的,还是谈情说爱比较符合经济效益。

为什麽他非要教她防身术不可呢?秋水不明白,他又死不肯说,只好算了。

这日放学後,她趴在桌上等还在开会的白悠远。原本说五点就可以散会的,此刻时针已不客气地往六点钟方向靠近。等人倒不打紧,但是她肚子好饿哦!让未婚妻死於饥饿也是一种罪过,她的肚子正悲壮地呻吟着……

一秒钟、二秒钟……叁秒钟……

好,决定不等他了!秋水拿起皮包,以残存的力气踢开椅子,决定先到两百公尺外的快餐店吃饭。留下了字条,她有些心虚地走了出去,心想:他一定很不喜欢被「抛弃」的感觉,或者不能接受食物比他重要的残酷事实,但他会明白的。活着的未婚妻才有结婚的价值,死了还有什麽戏唱?她可以接受各种死法,但拒绝有人在她墓碑上刻着——此妹因饥饿而死,在食物暴满的年代。

就在她晃出校园还不到两分钟。白悠远抱着一叠参考书进来,看到空无一人的办公室,不必看纸条也知道那丫头跑去填她的胃了。也许是有点反应过度,他公事包一提即刻冲了出去

「他们」不会放过这个绝佳的落单机会,希望他料错,想着想着,他的脚步更加快速地跑动。

*     *

「唉哟!你轻一点!」哀号声不断地传来。

「这样好一点了吗?」另一个声音轻轻地问。

「痛死了啦!」

「哼!谁叫你单独先走的?痛死活该!」白悠远发现横躺在床上的丫头不宜采温柔方式待之,愈温柔她愈会撒娇地叫痛,乾脆用骂的比较快,顺便吼出他的愤怒:「我千交代、万交代,叫你一定要在有我陪伴的情况下做任何事,你的表现是什麽?这些皮肉之伤只是惩罚你背信违约而遭来的天谴。」

即使身上的瘀青一时之间仍然很痛,秋水也要强提起精神来反驳:「我的皮肉之伤是你近日来寸步不移的原因吧?别颠倒是非了,如果你早点儿告诉我,我死也要抱着你一起挨揍。你说!你是不是怕被人抓来一起打,才不告诉我的?」

「是呀!我怕得要死!怕死了你这个宇宙超级大白痴,我看你连自己怎麽死的都不知道!你不会是被打得更笨了吧?不懂防身功夫的人才有被K的本钱,你忘了是谁英雄救美的?」他用力一拍,最後一张OK绷精准地黏上了她鼻尖的小瘀青。

事实上,要找出秋水身上不疼的地方倒挺困难的。当时白悠远找遍了每一条巷子,终於找到她时,她已经鼻青脸肿了!太多的伤口来自她闪避不及地撞到墙角或吻到地表造成的。那群围堵她的中学生没持刀,也没持棍,只想以拳头教训她。幸好秋水运动神经还算可以,在不伤人,也不要被人伤的原则下,她闪得相当狼狈,不明白为什麽她会受到这种「招待」?

在被揍了几拳後,她火气也大了起来。可惜还容不到她发出怒吼,她的救命天神从天而降,一下子情势大逆转,她成了童话故事中的女主角,被英雄所拦救。等到她决定不要扮柔弱,也要打几拳回来以示公平时,那几名学生早已被摆平倒在地上了,接着几辆警车前来带走这一批问题少年,据说都是有前科的。害她一拳也没打到,真讨厌!

此时最急需弄清楚的是,她为什麽会成为人家殴打的目标,她是这麽标准的好老师,来台中不过才两个月,还来不及与人攀恩结仇,为什麽他们会找上她?况且,那些人看来似乎也不像是自己学校的学生。

她小心地捧着红肿的下巴,看着他:「我这辈子还没有做过对不起人的事,你想,那些人K我的目的是什麽?而你似乎早已知道了,也不告诉我一声,太不够意思了吧?」

白悠远从购物袋中抽出一条法国面包,示意她张开嘴巴,将一整条面包往她口中塞去,让她慢慢在口中分解吞下;除了要治她饥饿的肚子,也是要让她闭上嘴。

「原来我希望事情根本不要发生,最好能事先找到那些人解决掉这桩麻烦;可是他们在暗,我们在明,着实难以掌握,所以我一接获密报。立即采取最直接保险的方法,与你形影不离。想教你防身功夫嘛。才知道你天资鲁钝得不可思议,今天这一顿毒打,足以让你以後更小心些吧!怪来怪去只能怪你的莽撞!你根本忘了一个多月前找那个小男生飙车的事了,对不对?那孩子是挺讲义气地暂时服了你,但他的手下不服,尤其那些来自别校,呈半退学状态的学生。他们倒也不是多想替老大报仇,而是那群小子个个都想当老大,最好的方法就是打垮那个令他们前任老大心服口服的人了。如果是光明正大找你赛车,我就不会如此紧张,偏偏就我所知,所谓的「江湖道义」是不存在於那些小杂碎之间的:他们成不了大事,又好大喜功,个个想争王出头,还自以为潇 得不可一世。不过,主要也是知道那些人在吸安非他命,所以我决定让他们去勒戒所反省几年再出来;至於会打到他们躺平在地上的原因有二,一是我手痒,二是替你出气,开心吧?有我这种未婚夫是件多麽幸福的事啊!」

秋水啃完了半条面包已经快吐了,还有个不要脸的男人在自吹自捧。她拿开面包,灌了一大瓶矿泉水,在嘴巴没空的同时,只好以眼神表示不屑的嗤声,好不容易将梗在食道的面包给冲到胃中之後,她才道:「那麽,不事先告知我的原因呢?

伟大的英雄?」

「怕你会以担心为藉口,半夜到我房间偷袭我,到时谁还我清白?」他义正严辞,以一副正人君子模样表示。

她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他。一手指着他额头说:「认识了你这麽久,才知道厚脸皮的说法可以运用到什麽程度。是谁说要提早结婚的呀?」

他伸手拉她入怀,她低声哀叫,还後仍是依偎在他怀中了,忍着疼痛也要享受他温存的搂抱,尽管这家伙吐出的话并不怎麽温存。

「是谁每次看到我赤裸的上身都要研究很久,又摸又搓的,完全不懂脸红为何物?」

「脸红?不,我的血液要运用在更有效益的地方,没空天天冲上脑门扮脸红。」她往他颈子上咬了一口,企图制造出瘀青,来个「妇唱夫随」。

他哈哈一笑,捏了捏她鼻尖,吁了口气:「总算没事了。」

「你很担心呀?」

「当然!你还没替我生娃娃呢!」

她咕哝着:「真是不可爱的回答。」只好勉强当成是他特别关心的用语吧!说点好转的话会少块肉呀?臭男人!

她真怀疑自己怎麽甘愿当他的未婚妻?追根究柢,自己的眼光也逃不了责任,八成是脱窗了,不然就是上辈子欠他的;倒是……他娶了自己又能得到什麽好处?

据他宣称,她煮的某些菜色使他拉了好几次肚子,厨艺平平,乏善可陈;要说身材容貌嘛,也有比她条件更好的:再谈到性格上,她也不怎麽温柔,许多时候与他打打闹闹就算是「谈情说爱」了!

唉!没什麽好互相嫌弃的,他们两人是什麽锅配什麽盖。若要他正经八百、柔情万千地与情人咀嚼浪漫又文诌诌的对白,不出叁秒,不是他跑去吐,就是她当场吐血身亡。他——白悠远,一个有绝佳条件的男人,此生最大的败笔在於他热爱又骂、又吼、又打、又玩闹的爱情方式;所以,江秋水恰恰好捡来用,绝对没有人吃亏。

绝配!

*     *     *

对於她身上遮也遮不去的瘀青,秋水陷於一种悲惨的情景中。如果怕丢脸,死不肯说是被外校学生打成了这副尊容,就得接受同事与学生们暧昧眼光的质询。即使她再笨也知道那眼光的含意是什麽。他们全部一致通过,认定她昨夜与未婚夫「一时天雷勾动地火」,上演太激烈的戏码,以至於她身上充满了瘀痕!

说那票好事人口没知识,外加没水准,还真没冤枉他们。哪有一种吻痕会形成像拳头般大的瘀青附着在额角、颊边的?有哪一种亲热法会让手臂破皮流血的?更别提她小腿上那一条长约二十公分的刮伤了:至於其它症状较轻微的小伤痕,也没有一点儿像吻痕的长相,很好比较的,真不知那些人的眼睛怎麽长的。白悠远的左颈口有一块圆形吻痕,那是她昨天咬下来的,跟她身上的大不相同,别人也看到了,想法却更为邪恶,让她跳入太平洋也洗不清了。

真不明白那些闲人何以对他人的闺房记趣表现得如此兴奋?动不动就想歪,任由他们说破嘴没做过也不相信;但,话说回来,她何必管他人信不信?她是不会托出造成这一身瘀青的事实,就让他们去渲染吧!

「喂!你们昨晚到底有没有?」体育组的大熊先生叁八兮兮地挨过来问秋水。

换做别人他可不敢问,但是江秋水是他的小哥儿们,他几乎已忘了她的性别了,要当她是女人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所以趁这一堂白悠远有课不在,马上冲了过来打听情报。

秋水装做很专心地批阅作文,口中叫着:「好忙哦,好忙哦!」

「你们会不会因为孩子提早来报到而提前结婚?不是我爱说,肚子大了照相就不好看了。」

「好忙哦,好忙哦!」她又叫。

「我就知道你这小子在害羞!我真的很不明白,白老师怎麽有办法将你想像成女人来爱呢?他是不是有点同性恋或恋童的倾向?」

她向天空瞪了一眼,也瞪了大熊一眼。没好气地说:「基本上,我是个货真价实的女人,OK?」

「嘿嘿……对哦!」大熊搔了搔一头乱发傻笑。

秋水丢下毛笔转身看他,很不明白地反问:「奇怪?这种事你们男人之间比较聊得起来吧?你该去探口风的人是白悠远,而不是我,为什麽没有人问他?大熊,你很「偏爱」我哦!」

「呵!问他?我不要命了!别看你那老公平常热心开朗、人缘又好,其实他最重视的就是个人隐私。不过,说来也奇怪,他并没有因此与人造成距离感,反而还能与人打成一片,每个人对他都不会有太超过限度的举止。也就是说,他那个人有自成一格的特性,让人乐於亲近、信任,甚至玩闹在一起,应对进退却又极有分寸。如果他有野心一点儿,不安於当老师,他的前途一定不可限量,再加上他显赫的家世——」

秋水立即打断他:「他家只是种水果的,与台湾排行百名内的巨富都没有八等亲以内的关系。」

「我知道啦!我说的是另一种。他父亲是亚洲武术界赫赫有名的宗师之一。白家七名子女在多年前参加一次武术大赛,包办了所有组别的冠军席位。当时轰动了全世界。只可惜他们一家子都不爱出风头,事隔多年,想来也不会有人刻意去记着了;不过他们在世界各地的武术界都享有盛名,这不是财富所能比较的。巨富算什麽?随便在台湾抓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巨富,可是却不容易抓到一个武术高手!创造传奇比制造财富更令人激赏!」

这麽神气?怎麽她都看不出来?也没有衍生出崇拜与伟大的感觉?她只知道他武功不错而已,其它的什麽传奇事迹、宗师名号……似乎都是太锦上添花的事。她较重视的是大熊对白悠远的评语。大家都不敢惹他,所以明知是很逾越规矩的事,也只好往她这边挖掘了。原来她一点气势都没有,可是任由她怎麽想破头,也想不出白悠远有哪一点表现令人敬畏?

他很受校长重用,也很受学生拥护。这种「恶」势力是很大没错,可是他的行迳却与他的「表兄弟」如出一辙;很不幸地,他的表兄弟名为「痞子」,哪来的「特性」示人?秋水不服气地想。

嗯,爱情果然使人盲目!像她就完全看不见他特别的地方,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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