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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5部分

飞天-盗墓之王-第315部分

小说: 飞天-盗墓之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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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转动,都是三百六十度旋转的,灵活无比。
    “这是什么?”他居然说一口流利的国语。
    “手枪,你是谁?你是什么……”“东西”两个字硬生生地在我喉咙里截止住,即使对方的长相与人类相差太远,我也不该用“东西”来形容他。他既然有“人形”,我就该使用平等的人类称呼。
    “手枪?手——枪?”他把枪托在掌心里,方眼又是一阵连环转动,陡然射出两道光,罩在枪上。
    我连退了三步,蓄力提防。
    “我懂了,不过是一种比弩箭更高明一点的武器而已。”他的手向前一送,枪便回到我的手里。
    除了眼睛之外,他的身体四肢与地球人完全相同,给人的感觉,不过是一个戴着古怪面具的普通人。
    “你是什么人?”我一边问,一边意识到这是一个永远得不到答案的问题。他是外星人?神仙?妖怪?山精……也许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被异化了的地球人,就像某些人天生下来就双头、三臂一样,是畸形中极少见的特例。
    他居高临下地盯着我,立方体眼珠一直在翻滚旋转着,停了停,学着我的口气:“你呢?你是什么人?”
    我单手抚摸枪柄,确信他并没有在上面动手脚,立刻再次后退,举枪瞄向他的面部。
    他错愕地仰起头,仿佛在思考什么,接着低头急促地问:“你要杀我?不过,你不是他们,为什么会具有同他们一样的体形与思想?你是什么地方来的……”在这句话之后,他连续吐出了十几个怪异的音节,像是古琴发出的尖锐而短促的最高音。
    我摇摇头,凝神稳住手腕,确保可以在几秒钟内把全部子弹准确地送入他的脑袋里。
    “你听懂我的话了吗?”他就地坐下,并且伸手拍了拍旁边的地面,示意我也坐下。
    我摇摇头,枪口随即下倾,仍旧指着他脸部的要害部位。
    “你听那些声音,他们中有的人就能听懂,你比他们更高明,怎么可能听不懂?”他困惑地搓着手掌。
    他头上仍旧戴着头盔,与秦始皇兵马俑里的万夫长牛皮盔一模一样,盔尖上还戴着用牦牛血染过的红缨。头盔的两侧缝着两根丝带,在下巴上交叉打结,紧紧系着,仿佛随时都会跃马疆场去冲锋陷阵一样,但现在是在一座静悄悄的宫殿里,根本没必要如此装束整齐,累都累死了。
    “他们?他们是谁?你又是谁?”我的脑子有些僵硬,一半是因为花香,一半则是因为那些无处不在的琴声。
    他伸出右手无名指,在地上轻轻画了几道,写了两个字。
    “我是‘阿房’,令齐、楚、燕、韩、赵、魏六国兵马闻风丧胆的大秦阿房将军,在这里,那是我唯一的身份。你不是他们,所以你不知道我,就像我不知道你来自何处一样。为什么你的身体里面会有那种奇怪的元素存在?哦,让我想想,他们把它叫做……叫做……”





    第三部 方眼怪人 第九章 寒夜对饮,黯然销魂
    下载TXT。(xiazaitxt) 更新时间:2008…4…24 14:12:51 本章字数:6949

    我听懂了他说的每一个字,也看懂了地面上笔画形态介于大篆与小篆之间的“阿房”两个字,只是暂时还不能连贯起来弄懂这件事。
    秦国将军阿房?历史上从来没有关于这个名字的记载,秦朝最厉害的大将应该是蒙恬才对。
    “他们把它叫做‘生命之花’,另一个名字叫做‘锌’。你的身体里有大量这种东西存在,所以生命极限和智慧程度与他们有明显不同。为什么呢?真是奇怪之极,我遇到过几千万人,你是唯一一个独特的个体,为什么……”他的双手用力扭在一起,声音越来越困惑。
    我当然明白,微量元素锌是一种生命元素,参与人体内多种酶的代谢过程,并且直接参与核酸蛋白质的合成、细胞的分化和增殖以及许多代谢,是人体生长发育、生殖遗传、免疫内分泌、神经、体液等重要生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物质。
    简单而笼统地说,在某种安全范围内,人体内锌元素的含量越高,生命力就会越旺盛,越能激发人体潜能。
    这个问题并不重要,我真正想了解的是苏伦去了哪里,或者如何能通过隧道到达这座宫殿。
    “‘他们’指的就是地球人,我不知道你来自何方,就像你不必知道我来自何方一样。我们来源于何处不重要,关键问题是,要在这个蓝色星球上做些什么、能做什么、结果是什么?你看,我现在被困在这里,什么都无法完成,在我的出发地,还有很多我的同类,正在急切盼望着我能完成使命。我活着,他们都会死;我死了,他们才可能有求生的机会——但我却偏偏死不了,你说,是不是很可悲?”
    我渐渐听不懂他的话了,只能举手打断他:“不管你我是谁,你有没有见过一个闯进来的女孩子,她的名字叫苏伦。还有,怎么才能通过隧道里的石阵?你在这里一直待了两千多年吗……”
    他垂着头,伸出手指画了几下,慢慢地摇头:“不,她的名字不叫苏伦,而是唐清。磁控板上记录了她的影像,请随我来。至于石阵,只要你想,就一定会过来,当你听懂了它们的声音……其实,我一直都在等你,记住那只金蛋……”
    突如其来冒出的“唐清”的名字,让我越发困惑。
    他倏地站起来,大步跨过我的身边,向长廊深处走。
    我感受到了空气的震荡,因为他的速度太快了,给我的感觉,仿佛是利刃划空而至。在他快速运动之时,空气阻力几乎可以完全忽略不计了。
    我迅速转身,他已经在三十步之外的幽暗处。
    逾距之掌?逾距之刀?难道这个怪人具有“瞬间移动”的异能?这种速度,已经超过了子弹射击的初速度,所以枪械对他而言,已经没有任何威胁。
    “等一等——”我还应该问他,有没有见过大哥杨天。直觉中,这就是苏伦矢志寻找的“第二座阿房宫”,怪人阿房既然已经禁锢在这里两千多年,一定会知道某些东西。
    梦忽然醒了,我弹起身子,这才发现自己的手一直握在枪柄上,已经把那个部位攥得微微发热,手心里也全都是冷汗。
    我抓起铅笔,迅速在白纸上记录着这个怪梦:一个名为“阿房”的秦朝将军,他见过唐清,他来自一个神秘的地方,他肩负着某项巨大的使命,关乎一大群族人的生存问题——那么,为什么说他死了族人才能生存呢?
    唐清在宫殿里?苏伦不在宫殿里?他不是地球人?他是外星高等生物吗?我的身体结构异常吗?他的意思是说我也是外星人……
    我不停地在白纸上罗列着问号,笔迹潦草得犹如天书,笔尖数次戳破白纸,画出一个又一个破洞。
    这个梦是因李康的书而起,我不明白自己的潜意识里到底埋藏着什么,为什么要把怪人想象成可以在地下生存两千年的外星人类。所以,原件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地凸现出来。
    不知不觉中,我在纸上画了一个蛋,并且在旁边用重笔标出了“金蛋”两个字。
    金蛋?抑或是金属蛋?如此解释,怪人进入的那个装置,岂不是像飞机上的“紧急逃生舱”一样?
    我曾在资料里不止一次见过各国元首专机上设置的逃生舱,外壳的确像个光滑的“蛋”。陡然间,我脑子开窍了,李康之所以迟迟抱着原件不肯示人,就因为他的祖先流传下来的秘密是——金蛋!石屋里有一个巨大的金蛋!
    与体积庞大的金蛋相比,五十万人民币算什么?按照目前的国际黄金牌价折算,它的价值至少在五亿人民币以上甚至更多。
    我太小看李康的胃口了,开出那个价格,只会让他心里偷笑,怪不得会一再拒绝我。
    这个结一旦解开,我才发现帐篷外已经是夜色四沉,腕表也指向了深夜十一点。
    梦很长,我边涂鸦边思考的时间也很长,所以才会耽搁到现在。
    关于“阿房宫”名称的由来,曾有个别“考据癖”研究人士孜孜不倦地辛苦探究过,最后的半成品结论表明,秦始皇嬴政曾特别宠信过一个叫做“阿房”的近侍,甚至胜过当时最得宠的奸臣赵高。阿房是个男人,这一点毫无疑问,考据者甚至找到了他的身高、体态、言谈举止的野史记录,并且阿房曾率大军南征,直达夜郎小国。
    这个结论,被正史学家们视为“诡辩”,毕竟在他们眼里,“阿房宫”之名的由来,毫无实际价值,毕竟是一个已经被烧为灰烬的遗址,再去以舍本逐末的方式进行研究,岂非无趣?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我皱着眉,轻轻放开铅笔。
    “如果李康对祖上遗留下来的画册深信不疑的话,一定是对我隐瞒了什么,否则不可能坚定不移地跟着探险队一路向前,绝不回头。”
    古人说,无利不起早,任何人做任何事都有自己的目的,特别是在利益当头的二十一世纪。最起码,我不相信李康留在探险队的目的是为了内心对苏伦的愧疚。
    石柱后面,到底有什么?那些琴声来自何处?这个怪人又是……
    我相信自己的第六感,某些时候,梦境正是第六感的隐约体现,所以,我会牢牢记住梦里出现的每一个细节,而不是转眼忘掉。
    外面又开始起风了,门帘时不时被翻卷起来,透进来营地里临时架设的照明灯光。
    我忽然想出去走走,透透气,并且让有些发热的头脑冷却下来。石柱后面,必定埋藏着更为诡秘的世界,如果不能迅速拿出有效的办法通过石阵,止步于此,只怕虚耗下去,会对苏伦不利。
    刚刚走出帐篷,第一眼看见顾倾城正抱着胳膊,独自一个人坐在十步之外一辆吉普车的车头上,面向正南,雕塑一样静坐着。
    北风不断掀起她的头发,纷纷扬扬地飘飞着。
    除了营地周围的四个游动哨,再没有半个人影了,只有她一个人孤单地坐着,陷在沉思里。她的侧影,像一张纤薄的剪纸,特别是尖削的下巴部分,让我蓦然看到了她内心里的茫然无依。
    她的体形外貌,与顾知今相差甚远,气质更是迥然不同。
    我在帐篷门口沉吟了一下,她已经低声叫我:“风,你醒了?”随即转过头来,黑发一甩,深幽的目光如两泓月光下的深潭,带着清冷的粼波。
    这是一个又冷又静的深夜,几个月前,我曾与苏伦一起在埃及沙漠里共同度过了数十个这样的夜,现在面前却换成了另一个女孩子。
    我向她微笑着:“顾小姐雅兴不浅啊?”
    她回手紧了紧披着的黑皮风衣,皱着眉苦笑:“雅兴?我不过是为接下来的工作发愁失眠罢了。卫叔今天获取的资料很多,不过也很令人沮丧,正如你我所判断的,到达隧道中心的星形结构之后,下一步向哪个方向前进,已经成了最难做决定的事。有时候,我真佩服那些躺下就能鼾声如雷的人,无论面临什么样的困难,都能高枕安睡……”
    我知道,她说的人里面,也包括我。
    “风,你那么担心苏伦小姐的安危,还能安安稳稳地入睡?”
    她缩了缩脖子,用力将风衣的领子罩起来,拢住所有的头发。
    我淡淡一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彼何人哉?”
    为救苏伦,我可以放弃手边的一切,即使是真心爱慕的关宝铃。当局者迷,我有时候会迷惑自己心里爱苏伦多一些呢?还是爱关宝铃多一些?如果只能选择一个,会不会顾此失彼?
    顾倾城也跟着一笑,举了举手边的一个威士忌瓶子:“要不要喝一杯?”
    我走近她,闻见空气里隐约的酒香。
    她的手边,放着两只方形玻璃杯,还有一个镀银的冰筒,里面放满了晶莹的冰块。
    冷天、冷酒、冷冰,这样的喝法,一口酒下去,只怕能一直寒到心底,不过威士忌的暖意也正是从无边无尽的深寒里,才能切切实实地焕发出来,让人永难忘却。
    “澳门人的‘黯然销魂’喝法?顾小姐这样的美女,竟然也喜欢这样粗犷的饮酒方式?”
    我知道,“黯然销魂酒”的创造者是来自于澳门的某著名赌王,据说有一年冬天,他输掉了自己全部几千万家产,只剩下一瓶一九八二年的苏格兰威士忌,已经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就在葡京大赌场门前,他就着海鲜市场里的冰块,一口气喝完了整瓶酒,然后于绝望中重新燃起希望,借钱卷土重来,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终于成就了一代赌王的威名,一直到今天,赌运仍旧鼎盛之至。
    “对。”她拧开瓶盖,倒满了两只杯子。
    晶亮的冰块漂浮在杯面上,像是一层细密而诡异的北极浮冰,而那些殷红的酒液,在暗夜里更是散发着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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