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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梅花易數-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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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健刚硬之物。非金非石,此为体矣。观物有体互变卦,并无生旺之气者,为不入五行物。观物观爻,如八卦中阳爻多,乃多刚之物;阴爻多,乃多柔之物。
又诀,观物变在五六爻,多是能飞动之物。
观物看变爻为主
凡观物,以变卦为主,应用之应验也。如得干,初爻变为巽,金刀削过之木物。二爻动,变为离,乃火中锻炼之金。三爻动,变为兑,乃毁折五金之器,虽圆而破处多也。
观物克应法
凡算物之成败,又看体卦克应如何。成卦未决之际,有见圆物相遇,即断圆物。见有负土者过,即断为土中之物。见刚健之物,即言是刚健之物。见有柔腐之物,即言是柔腐之物。
观物趣时诀
凡算物,趣时察理,无有不验。以春得震、离为花,夏得震为有声之物,秋得兑为毁折成器之物,冬得坤为无用土物也。
观物用易例
有人以笼盛物者,算得地天泰之初变升,互见震、兑,曰此必是草木类而生土中也。色青根黄,当连根之草木也。盖爻辞曰:「拔茅茹,以其汇。」乃曰:此乃干根之草木也,视之乃草木连根,新采于土中也。互震为清色,兑为黄根也。
又有以锺覆物者,令占之,得火风鼎之雷风恒。乃曰:此有声价气势之物,虽圆而今毁缺矣。其色白而可用。盖其辞曰:「鼎玉铉,大吉。」互见干、兑,虽圆面毁也。开视之,乃玉绦环,果破矣。
万物戏验
凡猜手中物,干金为圆白之物。其色白,其性刚,为宝货之物,有气为无价物。坎为黑色,性柔,近水之物。又艮为土中之物,瓦石之类,有气为成器之物,其色黄。逢兑克,无气,折伤之物。又巽、震为竹木,有气为有用之物,为可食之物;无气为竹木之属。遇兑之属可食,当时之果物,色青。有气柔,无气刚。震、巽遇坎为污湿物,或有气;如无气,为烂朽之木。离色亦,性柔,有水有木,而火焚之,必炭之类。有气,为价值可货之物。坤为土中之物,色黄而性温。兑为毁折之物,带口。凡占物,以春震巽、夏离、秋干兑、冬坎皆当以为可用之物,成器之物。否则为无用之物。值六虚冲破,则必无物而空手矣。

断占总诀篇之四
占卜十应诀
凡占卜,以体卦为主,用为事应,固然矣。但体卦既为主,用互卦相应,参看祸福。然今日得此一卦,体用互变中决之如此;明日复得此卦,体用一般,岂可又复以此决之?然则若何而可?必得十应之说而后可也。盖十应之说,有正应、互应、变应、日应、刻应、外应、天时应、地理应、人事应、所谓十应也。夫正应者,正卦之应也。互应者,互卦之应也。变应者,变卦之应也。此二卦之诀也。占者俱用之以断吉凶矣。至于诸应之理,人有不知者,故必得诸用之诀,卦无不验。不得其诀而占卜吉凶,或验或不验矣。得此诀者,宜秘之。
正应
正应者,即体用二卦决吉凶
互应
互应者,即互卦中决吉凶
变应
变应者,即变卦中决吉凶
方应
方应者,以体为主,看来占之人在何方位上,即看其所坐立之方位。宜生体卦,又宜与体比和,则吉;如克体卦则凶,如体卦生之,亦不吉矣。
日应
日应者,以体卦为主,看所占属何卦,及体卦与本日衰旺如何。盖卦宜生体,宜比和;不宜克体,亦不宜体卦生之也。本日所属卦气如寅卯木、巳午火、申酉金、亥子水、辰戌丑未土也。
刻应
刻应者,即三要之诀也。占卜之顷,随所闻所见吉凶之兆以为吉凶之应。
外应
外应者,外卦之应也。占卜之际,偶见外物之来者,即看其物属何卦。如火得离、水得坎之类。如见老人、马、金玉圆物,得干。见老妇、牛、土瓦物,得坤之类。
又如见此者,为外应之卦。并看其卦与体卦生克比和之理,以决吉凶。
天时应
天时之应,占卜之际,晴明为离,雨雪为坎,风为巽,雷为震。如离为体,宜晴。坎为体,宜雨。巽为体,宜风。震为体,宜雷。火见雷为比和,参之生克,以定吉凶。
地理应
地理之应,占卜之时,在竹林间,为震、巽之地;在江河溪涧池沼之上为坎;在五金之处为干、兑之乡;在窑灶炉火之所为离;在土瓦之所为坤、艮,并为体卦,论生克比和之理以诀之。
人事应
人事之应,即三要中人事之克应也。盖占卜之际,偶遇人事之吉为吉,偶遇人事之凶为凶。如闻笑语,主有吉庆之事;遇哭泣,主有悲愁之事,又以人事之属于卦者论之:老人为干,老妇为坤,少男为艮,少女为兑。并看此人事之卦与体卦生克比和,以决吉凶。
此十应之理,凡占卜之际,耳闻目见以决吉凶,并以体卦为主,而详见生克比和之理。如占病症,互变中俱有克体之卦,而本卦中又无生体之卦者,断不吉也。又看体衰旺,若体旺则庶几有望,体衰则无复生理。如是,又看诸应有生体者,险中有救;有克体则不可望安矣。其余占卜,并以类推之。
论事十大应(论日辰秘文)
一行:问官事,属木,旺木有文书;属火,有官司;财金,财有至。有客至问病,人火潮热,金水米浆。
二立:官司不发,木土无金,大小口舌,病不凶。财水土,有贵人至,文书发动。
三坐:问官司,有讼不成。主财属火,主和劝。金败财,木得财。病却月,又有犯林木神,有祸不凶。
四卧:问官司侧睡者,欲起必作,主阴人事。金有财,火事发破财。土水无财难就。土木有财。
五担:官司被人自惊,与面说人成口舌。问信见水土得财。金木客至。病有犯,四肢沉重不能起。
六券:官司不成,火有财,水土有灾。心下不安,有贵人,主口舌,不凶。
七裹头:官司立见口舌。火,大官司;水土比和。财无,小人分上。口舌呕气。病主阴人小口灾。
八跣足:官司破财,外人欺,心下惊慌。火主破财,土不凶。病有孝至。
九喜:官司自己无主,外人有请,劝官司。有酒肉,别人事。口舌纷纷,求财不许。不凶。
十怒:官司主外人欺凌,不见官,主破财。倚人脱卸,火惊病凶。
卦应(与前八卦类象,大同小异,观者可以互参)
干为天、为圆、为君、为父、为首、为金、为玉、为寒、为冰、为大赤、为良马、为老马、为瘠马、为驳马、为木果。《九家易》云:「为龙、为直、为衣、为言。」如姤、遁、否、履、无妄、讼、同人七卦,干在上,刚在外。如大有、泰、大壮、夬、需、大畜、小畜七卦,干在下,刚于内。乾坤刚柔,四发变八,惟六动随时有异,不拘于一。干性温而刚直,位西北,不居子午而居戌亥。附于礼王,则为刚善,为明;不附于礼法,则为刚恶,为凶暴。
天文:雪、老阳。
天气:寒。
凶盗:军弓手、贼、强横、停尸。
官贵:朝贵、盐司、大守、座主。
身体:顶、面颊、頄辅。
性情:刚健正直、尊重、好高、战吉。
声音:正、清、商。
信音:朝信改、召命、荐举、关升、义亲。
事意:上卦为形象之家,下卦为强横之辈。
疾病:于太阳脉弦紧,天威所罚、上壅目熟、寒热。
附药:丸子。



坤为地、为母、为布、为釜、为吝啬、为均、为子母牛、为大舆、为文、为众、为柄、其于地也为黑。
震为雷、为龙、为玄黄、为旉、为大涂、为长子、为决躁、为苍筤竹、为萑苇、其于马也、为善鸣、为$足、为作足、为的颡、其于稼也、为反生、其究为健、为蕃鲜。

巽为木、为风、为长女、为绳直、为工、为白、为长、为高、为进退、为不果、为臭、其于人也、为寡发、为广颡、为多白眼、为近利市三位、其究为躁卦。

坎为水、为沟渎、为隐伏、为矫輮、为弓轮、其于人也、为加忧、为心病、为耳痛、为血卦、为赤、其于马也、为美脊、为亟心、为下首、为薄蹄、为曳、其于舆也、为多眚、为通、为月、为盗、其于木也、为坚多心。

离为火、为日、为电、为中女、为甲胄、为戈兵、其于人也、为大腹、为干卦、为鳖、为蟹、为蠃、为蚌、为龟、其于木也、为科上槁。

艮为山、为径路、为小石、为门阙、为果蓏、为阍寺、为指、为狗、为鼠、为黔喙之属、其于木也、为
坚多节。

兑为泽、为少女、为巫、为口舌、为毁折、为附决、其于地也、为刚卤、为妾、为羊。













附录
《宋史.邵雍传》
元脱脱等撰
邵雍字尧夫。其先范阳人,父古徙衡漳,又徙共城。雍年三十,游河南,葬其亲伊水上,遂为河南人。
雍少时,自雄其才,慷慨欲树功名。于书无所不读,始为学,即坚苦刻厉,寒不炉,暑不扇,夜不就席者数年。已而叹曰:「昔人尚友于古,而吾独未及四方。」于是逾河、汾,涉淮、汉,周流齐、鲁、宋、郑之墟,久之,幡然来归,曰:「道在是矣。」遂不复出。
北海李之才摄共城令,闻雍好学,尝造其庐,谓曰:「子亦闻物理性命之学乎?」雍对曰:「幸受教。」乃事之才,受《河图》、《洛书》、宓羲八卦六十四卦图像。之才之传,远有端绪,而雍探赜索隐,妙悟神契,洞彻蕴奥,汪洋浩博,多其所自得者。及其学益老,德益邵,玩心高明,以观夫天地之运化,阴阳之消长,远而古今世变,微而走飞草木之性情,深造曲畅,庶几所谓不惑,而非依仿象类、亿则屡中者。遂衍宓羲先天之旨,著书十余万言行于世,然世之知其道者鲜矣。
初至洛,蓬荜环堵,不芘风雨,躬樵爨以事父母,虽平居屡空,而怡然有所甚乐,人莫能窥也。及执亲丧,哀毁尽礼。富弼、司马光、吕公着诸贤退居洛中,雅敬雍,恒相从游,为市园宅。雍岁时耕稼,仅给衣食。名其居曰「安乐窝」,因自号安乐先生。旦则焚香燕坐,晡时酌酒三四瓯,微醺即止,常不及醉也,兴至辄哦诗自咏。春秋时出游城中,风雨常不出,出则乘小车,一人挽之,惟意所适。士大夫家识其车音,争相迎候,童孺厮隶皆欢相谓曰:「吾家先生至也。」不复称其姓字。或留信宿乃去。好事者别作屋如雍所居,以候其至,名曰「行窝」。
司马光兄事雍,而二人纯德尤乡里所慕向,父子昆弟每相饬曰:「毋为不善,恐司马端明、邵先生知。」士之道洛者,有不之公府,必之雍。雍德气粹然,望之知其贤,然不事表襮,不设防畛,群居燕笑终日,不为甚异。与人言,乐道其善而隐其恶。有就问学则答之,未尝强以语人。人无贵贱少长,一接以诚,故贤者悦其德,不贤者服其化。一时洛中人才特盛,而忠厚之风闻天下。
熙宁行新法,吏牵迫不可为,或投劾去。雍门生故友居州县者,皆贻书访雍,雍曰:「此贤者所当尽力之时,新法固严,能宽一分,则民受一分赐矣。投劾何益耶?」
嘉佑诏求遗逸,留守王拱辰以雍应诏,授将作监主簿,复举逸士,补颍州团练推官,皆固辞乃受命,竟称疾不之官。熙宁十年,卒,年六十七,赠秘书省著作郎。元佑中赐谥康节。
雍高明英迈,迥出千古,而坦夷浑厚,不见圭角,是以清而不激,和而不流,人与交久,益尊信之。河南程颢初侍其父识雍,论议终日,退而叹曰:「尧夫,内圣外王之学也。」
雍知虑绝人,遇事能前知。程颐尝曰:「其心虚明,自能知之。」当时学者因雍超诣之识,务高雍所为,至谓雍有玩世之意;又因雍之前知,谓雍于凡物声气之所感触,辄以其动而推其变焉。于是摭世事之已然者,皆以雍言先之,雍盖未必然也。
雍疾病,司马光、张载、程颢、程颐晨夕候之,将终,共议丧葬事外庭,雍皆能闻众人所言,召子伯温谓曰:「诸君欲葬我近城地,当从先茔尔。」既葬,颢为铭墓,称雍之道纯一不杂,就其所至,可谓安且成矣。所著书曰《皇极经世》、《观物内外篇》、《渔樵问对》,诗曰《伊川击壤集》。

宋谢良佐曰:「尧夫精《易》之数,事物之成败始终,人之祸福修短,算得来无毫发差错。如指此屋,便知起于何时,至某年月日而坏,无有不准。」
明季本曰:《梅花数》一名《观梅数》,本题曰《康节梅花数》,故附邵图之后,梅花者先春而蓓蕾,生意之早动也,占于几动之初,思虑方起而鬼神可知之时,故数以梅花名焉。
干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此先天横图八卦之定数也。
干西北属金,坎北属水,艮东北属土,震东属木,巽东南属木,离南属火,坤西南属土,兑西属金。此为后天之方位也。
有先天之数未得卦先得数,以数起卦,故曰:「先天。」
有后天之数未得数先得卦,以卦起数,故曰:「后天。」
先天之数,谓物之所生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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